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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ri_TEL

禁止批评政府者出国 有没有违反宪法、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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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5-2016 04: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禁出国护国誉 剥削自由惹反弹

內政部副部长拿督诺嘉兹兰週三(18日)在国会走廊证实,移民局不久前落实了「维护国誉」新政策,任何批评政府的公民禁止出国长达3年。

他指出,公民出国是一项特权,而不是权利,因此,移民局总监有权决定一名公民是否被允许出国,移民局可以对那些喜欢出国破坏国家形象的人士採取这项行动,因这些人的举动犹如叛国。

移民局这项新政策,引起大批网民批评,认为政府剥夺了人民的言论自由,变相惩罚人民。

但也有另一些网友认为,没有必要为此而抱怨,因政府的决定来自人民的决定。

也有网民认为,政府应该一视同仁,以同样態度对待红衣人集会者。

Lim Xiao 表示:「我批评的是政府不是国家,我爱国,不爱烂政府。」

Chong Frankie 说:「宪法赋予人民言论自由,若当朝政府施政偏颇,人民都可以透过言语形式向执政者传达意见,这就是民主制度精神。指责人民言论抵毁只是当政府无法接受民意的忠告而扭曲了这个言论准则而已。」

Yling Ling 指出:「怕人民说政府不好就要把国家治理好,而不是用禁止出国来惩罚人民。」

Eric Yu 说:「大马还有明天吗?言论自由还在吗?大马人的悲哀。」

应对付批评国家者

此外,也有网民认为,政府可能搞混了,要禁止的应该是批评国家的人民,而不是批评政府的人士。Anthony Mak 说:「我觉得他们应该是搞乱了一些东西,政府不一定代表国家。」

Michael T Tan 表示:「政府是人民选出来的。政府的决定是人民的决定,请不要抱怨。」

Tham Choong Keen 说:「参与红衫军集会的部长,移民局是不是应该禁止他们出国?別双重標准。」

VG Chong 表示:「国家宪法,对现任政府来说,只用在当人民逼迫纳吉下台的时候,人民违反宪法,逼民选的首相下台。」

Kelvin Tay 自嘲说:「我每天骂政府数十次,那么不是需要禁出国300年。」

网民声援玛丽亚陈

內政部副部长诺嘉兹兰否认移民局禁止任何批评政府公民出国3年说法,强调只有违反联邦宪法,做出宗教和种族煽动言论或行为,危害国家安全及和谐的人士才会被移民局列入黑名单。

无论如何,部分网民显然不买账。Hock Yun Lee 指:「只能说官字两个口,要怎样就怎样?一国两制法律,一条是给执政的官人用,一条是给反对党领袖和人民用的,杀人犯都可以出国,而且还是没有记录,自由进出。」

Lye Lenon 说:「若是以你们的喜怒来做標准,实在不敢领教!」

Ahmeng Look 说:「怎么样是危害?一点言论自由都没有。」

与此同时,在本月15日,原本要代表凈选盟飞往韩国领光州人权奖的凈选盟2.0主席玛丽亚陈在抵达机场欲飞往韩国时,被指非法举办净选盟集会活动而触法禁止出国。

网民也纷纷声援玛丽亚陈,指责政府无理禁止他人出国。Gary Lee 说:「法律被当权者滥用,对付任何反对的声音。这些人还能如此大言不惭实在是国家之大不幸,民主之悲。」

Chin Ann Lim 表示:「她又不是犯人,政府有什麼权力阻止她出国?」

Kok Tan 批评道:「何谓触法?玛丽亚陈没有罪行待审,没有破產,没有被国家褫夺国民身份,没有遭移民局没收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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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5-2016 06: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做到共产党这样,却害怕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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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5-2016 09: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些滥权,腐败的政府领导人是不是更应该被禁止出国 ???哪现又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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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12: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批评政府的不当,是属于人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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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9: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f99 发表于 23-5-2016 04:07 PM
批评政府的不当,是属于人民的权利。

只屬於溫帶民族,不屬於熱帶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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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10: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出國是特權?

真的被移民局嚇了一跳!原來,擁有護照和出國不是馬來西亞人的基本人權,而是政府給予的特權,隨時可以收回!

最近流行“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以為拎起背囊就可以漫遊天涯了!慢著,想走就走?

你得先問問移民局,如果局長大人認為你是“問題人物”,你就哪兒也別想去了。

以前我常跟中國朋友說,中國人要出國很麻煩,申請護照簽證什么的,手續特別複雜,現在,我都無語了!原來,我們的情況更複雜呢!只是我一直不知道!

本來只是沒有繳稅或欠稅的人會被禁止出國,現在不一樣,“破壞國家名譽”的人,也被禁,競選盟主席瑪麗亞陳已經被禁了,接下來還有誰呢?

如果要論“破壞國家名譽”這個罪名,真是有很長一串,每年總審計司報告中貪污濫權的公務員不但破壞國家名譽,也破壞政府英明,他們都應被禁出國,但是,我想他們頂多被調職,什么問題也沒有,做政府公務員就是有這種好處。

在我們的國家,雖然表面上看起來人人平等,實際上還是分了三六九等。我認為,最高級的就是公務員,政府領導人對他們呵護備至,生怕他們受一點點委屈,哪怕是犯了天大錯誤,也有人在上面層層護著。

接下來,就是所有大大小小有官職,哪怕是芝麻綠豆官的官老爺們,他們若犯錯,被罵幾句可以,但是,絕不能對他們追根究底,更不可以要他們辭職,相反的,必須對他們感恩戴德,必須時時對他們歌功頌德,而且還應該讓他們千年萬年的當官,奉他們的話為聖旨,更要緊的是,別過問他們政治獻金的來源。

人民還不如KAKAK

最底層、最下等的,就是我們這些既不是公務員,又沒有當官的老百姓。有錢的日子好過些,因為“有錢能使官(鬼)推磨”,沒錢的,只賺到三餐溫飽的窮人,只能任官宰割!他們說要繳稅,我們就得快快繳,遲一分鐘都被罰,他們說不准出國,那我們只好乖乖呆在國內,因為沒錢跟他們打官司。

請當官的,不管是誰,以后別再說“人民是老闆”這句話,聽了就冒火!有這么當老闆的嗎?老闆見了公務員得卑躬屈膝,老闆見了官更顯得奴顏婢膝,這樣的老闆還是老闆嗎?比印尼來的KAKAK都不如呢!

實在不明白官老爺們的智慧,他們憑什么還是一副盛氣凌人的樣子?跟周邊國家比,治國成績只能用“一團亂糟糟”來形容,有國法不遵,對貪污濫權不治,對民不聊生不理,上樑不正下樑歪,亮出與奧巴馬的合照就表示治國有方?

一場大雨就讓吉隆坡變成大黃水池,橫流著的水,不是什么,是貪污濫權之水,但這些破壞國家名譽的人,出國都可以坐公務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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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10: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兼聽則明

移民局日前說,“詆毀或嘲笑政府”的國人,將禁止出國3年;在國外被發現這樣做的大馬人也會有同樣下場,即返馬后3年內,不再有機會出國。

看到這個新聞者,一般反應都認為馬來西亞在開倒車。在一個聲稱有民主自由和人權的國度,竟然還有這樣的法例,著實匪夷所思。

人們最大的疑問是,政府如何定義“詆毀”和“嘲笑”政府?批評與“詆毀”及“嘲笑”往往只是一線之差,政府如果真要貫徹和嚴格實行這個新措施,首先必須好好向人民解惑。

有濫用權力之嫌

筆者並不反對政府以合理的理由,例如防恐、對付涉及嚴重罪案犯法者,來禁止國人出國,但如果用以對付政敵,便有公器私用濫權之嫌。

無論是現代政府或古代明君,都明白接受批評的重要性,批評政府和朝廷都是人民應有的權利。

古代朝廷如果廣開言路,必有賢臣進諫,進而廣聚民心;不願接受諫言的君主,往往都剛愎自由,劣績斑斑,最后遭推翻,被其他人取代;在這個事事講求民主的時代,接受各路批評,更是現代政府必須具有的胸懷。

當人們不再批評某一個人時,事實上,這個人已沒有進步的空間,只是固步自封,不能再向前踏出一步,這又如何去修正不足?

一個人若把批評視作嘲笑,是因為沒有信心,用在國家和政府亦然;有信心者何懼他人批評?只有缺乏信心者,才會害怕他人批評。

政府對“嘲笑”如此敏感,是沒有信心的表現?其實,若能良好施政、推行利民政策,人民會給予認同和支持,政府也就有了信心。要知道,在互聯網影響力無遠弗屆的今天,拒絕接受批評和意見的政府,難以得到民心。

廣受愛戴的政府必不會害怕被人“嘲笑”和“詆毀”,心清則明的人民,心中會有一把尺來度量政府的表現。

批評有別于抹黑和造謠;即便是有人蓄意抹黑和造謠,政府也應循司法機關來對付他們,而不是根據“個人喜好”來發令,否則難以服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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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10: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禁出国就可以获得赞美的声音吗?
以为是北韩咩?每天播放歌颂首领的广播就可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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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16 01: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批評馬國明

大馬隊斷送大好機會,2比0領先的情況下,被丹麥3比2逆轉,止步2016湯杯半決賽。

在對壘丹麥的大戰之前,Malaysia Boleh的呼聲響徹雲霄,全民像日本漫畫《七龍珠》的主角孫悟空要集元氣玉時,自願伸手要給大馬湯杯隊力量,希望能連續第二屆殺進決賽,一圓1992年之後朝那個思暮想的美夢。可惜,最後功敗垂成。

大戰過後,網絡上少了“雖敗猶榮”與“這麼近那麼遠”的詞句,最多人提到的是香港藝人馬國明。外媒因李宗偉奪得一個公開賽冠軍和有學校宣佈停課的消息給混淆,宣佈“馬國明放假”,馬國明和馬國民皆哭笑不得。當然,除了馬國明,對於球員的批評指責聲浪依舊猛烈,球迷質疑球員沒有盡力、輕敵、甚至一開始進入湯杯陣容就是個錯的批評都不少。

若把湯杯隊看作是一個國家,再拿最近吵得沸沸揚揚的“維護國譽”的指令來看,大戰前讚譽不絕大家應該都是“Tiada halangan”;大戰後,可能要自求多福。

以“嘲諷政府”這樣的衡量標準來限制出國,相信一般民眾是難以接受的。我在主持晚間新聞節目的時候,更是如坐針氈,不曉得那一天突然就沒辦法飛。因為到底甚麼樣的嘲諷,才會被界定為毀壞國譽,這是非常模糊的。畢竟,批評和嘲笑是不同的註解,國家和政府也是不同的概念,有關當局必須解釋清楚,把蒙蔽的東西拿掉,讓大家更瞭解真相。

解嚴以前的台灣就是假設老百姓不可能有民主知識,所以叫做訓政時期;等到解嚴以後要選舉了,上面的反而不知道該怎麼面對,結果政治搞得一塌糊塗。因為你不能假設人家無知,我們也沒有權利假設別人無知。308的政治大海嘯,許多人都認定是網絡媒體的發達,促成民眾言論更自由,對政府的施政批評不再保留,只希望國家會更好。但當權者做了幾十年突然看到國民毫無保留的指正,開始感到不舒服,但要調適的是領袖的心理,而不是人民的嘴巴。

相比批評嘲諷,無論是經營球隊還是一段戀情,最怕的還是對方“無感”。嚴厲批評的背後有心痛的滋味,卻有滿滿的期待;但如果不管輸贏,抑或你犯了甚麼錯、有多大的成就,依舊不聞不問,這點更加心寒。

江沙和大港的國席雙補選要來了,反對黨勢必會抓住這個惹人非議的政策而加以攻擊(這又算不是是違反了禁令?);相對的,我相信國陣為了要保住席位且延續砂拉越州選的凱旋氣勢,檢討和審視“批評政府禁出國三年”之政策,勢在必行。

一旦政府的政策透明化邁向民主,不會故弄玄虛引起人民的不安,馬國民會有如“馬國明放假”般,天天都那麼快樂與自在。(星洲日報/露出馬腳‧文:小馬‧廣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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