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2635|回复: 18

警察要求放人(是销案吧)。。(还有下文 updated 27/10/09)

[复制链接]
发表于 5-3-2009 09: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几天信用卡被盗用,就去报警。
警察也捉到人了。
根据信用卡公司,我必须呈上报案纸和填写表格,信用卡公司才考虑撤不撤销被盗用的款项。
现在,信用卡公司还没决定撤不撤销盗用款项,警方却要求(斯文的说法)我放人。我担心,如果我真的放人,而影响到信用卡公司的决定,我岂不是帮了人害自己?(信用卡公司可能会认为我和那个盗用的人是一伙的)
想问问,捉人和放人不是警方决定的吗?报案人有权利?如果我放了那个人,会影响信用卡公司的决定吗?该怎么办?报案人的权利与职责?

(下文请看14#楼)

[ 本帖最后由 phoeby 于 27-10-2009 10:58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5-3-2009 09: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千万不要放
因为这样就让信用卡·公司改变决定
最后亏的是你
一定要争取到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5-3-2009 10: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放人警察很烦。。。好像在威逼人。。。有什么方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3-2009 10: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放人? 拿录音机录下来!

应该是被收买了!

如果他给你5千万,就不用考虑,直接答应他咯! 大不了以后用现金!

[ 本帖最后由 瀚升 于 5-3-2009 10:45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3-2009 12: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信用卡的钱,迫银行自己负责,否则去 TTPM 和 FMB 投诉那间银行。。



警察那边,叫那个贼仔给钱来才放人,赚几百块来用也好。。


两边吃,才是醒目仔!


http://www.fmb.org.my
http://ttpm.kpdnhep.gov.my/etribunal/user/user_login.ph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3-2009 09: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赌神! 于 6-3-2009 12:26 AM 发表


信用卡的钱,迫银行自己负责,否则去 TTPM 和 FMB 投诉那间银行。。


警察那边,叫那个贼仔给钱来才放人,赚几百块来用也好。。


两边吃,才是醒目仔!


http://www.fmb.org.m ...


几百块太少! 最少也要几千! 假信用卡集团很有钱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6-3-2009 11: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是被你捉了, 然后關在你家嗎?

不然你怎樣放人

你报了警, 就是刑事案, 控不控犯罪者不是你決定

請問 警方要求你怎樣 "放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3-2009 01: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要求你放人???
这句是什么意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6-3-2009 02: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咯,我也觉得奇怪。捉不捉人,放不放人不是警方决定的吗?为什么要我决定?现在警察天天来电烦我,说我没有同情心。
我有打电去 biro perundangan (大概是这样的团体)询问,他们告诉我,在法律里有一条大约是私下解决或庭外和解的。所以只要我说不告,警方就放人。
我不懂法律 ,也不懂如何解决,所以才在这里求助。又担心警方和盗用的人串通。。
放了,又担心信用卡公司不撤销被盗用的款项和以后不懂要负上什么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3-2009 02: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hoeby 于 6-3-2009 02:16 PM 发表
是咯,我也觉得奇怪。捉不捉人,放不放人不是警方决定的吗?为什么要我决定?现在警察天天来电烦我,说我没有同情心。
我有打电去 biro perundangan (大概是这样的团体)询问,他们告诉我,在法律里有一条大约是私下 ...



"私下解决或庭外和解" 是民事案 (Civil Case) 才有,
你sue 我, 我sue你, 后來私下解决了, 当然可以 withdraw/ discontinue case

盗用信用卡 是犯了罪, 虽然是盗用你的卡, 但在法律上不是犯到你吧了, 在法律上是犯到国家, 所以只有Attorney General  (總檢察長) 有权決定 控不控他

当然, 我相信某人要走漏洞,  要你 "消案"
对嗎?
其實沒有所謂的 "消案" / “放人"
你報了警, 就有 record
你同意"消案" / “放人"
遲点他会写 report 說, 報案者 (你) 沒有興趣, 不跟警方合作, 證據不足
Attorney General  (總檢察長) 看了 report, 大多數会決定不控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6-3-2009 04: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明白了。他们要用大多马来西亚人都用的方法来脱罪,找我做帮凶。
难怪警方一直打电给我。不懂他收了多少$$。
可是既然我没有权力销案,犯不着天天打给我吗。。警方大不了可以在 report  里写我不合作,事情就解决了。反正他在 report 里写什么我又不会知道的。
所以,现在我要做的是等上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3-2009 05: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hoeby 于 6-3-2009 04:28 PM 发表
哦,明白了。他们要用大多马来西亚人都用的方法来脱罪,找我做帮凶。
难怪警方一直打电给我。不懂他收了多少$$。
可是既然我没有权力销案,犯不着天天打给我吗。。警方大不了可以在 report  里写我不合作,事情就解 ...


他们会叫你上去, record statement
会真的 record, 一问一答
就在你的 statement 写......你沒興趣.......不想追究......
最后要你簽名 (做戲做整套)
他的上司看了会怎樣想?
想到 "到时你上 court 都不合作, 怎樣定他罪? 不如別浪費时间和人力去控他...."
bingo

順便 share share 我撞車的經驗
err.....在這里佔樓好像不太好
回去自己的樓写
要听故事的留意一下吧

[ 本帖最后由 王律師 于 7-3-2009 06:32 PM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7-3-2009 04: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现在我是等警方叫去 record statement?record statement 和 report police 是不同东西?
在签 record statement 的时候要注意警方写的内容,确保没有“证据不足”和“報案者沒有興趣”。。对吗?
通常这类的 case 会拖多久?人是不放了,一定要坚持到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7-10-2009 10: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初警方要求我们不要控告那位盗用信用卡者(是销案吧!),听取各位大大的意见,坚持搞下去。。还向警方说这是刑事案,告不告不轮到我们决定。。
(不过,我怀疑警方下错案,下到民事案。各位大大,请问有这个可能吗?)因为警方一直强调,只要我们说不告,就可以销案了。警方一直避谈这是刑事案的课题。

其实,人有没有捉,我不是很懂。因为我还看到这位仁兄大摇大摆走上街。

隔了几个月,警方打电来要求出示银行的 statement,以做证据。Statement 也拿给警方了。

又隔了几个月。。今天,那位盗用者竟然摸上我的家,要求别告他。现在的问题已经不是告不告了,而是人身安全问题。盗用者已经知道我的家,他随时可以威胁我家人的安全。

可怕的是,我家地址是警方给的。警方不是应该保护证人吗?怎么可以随便给别人我们的资料?

各位,我还可以做怎么?真的要销案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10-2009 03: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立刻向任何政治人物投报...
警察不帮你,就只有他们能帮你了,为了你自身的安全,也为你家人着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10-2009 03: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放了,盗款案件会更加严重...
那些狗警察,懒惰做事,就叫你放人,真的是他妈狗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9-10-2009 10: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哇~这样也能?
地址也知道了~
下次不久危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10-2009 02: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一定要坚持到底了不然吃亏的是你自己,去找那些人民代议士或律师吧不然只会被警察被那个盗用者搞得晕头转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9-10-2009 09: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我已被他们搞到头大。
久不久,警察打电来叫我们放过那个盗用者。久不久,盗用者打电来叫我们别告。
其实,我到现在还没搞清楚,到底这是刑事案还是民事?根据王律师,这是刑事案,我们是证人,告他的是總檢察長,不是我们。所以放不放过他的权力不在我们这里,是在總檢察長手里。偏偏警方哪儿又告诉我们只要我们不告,盗用者就没事。很晕!!
也很怀疑警方的 IQ。。既然要帮他,警方一定有路。。就像王律师说,只要警方在 record statement 写我们没兴趣,盗用者也会安全。反正,警方写怎么我们也不会懂。犯不着,两边都烦我。
有想过请律师,又怕费用高。毕竟那笔钱不多,不值得!
想找人民代议事,可以现在个个都在乱。。要找谁?
马来西亚,政局太乱,治安太坏,人身难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17-6-2024 09:04 AM , Processed in 0.070124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