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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元旦

楊偉光逃過死刑!真正的主谋新加坡大毒犯被撤销控罪(第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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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1 01: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元旦

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使用佳礼的youtube分享链接工具..
可是我已经编辑我前一个帖了~
谢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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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1 10: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如果伟光可以出来,我相信伟光的爱心可以一个顶十个。


(posted by mob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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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1 09: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元旦


    他难逃一劫,还是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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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4-2011 10: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現在想要回頭也已經沒機會了,如果當初肯花個一二分鐘來思考帶毒品進入新加坡所衍生的後果的話,就不會有這樣的結局了...
不過現在後悔也來不及了,畢竟我們必須尊重新加坡的司法,希望偉光這一死可以換來其他人的警惕,不要挑戰他國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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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12: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坦白说杨伟光必死无疑...新加坡不可能开这个先例,否则下次毒贩一定会利用更多未成年的人帮他们运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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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4-2011 12: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元旦 于 30-4-2011 01:06 AM 编辑
坦白说杨伟光必死无疑...新加坡不可能开这个先例,否则下次毒贩一定会利用更多未成年的人帮他们运毒。
Zoro_8877 发表于 30-4-2011 12:13 AM

看72#
http://cforum2.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2011630&extra=&authorid=280041&pag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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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5-2011 11: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元旦 于 28-6-2011 09:08 PM 编辑

谢谢东妮可儿版主!
==============================
楊偉光最後十二章-第十章《毒品與死刑》 因為它,被判死刑 我沒資格談毒品

野田,
 你曾經說要我談談毒品與死刑,我說我沒有資格談這問題,因為我本身就是因為毒品而被判死刑的人,而且,我對這問題也沒有好好思考過。
 你再次提起了這問題。
 在這裡的人,都是被判死刑的人。而大多數,是因為毒品。有的年紀比較老,但大多數是年輕人。他們都是經過審判,上訴失敗,有的在等總統的答案,有的在等他們的“時間”到。他們都有自己的故事。
 哥哥有提過一個死囚,他叫俊炎。相信報紙上也有報導過。運良他每星期一都會見到俊炎爸爸,有一次在監獄外,他爸爸還叫運良簽名。
 拉維律師也有提過,他的故事是這樣:俊炎的爸爸媽媽離婚,他跟爸爸住,也幫爸爸在早市夜市擺攤子賣衣服和光碟。他認識了一個常客。這常客成功說服他,要他幫忙從外國帶金條到新加坡。所有的安排都由這常客負責。
 但原來,暗藏在行李箱的不是金條,而是毒品。俊炎一直都不知道裡面是毒品,直到警察撕開行李箱的內側。他向法庭說出了這個故事的來龍去脈,也說出了這常客是誰和他的手機號碼。但法官不相信他的話。
獄友的哭聲讓我心痛
 律師跟我說,警察沒有盡全力追查這個人,而法官也不認為這很重要。
 我不是律師,可是我還是想不通,為什么不去追查這個人?很多時候,就是因為這些人,我們會變成這樣。找到這個人,不就能證明俊炎是不是在講騙話嗎?俊炎被關在這裡,他自己怎么找?
 我開始在想,會不會有真的被冤枉的人?是不是所有審訊都很公平?如果被冤枉而又被吊死,那不是很慘嗎?
 我之前有說過,我隔壁的獄友。他很年輕,他已經死了。我有跟他談過很多話,他沒有說起他的事,可是我覺得他是一個很天真,很無知的小孩。他不能面對死亡。那一天的凌晨3點,他被拖出去,他的哭聲,讓我的心很痛,我不斷唸經,希望他減少痛苦。
 我在想,像他這樣的一個人,怎么會變成一個危害社會的毒販?
 那一次后,我對獄官說,雖然我是有錯,但背后安排我的人也有錯,我要停止他再傷害其他人,我向警方說出了那個人是誰。過后怎么樣,我不知道。我聽律師說,他被扣留了,但是沒有證據,所以沒有被提控。
法庭以何標準判毒品案?
 還有一件事,我一定要說。大概2個月前,有一位獄友,他的年紀比較大。他的上訴成功,已經被放出去了。我問律師為什么,不是說上訴很難的嗎?幾乎沒有幾個成功過嗎?
 律師跟我說,上訴庭的決定是這樣的:這個囚犯帶了很多不同種類的毒品,其中一種是海洛英,他向法庭解釋說他不知道其中含有海洛英,法庭相信他,認為他真的不知道,所以放了他。
 律師還開玩笑的跟我說,如果俊炎說他知道那是毒品,可是不知道是海洛英,可能還有機會。
 律師也趁機跟我解釋有關毒品的法律,說什么被發現身上有毒品就假設有罪,有超過多少分量的毒品就被假設是販毒等等,我不是很懂,可是我覺得這很重要。很多人就是因為不懂這法律對自己的不利,最后被判死刑。
 看了這些案件,我覺得很奇怪,為什么法庭可以相信這個不相信那個,到底是以什么為標準,什么態度來對待毒品案和死刑?律師有跟我解釋說,可是太複雜了,我不是很懂,也不敢在這裡說。
 我想我能夠說的,就是奉勸讀者去瞭解這法律吧!
 偉光
=====================================================================
楊偉光最後十二章(第11章) 助叛逆女孩逃離鬼門關 高興改變其他人
野田:
 哥哥今早帶來了Ely從美國送來的佛書和佛牌,我很高興。
 Ely是一個和我一樣曾經叛逆頹廢的女孩,她曾經迷茫過,不知人生目標是什么,也因為毒品,差一點就進入鬼門關。
 不過,今天的Ely已是個很積極很有愛心的女孩,她說我的故事改變了她的人生觀,她積極參與輔導工作,希望幫和她一樣的迷途羔羊。這是她寫給我的信,我看了很感動。

 “You have given me lots of thing in the little time。 I’ve known you but one thing you’ve given me that I never expected and not many can do is Life.
 I don’t think I ever had one till I heard of you. I only hope I can help get you yours back in return. Because nothing else is as valuable as your gift to me. I thank you for all that you do.
 You have given me guidance and I will use it well and live it threw till my very end. You opened my eyes, mind and heart and shown me what living truly is and that life is worth living.
 You are my guidance and I will pay it forward in your name for eternity. You will not go unheard.?I would take your place in a heart beat.
 Your name is and will always be worth something. I will not let you down.?
 Thank you Vui Kong. I love you.
 Sincerely, Ely ”

 我很感恩,也很高興我的故事能改變其他人。
 我慶幸我認識了佛祖!我的人生就此做了一個大改變。沒想到還能拉了Ely一把!這種得以互助的緣分,亦是人與人之間最珍貴的緣分之一。

與獄友分享體會

我判刑的這段期間,從Queenstown Remand到現在,所見聞的事一次比一次增廣。除了自己有了修心的機會,和這裡的獄友及獄卒分享自己的體會,對我來說也是重要體驗。我常和他們談人生看法和佛經。

 我常常開導獄友,隨著自己在過去的選擇、決定、命運與一切所作所為,而招至今天沒有身體自由,現今這能面對自作自受的因緣觀。悲的現實問題出現就隨著悲,樂的事現前就隨著樂,普通日子就隨著因緣,若遇到不如意事發生,就自我反省問題,簡單的說,隨順機會。

 我時時和他們說,珍惜當下就是美好人生。美好開心,是自己可以選擇的。多照顧自己,也多選擇開心和好的事。我也鼓勵大家多向師父學佛,多修最有力量的法門。

 佛祖,真的很有智慧,什么都瞭解和明白!

 如果人的心靈沒有真實依靠,那他的現在、將來、來生都沒有希望,也不得安心和快樂。我有多方面都無知不認識,不過依靠佛祖的教法,真的不會感覺會有不能解決的問題!

 智慧、慈悲、道德、和文化正覺,是沒分種族年齡的,只要自己努力的學習就能得到好的結果!有好的理念,時間長了就可成為自己的觀念,有了完善的觀念,那前途就無限光明。

 最后我想與你們分享我最歡喜的偈語《三生因果偈》

 欲知前世因 今生受者是
 欲知后世果 今生作者是
 感恩,阿彌陀佛!

 偉光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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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5-2011 11: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元旦 于 6-7-2011 01:28 PM 编辑

楊偉光最後十二章(第12章) 《面對死亡》生命中最後一晚 穿好衣向獄友道別

野田:

 首先,謝謝大家閱讀最后12章的信件,不知不覺已到了最后。希望大家在這章結束后,也會繼續支持“給生命第二次機會”這運動。

 最后一篇,你要我講講死囚面臨死亡時的感受。

 首先,我覺得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而是讓犯人瞭解,讓他誠實面對自己所犯下的罪行的一種方式。

 就我來說吧,我其實是感恩我被捉,因為這讓我瞭解生命的意義是什么,它讓我堅強。我記得我說過,以前的我,沒有真正的活過。

 前幾天,我的律師來探望我,他說過幾天就會把我最后的特赦申請信交到總統府去了。

 很多死囚在執行死刑的前一晚沒有機會和家人說一聲再見,除了悲傷,根本就是沒有心情做任何的事情。

 其實,很多死囚在被帶出牢房的那一刻,都會禁不住大鬧大哭,再多的輔導也沒有用,因為這一走,是沒有回頭了。是一個生命永遠的不在了。

 這時,最痛苦的是家人,我根本不敢想像家人在外頭,無助,焦急,彷徨……等待。等待一個冰冷的,沒有生命的身體。

 而對我來說,若明日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晚,我也沒有其他選擇,只有黯然面對;畢竟錯的是自己,我會懺悔。

 你問,我會不會腿軟。我真的不知道。但我想我不會,因為面對生死,我已經開始熟悉了;別忘記,在這短短的4年,我已“死”過好多次了,2007年被捉,佛祖救了我讓我重生;2009年被判死刑,在行刑前律師拉維向法庭申請暫緩。我能夠活到今天,一切所屬幸運。

 我也不奢求最后晚餐即將是個如何豐盛的一餐,我想我會照舊早上起來祈禱唸經,靜坐深思,素食早餐,直到夜晚的到來,穿上妹妹買給我最好看的衣服,跟其他獄友說聲再見,然后再誠心向地藏菩薩叩頭感謝。

 但我沒有辦法用文字表達那種心情。我也不知道走向斷頭台的時候會是什么心情。我想沒有人會知道吧。

祝福大家平安

聽聞學修覺法,佛祖的傳承,就是幫助、擁護、勸導、提醒、鼓勵等等,一切正在受苦眾生,迷惑眾生,有國難終生,有煩惱眾生,無知與無智眾生,不知自控的眾生等等,這些眾生所受的我曾經經受,因有偉大覺者佛祖的傳承眾生(學者或覺者)的教導,所以我解脫很多,很自在!

 也感恩社會大眾能原諒我,能夠活到今天已經是我最大的福分了。

 我想我的家人已經接受了我,將來的情況是個怎樣的結果,我覺得家人都能夠接受了;他們對我的改變,對我的蛻變感到欣慰;加上在我死之前可以讀讀佛經,認識佛教;我的改變也改善了家人之間的關係,尤其兄弟姐妹間的感情。

 只是有點擔心,母親終究會知道我已經不在的。最后的一篇,我就以這簡短的文字,寫出我的感受。

 我再次感謝你們,沒有你們我不能夠把我的故事一一道出。

 感恩,我在這裡替大家祈佛,願大家健康平安喜樂!祝福你們。

 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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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1 10: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帮陌生人携带不明物品,这是常识吧?

希望许多父母能警惕他们的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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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5-2011 02: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坚称死刑只应施予最严重罪案

杨伟光律师致函联合国促干预

2011年5月2日
下午 4点14分

随着新加坡上诉庭驳回大马籍死囚杨伟光的司法审核申请,其代表律师正式提呈紧急诉求,要求负责法外、即决或任意处决事务的联合国特别专员干预。

诉求书是由杨伟光的代表律师拉維(M Ravi)及设在伦敦的国际减害组织(Harm Reduction International)联手提呈。内容除了记载杨案的细节,也说明为何应给后者第二个生存机会。

该封上周提呈予联合国的信件,也概述了国际组织对死刑及为何应废除的观点。

剥夺生存权违国际公约

拉維在信中表示,新加坡奉行的强制性死刑政策,导致杨伟光的年龄及个人处境都不受考虑。但是,联合国官员,包括人权事务委员会、泛美人权法院、非政府政府及各国法院早批评这种不考虑减刑的做法。

他补充,贩毒罪早就不符合联合国称作“最严重罪案”的标准。

“国际组织极度关注,如何限制合法执行死刑。”

“根据人权监督、学者与国际法学界的决定,毒品死刑法律不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6(2)条款的生存权。它规定死刑仅可以实施在公约中称为最严重的罪案上。”

经社理事会为死刑设限

拉維(右图)表示,以上说法获得数个联合国单位的确认,包括其毒品控制和犯罪预防特别办事处。虽然新加坡仍不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签署国,但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早在1984年的议决案中认可此原则。

该议决赞同替死刑设下9项防护网,确认死刑只允许使用在“最严重的罪行”中。

现年22岁的沙巴人杨伟光是大马公民。他在2007年因为运毒入境新加坡被捕,进而判处死刑。杨伟光原订2009年12月问吊,但后来及时入禀法庭获准暂缓死刑,并且针对宽赦申请被驳回的决定,提出司法审核。

今年4月4日,新加坡上诉庭驳回杨伟光的司法审核申请。上诉庭三司一致维持高庭裁决新加坡总统无权宽恕以及新加坡司法部长山姆甘声称不能宽恕他的言论不构成歧视的决定。

等新国总统执刑前特赦

山姆甘曾在一项社区活动上表示,“杨伟光是年轻,但如果我们说放你走,我们到底是传达什么讯息?”新加坡司法部接着也发表了对杨案的立场,而引起拉威的非议。

但是,山姆甘事后通过新加坡驻马最高专员公署发文告驳斥拉威,他批评后者错误归咎一项他不曾发表的声明。

山姆甘否认评论上诉案件或杨伟光的课题,他宣称仅提及政府的立法政策。

无论如何,拉威在司法审核申请书中指出,总统有权决定是否对上诉者的申请给予宽赦,因此山姆甘的言论已经对宽赦程序造成了明显的偏颇。

但随着司法审核失败,杨伟光只能等待新加坡总统特赦,或将案件带往国际法庭。如果特赦不被批准,他在狱中书写的《最后的12章》将会是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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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11 05: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死刑不死刑对于杨伟光已经是不重要,他只希望能在这短暂的时光,读更多的佛书,以他的例子告诫外面的人,不要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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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11 08: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一个人知道枪是有多危险,但是还是不停的把枪乱射,结果射死自己,这是他自己笨蛋还是他不好运?

运毒就是这样的一个下场,但却还有人说应该赦免。

只要不是诬赖,有什么好赦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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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11 09: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希望他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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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5-2011 12: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元旦 于 6-5-2011 12:38 AM 编辑
可怜。。。。希望他没事
raveus 发表于 5-5-2011 09:11 PM

只有小学三年级学历的他不只可怜!更是愚蠢&无知可爱&可笑!
==========================

                    为什么我要为杨伟光请命?      
                      饶兆颖 | 08月02日 12:54:25      
              
【律师说法/饶兆颖】杨伟光与我素昧平生,我之前也不曾为其他死囚请命,为什么独独为他奔走?
一个月前,杨伟光的律师拉维(Ravi)在电话里告诉我,杨伟光(右图)上诉失败后还没有提呈宽赦申请,律政部长新加坡律政部长山姆甘(K. Shanmugam)就急不及待表明新加玻当局不会让他逃出鬼门关,以免毒贩以后就专门利用像他这样的年轻人来运送毒品。
从法律的观点,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为什么新加坡当局不给杨伟光陈情的机会。这是不符合自然公正原则。也不符合新加坡自诩维护法治的立场。想到杨伟光跟拉维非亲非故,甚至是一个外国人,拉维却不辞劳苦为他奔走,打抱不平,我是马来西亚人,又是律师,实在不知道要如何袖手旁观?
这一个月来,我见了杨伟光的家人朋友,跟他哥哥聊天,也细读了他写给家人朋友的信件。我更坚定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
宁可死也不愿说谎
杨伟光18岁时贩毒,被捕。经过了法庭的审讯,最终被定罪,判处死刑。我不敢说他是无辜,但他的确是无知。当时他对生命充满怨恨:为什么不能像其他小孩一样,有美好的家庭?那是他心里最大的结。他爱他妈妈,心疼妈妈生病了。三年前为妈妈庆祝生日后,他就离家了。他坦承自己知道带的是毒品,却不知道其后果的严重性。
        当然,有人会说,难道无知就可以推卸责任吗?

不。不是这样的。杨伟光他在法庭面前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在初审时,杨伟光甚至一度天真的要求代表律师改变供词,直接认罪。然而,一旦定罪,他就会面对强制性死刑,法官没有选择,不能考量其他任何因素来从轻发落。所以他不能认罪,以便完成整个审讯过程。

拉维说,初审法官朱汉德也认为杨伟光太无知,年龄也太小了,不忍判他死刑,而主动建议检控官修改控状。可惜,检控官却拒绝法官的建议。

一般惯例,因为是极刑,死囚都会上诉到底。杨伟光也不例外,但是却半途要求律师放弃上诉,因为他误以为上诉就是要否定罪名。他要承担法律的责任,宁可死,也不愿说谎。在我有限的知识里,这还是第一个要求放弃上诉的死囚。

后来听了拉维的解释,他知道上诉是针对刑罚,不是要推翻定罪,他才同意上诉,要求法院检验强制性死刑是否违宪,然而,他的上诉却以失败告终。

部长篡夺总统宽赦权

杨伟光的最后机会就是向新加坡总统寻求赦免。就如我国的最高元首,新加坡总统被宪法赋予赦免权。赦免与否,不再关系法律,而恰恰是要让人性做出判断,是否应该法外开恩,让死囚有第二次机会。其中的考量包括了死囚的年龄,背景,行为,悔意等。这正是因为法律无法考虑各人的复杂性,而死刑又是无可逆转的,所以才会有设立总统特赦这样的机制,來提供最后的转圜余地。

然而,在杨伟光还未提呈其赦免陈情书前,新加坡律政部长山姆甘却已公开表明立场说"杨伟光虽然年轻,可是如果放过他,那是传达了什么讯息"。这句话的意思是,杨伟光必须死,才能达到恐吓作用,确保不会有第二个杨伟光。真相是,过去处决了多少人仍然未能阻止伟光走这条路。我们要问:要传达反毒讯息,死人真的必然比活人有用?

更重要的是,部长这句话实质否决杨伟光向总统申请宽赦的权利,等同篡夺总统的权力,实已违宪。新加坡总检察官温长明甚至就此案公开表明,赦免死刑犯是内阁的决定,而这句话至今未被收回或反驳。

做决定的人在还没听到呈词前就做了决定,等如上诉法官在还没听审就说你的上诉被驳回,彻彻底底违反了自然公正原则!我们没有质疑总统的最后决定,我们质疑的是这个"未审先判"是否合宪合法?为什么杨伟光寻求宽赦的机会必需被急不及待地否决?拉维现在入禀法庭要求司法复核的正是这一点。


学佛与读书写字
法律以外,今天真正牵动我感情的是杨伟光人生所代表的意义。我到今天还没见到杨伟光,不知道他真正长得什么样;但从他家人,朋友和律师的描述,从他的信件中,我真诚感受到杨伟光生命的改变。杨伟光后援会里的朋友都有同感。
杨伟光自责、忏悔,愿意承担法律的责任。他知错了。在送给妹妹的生日卡里,他说"妳的生日。我送,我的经历给妳。我过去时,不接收(引者注:应为"受"),知(应为"智")者的教道(应为"导"),于今会失败的缘因,就是这样的。"
失学的他在狱中接触了佛法,开始学习读书写字。他把学到的佛理,与他挚爱的家人和朋友分享。他告诉妈妈说他会努力学佛,并到很远的地方修行。他从事海产生意的姐夫被绑架失踪至今一年多了,他不断的用佛理安慰姐姐。"见了伟光后,我的心安定很多",他姐姐对我说。
他的哥哥每星期风雨无阻的去看他,他鼓励哥哥要努力走自己的路。他妹妹杨伟风,今年才20岁,却承受着要带哥哥骨灰回家的痛苦。从一开始的怀疑、困扰、害怕面对镜头,到今天她的勇敢,都是因为伟光给了她力量。
在家人面前,伟光表现出平静和乐观。他不让家人担心,反而成了家人的支柱。
这都不是我的话,是他家人的话。
给悔改者第二次机会

伟光不是贪生怕死。他领悟到生命的无常。就算被宽赦了,也可能随时离开。他亲口告诉拉维,如果留住生命,他希望投入时间去辅导狱友并警惕公众毒品的祸害。他现在发愿抄一万篇《心经》,写上"远离毒海,珍惜生命"八字,希望一方面把功德徊向家人和众生,一方面提醒大家不要像他一样误入歧途。

一个有勇气承担错误,有决心改过自新的人,我们应该正面的看待他。


人谁无过?当我们犯错时,我们祈求的,不就是一个忏悔、原谅、恕罪的机会吗。所犯罪衍可能程度有别,但是,本质上,对不起过许许多多人的我们和伟光到底真的那么不同吗?
其实,这正是牵动和连接我们后援会的原因。杨伟光让我们从新思考,唤起内心深处不曾也不想碰的那一块:我们的过错、我们的悔改,我们曾有的第二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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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5-2011 03: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早知又何必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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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5-2011 11: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早知又何必当初。
vikno 发表于 7-5-2011 03:15 AM


刑罚死刑下,没有人能自全,惩罚的精神是让犯规的人觉悟,夺取人生命反而无法达致惩罚的精神。死刑应只施予最严重罪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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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5-2011 04: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此刻的他是疯掉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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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5-2011 11: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後援會:警惕年輕人‧楊偉光事件或著書


楊運良支持把弟弟的故事出版成書,以警惕更多年輕人。(圖:星洲日報)                                                                                                


                                                                                                               

(柔佛‧新山5日訊)楊偉光後援會計劃把楊偉光的故事和書信集結成書,以警惕更多年輕人,避免他們誤入歧途,為了毒品而賠上一生。

後援會成員饒兆穎律師告訴星洲日報,該會已與偉光家人談過出書的計劃,這也算是完成偉光的心願。



她說:“偉光覺得把他的故事寫成書,可以警惕更多年輕人,那他最終就算死了,至少也死得有點意義。”

楊偉光的大哥楊運良告訴星洲日報,他覺得把偉光的故事出版成書的做法,是一個很好的建議。

他說,東馬許多窮鄉僻壤的年輕人不知道毒品的可怕,常常在無知下犯罪。

他說:“我下星期一去探望他時會和他討論這個計劃及一些家事。我會叫他多寫一點,因為他曾說過希望幫助更多人,讓別人知道他的無知害了他。”

“他的故事出版後,可以幫助更多年輕人,尤其是剛進社會的年輕人,不讓他們碰毒品。”

後援會今開會商討工作

饒兆穎表示,後援會將於週三召開緊急會議,商討接下來的工作。

她說:“司法程序已經走到底了,所以我們希望要求外交部長和內閣成員能多加關注偉光的事件,然後向新加坡反映,看能不能把死刑寬赦至終身監禁。”

“我們還在想具體的活動,因為該做的都已做了,可是我們不會放棄,只要人未死就有希望。”

楊運良說,他週一知道法庭的判決後就忙著聯絡家人和親戚,因為他們也焦急地想要知道結果。

他說:“我們其實已有心理準備,就順其自然面對。家人已經盡力,現在也不知該怎麼辦,只有交給律師處理。”

“我只是希望大馬政府能夠給予協助,把案件提交至國際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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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5-2011 12: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刑罚死刑下,没有人能自全,惩罚的精神是让犯规的人觉悟,夺取人生命反而无法达致惩罚的精神。死刑应只施予最严重罪案下!
元旦 发表于 7-5-2011 11:25 AM



   赞同!死刑应只施予最严重罪案如杀人之类。人类创造了法律然后名正言顺的杀人,很多时候该杀的不杀,不该杀的非要他死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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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5-2011 12: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死刑不死刑对于杨伟光已经是不重要,他只希望能在这短暂的时光,读更多的佛书,以他的例子告诫外面的人,不要犯错。
ahsian 发表于 5-5-2011 05:21 PM



这个世界,你知道有那个‘人’ 是没有犯错的吗?在全人类的历史中,有那一个人类是没有犯错的?只是,越没有权利地位和没有身份的人,他们犯错,是决对不可能被饶恕的。反之,就可以逍遥法外。。。。这就是现实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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