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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元旦

楊偉光逃過死刑!真正的主谋新加坡大毒犯被撤销控罪(第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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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5-2011 11: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死刑应只施予最严重罪案如杀人之类。人类创造了法律然后名正言顺的杀人,很多时候该杀的不杀 ...
mayvlai 发表于 11-5-2011 12:42 AM


杨伟光后援会诉求废除大马强制性死刑
2011-05-13 11:14:28         

■(左起)邱进福、主持人莎美拉、哥宾星及拉维坚决要求大马废除强制性死刑。

■(左)拉维:死刑对家属带来的打击,是一辈子的伤痛,更是对家人的残忍刑法。(右)哥宾星:一名罪犯是否应执行死刑的判决应交由法官定夺而非法律。
        
(吉隆坡12日讯)律师公会、大马国际特赦组织及人权律师昨晚透过“贩毒与强制性死刑讲座会”表达出共同的诉求:废除大马强制性死刑!
根据资料显示,截止2010年,共有139个国家废除或停止执行死刑,然而仍有58个国家继续执行死刑。换言之,超过三分之二的国家已经废除或停止执行死刑,遗憾的是,大马及新加坡并不在其列。
哥宾星律师周三晚在讲座会上主张,一名罪犯是否应执行死刑的判决应交由法官定夺而非法律。此活动是由杨伟光后援会主办。
他指出,根据我国的法律,贩毒等同与死刑挂钩,任何人不得质疑或推翻有关的刑责。即使是法官,也无法过问,意即贩毒者面临的唯一判决是死刑。
“这是相当不公正的做法,因为法官有绝对的权力审判一名罪犯的刑法,而我们也必须相信法官的判断,而非盲目跟从法律制定的‘强制性死刑’,即无法置疑有关的法律。”
哥宾星表示,死刑并非不可行,但是也必须经过公证的审判过程,而非在定罪为贩毒后便判决死刑。
“我们遇到很多的例子是,许多罪犯因为本身的教育程度不高,根本不清楚何谓贩毒,更不明白自己犯罪;有者则是被利用或胁迫,这些都是需要被考量的因素。”
他认为,许多人认为贩毒就应该执行死刑,那是因为他们都没有经历过切身之痛。
“倘若是你身边的家人有此遭遇,你的感受是什么?你那一刻想要的是什么?做错事情必须接受法律惩处,但却非一意孤行的执行死刑。”
负责杨伟光贩毒案件的代表律师拉维表示,新加坡在过去11年来,针对贩毒无任何特赦成功的例子,因此杨伟光唯一的曙光是将案件带上国际法院。
他认为,死刑是给予家人最严厉的惩处,同时也是一辈子无法痊愈的伤口。
“我曾经接过一宗同样被判死刑的案件,死者被处决后,狱方泯无人性的打算尽快将尸体‘解决’掉,加剧家属失去亲人的伤痛,疲于奔走取回完整的尸体。”
他感性的说:“由于死者是被判处绞刑,死后颈部的鲜血仍然在流着,而眼睛处于半张状态,看起来就像还有一丝气息。因此,其5岁的妹妹不停的在棺材旁打转,并大喊:哥哥还活着!至于死者母亲也在棺材准备下葬时激动跳下去为死者进行心肺复苏,冀望死者能够生存。”
拉维指出,这些在在显示死刑对于家属带来何其沉重的打击,是一辈子的伤痛,更是对家人的残忍刑法。
至于律师公会人权小组主席邱进福则提出数据,显示强制执行死刑后吸毒率不减反增,证明死刑引起的警惕作用非常有限且不人道。
“1988年至1995年,吸毒者人数高达19万4794人,而我国肃毒组也在这期间内开始执行贩毒的死刑判决。然而,根据1995年至2005年的数据,吸毒者人数飙至28万9763人,足足增加了超过9万5千人。”
他补充:“在这10年间的吸毒人数不减反增显示了什么?难道是我国被判绞刑的人太少?死刑根本无法起到任何作用,因此干脆不要执行这项无法根治问题的不必要刑法。”
1960年至今 441人已被处决
哥宾星出示3月31日在国会公布的数据表示,我国从1960年至今已被处决的囚犯达441人,至于未被处决的死囚人数达696人。
“已被处决的犯人当中,包括228人贩毒、78人谋杀、130人涉及军火及4名涉及反元首。”
此外,至今仍在“等候名单”内的696名死囚当中,有479人涉及贩毒、204人谋杀、13人涉及军火。“90%的死囚都是介于21岁至50岁的壮年时期。”
另一涉运毒者3周内将接受处决
继杨伟光后,另一名涉嫌运毒而被新加坡政府判决死刑的张俊炎已被裁决在3个星期内接受处决。
为此,张俊炎的父亲张家平今日在讲座会上声泪俱下为爱儿抱屈,并心痛表示希望俊炎能够平安回家,令人闻之鼻酸。
作为父亲,张家平字字含泪、句句刻骨:“张俊炎是我的儿子,他从小就跟我一起经营生意。他很相信人、很热心帮人,他每次都舍己为人,就是因为他太相信人,所以被朋友欺骗、利用!”
他表示,事后自己每次到监狱探望俊炎,但后者每次总是要求父亲不要伤心、要看开。
“俊炎每次都说:爸爸,要看开,回去要小心,不要伤心。”
张家平哽咽说,“我只希望俊炎能够平安回来我每天晚上都睡不着,我要等他平安回来。”
除了张家平,俊炎的母亲及两名妹妹也出席有关的讲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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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1-5-2011 11: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毒品罪以假设定罪易误判死刑 律师称法官应有弹性判案空间                                                                                        Posted on May 14, 2011 by givelife2ndchance                                       
                                                                                       
(吉隆坡12日讯)继来自沙巴州的马来西亚青年杨伟光因运送47克海若英而遭新加坡高庭判处死刑,另一名马来西亚华裔男子张俊炎因运毒在新加坡面对死刑,引发了人民对 运毒者应否判死刑的争议,律师认为贩毒或运毒罪行乃“假设定罪”,一旦定罪将被判死刑。一旦判决出错,将牺牲人命,因此必须伸缩性处理运毒案件。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分会、马来西亚人权之声、和国际尊严( Dignity International)昨晚在隆雪华堂联办一场讲座以讨论上述课题,以讨论强制死刑与运毒罪行是否相称,吸引了约50人出席。
主 讲者有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Gobind Singh Deo)、新加坡反死刑律师拉维(M.Ravi)以及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人权小组邱进福主讲,主持人为莎米拉什卡兰(Sharmila Sekaran)。而原定主讲人之一的人权律师马列英迪亚斯(Malik Imtiaz Sarwar)因为紧急会议,而临时未克出席。

哥宾星指,我国现有《危险毒品法令》是根据假设(presumption)来判断,以致容易被定罪,他说:“在你(因为运毒)而被逮捕的一刻,你就会被假设对毒品有所认知,一旦被定罪,就会面对强制死刑,要夺取一个人的性命是何其容易。”
不过,他表示还是会有人称不知道那些毒品,然而同样的理由被普遍使用后,许多的法官不会再接受同样的辩词。
他反问:“为什么不赋予法官决定的权力,到底要判还是不要判死刑?那些对毒品一无所知、被人利用、不了解什么是“运毒”的人,要怎么办?就算是律师本身也未必懂得何谓‘运毒’,我认为必须给予法官伸缩性,必须相信法官的判决。”
哥宾星指在我国曾经发生误判事件,他说:“要如何跟被上吊的家人交代?难道要说‘对不起,我们搞错了’吗?知道会出现误判,难道还要辩解说我们需要强制死刑吗?”
因此认为可以仿效澳洲的作法,澳洲最近使用脱氧核糖核酸(DNA)测试,重新检验所有因运毒而被定罪的人。他表示这将能够证明被无辜涉及的人士。
决法官无法考虑被告背景
而杨伟光和张俊炎的代表律师拉维则指,被控运毒的犯人面对两难的局面,他说:“他(们)不能说服法官,不能要法官考量背景。他(们)不能为自己喊话,法官也听不到,因为法官的判决是绝对的,这是残酷兼不寻常的。”
拉维(右图)表示,马新二国是共和联邦国中唯一仍有强制死刑的国家,而新加坡已经有十一年没有宽赦的案例了。因此,他说:“我们对于杨伟光获得宽赦不抱持太大的希望。”
拉维在杨伟光事件上,分别挑战新加坡律政部长尚姆甘及律政部发言导致杨伟光的特赦申请未提先决,是越权、违宪之举,并要求高庭裁决恢复该国宪法赋予总统之权力。
他重提申请撤换杨伟光案件的承审法官一事,并指杨伟光申请宽赦被驳回已是自相矛盾。
他说:“首席大法官(陈锡强)基本上已经认同总统拥有特赦权,因为他曾经是总检察司,过去曾就赦免问题向总统提出建议,杨伟光并没有获得公平的审讯。”
废死刑乃长期目标
另一主讲人邱进福表示,废除死刑是长期的目标,而死刑并不能有效解决毒品问题。
他 说:“根据马来西亚人民之声(SUARAM)的数据,1998年到1995年间拥有19万4197名吸毒者;而马来西亚防止毒品协会(PEMADAM)的 数据,1988年到2005间吸毒人数有28万9769人,在1995年至2005年间增加了9万4966人,因此死刑并不能杜绝运毒活动。”
此 外,哥宾星也提供国会书面回答的资料指,我国自1960年至今,共有441名囚犯因罪名成立而被处死。在441名死囚中,其中228人因为运毒、78人涉 谋杀、130人涉军火案、四人向国家元首“宣战”(berperang)及一人涉绑架。这份书面答案由内政部长希山慕丁(Hishamuddin Hussein)发给升旗山国会议员刘镇东。
他认为应该成立跨党派国会议员连线(Parliamentary Caucus),以便在强制死刑课题上达成共识。
张俊炎父亲发言哽咽
在新加坡面对死刑的张俊炎家人今晚也出席了讲座。张俊炎的父亲张家平被邀请发言时表示,张俊炎是因为误信他人而被利用贩毒。
他哽咽道:“他小小就跟我做生意,很相信人、帮人。每次做东西都是为了别人……为了别人给人欺骗……他叫我不要担心,看开一点。我希望他会没有事……他叫我不要伤心……骑摩托要小心……给人家骗人……你叫要我怎样……”
张家平(左图)爱子心切,无不让现场的观众感到心酸。
根据媒体报道,张俊炎因答应替名唤“老德”的顾客,在2008年6月16日从缅甸贩运金条到新加坡,不料却在樟宜机场被肃毒组警员逮捕,才知道藏在皮箱内的不是金条而是毒品。
国际特赦组织也在现场设立有关死刑的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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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1 11: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怕给人家鸟的讲一句,TNND他敢做这样的事没有胆死咪?
讲一句对不起后悔了就想要脱身了呀?别人家的孩子给他害死了就不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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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6-2011 05: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元旦 于 24-6-2011 02:14 PM 编辑
不怕给人家鸟的讲一句,TNND他敢做这样的事没有胆死咪?
讲一句对不起后悔了就想要脱身了呀?别人家的孩子 ...
kokkoei447 发表于 31-5-2011 11:39 PM

(转帖)杨伟光的故事

18岁的他因无知而涉犯毒品罪,22岁的他因觉悟而反毒他的生命应该现在就结束吗?

杨伟光,一名来自沙巴州22岁的年轻人,即将在新加坡面对死刑。


2007年6月13日,杨伟光在新加坡因运送47.27克海洛因而被捕。他被控触犯新加坡《滥用毒品法令》第5(1)(a)条文,并在2009年1月7日被判死刑。他提出上诉,但是较后放弃上诉。
在问吊前4天,他的代表律师成功获得暂缓执行令,并向法庭提出上诉。然而其上诉却在2010年5月14日被驳回了。根据新加坡《宪法》,杨伟光有权力寻求总统的宽恕及特赦。
但在2010年5月9日,在杨伟光上诉判决和还未向新加坡总统宽恕前,法律部长山姆甘却公开表示,不同意宽恕杨伟光。此举已事先下判,侵犯了杨伟光的法律权力,也违反了宽恕程序和自然公正原则。杨伟光的背景

三岁时父母离异,母亲由此情绪抑郁,多年后引发忧郁症。他与兄弟姐妹自小分散于各亲戚家,童年只知穷困与恐惧。10岁时离家,寄居于干爹家,负责大部分的家务,就这样未捱完小学六年级就辍学了。他开始打散工,洗车、派报纸、派传单、厨房杂工等等都做过。17岁时为了赚更多钱为母亲医病,伟光离开山打根到吉隆坡工作,就在复杂的环境、缺乏教育与适当的引导下,他开始步入错误的旅途。
他于2007年遭毒枭诱骗运送47.27克海洛因而在新加坡被捕,过后被判处死刑。他被捕时未满19岁,完全不知道贩运毒品的刑罚是死刑。然而故事并未因此结束……
在被监禁之后,伟光在机缘下接触了佛法,由此彻悟了自己过去的错误,开始认真地求知、学佛,更开始在狱中辅导狱友。目前,他已立志将余生投入于辅导狱友及警惕群众有关于毒品的致命性危害。
他的遭遇坎坷,他大可以把自己的过错归咎于破碎的家庭,但是他认了所有的错,选择了原谅、理解一切与悔过。给父亲的信中他说:“爸,我因为有你的因缘,我今天才有缘学佛,你和妈对我的恩得(德)真的很大,谢谢你们!”送给妹妹的生日卡上他说:“妹妹,妳的生日。我送,我的经历给妳。我过去时,不接收(受)知 (智)者的教道(导),于今会失败的缘(原)因,就是这样的。”
他悔改与向善的心在给家人朋友的信中展露无遗。他作出了选择,我们呢?====================================
伟光给家人及朋友的信(节录)
“……在我心内已没在意,因为这些事还没发生前,在我心中从小开始最令我感伤心痛苦,难过,就是我妈妈,被人打,被人骂,被说。……但这一切的发生,以(已)是过去,我在此地学到认识到佛法才晓得这一切的是(事)情,是因为无知与无智的原故,又加上出生在这时代,有很多压力,烦脑(恼)等不如意的业障果报。”

–4/11/2009给干爹华叔的信


“妈妈(,)我坦白和您说(,)本来我在两年前已是接受不到现实困境,所以应该是死了!在那时!但很幸运我遇到佛祖的学生!!救我!所以我才可以活到今天!!!我那时面对的现实困难问题,烦恼等等!真大又很痛苦,很痛苦,就发生这样事时,佛祖的传教的承受弟子(学生)教导我!救我!帮我!所以我能活多几天是非常幸运!现在又有机会给您知道我的救命恩人!佛祖!还有佛祖的学生,还有善知识!!所以今此开始我们家人一起学习佛祖,好不好?”

– 3/12/2009给妈妈的信


“今能有机会再次写信给您,真的很难得,因为那天我得知自己要面对死,且在三天后要上刑,今能写信给您,很感奇辛(庆幸),我已开始要舍弃一切过去不好行为,今我已有新名,是法名南地利。”

— 1/2/2010给朋友的信


“….但这个人现在想改过所有一切的不好的习惯,不好的恶行为,他真的有心改过。我用一个比喻说他改过的心有多大,比喻一个人在森林走过看到一棵水果树他贪心拿来吃,结果中毒了,因为水果树有毒,在这个人中毒时很后悔吃了毒果,这个人的后悔心的心量到第一真心的心对吗?姐姐如果妳是知道这个人中毒了(,)同时妳又知道怎样医好他的毒,那么姐姐妳会不会医呢?……这个真心改过的人我给机会他改过,妳认为我的做法是对的,或是错的呢?”

— 12/09/2008给姐姐的信


“……他现在有三十左右,没有家没有车没有钱没有自由没事业没有老婆没有儿女没有女朋友没有朋友没有多少件衣服没有见识没有学问没有真(正)确的思想没有出过外国见过世面没有妈妈的关心没有爸爸的关心没有兄弟姐妹的关心,这一个人就是什么都没有,但是他还有一个小小的希望……。”

– 给姐姐的信

远离毒海,珍惜生命

(这是伟光给世人的劝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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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6-2011 06: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杨伟光的故事录影视频

黄进发对于伟光一案的叙述 part 1  


黄进发对于伟光一案的叙述 part 2

一群中学生为杨伟光所做的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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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11 06: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能看開是好事來的,畢竟已經沒有回頭路了,上面寫道法律是人弄出來的,所以我們也可以努力爭取。但勝算又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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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6-2011 04: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能看開是好事來的,畢竟已經沒有回頭路了,上面寫道法律是人弄出來的,所以我們也可以努力爭取。但勝算又 ...
xiaomimi 发表于 7-6-2011 06:34 PM


各国在贩毒与运毒的法律问题上,都是採用先假设你有罪,既便是你要自己证明你没罪的,既是未判先定罪原則!也是非同等谋杀罪的!所以我们会经常在电影中看到一些的坏警察丢一包白色粉末袋子去屈人的!更甚的是马来西亚&新加坡贩毒与运毒你面对的就只有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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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6-2011 05: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运毒是死刑,嘛不要运咯,还是要运自己承担责任咯,社会就是这样的,你不接受也只是你的事情 ...
HiBiKi1314 发表于 8-6-2011 04:29 PM

so!你想表达的是什么?又不对帖又不明所议的?纯发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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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8-6-2011 06: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什么意思,只是想说竟然都敢踏出这一步,就知道有这一天,不想听那些借口,什么被人欺骗啊, ...
HiBiKi1314 发表于 8-6-2011 05:25 PM

他是100%为钱财才替你运毒的!ok!
拜托!好心你!多跟进他的故事才来发表,不要说什么没有什么意思又不想听借口又要看借口更又要人们把你当透明,
你不当自己是透明没人会把你当透明的!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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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6-2011 10: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讲再多也已经为时已晚,潇洒面对吧,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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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6-2011 10: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人貌似在指責他要逃避法律的責罰,看清楚點吧,他已經坦然面對,並沒有奢求寫什麼

若是有,他也只是要把自己的故事說出,然後去讓世人警惕,不要再有人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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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6-2011 08: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元旦 于 21-6-2011 08:37 PM 编辑

杨伟光律师促上国际法庭
2011年6月15日
新加坡的大马籍死囚杨伟光的律师饶兆颖与拉维,今日再次到国会大厦提呈备忘录予外交部长阿尼法,要求大马政府把杨伟光案带上国际法庭审理。

阿尼法当时不在场,但他的特别助理代为接收备忘录。

拉维声称杨伟光在新加坡面对不公的审讯,因此要求马来西亚政府把此案,带上国际法庭审理。

现年23岁的杨伟光,是在2007年因为运送47.27克海洛因入境新加坡被捕,进而判处死刑。他本定于去年12月问吊,但他的律师拉维入禀检讨宽恕申请而成功展延行刑。

但新加坡上诉庭在今年4月4日,驳回杨伟光的司法审核申请。换言之,后者已耗尽在新加坡的法律管道,再度面对行刑的风险。

杨伟光律师因此在5月初正式提呈紧急诉求,要求负责法外、即决或任意处决事务的联合国特别专员介入该案。

由于他出身命运坎坷,来自一个破裂的家庭,因此其案件也获得我国国会议员、律师及公民团体的关注,包括人权组织人民之声为他四处奔走,希望能协助他基于人道立场获得赦免。
=========================================
公正黨促關注楊偉光案‧建議提交國際法庭

(吉隆坡15日訊)公正黨促請政府關注青年死囚楊偉光的案件,包括建議把此案提交國際司法法庭審理。
公正黨副主席努魯依莎及蔡添強今日在斗湖區獨立議員蔡順梅及楊偉光代表律師拉維陪同下,在國會走廊召開新聞發佈會時,要求政府採取即時行動維護身在異鄉的國民,尤其是生命處於危急的國民。


拉維說,楊偉光的寬赦申請被駁回有兩項爭議,包括楊偉光申請特赦過程,新加坡司法部長公開點名楊偉光,說不能夠放過他(楊偉光);其次,新加坡總檢察長宣稱,寬赦與否由內閣決定,而不是由總統決定,這種說法跟新加坡憲法規定矛盾。
現年23歲的沙巴人楊偉光在2007年6月12日,因運送47.27克海洛因入境新加坡時遭警方逮捕,當年他年僅19歲。
法庭在2009年1月裁決楊偉光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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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6-2011 08: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早知如今,何必當初.
現在才後悔,是否已經太遲了.
如果每個毒販被捉判死刑後才這樣說後悔而被特赦,以後就更加多人運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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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6-2011 08: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給楊偉光的一封信                                               
詩巫讀者
                                               
致楊偉光,祝你平安。
閱讀了6月15日刊登的「《最後的十二章》之九」,心中除了感慨,還是感慨……還記得曾閱讀過一則小故事(據聞是真實故事):
一名偷竊慣犯被控上法庭,聞判後,他大聲吶喊:「不公平!這都是命運的錯!如果我不是出生貧民窟,我就不會因為付不起學費不能上學。我沒學識,找不到謀生的途徑,才被迫幹起違法勾當。」法官聽後,冷靜地問了一句:「你還認得我嗎?」他定睛一看,原來法官就是兒時住在隔壁的男孩。
偉光,看了這則故事,你有什麼感想?
大馬不知還有多少窮苦人家,雙親為了讓孩子餬口,從早忙到晚。他們的孩子甚至因為繳不起學費,自小得背負起工作養家的責任。這些家長都沒什麼時間陪伴孩子,而他們的孩子也沒機會接受高深教育,為何沒成為罪犯?相信你的祖父也不是家財萬貫的富家子弟,你的父親成為罪犯了嗎?(楊老先生,請恕晚輩失禮了)
假如你只是一個幾歲大的兒童,極可能會因為父母的忽略,損友的影響而犯錯。可是隨著年齡的成長,智力正常的人都能開始明辨是非。那麼你所犯下的罪案還是該歸咎於誤信損友嗎?還是你選擇了相信損友?
什麼叫做「……所以給人家欺騙,讓我相信送毒品不會導致死刑,結果愚蠢的我就這樣一錯再錯!」這聽起來就像:我被人家欺騙,我不知道刀會刺死人!即便你真的不曉得運送毒品會導致死刑,那你總該知道運送毒品是犯法的吧?是不是如果運送毒品不必被判死刑,你就可以長期幹下去?是不是如果刀不會刺死人,你就可以拿著它繼續傷人?
小學二年級誤解了同學的一句話,就給你添加了學壞的勇氣?那我真替你的同學喊冤,分明是你自己心裡存有學壞的念頭,才會導致你誤解他的語義。換句話說,即使當時他說的是另一句話,你極可能還是會把它詮釋為鼓勵你學壞的語句。
請恕我直言,依我個人愚見,你的文筆雖充滿悔意,但字裡行間還是想把招致你今天下場的主因,有意識或無意識地推卸一部份給別人或環境。這種個性才是導致你墮落的真正主因!換句話說,你是擁有「除非碰到頭破血流,否則絕不承認最大的錯誤在於自己」的倔強個性。
我不否認環境及外人的影響力,但這些都無法把你致死,致死你的人其實是你自己。因為無論環境怎麼逼你,外人怎麼誘惑誤導你,最後作決定的還是你自己啊!
新加坡是世界上以執法嚴厲聞名的其中一個國家,我不知道你獲特赦的機會有多少;心疼的是那些關心你的至親在閱讀了你的文筆後,他們的心靈是否也一樣地被判了死刑。
還有三章就到末章,既然你開始學佛,希望可以從你的文筆中見到你「悟性的成長」。我會為你祈禱……

詩巫讀者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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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6-2011 08: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元旦 于 21-6-2011 08:32 PM 编辑
早知如今,何必當初.
現在才後悔,是否已經太遲了.
如果每個毒販被捉判死刑後才這樣說後悔而被特赦,以後就更 ...
征服者 发表于 21-6-2011 08:23 PM


                杨伟光跪拜母亲答谢养育之恩                                                                                                                                                                                                                                                                                                                    
               

请在人道立场上,声援死囚杨伟光!斗湖区国会议员拿督蔡顺梅指出,大马政府虽然不能干预邻国法律,但她恳请新加坡政府基于人道立场,以杨伟光的坎坷的童年,無知的想法,以及他後来痛定思过,做为宽恕的考量因素,给予他一个痛改前非的机会。
拿督蔡顺梅国会议员说,根据杨伟光的宽恕陈情书,他父母在其三岁时便离婚,母亲也患上忧郁症。杨伟光小时候便被迫在放学后到祖父的油棕园工作,若迟从学校返家便将遭受毒打。
十二岁离家打工
她表示,为了改善自己和母亲的生活,十二岁的他便离家,然后辗转抵达吉隆坡,从一开始在餐馆当厨师,因饱受歧视和虐待而离开。接着,他在朋友的介绍下贩卖盗版光碟,最终得到"老大"的喜爱,而从事收账工作及其他的工作,他也不知道自己所犯的罪有那么重。

她继称,杨伟光是一个非常天真的人,起初他根本都不太能回答检察官的盘问,他也不知道自己"送礼"的罪是那么大,必须面对死刑。
为了声援杨伟光,斗湖区国会议员拿督蔡顺梅今日在杨伟光新加坡代表律师M.拉维、隆雪华堂民权代表律师饶兆颖、新加坡媒体及杨伟光家人的陪同下在山打根召开记者会。
她指出,然而,杨伟光在入狱后,开始接触佛法,在佛法中得到启发,获知什么是正确的生活观念,并且觉悟他之前所做的都是伤天害理之事,并认知到自己的所犯的错误,洗心革面,立志将其余生投入于辅导狱友及警惕群众有关于毒品的致命性危害。

当他的母亲前来拜访他时,并询问他何时出狱,杨伟光并没有告知母亲他即将被问吊,只是告诉母亲,他要跟随师父去修行,不会再回来。

以自己故事作为世人借镜
他也跪拜母亲以答谢母亲养育之恩。同时,他在狱中也不断以佛法开导其他死囚,并希望以自己的故事作为世人的借镜。

拿督蔡顺梅国会议员强调"相信杨伟光的个案仅是冰山一角。由此可见,东马仍存有许多如杨伟光一样缺乏教育的年青人。同时,有感杨伟光的悔过,再加上律师及人权组织等人义不容辞的协助,以及杨伟光的新加坡籍代表律师拉维、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副主席饶兆颖和人民之声协调员郑文辉等人亲自前往国会为杨伟光寻求宽赦,拜会了我国外交部长拿督阿尼法阿曼,向他反映了杨伟光事件背景,他们也获得了外交部长的正面回应。
我国外交部长拿督阿尼法阿曼同意会透过透过外交途径致函给新加坡政府,以协助在新加坡贩运毒品,因罪成被判死刑的大马青年杨伟光,寻求新加坡宽赦局的赦免。
拿督蔡顺梅国会议员表示,身为东马国会议员的她感独甚多。她有必要为杨伟光请命,希望新加坡政府能够考量杨伟光的家庭背景。他是為了想摆脱困苦的日子,让母亲能够過上好日子,在只有12岁之幼龄那年便离乡背景到西马谋生。在耳濡目染之下开始售卖盗版光碟,以及误信其老大告知贩毒的刑法比贩卖光碟更轻。只有12岁便辍学谋取生活的杨伟光,为了能够让母亲能够过上好日子,信以为真,开始误入歧途,踏上贩毒的这条不归路。
拿督蔡顺梅国会议员也籲请本州贫穷的年青人或妇女,应以杨伟光作为借镜,让那些与他境遇相似的人明白,贩毒并不是唯一的出路来警畅自已。尤其是贫穷的年青人或妇女正在面对百物涨价,生活费飚升的时刻,更应该远离毒品,以免误入歧途而自毁前程。
她也恳求新加坡政府赦免杨伟光的死刑,让他以有生之年告诉世人他的所有体验与经历。
杨伟光是山打根拉卜路十二哩双溪马尼拉区人,小学是就读於新华学校。他是於2008年因运送47.27克海洛英到新加坡,而被警方逮捕。根据新加坡的毒品法令,只要任何人身上搜获15克海洛英就将面对强制死刑。
新加坡法庭於去年一月宣判杨伟光死刑。他原本要在去年十二月四日问吊,但是拉维取得展延执行令,并成功展延其刑罚至今年八月二十六日。
诗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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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6-2011 08: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樓主可否知道如果他當時順利把毒品運過新加坡而沒被捉到,會害死多少人嗎?而他會不會再犯呢?再犯又害死多少人呢?請為大眾在人道上請求毒販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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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6-2011 08: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個人一直都認為這世界上有3種犯人是不能原諒其罪行和赦其罪的:
第1個是毒犯,因為每個毒犯就是為了自己的錢財而害死無數條人命.
第2個是強奸犯,因為每個強奸犯是絕對可以控制自己的性慾的而偏偏就故意欺壓弱者.
第3個是貪官,因為為了自己而連累了整個國家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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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6-2011 08: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樓主可否知道如果他當時順利把毒品運過新加坡而沒被捉到,會害死多少人嗎?而他會不會再犯呢?再犯又害死多少人 ...
征服者 发表于 21-6-2011 08:34 PM

你讲的这类冬冬俺俺听到显了!
在俺俺放在57楼的已经有更好说法了,而且也很全面了,你已可以成功的过主了!俺俺不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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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6-2011 11: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茗泉 于 21-6-2011 11:17 PM 编辑

抓到一個毒販何其容易?
人們常怪警察沒用,抓不到這個抓不到那個,抓到了判刑了又要秀仁慈,把人性本善四書五經都搬出來,幫忙上訴寬赦。

最近有個強姦8歲女童的印度人,被判刑25年時也看起來很可憐,有哪位慈悲的人要幫忙他上訴嗎?
別告訴我兩者有分別,對我來說沒分別。

分別的是大家是看到楊偉光被判死刑後懺悔的樣子,他被抓前什麼樣子誰知道?
兩年後那印度人也來剃光頭出書說懺悔,這裡有人會幫他上訴減刑嗎?


我不愛用結果來否定過程,過程中製造的後果,就一定要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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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6-2011 11: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抓到一個毒販何其容易?
人們常怪警察沒用,抓不到這個抓不到那個,抓到了判刑了又要秀仁慈,把人性本善四 ...
茗泉 发表于 21-6-2011 11:16 PM


说到死刑恐吓作用,死刑对付了无数个毒贩,可是没有阻止恐吓到杨伟光,你说,死刑有用?

要宣传反毒,死人比活人更有效咩?

以上是copy别人的观点

偶还是认为,“环境所逼、贫困“不能成为步入贩毒这条害人害己的道路然后让自己免死刑的强而有力、感动大家的理由

偶还是觉得,教育制度,家庭学校教育方式出了问题

孔子提倡教育,因材施教,强调教育的重要性,然后提倡礼乐,若人性本恶,教育可以改善,若人性本善,那么教育可以让善发挥出更大的作用,这就是为什么教育那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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