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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IZET

香港成為習近平上台以來的第五個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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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4 10: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九九勇男 发表于 23-10-2014 11:19 AM
你将香港对大陆中国之重要性放大了;殊不知香港是中国的香港;目前香港只是中国数百个城市中的其中一个。 ...

一叶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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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14 10: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共最最大的問題是沒有下台機制,無法實現政黨輪替,所以其結果就是滅亡。
革命革命革革民,封建五千年都被砍了頭,何況在歷史上微不足道的共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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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14 01: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香港政改人大架构”,已成了习近平的民望滑铁卢,上任以来辛苦建立“反腐”、“改革”的新一代领导人形象,不到一个月已经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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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14 10: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香港应该向新加坡看齐,框架下的民主才能确保香港繁荣,就好比新加坡一样。

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真民主,美国也是。只是西方媒体厉害,控制媒体树立民心形象,骗得一大群民主斗士团团转。

为什么你们这群民主斗士不敢批评西方民主?因为你们自卑。你们甘于向洋人臣服,认为他们的思想比较高级。

我素还真比很多洋人还要聪慧,我看破洋人那套虚伪的思想。我们中华民族处理人事的问题,不需要参考洋人那套。 本帖最后由 素还真 于 24-10-2014 10:40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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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14 10: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布飘扬 发表于 24-10-2014 01:23 AM
一个“香港政改人大架构”,已成了习近平的民望滑铁卢,上任以来辛苦建立“反腐”、“改革”的新一代领导人 ...

你只是闭门造车的认识中国。这是事实。你敢说你是中国通?你并没有客观的认识中国。
本帖最后由 素还真 于 24-10-2014 10:41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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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14 02: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雨伞运动”第26天,也就是10月23日,一群攀山好手挑战难度,花了数小时攀上495米高峰,在象征香港精神的狮子山顶挂上了一幅6米乘28米的巨型黄色横幅“我要真普选”,声援雨伞运动,挑战中共强权,震撼香港。

http://www.epochtimes.com/gb/14/ ... 86%8D%E7%8E%B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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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14 09: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陆人都没你们关心香港,哎,要不让纳吉把香港人收了吧,土地给我们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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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10-2014 01: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真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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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14 02: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雨伞的呼唤:请站在人民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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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14 02: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布飘扬 发表于 25-10-2014 02:31 PM
雨伞的呼唤:请站在人民这一边。

是雨伞革命也好;还是占中暴动也罢;是该停止及清场的时候了....和平收场;皆大欢喜。
示威暴动的日子延续越长越对示威暴动者不利;在此同时中央政府的忍耐力已到了极点...
凡事一到极点;那必定就会有危险;港暴民就是看不到....风平浪静中的危险;他们示威暴动已接近触及中央的底线。
普天下所有惨剧的发生——皆因达到极点而产生;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本帖最后由 九九勇男 于 25-10-2014 02:53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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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14 04: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九九勇男 发表于 25-10-2014 02:50 PM
是雨伞革命也好;还是占中暴动也罢;是该停止及清场的时候了....和平收场;皆大欢喜。
示威暴动的日子延 ...

天下没有免費的午餐!
沒有付出,何以有回報?
X一仟幾百人算的了蝦米?更何况有太的人,而且到目前並無大條事發生。
好戲才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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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14 11: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pekingduck 发表于 25-10-2014 04:26 PM
天下没有免費的午餐!
沒有付出,何以有回報?
X一仟幾百人算的了蝦米?更何况有太的人,而且到目前並無 ...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是中国数百个城市中的其中一个;港暴民凭何理由要中央政府做出退让?
本来一切好谈;港暴民这么一闹....中央政府已关闭磋商的大门,人大通过的议案决不容许更改与挑战。

本帖最后由 九九勇男 于 25-10-2014 11:38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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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14 04: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从9月28日开始,“雨伞运动”持续近一个月。据《大纪元》此前报导,造成香港危机的深层原因,是中共江泽民集团利用香港为筹码,针对习近平进行政变夺权的行动。江泽民集团一直非常害怕失去对中共最高权力掌控,恐惧无法维持迫害法轮功政策被清算。为此江泽民集团对习近平实施政变计划,意图把薄熙来推上台,但因王立军事件阴谋破产。
作为反击,习近平上任后为正常执政,针对江泽民集团,开始“反腐打大老虎”。随着薄熙来、周永康落马,这是中共江泽民集团自“六‧四”以来,首次失去了对中共最高权力的控制,也面临迫害无法维持的局面。作为政变的延伸,江泽民集团两年来一直在部署通过暗杀、政变或制造类似“六‧四”的大事件,来逼使习近平下台。喧闹多时的香港政改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被设局。
江派的目的是升级暴力冲突,用黑道手法制造恐怖,试图藉此让香港全面陷入动乱,然后利用中共体制逼迫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出动军队镇压,再利用海内外的谴责舆论推倒习近平,以“纠正习近平的错误”方式重新夺回中共最高权力。
海外时事评论员夏小强认为,中共政权最大的危机就是政权稳定危机,所以中共需要不断维稳。如今中共的当权者是习近平,习近平自然不希望香港动乱。但是由于中共宣传系统的大部份权力如今由江派刘云山掌控,撤换特首需要通过人大的程式,江派张德江和刘云山联手,使用中共党性和组织原则作为武器来制约对抗习近平,因此,习近平暂时无法直接通过中共的人大组织程式使梁振英下台。
他说,外界看到香港的政经界最有影响力的两个人物董建华和李嘉诚,接连向学生喊话,读懂中共政局的人都明白,这是他们向学生和外界发出习近平无法和不便发出的信息。与此同时,习近平阵营通过澳洲媒体曝出梁振英秘密收澳企钜款的重磅丑闻,为梁振英的下台做出铺垫。这其实都是间接回应了学生要求“梁振英下台”的诉求。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看明白这一点。

http://www.epochtimes.com/gb/14/ ... 80%A5%E4%BA%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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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14 05: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除非党内有人利用这个课题挟持习近平,要不然其实他可以放置不用理会的,让香港的民意反扑,到时别说占中,可能普选都没用任何本钱的再发动集会,再来一点就是分清他们党内的分工制度,习再怎么集权于一身但港澳的事也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现在还在张德江的范围内,除非动用到国安的层面去,但当走到国安的阶段去时,武力清场是在所不惜的。可能很多人正在等这一刻来反转局势,但如果他掌握了民意才动手,到时再看是谁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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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11-2014 10: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真普選

共產黨走數, 唔認魯平承諾2007 2008讓香港雙普選.


http://forum.hkej.com/node/108151

拜讀了李飛先生關於特首選舉的近萬字鴻文,驚歎被中共稱為“神聖”的《基本法》,原來可以被領導人當作小孩玩耍用的“泥膠”而任意捏圓按扁。

中共每想更改《基本法》的某些規定時,就經常會強調所謂的“立法原意”這些普通法很陌生的東西。於是明明是法律條文沒有的東西,在中共根據“立法原意”的演繹下就可以變為有。但是,對一些它認為不利於它的“立法原意”,它就從來不提。《基本法》裏關於特首選舉的45條及附件一,就是一個例子。

我們就不妨看看在《基本法》制定過程中,關於特首普選的“立法原意”。

當年的“立法原意”,是在2007年前實現行政長官普選產生。當年絕大多數的方案,包括中方認可的雙查方案,都要求在2007年可以實現普選行政長官。當年由梁振英出任秘書長的《基本法》諮詢委員會也承認,“支持2003年以直選產生行政長官的方案可能較多,懷疑港人是否真正願意等到2003年才能直接選舉行政長官[1]”。就連左派[2]的很多團體都要求從第三屆特首開始(2007)就一人一票選特首。香港市民這些壓力,迫使中央允諾在2007年後考慮特首普選。這便是目前《附件一》第七條的規定的由來:

七﹑二○○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顯然,在2007年普選特首,是當時制定《基本法》時的“立法原意”。香港人有沒有誤解呢?沒有!因為中央官員確是這樣說的:

佐證之一:當時的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的項淳一在文匯報出版的《基本法的誕生》一書中說,《基本法》政制「只是比較具體地規定了頭十年的發展,將來就是香港人自己的事情……由香港人自己去完善。

佐證之二:當時的港澳辦主任魯平在1993年3月18日的《人民日報》海外版發表長文,闡述香港政制發展時,指出2008年之後,“香港如何發展民主完全是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魯平主任的話,中國外交部在1994年2月28日又重複了一遍,刊登在《人民日報》及英文的《中國日報》上。

很明顯,當年的“立法原意”,確是在回歸十年之後就給香港普選,容許香港自我發展的權利,所以這並不是我們香港人一廂情願的“誤解”。

可是,回歸後,《基本法》45條這個“立法原意”,不但不見京官重提,而且還想方設法予以扭曲更改。使這個當年凝聚了中央和特區雙方共識的“立法原意”在不到十年內就被中共完全單方面取消了。

第一次是在2004年通過“人大釋法”來否定《基本法》45條及附件一的“立法原意”。當年的“人大釋法”做了兩件事:

一是推遲了普選時間表。它決定了2007年沒有普選,這完全背叛了當年制定《附件一》時中央和特區之間達成的理解。當年的這個共識,是雙方因應“六四”事件後香港人心惶惶,彼此經過商討、妥協後達成的,是當年的“立法原意”。可是,中共只經過一紙“人大釋法”,就單方面地撕毀了這種共識。

二是把變更特首選舉辦法的權力從特區手上奪走。這個釋法,在原附件一第七條關於變更特首的產生辦法中,把原來的“三部曲”改為“五部曲”。所謂“三部曲”是:

    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
    行政長官同意,
    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2004年的“人大釋法”,則在三步曲之前再加兩步,即(1)行政長官就是否需要進行修改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及(2)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予以確定。這就變成“五部曲”。任何修改,都要完成了額外新增的兩步曲後,才回到原先的“三部曲”。其要害就是實際上把修改特首選舉辦法的主動權從原來香港特區立法會手上轉移到人大常委會手上。這是很實質性的“修法”,而不僅僅是“釋法”。當然,整個改變“立法原意”的過程,香港人也是全部無權參與。

第二次摧毀45條及其附件一的“立法原意”是2007年人大常委會的“決定”。

該決定有三個重點:

    繼續否定了2007年後香港人自行決定政制發展的“立法原意”;規定2012年的特首選舉“不實行普選”;
    明確到2017年的特首選舉才“可以”實行普選;這更是遠遠偏離基本法制定時的“立法原意”。
    新增加了一個2004年“釋法”中所沒有的規定:“(決定特首候選人的)“提名委員會”參照“選舉委員會”的現行規定組成。當年這一條的要害還沒有明顯化,直到喬曉陽—李飛講話才知道厲害(詳下文)。

第三次撕毀45條及其附件一的“立法原意”的,是今年初喬曉陽的講話及最近李飛的長篇論述。兩人講話的要害是把普選的性質、內容都改變了,大大扭曲了港人(乃至國際社會)對“普選”的認識(由於李飛的論述只不過是把喬曉陽的講話用法律語言包裝起來而已,兩者基本上相同,所以下文簡稱“喬-李”講話)。

“喬-李”講話的核心內容有二。

    一,把“愛國愛港”作為特首先決條件這個明明是後加上去的政治關卡硬說是《基本法》的要求。中聯辦的郝鐵川更荒謬地演繹說《基本法》的“字裏行間”有這個要求。請問該法那一條有提出過這個特首的前提條件?或隱藏了這個政治條件?請讀者注意:這是香港和大陸兩制之間的最嚴重分歧。在我們的這一制來看,白紙黑字沒有的東西就是沒有,但對方那一制就可以把白紙黑字沒有的東西硬演繹成有。這是不是很恐怖?此例一開,他日對方要來整肅你,隨隨便便就可以任意演繹任何法律來整肅你。因為在對方那一制裏,黨大於法,黨壟斷了對法的闡釋權。法律沒有的東西它都可以解釋為有。

    二,把“提名委員會”隨心所欲地等同了“選舉委員會”。李飛很努力地試圖說服我們從“立法原意”看,將來普選時用的“提名委員會”,等同過去非普選時用的“選舉委員會”。中共這樣做,無非是要繼續沿用四個界別來組成新的“提名委員會”以方便它可以繼續通過小圈子來操控特首選舉。李飛用了大量的篇幅及法律辭彙,力證了兩者性質相同,既然兩者性質完全相同,那麼為什麼“選舉委員會”的委員們可以個人身份提名特首候選人[3],但“提名委員會”卻必須是“機構提名”,並且必須體現“集體意志”呢?這不是雙重標準嗎?當然,邏輯上他犯了雙重標準的錯誤,政治上他要的是雙重的保險:從方便操控的角度看,要繼續實行小圈子的組成方式;從確保萬無一失的角度看,則必須實行“機構提名”、“集體意志”等原則來排斥它不認可的人。但問題是,遍尋《基本法》也找不到機構提名一體現集體意志這樣的規定,當局卻可以以這種擅自添加的東西,實質上否定了45條及附件一的“立法原意”。

喬-李兩人對45條和附件一作這種隨心所欲的解釋,完全同制定《基本法》時大家的理解很不同。堂堂中央,可以作出如此失信於民的決定,確是令人大開眼界。

中共對45條既附件一作這種隨心所欲的解釋,使我想起中國大陸的老百姓有一句順口溜:“法大不如政策大,政策大不如領導人一句話大”。這句順口溜,反映了內地法治的真相,也說明為什麼中國這麼多年來,年年喊法治,年年不見有法治。這種“有中國特色”的法治,我們有幸因為“一國兩制”而暫時免受其害。可是想不到因為《基本法》這條連接兩地的紐帶,也令我們無可避免地開始嘗試“一黨專政”下的法治特色。

套用這句順口溜,《基本法》第45條及其附件一是“法”。人大常委會2004年的“釋法”,以及2007年的規定,是“政策”。今年以來喬曉陽 ---- 李飛的演繹是“領導人一句話”(他們本身不算領導人,但反映了領導人的意見)。

“法”,香港人有份參與制定,所以總體上說,大家對《基本法》第45條還是認可的。“政策”,香港人沒權參與制定,香港人只有“被決定”的命運。到了“領導人一句話”,香港人更無從置喙了,更有“被蹂躪”感了。我們目睹的事實是:從“法”到“政策”,再到“領導人一句話”,香港普選的時間推遲了;香港的普選空間縮窄了。


李飛承認:“香港基本法第45條和附件一的規定,是妥協的結果”[4]。      既然是雙方妥協的結果,那麼中共就沒有道理對這兩份檔的內容單方面作出實質性的修改。即使要修改,也應該在港人有參與的情況下修改。

可是在“一黨專政”下,“法”不如“政策”大,更不如“領導人一句話”大。看來我們很快要和內地“有中國特色的法治”接軌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見1989年9月22日《第二次諮詢期政制專責小組第6次會議回憶紀要》。請注意,更多港人是願意在2003年就有普選的。
[2] 例如1989年10月27日《香港工會聯合會暨81間屬會就基本法政制部分之意見》
[3] 見《附件一》第三條:選舉委員以個人身份投票。
[4]見李飛:“全面準確地理解基本法 為如期實現普選而努力”,2013-11-23 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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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14 07: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BIZET 发表于 3-11-2014 10:11 PM
我要真普選

共產黨走數, 唔認魯平承諾2007 2008讓香港雙普選.

转自轮子媒体,抄袭之文;这不是你的原创,那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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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11-2014 09: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出處, 清楚列明, 有LINK, 佢寫得比我更好, 點解唔睇.

我要真普選    共產黨走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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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1-2014 09: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IZET 发表于 4-11-2014 09:32 PM
文章出處, 清楚列明, 有LINK, 佢寫得比我更好, 點解唔睇.

我要真普選    共產黨走數.

你可以要,继续占呗,我们不反对。。。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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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11-2014 12: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共產黨走數

所謂“三部曲”是:

    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
    行政長官同意,
    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共產黨走數  仲有冇信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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