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_spp 发表于 30-10-2014 06:54 PM
至少没有提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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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中央沒拒伊刑法
(吉打‧亞羅士打24日訊)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指出,中央政府未曾拒絕伊斯蘭刑事法,但是必須先確保穆斯林社會已作好準備,以及要讓非穆斯林有正確的認知,避免對伊斯蘭教義產生誤解。
他說,在未實施伊刑法之前,尚有很多問題必須先行克服及解決。 “目前的情況是,(中央)政府未曾拒絕真主阿拉所訂立的伊刑法。不過,在實施之前,尚有很多分歧及阻力,必須要探討及解決,以免影響實施伊刑法的真正目標。”
納吉今早為馬來西亞宗教學校(Pondok)研討會主持閉幕禮時說,在“拒絕伊刑法”以及“因為牽涉各種僵持與困難而沒執行伊刑法”,兩者之間有顯著的差別。 需伊法律學家深入研究
“所以,我們需要伊斯蘭法律學家,對伊刑法的執行做出深入瞭解及展開新的研究,以確保正義得到維護。” 首相說,政府支持任何一方要實施伊刑法的善意,只是,在朝向真正的伊斯蘭時,這些意願仍須做出各方面的考量。 “在實施伊刑法之前,須確保伊斯蘭社會在認知、精神、思維方面已作好準備;並要確定非穆斯林對伊刑法有正確及完整的認知,避免對神聖的伊斯蘭教義產生誤解。” 但納吉強調,政府拒絕所有影響伊斯蘭信仰及破壞國民團結的“威脅”,以及抵觸聯邦憲法的行為及思想。 “雖然伊斯蘭在我國是受到憲法保障的官方宗教,然而今時今日仍有一部份信仰“自由主義”(Liberal)的人士,不理會其他人的感受及敏感性,公開質疑及挑戰。”
(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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