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日訊)陸路交通局今日出動1千500名執法人員在全國各地進行大型的取締違反車牌和車燈規定,以及羅里超載的行動,並即時發出罰單。
當場開罰單 交通局全國執法主任惹化受詢時說,當局早在9月份開始提供足夠的提醒,讓車主有足夠的時間去糾正問題,因此,交局不會再給予任何的寬限,被取締者將會當場接獲罰單。
他也說,由於行動今早才展開,他還未獲得總結數據,陸路交通局總監拿督斯里依斯邁將會在週二正午在新街場收費站的一項取締行動後,匯報詳情。 他說,陸路交通局將會出動1千人與警方和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展開聯合取締行動,另500名交局執法官員則負責取締羅里超載。
他勸告駕駛人士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護全民的利益。 他說,交局不時都接獲有關車牌不合規格、過小或過花俏,以及車主改裝氙氣燈(HID)和頻閃燈等投訴,情況堪稱嚴重,因此,交局才決定展開大型的檢舉行動。
他說,這類行為必須要停止,違規者有必要被教育和提高醒覺。 他說,這項行動不只限於半島,也包括在東馬推行,當局已勸告執法隊伍必須在安全的地方設路障,避免危及駕駛者和路人。
東馬同步推行 “我們希望這項行動能夠讓所有的駕駛者都能夠遵守法律和交通規則,以更營造一個舒適的生活環境。”
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14條文下,車牌違規者可被罰款最少300令吉至最高3千令吉。而根據1959年汽車(製造與使用)條例,違反車燈規格者可被罰款2千令吉或監禁不超過6個月。
至於車鏡隔熱膜的取締行動則展延至明年5月1日才執行,違例者可罰款500令吉或坐牢2個星期;重犯則罰款1千令吉或坐牢1個月。
彭亨加叻交局2小時發15罰單
加叻陸路交通局今日上午8時30分設路障檢查所有交通工具,在短短2小時內發出了15張罰單。 該局是在加叻大道(文冬往加叻方向)的加叻陸路交通秤稱中心前路段上展開取締行動。
該中心主任再萊尼受訪時說,執法人員主要是檢驗各種交通工具的車牌、車燈、駕照和路稅。 “我們總共發出了15張罰單,車主必須在限期內繳還罰款,沒有折扣。”
他也說,由於他們沒有測試墨光鏡的儀器,所以今天沒有檢驗車輛的墨鏡透光度。 不過,執法人員發現車輛的墨鏡太黑時,也勸告車主儘早更換,以免遭到取締。
吉打雙溪古洛一帶取締 吉打陸路交通局官員今早10時左右,開始在雙溪古洛一帶設路障進行檢舉行動。 官員受詢時說,取締行動只針對車牌和車燈,至於車鏡透光度的取締行動,則將於2015年5月1日開始執行。
檳州不少違規車主接罰單 在檳城,檳州陸路交通局今早在峇都蠻一帶,展開全國同步的取締頻閃燈及違規車牌行動,不少違規的車主收到罰單。 官員蘇基利說,陸交局將從今日開始,每天展開取締行動,並會不時更換取締地點。
(星洲日報)
本帖最后由 wonderful_xyz 于 1-11-2014 08:11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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