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年約40歲、身材窈窕的OL,日前與男性友人出遊一時「性起」,兩人到摩鐵嘿咻,沒想到男子在過程中竟「解套」,打破事前協議還在女子體內射精,OL氣得告男子性侵。 《蘋果日報》報導,與男性友人發生性行為的OL,氣急敗壞跑到派出所要告友人性侵,她表示嘿咻前有與對方約法三章,全程都必須戴保險套,但男子打破協議,偷偷將保險套拔掉,最後還在她體內射精。 新北市一名年約40歲、身材窈窕的OL,日前與男性友人出遊一時「性起」,兩人到摩鐵嘿咻,沒想到男子在過程中竟「解套」,打破事前協議還在女子體內射精,OL氣得告男子性侵。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律師表示,兩人發生性行為都出於自願,性侵罪恐無法成立,但男子未經當事人同意在體內射精,女子可提出民事的侵權告訴並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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