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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染爱滋 青年89万换不回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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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6 09: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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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保4日讯)一名现年28岁的华裔男子於11年前遇上车祸被送院救治,结果在开刀输血过程中感染爱滋病毒;他在5年前起诉当时负责供血的一家私人医院,此案经过多年审讯后,法官终为他討回公道,判他胜诉,使他获赔款额高达89万6000令吉。

当中75万令吉赔款属於普通赔偿,5万令吉是堂费,其余9万6000令吉是针对起诉人感染爱滋病毒后失去正常工作能力的特別赔偿。

起诉人於2005年5月21日遭遇车祸,以致右腿大骨折断,结果被送到霹雳州斯里曼绒医院接受治疗,过后再转到怡保一家私人医院动手术,因为接受输血感染爱滋病毒。

他于2011年4月15日入秉怡保高庭,起诉提供“爱滋血”的私人医院。

怡保高庭法官拿督三苏汀基于院方应负起对病人的看顾责任(Duty of care)守则、违反照顾责任守则,以及病人需一辈子承受痛苦,作出这项裁决。

另一方面,询及起诉人是否满意赔偿,起诉人的母亲说,案件发生至今已11年,也无所谓满意或不满意,只能接受,但此事已影响了儿子一辈子。

(光明日报)

飞来横祸、无妄之灾

哪一个“粉肠“有爱滋还要捐血?己所忽欲,忽施于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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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6 09:32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可能捐血的人是不知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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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6 09:39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没验过的吗?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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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6 10: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Ex-5th 发表于 5-2-2016 09:39 AM
医院没验过的吗?岂有此理

我也奇怪!这是规矩,一定要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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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6 10: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无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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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6 10: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尼玛...捐血的人还真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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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6 10: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血库局把艾滋病传染者的血放进来才是大罪吧

一条命89万也好啦
大马凡人一世人也没本事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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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6 10: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家私人医院是大白鲨? 听说很无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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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choice + 2 Kinta medical centre
拖衰家 + 5 谢谢分享,原来是这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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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6 11: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决这么轻,医院真的是赚到了。
最少都要赔RM200万以上,才算合理。

不要以为89万很多。对于艾滋病患者来说,他们一个月的药钱,少说也要RM1000以上。
一线药物据说是免费提供的。据说,如果病情恶化,就没有免费二线药物拿了。
而且马来西亚也签了TPPA,药物应该不止这个价格了。
哪天马来西亚经济崩溃、衰退,这个艾滋病患也可能被迫自掏腰包买药。
而且他们这些病患,若照顾不好,将是小病不断。进出医院、住院、医疗费,恐怕一辈子加起来都不止89万了。
算起来,他生病所需要付的钱,其实真的不止这个赔偿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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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thml + 5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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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6 11: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受害者一生人就這樣被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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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6 11: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大祸首。。。。。。捐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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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6 11: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Ex-5th 发表于 5-2-2016 09:39 AM
医院没验过的吗?岂有此理

捐血者如果感染艾滋病病毒之后。。。。。。有一个40天空窗期,如果他在这段时间去捐血,是化验不到的病毒的存在。

最大祸首就是有些捐血者当中捐血去检验自己有没有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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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6 11: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辜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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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6 11: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应该要负上最大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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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6 11: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p13501 发表于 5-2-2016 10:31 AM
那家私人医院是大白鲨? 听说很无良的!

不知你说是不是我想的那间,你不用明讲以免什么被告(马,什么世界)我也听说过那间超无良!水准还很糟糕。既然都有罪为何不能公开,万一不知道还去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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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6 11:44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捐血人感染艾滋病有半年潜伏期很难检验得到吧
所以请不要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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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6 11: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rveyPlayer 发表于 5-2-2016 10:28 AM
血库局把艾滋病传染者的血放进来才是大罪吧

一条命89万也好啦

不会吧,89万而已,普通凡人工作20/30年就赚到咯。
健康都没了,有钱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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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2-2016 01: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y-choice 发表于 5-2-2016 11:19 AM
判决这么轻,医院真的是赚到了。
最少都要赔RM200万以上,才算合理。

钱不是问题,问题是他这辈子不用沟女了,男人不能沟女,比没钱更tm痛苦,最少也要赔个500万以上,然后医药费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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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2-2016 01: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otkkalahteruk 于 6-2-2016 01:38 PM 编辑

kinta medical centre都不敢寫~~世華連一間小醫院都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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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2-2016 01: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urveyPlayer 发表于 5-2-2016 10:28 AM
血库局把艾滋病传染者的血放进来才是大罪吧

一条命89万也好啦

算他薪水4000就好,一年48000,取整数5万,十年50万,二十年就100万了,还不算通货膨胀。尼玛这医院只赔这数目,良心过得去吗?这男的除了不能正常工作外,连女孩子也沟不到了,更不用说他这辈子算绝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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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choice + 3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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