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有点长,我也尽量简化重要的点了)
我和我的前妻从认识到结婚有超过10年。她属于我的初恋,但两年前已离婚了。
简述导致离婚的经历与过程: * 6年前全职两年创业,但过程是失败并欠银行大概80千,之后找回一份full time,慢慢每个月还债。
* 在创业的期间,我的ex 和我一个十多年的好兄弟有暧昧,那时非常相信她和我的朋友。在我发现后,她向我解释说,他们绝对没有做任何越轨的事情,而且由于我冷落她,才会导致她突然觉得有一个" 好朋友" 可以依靠。(我的ex 是非常是一个不独立的女人,而且女生朋友没有超过3个).
*就这样,我们选择重新开始,她也选择换地方工作,而且也和那个朋友拒绝来往了。
*事隔半年之后,在新的环境之下,我们有了孩子,以为这是非常好的开始,但这对我来说才是噩梦的开始。在她怀孕期间,原说我们谈好孩子是我母亲顾,因为我母亲一直以来是有照顾我堂姐的孩子,加上他妈妈拒绝照顾。只是在临生的两个月前,她还是觉得她母亲照顾的话,我们可以每天见孩子,而也答应我妈妈,一个星期有回去给他们看或者给她带过夜。(但一次都没有)
*在我孩子出世后的八个月时间里,她开始对我母亲有顾忌,认为我母亲不会教小孩子 (在这方面,的确有些老人家会用他们以前的方式来教小孩子)。她一直和我吵说,叫我特地回去和我母亲谈。在和我母亲谈过一次后,就算回我父母家时,她还是非常不爽我妈妈所做的事情,认为我妈妈还是没有改变。之后,为了避免的情况,我只好是一个月只回去两次,希望可以摩擦再减少一点。
*但为此,我们吵架的次数和程度越来越严重,直到有一天,她说既然大家没感情了,我们只做挂名夫妻,而她说,在生完孩子后,她需要自由和空间。之后,我答应了。答应的第一个月后,她说她会和一个男同事出去玩,只有两个人去,我突然觉得虽然没有了感情,但我们至少还是夫妻关系,于是我反口了,我和她说,我们应该冷静下来,为了孩子给大家三个月再想清楚,可是她依然出去了。在半年里,她至少和那个男的,出去过6次 (每次是过夜的出去玩),而每次她weekend 出去,我就自己照顾孩子,那时的半年,和我孩子建立非常大的父子关系。所以,我每次和自己说,为了孩子,我不要再理她的事,但之后真的无法再忍受,我终于向她说,我们离婚吧!在我离开那间家时,我孩子虽然那时只有1岁多,但在我拿行李走时,他好像会把我的bag拖回去,但我始终还是强忍的离开他。
*在谈离婚协议的条件时,她已经说明,她不会再让我自己带孩子回去看我父母,无论我用强硬的方法或用求的方法,她还是坚持不给。她只答应一个星期见孩子一次,而且要她陪同之下。最终我签了,因为我和她有一间联名屋子,另外,她说,只要我签,我父母她偶尔会带回去给他们看。
在今年过完年后,屋子我们卖了她也有分到,而我就算分到的,我也还我父亲,因为早期和他借一笔钱。但,这两年,无论过年过节,我父母 都没办法见我孩子,甚至我的生日她也不提或给我孩子一起庆祝。另外,我每个月必须给孩子RM1000,另外的学费或医药费,我和她必须共同share一半。
现在我的问题是,今天她再向我追一笔钱关于教育费和医药的,由于目前我的收入扣除后,都不超过RM3500,就算我已经向她解释,叫她照样bill我,我会每个月再分期还她,但她expect我那笔卖屋子的钱不要还我爸,叫我必须还给她的费用。听她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不要逼她做到最绝。她的最绝也许就是不让我见我孩子,因为她知道我紧张他。
如果是你们的话,你们会怎样做!
希望大家能够给我一些很好的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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