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xuen解 于 20-9-2016 06:40 AM 编辑
有是符合“A是A”性,是同一(可以想到同一律)性,是无规定性的单纯的直接性。然而就是这种直接性,难道不是纯粹的抽象,因此也是绝对的否定吗?这种否定就是无。于是,有即是无。有与无的统一便是变易:有与无都作为消失的东西。恰恰是它们作为消逝的东西,有与无都被扬弃.变易的结果就是定在:具有规定性的存在。
|
|
|
|
|
|
|
|
发表于 20-9-2016 05: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言语不清晰,又没严格定义,一旦模糊,自然容易搞出糊里糊涂的概念。
|
|
|
|
|
|
|
|
发表于 23-9-2016 08: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多一些分子物理化学的会比较透彻。然而除了客观物质,人以自身为个体本有心,所以还必须加些心理学以定真或假。不然有时业障会变重。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