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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偉光逃過死刑!真正的主谋新加坡大毒犯被撤销控罪(第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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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9-2013 08: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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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新山15日讯)自新加坡政府去年7月检討刑罚框架和死刑,获得暂缓上绞刑台的34名死囚,在刑事法典(修正)法案和滥用毒品(修正)法案通过后,將能申请重新判刑。
这也意味著,早前因贩毒而被新国判处死刑的大马青年杨伟光及张俊炎,命运有机会被改写。
杨伟光的大马代表律师,也是杨伟光后援会协调员的饶兆颖今日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证实,杨氏是其中一名获得暂缓上绞刑台的34名死囚之一。
她指出,由于刑事法典(修正)法案和滥用毒品(修正)法案仍属新法案,他们必须进一步了解內容后,才能决定进一步行动。
「我们还在观察,並等待新加坡方面的消息,未想到接下来的举动。」
根据新加坡媒体报导,在上述检討程序下,6名谋杀犯和28名毒犯仍可被判死刑,但也可能被判终身监禁並可受鞭刑,判个別谋杀犯罪名成立的高庭法官將说明,该杀人犯抵触的是刑事法典第300(a)、(b)、(c)和(d)谋杀罪中的哪一节。
若是谋杀意图明確的第300(a),法官须確认谋杀犯的死刑,至于违反第300(b)、(c)或(d)者,即杀人意图较轻微的犯人,高庭將对他重新判刑,可能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后者可另加鞭刑。不过,罪犯可就高庭裁决上诉,死囚也能要求总统特赦。
协助打击贩毒
总检察署昨日发表文告说,主控官將与个別死囚的律师討论法案修正后如何影响他们的当事人。其中,毒犯可表明他们是否愿意协助中央肃毒局打击贩毒活动,或接受精神评估以確定他们是否因有智力缺陷而无法明白罪行的严重性。
此外,新加坡国会昨日3读通过刑事法典(修正)法案,废除3种谋杀意图较轻微杀人犯的强制性死刑的当儿,律政部已在检討是否要把其中备受爭议的意图致伤、所造成伤势在一般情况下足以致命的罪行,继续归类为设有死刑的谋杀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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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0-2013 12: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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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0-2013 03: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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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0-2013 03: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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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可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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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5: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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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4日讯)原本因运毒而被新加坡判处死刑的大马籍青年杨伟光,今天逃过鬼门关。
新加坡高庭相信,杨伟光仅为跑腿,改以终身监禁和15下鞭刑取代其死刑;他在聆审后,在犯人栏內跪谢法官。       
新加坡媒体曾在今年9月18日报导,杨伟光可能逃过死刑,因他给予新国肃毒局合作,协助捣毁新国內外的贩毒活动,获总检察长颁发证明书確定。
杨伟光及另一名等待死刑的毒犯苏峇士卡兰,因为给予中央肃毒局实质而有效的合作,捣毁国內外的贩毒活动,结果获总检察长颁发证明书確定,极可能逃过鬼门关。
杨伟光和苏峇士卡兰是允许符合条件的运毒跑腿免除死刑的滥用毒品(修正)法令生效以来,首两名获得总检察长颁发证明书的死囚。总检察署已通知两死囚的律师有关总检察长將颁发证明书的消息。
两人一旦能向法官证明自己是扮演运毒跑腿的角色,再由控方把证明书交给法官酌情裁决后,他们极可能逃过死刑。
该法令是去年11月在国会三读通过,今年1月1日生效。
杨伟光(25岁)在2007年6月走私47.27克海洛英,当时年仅19岁。他是2008年被判死刑,后来多次尝试保命,包括要求新加坡总统特赦,其律师也诉诸最高法院上诉庭却不成功。苏峇士卡兰(29岁)是去年10月被判死刑。
今年4月,面对死刑罪状的阿都哈林(29岁),因为同样给予中央肃毒局实质有效的合作,而获类似证明书,结果被判终身监禁兼鞭打24下,逃过鬼门关。他是修正法令生效后,第一个逃过死罪的毒贩。
去年新国最高法院维持死刑原判
2012年4月4日,杨伟光挑战新加坡总检察长选择性提控案裁决,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三司基於杨伟光申请不符合法律根据和事实,认为即使杨伟光案件审理过程出现不公待遇,上诉庭也不能更改高庭的判决,宣佈维持原判。
以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大法官陈锡强为首的三司宣读判词时,否认歧视杨伟光,但认为杨伟光的挑战无事实根据,也无法出示新的证据证明,因此此案没有任何的法律错误。
陈锡强表示,上诉庭无权更改原来判决,即使杨伟光在审判过程当中出现不公待遇,上诉庭只能维持原判,不能进行更改。「上诉庭只可发出指示,要求总检察长重新审理案件,但不能更改原来的法庭判决。」
杨伟光在2011年4月4日遭新加坡最高法院三司驳回司法审核上诉申请后,其代表律师拉威针对新加坡总检察长选择性提控一案提出上诉。
此案在2012年3月14日聆审,当时大法官陈锡强允准辩方就案件存在最新的法律要点,要求对方於同月19日提呈附加书面陈词。申请人认为,法庭在审理唆使杨伟光贩毒的幕后老板谢俊龙案时,应进行公平审理,並认为法庭在审理此2宗案件对申请人存歧视。
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 ... 419:&Itemid=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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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上天对他作出妥当的命运安排,感谢星加坡作出妥善的律法修改,亦感谢自意为义的网友积恶不再……总之再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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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6: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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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 发表于 14-11-2013 05:53 PM
(新加坡14日讯)原本因运毒而被新加坡判处死刑的大马籍青年杨伟光,今天逃过鬼门关。
新加坡高庭相信, ...
希望接下来的数十年,你能负责小杨的生活费。
请把支票寄给新加坡内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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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6: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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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chiew 发表于 14-11-2013 06:09 PM
希望接下来的数十年,你能负责小杨的生活费。
请把支票寄给新加坡内政部。
感谢新家婆,感恩长颈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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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为杨伟光请命”协调员饶兆颖,一名名为谢春林(译音,Chia Choon Leng)的新加坡人,虽然已被确认为指使杨伟光运毒的幕后老板,也已经被控以26项罪名,不过控方过后却撤销一切控状。
另一名名为高博强(Koh Bak Kiang)的新加坡人,则同样受到谢春林的指使运毒,但新加坡法庭最终只判他运送不超过14.99克的毒品罪成,只需监禁而逃过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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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大毒贩!你的新加坡人!!!!!也被不公正的轻饶了!你别再心里不平衡了! 本帖最后由 元旦 于 14-11-2013 07:04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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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7: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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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7: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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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人杨伟光在新加坡被判死刑一案有新进展,“为杨伟光请命”运动今日质疑新加坡司法机关歧视马来西亚人,一方面判杨伟光死刑,另一方面却轻饶两名同样涉嫌运毒罪的新加坡人。
根据“为杨伟光请命”协调员饶兆颖,一名名为谢春林(译音,Chia Choon Leng)的新加坡人,虽然已被确认为指使杨伟光运毒的幕后老板,也已经被控以26项罪名,不过控方过后却撤销一切控状。
另一名名为高博强(Koh Bak Kiang)的新加坡人,则同样受到谢春林的指使运毒,但新加坡法庭最终只判他运送不超过14.99克的毒品罪成,只需监禁而逃过死刑。
新加坡法律规定,只有运毒超过15克者,才会被判强制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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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7: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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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07: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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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3 11: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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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chiew 发表于 14-11-2013 07:48 PM
说得夸张点(但是真实的事),想到我和下一代还得养他这类(迟点会更多)废物,就火滚。
他们若 ...
看开点!!!!!!气自己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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