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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8 04: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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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你不能只看钱的加减对吗?
如果只看钱,那些和约要来做什么?
那些和约自然有他的价值的存在,如果毁约需要赔偿的不是90k,而是100k,120k
那样你还会问同样的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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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8 04: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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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楼主,
Q1:你今天下午吃了饭,晚上却拉了出来,请问你今天有吃过饭吗?
Q2:我今天向你借了10块,过了明天还算有跟你借钱吗?
很想知道你的“逻辑”是怎么回答的 ![](static/image/smiley/default/icon_redface.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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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10-2018 04: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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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这是“借”的定义了。
借的话,就是有借有还。
你知道,借钱是要还的。
借你钱的人也知道,你是要还的。
这是“借”,就是期待别人有还的前提下,给予钱了。
如果是“奖学金”的话,就是“奖”。
也就是不期待对方会还钱的情况下了(在遵守合约的情况下,不说毁约了。)
你借过PTPTN钱,你欠过PTPTN钱。
如果你2018年还完了,2018年你就不是PTPTN借贷者,因为你已经还完了,没有欠PTPTN钱。
借贷者的意思,就是日后还需要还的意思。
但是无可否认的是,你借过PTPTN钱。
你曾经是PTPTN 借贷者。
来到主题这里,小美。
小美曾经是奖学金得主。
小美现在毁约了,就如同你还完PTPTN那样。
小美现在不是奖学金得主,你现在也不是PTPTN借贷者。
可以这样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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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8 04: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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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选美case
冠军拿了,几个月后发现有不良行为,冠军被拿掉
另外一个人做冠军
但是那个拿过冠军的,还是曾经是冠军,只是时间很短而已
还有我很好奇
你做么问那么奇怪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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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8 04: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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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趣
别人借你100,然后还你100,那当然是0. 除非你有收利息,啊不然你想借100还300吗?![](static/image/smiley/default/titter.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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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8 05: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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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opl 发表于 2-10-2018 04:31 PM
那么我还是什么都不说好了。
因为我不想做哲学版版主,也不想做Gay。
马来西亚反对LGBT的。
哲学之力不是gay学的咩?![](static/image/smiley/default/icon_redface.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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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8 05: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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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opl 发表于 2-10-2018 04:36 PM
有这样的回复我不奇怪,我也见过不少类似的回复了。
我的经验是,无论如何,小心为上比较好。
我不想勉强他人什么了,也不想因为要人家回答,就故意欺骗自己的身份什么的。
缘分吧,想要回答就回答, ...
哈哈,这里是JZ,我说笑的,别当真![](static/image/smiley/default/icon_redface.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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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8 05: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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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戀榴莲 发表于 2-10-2018 04:41 PM
對不起,我曾經是這樣的人,但現在我不是這樣的人
所以你现在的目标是年轻男子?![](static/image/smiley/default/icon_redface.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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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8 05: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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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opl 发表于 2-10-2018 03:55 PM
这个要看从那个角度看了。
如果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你拿了我100块。
你就是拿了。
就算还会我100块,就算200块,400块。
但是还是改变不了,你拿了我100块的事实。
但是如果从数目里看的话。
今年你拿 ...
要用什么角度来看,首先要看你如何去发问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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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10-2018 05: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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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当然。
我就是想看看大家从什么角度来看为主。
或者是我以前没有发觉的角度了。
如果我只是看数目的话,我就不会问这些问题了,哈哈。
合约应该就是双方的约定,法律效用的约定吧。
小美那时候,签的合约里,有毁约条文。
毁约条文是写,拿了9万,没有帮我做工3年。
那样就是给9万,不多不少。
这是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签署的。
这样的话,也不能要求对方毁约就要赔100k,120k吧。
毁约就是到解除合约的意思了。
小美因为那份合约,成为奖学金得主。
现在解除合约了,请问,小美还是奖学金得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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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10-2018 05: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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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这里不是要大家同意我的想法什么,等等的。
也没有所谓我的逻辑什么的。
我只是想知道,大家会怎样想罢了。
如果根据之前的回答的话。
1)我今天吃过饭,我下午的时候吃过饭。
2)有。
还是那句,就是“借”的定义,就是在期待对方会还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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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8 05: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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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8 05: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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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绝对适合那边 ![](static/image/smiley/default/icon_redface.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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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8 05: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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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或者这样说吧,奥运比赛。
比如说比如说比如说啦。
2008年,3月,奥运会,100米赛跑。
X先生赢了,拿到金牌。
X先生就是2008年奥运金牌得主哦。
过后2008年,10月的时候。
Check到,X先生是吃禁药的。
所以奥委会说不算,剥夺X先生是2008年奥运金牌得主。
所以我们可以说,2008年3月到2008年9月这段时间。
X先生是2008年奥运金牌得主。
过后2008年10月,因为禁药,被取消了奥运金牌。
所以2008年10月开始,X先生就不再是2008年奥运金牌得主。
请问可以那么说吗?
没什么,我喜欢从很少人会想得到的地方,想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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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8 05: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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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是思辨题。主要辩论过程重要,还是结果重要。很多都是个人观点,没有结论。好比你活着,你死了,相互抵消,请问你活过吗?![](static/image/smiley/default/icon_redface.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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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8 05: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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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借”的定义是有借有还。
在期待别人会还钱的情况下,这个叫“借”。
如果是奖学金,“奖”呢?
“奖”是在没有期望对方会还钱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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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10-2018 05: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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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哲学版主听到,会不会来扣你分,呵呵。![](static/image/smiley/default/icon_redface.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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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8 05: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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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明白明白。
这些我有经验啦,我一开始也预测了有些人会这样回答,然后怎样应付什么的。
不过我想说的是,很多误会,翻脸什么的。
我看过很多这样的例子。
有时候就是所谓的说笑开始了。
所以我的话,安全来说,我没有把握的,我不会继续做太多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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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10-2018 05: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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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请问你觉得应该怎么发问问题呢?
然后怎么样改变问题,才能得到不同的答案呢?
谢谢你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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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8 05: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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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opl 发表于 2-10-2018 05:20 PM
给哲学版主听到,会不会来扣你分,呵呵。
也有一定的几率加昏,看哲学版主的深浅![](static/image/smiley/default/icon_redface.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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