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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RI_KJW

无神论违反宪法 “允许宗教自由非没有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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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17 09: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偶的身份证宗教是-,不懂会不会被请去喝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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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17 09: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废物部长要相信童话故事是你自己的事。不要把你无聊的东西加注于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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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17 09: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才来说国家原则!

国家原则不是早被你们锅震震腐丢进马桶,冲进粪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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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17 10: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宗教就是一种宗教,
开来这些生物还需要1000多年的进化才能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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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17 10: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他的说法,
言论自由就是你什么都可以说,但不可以什么都不说!
自由餐就是什么都可以吃,但不可以什么都不吃!
思想自由就是什么都可以想,但不可以什么都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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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17 10:4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仓底货: 世界上,就只有马国很奇怪的,把地球王子跟邪教挂钩。弄出一个方程式:地球王子=邪教 或者 邪教=地球王子。只要攻击任何一方,他们就可以双面合击,混为一谈。也 ...

你漏了两个字
"污桶"把地球王子=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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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17 10:54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GR 发表于 23-11-2017 09:44 AM
国家原则=宪法?

不是我说的


“我们必须了解大马国情,我们的联邦宪法规定,宗教自由不代表有免于任何宗教的自由,因这是违宪的。”

“这意味着我们不能煽动某人脱离宗教或宣扬不信奉任何宗教,那违背了联邦宪法。”

他指出,任何实践和推广无神论者,可因违反宪法而在伊斯兰法和民事法下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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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17 10:5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ixpackabs 于 23-11-2017 02:58 PM 编辑
soosad 发表于 23-11-2017 08:44 AM
我信奉自己,当自己是神来崇拜,有罪?


他指出,任何实践和推广无神论者,可因违反宪法而在伊斯兰法和民事法下受罚。

“至于非穆斯林,据我们所知将抵触与公共秩序和和谐的相关法律。”

“我们可以援引煽动法令,来对付试图散播无神论思想和教条的任何一方,因这侵犯了其他宗教的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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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17 11:0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ngineer 发表于 23-11-2017 01:36 PM
偶的身份证宗教是-,不懂会不会被请去喝咖啡

被default去回教你就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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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17 11: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很多的华人是没有宗教信仰的,怎么办?

来信佛教吧!在佛前诵念三皈依,成为正统的佛教徒,遵守五戒,修习八正道。不要再整天嘴巴说自己是佛教徒,结果连最基本的佛法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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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1-2017 01: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说话 diam diam 没人会当你是哑巴。。。一定硬硬要说话,就说些 人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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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1-2017 08: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搞到人心中一定要有神才能活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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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1-2017 09: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算是屁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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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1-2017 09: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原则不是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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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1-2017 09: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白痴果然是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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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1-2017 09: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允许宗教自由


可以define这个意思吗?
那些极端份子不就已经违反宪法了?
抓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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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1-2017 09: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国家马来西亚决心致力:

在全民中达致更巩固的团结                             (种族团结么?)
维护民主的生活方式                                     (现在连non halal都要管)
创立一个国家财富获得公平享受的公平社会         (把cincin送给我们吧
宽宏对待国内丰富与多姿多彩的文化传统             (我只看到四处都是burka)
建立一个科学与工艺进步的社会                         (地球是平的)
因此,我们——马来西亚的人民,
誓言同心协力遵照以下原则来达致上述目标:

信奉上苍、                                                   (kepercayaan kepada tuhan 这翻译是谁写的?)
忠於君国,                                                   (没意见,那是一定的)
维护宪法、                                                   (现在国贼那么嚣张,他们有维护过吗?)
尊崇法治、                                                    (这我特别有意见,大马人民都懂)
培养德行.                                                       (威胁论是有道德的人做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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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1-2017 09:33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绝对的无神论,怎么样 信神的傻仔猪们,要对付我,麻烦先证明神的存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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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1-2017 09: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engYun 于 24-11-2017 09:46 AM 编辑

小弟觉得普遍来说,每个人都会有一种信仰。

通常无神论者相信的不是传统的宗教信仰,而是比较现代化的自我信仰。
自我信仰有,钱教(最多信徒),懒教,发奋图强教。

因为现代化的自我信仰还没有系统化,所以他的教义不完整,信徒的水平参次不齐。
相比传统的宗教,经过历史的磨练,教义比较完整,但也比较不符合现代人的生活水平。

我觉得传统的宗教信仰是非常重要,尤其是在你想得到心灵上的平静,快乐。
但有些教义也必须要与时并进,才不至于让人觉得传统的宗教与世格格不入!
其实心中有真确的信仰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不会令你太过于狂猛自大,小心行事。
中国和泰国就是很明显的对比。
经济,个人文化,道德都是受个人信仰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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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1-2017 10: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iamnotapig 于 24-11-2017 10:52 AM 编辑

现代的宗教自由的定义的基础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第十八条第一项:
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世界比较普行的宗教自由理念,大多包含以下的内容:
1. 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2. 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3. 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
4. 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5. 有改变自己宗教的自由。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法规不同,例如沙特阿拉伯不接受宗教自由的概念,而目前马来西亚不接受第一条。

接受第一条的国家,例如美国、日本、中国,都明确规定不能指定国家宗教,政府机关不能进行宗教教育,信教的公民与不信教的公民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有些国家的宗教自由还包括新创宗教的自由,但也有很多国家不接受,认为新创宗教是邪教,在这些国家新宗教就只能以新教派的形式存在。
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接受家长对小孩子进行宗教选择和宗教教育,但有些国家认为小孩子有自己的宗教自由权利。例如在德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可以不同意遵循自己父母的宗教信仰。14岁以上的儿童有权出入任何宗教团体。12岁以上的儿童不能被迫改变信仰。10岁以上的孩子必须在他们的父母改变他们的宗教成长过程中听到不同的信仰。在奥地利和瑞士也有类似的法律。有很多国家同意学校进行宗教教育,比如美国,但也有一些国家禁止在中小学校里进行宗教教育,比如中国,然后前面讲的德国等国家允许学校教育,但要求小孩子能接受到多种宗教的平衡信息。

在法律对宗教自由的接受度上,马来西亚当然不是最落后的国家,但明显也处于比较落后的位置。这种陈旧和腐朽的理念的基础上,是不可能建立科技大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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