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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楂波龙爪手

请问申请版主的门槛有多高?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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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10 10: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rzheng

你确定是他?这样说对他不公平。。会员在外的行为,不应该扯到这里来讲。。。
zhiwei81 发表于 4-8-2010 05:56 PM
file:///C:\DOCUME~1\howcheng\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


我也可以反问:你又知道不是他?


这伟绩可是他自己炫耀的哦。除非他吹水啦。不应该扯到这里讲?如果你身为一个论坛之主,得知一位网友之前在某论坛的手段,再加上他这里的种种品格+手法,你会冒这个险吗?


又或者说,如果你的家里有貌美娇妻或女儿,你敢聘请一个强奸惯犯做你家的司机吗?

哈哈哈...能知道我的过去的人,都是一班在论坛认识的所谓的深交朋友”...
而这种深交朋友却不 ...
楂波龙爪手
发表于 4-8-2010 06:18 PM
file:///C:\DOCUME~1\howcheng\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


这个帐号本来就是我的真身,只是我没有与你交流过而已。你别误会什么“深交朋友”(还用quote呢!)只能告诉你:一传十、十传百;再加一些盐和醋;故事肯定更加精彩。


与你“交流”太可怕了,你的敢死队的攻击力太强,所以只能用比较不直接的手法,说我小人我也不否认。

我再重申一次,会员在佳礼论坛之外的行为,管理层并不会干预,也不会拿来当作参考。我想你误会了。。。 ...
zhiwei81 发表于 4-8-2010 06:25 PM
file:///C:\DOCUME~1\howcheng\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


轮到我问回你了,你确定是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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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10 10: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不用吵啦~吵了都没用,到最后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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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10 10: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随苇轻摇
我第一次听到网友称赞咖啡王的帖子不错。。但咖啡王每次开帖80%搞气氛的成分应该是比较高一点,不然就是在工作上的需要而开帖。这位资深老网友往往就是在钻论坛版规的漏洞来开帖,在不犯版规而又可以让大家回覆乱搞一般,怡乐大家
咖啡王,你老人家要是看到了可不要学那些思想不成熟的网友,中别人的计而成了他人的枪手来回覆了。。
见谅了咖啡王,我相信你是一个理智成熟的网友,不像其他网友,虽属热心但好坏不会分,给有心人安抚了几句,就无端端的成了有心人的枪手来为他造势,煽动论坛
槟版真的是需要再次改革了,因为现在的版主群来来去去好像只是城南版主和我敬爱的tkchuan版主在处理论坛的事务罢了。。。
管理层应该加派人手来处理一下稀烂不已的槟版了,那些已经有心无力再为论坛付出的版主,就劳烦超版们通融将他们的名号拿下来,恢复他们会员的分身就好,也免得有心人又再搞事,每每开帖有的无的都在辱骂版主。。。。
我不明白为什么从之前大家对城版主有些许不满的时候城版主为什么不出面和大家一起讨论
甚至到今天。城版主还是不敢走进来,面对大家。
可见,你(就当你不是废分身来跟你讨论一下)是没有出来跟这里的网友有过网聚之类或者是真心的交流过。
看看all,pglang,bccj,coolim,tkchuan这些热心为论坛付出又时常跟网友真心交流的前&现版主,落得什么下场?
还不是一样的给居心不良的网友出卖而选择离开论坛?
还有一点,vintage是谁的分身,我相信很多资深老网友都了解是谁在搞鬼。。。
尊贵的超版,既然楼主都已经得到他所要的答案和要求可以关帖了,就请你们成人之美吧
人材 发表于 5-8-2010 09:51 AM



    你搜寻一下你就知道了,我link一些过来
http://cforum3.cari.com.my/search.php?searchid=2606034&orderby=lastpost&ascdesc=desc&searchsubmit=yes

温馨提醒:天干物燥,万物易燃!虎年请大家提防火警!
人民力量赞助的救护车!(欢迎谈谈所有救护车的服务
原来有这么多烂的发展商!(1楼加照片了:酒店式的lobby)


好主题与否见仁见智,但是这些帖子都分享了一些资讯。
当然你可以说我只选比较好的主题,但是我已经说了,他开的主题有些是不错的

改革的确需要,槟版需要的是有能力整顿+敢整顿的版主。
我的确很少很槟版网友真正交流的,因为我今年才来这个板块玩的。
我只是说出我身为一个网民看到的,和我期望的版主的作为。
我说的常交流是主要是管理事务,让网友们知道版主的做法,能够减低网友部分不满。至于网友们以后会出卖与否,事后有人评价,事事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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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10 11: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可以反问:你又知道不是他?

这伟绩可是他自己炫耀的哦。除非他吹水啦。不应该扯到这里讲?如果你身为一个论坛之主,得知一位网友之前在某论坛的手段,再加上他这里的种种品格+手法,你会冒这个险吗?


又或者说,如果你的家里有貌美娇妻或女儿,你敢聘请一个强奸惯犯做你家的司机吗?

-------------------------

消息来源可靠吗?

     我的论坛的会员是有限制的。。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成功申请的。。


这个帐号本来就是我的真身,只是我没有与你交流过而已。你别误会什么“深交朋友”(还用quote呢!)只能告诉你:一传十、十传百;再加一些盐和醋;故事肯定更加精彩。




与你“交流”太可怕了,你的敢死队的攻击力太强,所以只能用比较不直接的手法,说我小人我也不否认。

--------------------------

你也知道论坛多数人都喜欢夸大其词。。。




轮到我问回你了,你确定是他吗?

-------------------------

虽然我只不过是个小小的荣誉会员,但是江湖传闻也略有所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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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10 03: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不大想讲出来,不过还是讲了。

槟版的纷争很多时候都是因为私人恩怨带到论坛的。所以,不管怎样的解决方法,总会有不满的一方,或为反对而反对的一方出现。

那些有心无力的BZ,就请下台吧。那些还有心管理的就继续。
不然这样,请个柔佛人来管理槟版,看看有什么特效。
我建议ZHI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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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10 04: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6# OPO


   不認同處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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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10 04: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OPO


   不認同處置方法
carljohnson 发表于 5-8-2010 04:19 PM

是说人身攻击没被对付?

那这BZ确实有点错误。

毕竟版规都有列明人身攻击应被对付。

小弟鸡婆下想知道他如何人身攻击?用什么“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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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10 04: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说人身攻击没被对付?

那这BZ确实有点错误。

毕竟版规都有列明人身攻击应被对付。

小弟鸡婆 ...
entauong 发表于 5-8-2010 04:23 PM



   如果只有一个我还可以当没事发生。。但是这是大约30个回复。以下是其中一个例子。


    你这条水,又在这里遇到你,说到底你不是眼红人家老豆有钱,在其它帖子你也是这样,葡萄仔,收皮啦你。说到底你就是眼红啦。白手起家??你行吗葡萄仔?自己不行就没资格讲人啦。现在靠头脑赚钱,钱生钱,把2500万美金变成10意美金你行吗?这个不叫了不起?你去问几个成功人士有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意身家的人之前是不是有贵人相助?可怜你下,悲哀啦你。云顶没有我们买它股票能在新加坡开多一间么??葡萄仔,有本事你白手起家再来讲。说到底你应该20多岁或跟KFC佬一样30多岁的人一千多薪水,最多给你3千啦,屋子没有,女朋友也没有,只会怨天怨地,人家老豆给他一两百千做生意给他做起来有几百万身家也是个败家,靠老豆的,你这种人的思想注定穷一辈子啦,不是我看衰你,心胸酱小做么?人家的钱你管个屁么?“


攻击我的是一个只有17分的新注册会员。不过却对我在论坛的发表一清二楚。肯定是个分身。


所以也难怪城南旧事立刻把所有回复删除,他自己也是个死分身,看到和他一样的例子当然缩起来把所有的事当做没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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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10 04: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entauong
一般上﹐當有版主被投訴﹐俺都會儘量給機會投訴者說出詳情。。儘量聆聽。。
就這樓﹐俺也 ...
OPO 发表于 4-8-2010 07:26 PM

嗯。。就分身的事情,既然你有解释了,那我也觉得没什么好再纠缠下去。
不过还是想说,网友就这话题来做个询问也不是什么问题。重要的是管理层认真看待及答复。

可能以前管理层给人的态度及印象不大好,所以造成网友对管理层的形象也跟着不好。
管理层要改变就靠你咯。

LZ能不能当BZ,话事权在你们那边,我也不便多说。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样。所以,我尊重你的看法。
毕竟现在论坛归你管,你有责任维护它。我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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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8-2010 05: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搜寻一下你就知道了,我link一些过来







好主题与否见仁见智,但是这些帖子都分享 ...
随苇轻摇 发表于 5-8-2010 10:42 AM

做莫要和唯恐天下不乱的死分身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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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8-2010 05: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可以反问:你又知道不是他?

这伟绩可是他自己炫耀的哦。除非他吹水啦。不应该扯到这里讲?如果你 ...
zhiwei81 发表于 5-8-2010 11:24 AM

不要浪费时间在那些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的死分身的身上...这些死分身只会搞煽动,抹黑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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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10 07: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不大想讲出来,不过还是讲了。

槟版的纷争很多时候都是因为私人恩怨带到论坛的。所以,不管怎样的解决方法,总会有不满的一方,或为反对而反对的一方出现。

那些有心无力的BZ,就请下台吧。那些还有心管理的就继续。
不然这样,请个柔佛人来管理槟版,看看有什么特效。
我建议ZHIWEI。
entauong 发表于 5-8-2010 03:48 PM


你竟然摆zhiwei上台。。。zhiwei是一个只有十出分的初级会员。。。一样会被投诉的。。。
如果只有一个我还可以当没事发生。。但是这是大约30个回复。以下是其中一个例子。


    你这条水,又在这里遇到你,说到底你不是眼红人家老豆有钱,在其它帖子你也是这样,葡萄仔,收皮啦你。说到底你就是眼红啦。白手起家??你行吗葡萄仔?自己不行就没资格讲人啦。现在靠头脑赚钱,钱生钱,把2500万美金变成10意美金你行吗?这个不叫了不起?你去问几个成功人士有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意身家的人之前是不是有贵人相助?可怜你下,悲哀啦你。云顶没有我们买它股票能在新加坡开多一间么??葡萄仔,有本事你白手起家再来讲。说到底你应该20多岁或跟KFC佬一样30多岁的人一千多薪水,最多给你3千啦,屋子没有,女朋友也没有,只会怨天怨地,人家老豆给他一两百千做生意给他做起来有几百万身家也是个败家,靠老豆的,你这种人的思想注定穷一辈子啦,不是我看衰你,心胸酱小做么?人家的钱你管个屁么?“


攻击我的是一个只有17分的新注册会员。不过却对我在论坛的发表一清二楚。肯定是个分身。


所以也难怪城南旧事立刻把所有回复删除,他自己也是个死分身,看到和他一样的例子当然缩起来把所有的事当做没事发生。
carljohnson 发表于 5-8-2010 04:30 PM


如果是我来处理,会直接把破坏分子变成乞丐。。。
不要浪费时间在那些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的死分身的身上...这些死分身只会搞煽动,抹黑罢了...
楂波龙爪手 发表于 5-8-2010 05:51 PM



   话不是这样说。。。。在论坛,要记着:看论点而不是看帐号。。这样才可以和谐讨论。。。

   当然,面对那些特地搞分身来破坏的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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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8-2010 07: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各位不要把问题扯到太远去...
我只是想知道,城南旧事是不是分身,而他的真身到底是谁罢了...
OPO版主,城南旧事的分身,和他版主的工作表现是不能成正比的,请不要模糊焦点...
其次,你们管理层邀请回来的潇洒哥,已经多次无故失踪多时了,你们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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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10 07: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不大想讲出来,不过还是讲了。

槟版的纷争很多时候都是因为私人恩怨带到论坛的。所以,不管怎样的解决方法,总会有不满的一方,或为反对而反对的一方出现。

那些有心无力的BZ,就请下台吧。那些还有心管理的就继续。
不然这样,请个柔佛人来管理槟版,看看有什么特效。
我建议ZHIWEI。
entauong 发表于 5-8-2010 03:48 PM


表害我。。。我属下大概有500人。。。有时候忙,有时候得空。。。
管人都管到显了。。。
而且我本身已经拥有一个不错的高素质论坛。。。


不过你的建议倒很好。。。
找一个外省人来管理槟版。。。
这样就可以避免朋党问题,也可以避免处事不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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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10 08: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各位不要把问题扯到太远去...
我只是想知道,城南旧事是不是分身,而他的真身到底是谁罢了...
OPO版主, ...
楂波龙爪手 发表于 5-8-2010 07:30 PM



    南城旧事=潇洒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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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8-2010 03: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這陣子,我公事排得滿滿了,我已盡量抽時間上來管理論壇。
現在就來解說各問題。

問心無愧的一個人 會在意他人的身份?
如覺得表現不理想、有欠公正,大可提出。

論壇也不禁止一人擁有多過一個用戶名,只要不是開分身來搗亂,那有何不可?
論壇上,
帳戶,和和氣氣的討論,當然歡迎。
帳戶,無論針對性或無針對性的攻擊,一律不准許。
那請問我這帳戶做出了什麼搗亂或攻擊性的行為嗎?還是問題只是我隱姓埋名?
我的身份問題,超版也已經解說了,我也不多說了。





至carljohnson的問題,他被人生攻擊。
我有收到報告,他也有親自短信息我。
carljohnson網友是於30-7-2010 07:20 PM 短信息我第一封投訴信息,30-7-2010 07:45 PM 補上了另一封信息 裡面是第一封信息投訴內容的鏈接。並寫上一句耐人尋味的“所有都人身攻击, 你不处理别怪我了”。

然而carljohson網友就在31-7-2010 11:26 AM開了[道别] 再见大家.
短信息與該主題前後相差了16小時左右,但大部分是半夜,大部分人的睡眠時間。

而我在31-7-2010 下午4點接近5點才上網。
第一時間看了短信息與報告。看了就立刻對他的投訴做出處理了。
我看了那些回复,我認為是該網友與carljohson網友意見相左而衍生而出的問題。當中出現了無理、人生攻擊與不當的詞語。
我就對那些關聯的回复一律刪除了。
為何我沒對該網友做出扣分行動?
原因是我個人並不喜歡動不動就扣除積分,所以我採取了比較柔性的做法,刪除回复。

至於carljohson網友所說的“攻击我的是一个只有17分的新注册会员。不过却对我在论坛的发表一清二楚。肯定是个分身。
紅色部分,我真的沒注意到。如注意得到,查證是分身搗亂,那當時的操作就不會只是刪除回复。這是我的失誤。
藍色部分我想說的是,潛水員不回复有很多的因素,分數少的並不一定是分身。




看来你什么都不懂。 我被人身攻击了整整30个回复,城南没惩罚那个攻击我的, 还把所有的回复删了, 当什么都没发生。 这样是处理问题的方法吗。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 这里投诉了都没用。根本就是废,。。
carljohnson 发表于 4-8-2010 11:52 PM


carljohson網友,如你不認同我的處事手法,你大可向我反映。而不是選擇沉默,並說出“这里投诉了都没用。根本就是废,。。”這些話。很多時候,你們覺得有問題,但是你們不提出,那我們怎會知道你們有意見呢?

你的事件過後,你上來編輯了你的精華主題(槟城RapidPenang快捷通公共巴士)為“再見”並設置該主題為“回复僅作者可見”。
這樣的做法與等於棄樓,管理層可是有權把你的主題移除。
鑑於你的主題是富有高價值與對網友有幫助與貢獻的,所以我沒移除該主題。
我只是還原該原本主題與撤銷“回复僅作者可見”的設置,以便你的精華主題可以繼續造福網友。

難道這我也做錯了?
你看到我更改後,你直接把主題改為“城南舊事請下台” ,tkchuan版主就把你的主題回收進備份區了。
你精華主題與熱心落力解答網友對公交的疑問,這是有目共睹的。
難道就需要因為缺了溝通,造成誤會、賭氣的狀況發生?而犧牲了你的貢獻?
誠懇要求你回來檳版繼續為大家付出。
我說了這麼多,想表達的其實只是“任何事都可有商有量,溝通不果再來投訴或大鬧都還未遲。不嘗試溝通就會衍生出很多不必要的麻煩。請給予與我們溝通的機會”
我是誠心到來檳版解決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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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8-2010 08: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6# 城南旧事
虽跟你不熟,也不懂你到底是不是分身(这个问题不大,只有虫认为是大问题罢了),但看得出你有心要搞好槟版。加油了。。
但对于你所犯的疏忽,就尽量的不要再次发生,不然,槟版里面的有心人会咬住你不放。。。
跟tk chuan版主多多沟通,相信你们会合作的很愉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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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8-2010 12: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南……出来喝个茶见个面吧~

我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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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8-2010 09: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南……出来喝个茶见个面吧~

我保你!!
谢小立 发表于 7-8-2010 12:52 AM



    这样厉害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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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8-2010 09: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厉害保人
文vs彬 发表于 7-8-2010 09:43 PM



   其实,槟版的人都很友善的~
   槟版~ 成也网友,败也网友!

   我相信, 槟版还是有一股清流存在的~


   p/s: 我应该不在那股清流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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