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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司法……(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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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08 04: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为盘踊祭(Bon Odori)来到了槟州旧关子角法庭区,赫然发现了以下景观,矗立在槟州高庭一侧的雕像,看后是非一般的感触……

1,FORTITUDE -- "Strength of mind that allows one to endure pain or adversity with courage."
漠视及盲目忍耐司法的腐败,下场是否等于断头?


2,JUSTICE - “The administering of deserved punishment or reward.”
当执行正义的手被砍断,并成了一小撮人弄权的工具,我们的公义又能靠谁去伸张?


3,WISDOM - "The quality or state of being wise; knowledge of what is true or right coupled with just judgment as to action"
翻书的手断了,永远依着那一页来办事,墨守成规?一切公义就由一小撮人诠释了算?


4,TEMPERANCE - "Moderation and self-restraint, as in behavior or expression."
难道我们还要袖手旁观,只为保全?
下一个断头砍手的,什么时候会轮到你?


这不是普通的失修或被毁坏,更难以接受的,是雕像的原意,对比被破坏后所带出来更深层的意义。

马来西亚人,你怎么说?
欢迎提出你对我国司法的看法、改善对策……

[ 本帖最后由 女人公敌 于 21-7-2008 03:51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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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08 05: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被有心者破坏的吗?原来原本的意义和被破坏后所带来的意义都很深!(你的想法很好)
建于几年的?应该修复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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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08 05: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还有独立的司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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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08 05: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已经死了,看看现在连警察都可以叫立司去警察局问当事人的资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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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08 05: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马来西亚好 的帖子

看造工像英殖民时期的产物,可惜雕像上已经看不到任何历史阐述了……

如果几张照片的曝光能带来雕像的修复;
我在想,如果要修复我国的司法,需要的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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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08 05: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女人公敌 于 20-7-2008 05:27 PM 发表
看造工像英殖民时期的产物,可惜雕像上已经看不到任何历史阐述了……

如果几张照片的曝光能带来雕像的修复;
我在想,如果要修复我国的司法,需要的又是什么……


这么久了又带有意义,可惜。
我想应该三线分立(司法者,立法者,执法者)吧?应该换掉目前的执法者领头,从新选过。而应该给回司法者应有的权利,不受任何界干扰司法公正。还有,从新检讨一些被修改过的Perlembagaan/law。人民授予教育有关我国《正确》的历史,一些法律的常识。愚见........

[ 本帖最后由 马来西亚好 于 20-7-2008 05:47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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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08 06: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善的司法制度是永远都存在,只不过GUARDIANS OF THE LAWS不存在。
曾经维护司法制度的沦落为政治人物的爪牙,司法制度成为他们巩固自己权力的工具,操从法律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什么时候我们才可以像英国般有一个上帝级的判官LORN DENNING来维和和改革腐败的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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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08 07: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arlosmak 于 20-7-2008 06:57 PM 发表
完善的司法制度是永远都存在,只不过GUARDIANS OF THE LAWS不存在。
曾经维护司法制度的沦落为政治人物的爪牙,司法制度成为他们巩固自己权力的工具,操从法律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什么时候我们才可以像英国般有一 ...

我们向来都有~~~Gopal Sri Ram~~只是一个应该已经是首席大法官的人选,永远被牵制在上诉庭罢了~~
还有一个J Hishammudin~~不过应该永远也是在高庭了~~~

攫升制度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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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7-2008 07: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雕像的远观……

雕像其实不大,也许就因为不大,所以失修了。
远景如下:



相隔一条马路的槟州高庭才完成大装修不久,外边还挂着令人啼笑皆非的"BUAT KERJA" 。

"Buat kerja (di luar)... Dalam macam mana?"

有谁知道这句“BUAT KERJA”真正想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吗?
是“工程进行中”?还是“一直以来我们都没做工,现在终于决定要做工了”?

[ 本帖最后由 女人公敌 于 20-7-2008 07:26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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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08 07: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女人公敌 的帖子

大馬的法制完善
无可挑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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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08 09: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該古蹟有保護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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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08 10: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aiyet 于 20-7-2008 07:14 PM 发表

我们向来都有~~~Gopal Sri Ram~~只是一个应该已经是首席大法官的人选,永远被牵制在上诉庭罢了~~
还有一个J Hishammudin~~不过应该永远也是在高庭了~~~

攫升制度是一个问题~~~



对 Gopal Sri Ram 的评价是两极。。。支持他的,对他的勇气佩服。反他的,指责他违反司法伦理,他的判决,颇有争议。

他以上诉庭的权限,推翻了土地法典里阐明的 bona fide purchaser,及联邦法院的先例(Adorna Properties Sdn Bhd v Boonsom Boonyanit),顺便指责联邦法院法官(Tun Eusoff Chin 等承审),而引起大波。
http://www.malaysianbar.org.my/legal/general_news/land_deal_court_of_appeal_declares...federal_court_ruling_wrong.html

尽管联邦法院在 Adorna Properties Sdn Bhd v Boonsom Boonyanit 的判决里,引起颇大的垢病,但是碍予 National Land Code 里的 bona fide purchaser,我们无可奈何。根据报道,相关的条文将在今年年底前修改。。。见:http://www.malaysianbar.org.my/conveyancing_practice/section_340_nlc_may_be_amended_by_year_en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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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7-2008 11: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2750廿三号 的帖子

嗯嗯~~赞同~~~
只是觉得英国的Lord Denning何尝不是一样~~~
Lord Denning也是COA的MR罢了~
Denning甚至主张COA可以overrule自己的判词~~
在Davis v Johnson(1979)CoA就这样做了,但是到了HOL的时候,虽然同意CoA的决定但是HOL也是强词谴责CoA不跟随自己之前的案例的做法~~
我要指出的是和Lord Denning同样风格的法官,马来西亚也有一个~~
而Boonsom Bonyanit的案件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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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08 08: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aiyet 于 20-7-2008 07:14 PM 发表

我们向来都有~~~Gopal Sri Ram~~只是一个应该已经是首席大法官的人选,永远被牵制在上诉庭罢了~~
还有一个J Hishammudin~~不过应该永远也是在高庭了~~~

攫升制度是一个问题~~~

这个就是主要的问题。

三权鼎立,各自运作。
但是现今的状况就是三个混在一起,一手遮天。
马来西亚司法界,还见不到曙光。

JUSTICE REST IN PE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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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08 09: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arlosmak 于 21-7-2008 08:15 AM 发表

这个就是主要的问题。

三权鼎立,各自运作。
但是现今的状况就是三个混在一起,一手遮天。
马来西亚司法界,还见不到曙光。

JUSTICE REST IN PEACE


林甘事件。。没有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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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08 10: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谁这里根政府有路的?
帮忙告诉他们是时候修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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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7-2008 10: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6533 的帖子

只要把报纸头条用“鸡奸”、“鸡奸”和“鸡奸”来填满,
当权者就能把“炸尸”、“林甘”……都扫到这几个大字的阴影下,
马来西亚人民都是健忘的——至少当权者是这么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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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08 10: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多的林甘我都不知道马来西亚司法部不公长达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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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08 11: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的司法是

阿都拉:“我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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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08 11: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字两个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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