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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柯南推理百科全书.(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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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08 03: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看来你应该是个柯南迷
这些资料来源出处可以麻烦你注明出来吗?
如果可以和原作者取得转载许可更好

若你无异议的话,明午我会将此帖转移到 动漫周边交流区 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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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08 09: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DNA
DNA是脱氧核糖核酸的简称,是存在于生物细胞中的遗传物质。由于个体间的 DNA差异及遗传规律,个体DNA差异与生物性状的关系,DNA鉴定具有极高的识别率。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该项技术已迅速发展成为侦查破案和司法审判领域中一门非常重要的科学技术。
司法机关运用DNA分析技术对现场、犯罪嫌疑人等处的动植物及土壤微生物痕迹进行检验,可以准确地推断嫌疑人是否去过发案现场,确定嫌疑人与案件的关系。近年来,我国司法机关已运用该项技术成功破获了大量疑难刑事案件。但是在法律上,DNA鉴定还有很多有争议的地方;在具体操作中,也存在很多问题。


10个未能侦破的谋杀案……  
1、肢解者杰克(1888) 寒~~~这不是第六部……JTR……
  杰克只是一个设想的名字,为什么这里将他排在第一呢,因为我们在世界的每处地方几乎都能听见他的名字,描写恶魔杰克的书多得数不胜数。肢解者杰克是个不知名的谋杀者,他至少在伦敦杀死过5个妓女。她们的尸体都被肢解,许多器官被除去,这些都说明凶手是一个医生或医学院的学生。
2、新奥尔良的带斧子的人(1918—1919)
  这可能是个白人,他对意大利人开的杂货铺似乎特别仇视。他至少杀害了8个意大利杂货商。他总是在夜晚先撬开门,然后又用斧子将里面睡觉的人砍死。但是这样的谋杀到了1919年的10月就完全停止了——也许因为这个带斧子的人死了 ——他的谋杀动机究竟是什么无人知道,但显然不是为了钱财。
3、月光下的谋杀者(1946)
  这一事件被收进《谋杀百科全书》,书上称这个谋杀者是""性虐待狂"",但似乎并无证据可以说明这一点。1946年上半年,在阿肯色的一些小镇里共有3 个男人和2个女人被杀,他们都是在满月的那天晚上被谋杀的。在最后一次谋杀事件的几天后,一个很有嫌疑的人自己趴在铁轨上,自杀身亡了。
4、克利夫兰的“无头”谋杀者(1933—1937)
  这一定是个很有力气的家伙。他每次行动都要同时杀死两个人,然后将他们的尸体剁碎,混合在一块,只是拿走了他们的脑袋!这样相同的谋杀在1937年突然停止了,很可能凶手自愿地住进了精神病院。(那位著名的警长艾利奥特·内斯负责侦察这件案子。)据分析,这个谋杀者可能住在一个平静街区的房子里,他肯定有一辆汽车,但非常可能没有妻小——或者是个同性恋者。
5、莉齐·鲍顿(1892)
  有很多人相信是莉齐进行了这次谋杀,虽然她始终没有承认,陪审团也得出了她无罪的结论。莉齐·鲍顿是一个32岁的老姑娘,她被指控用刀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和继母。虽然她最后无罪获释,但人们知道,她对继母一直怀恨在心,而在谋杀发生的前一天,她曾预言了将要发生的事。
6、布赖顿的卡车女尸谋杀案(1934)
  这也是最神秘的谋杀案之一,本来它是应该能侦破的,但直到今日却还依然是个谜。在1934年的6月17日,布赖顿火车站旁停着的一辆卡车里飘出阵阵气味,引起人们的怀疑。警方在里面发现了一具女尸,20多岁,从衣着打扮看显然是个上流社会的姑娘,而且还有3个月的身孕。尽管全英国的警察都尽了力,但是这个死者的身份始终都没能得到证实。她的身上还涂着橄榄油,是为了防止出血而涂的,看来谋杀者是一个懂医的人。有证据显示这辆卡车曾经过伦敦桥。警方调查了很多年,但既没有发现谋杀者的线索,也没能查清死者的身份,虽然他们双方可能都属于""有闲阶级""。而弄不清死者的身份似乎更是一件令人气馁的事情。后来,人们将这一案件形容为""完美的谋杀""。
7、缺页疑案(1947)
  1947年1月发生在洛杉矶的案件,从心理学角度看是很有趣的。这次谋杀非常残忍——尸体从腰部被切成两段,被害的姑娘(伊丽莎白·肖特)活着时曾被倒挂着,受了百般凌辱。警察始终未能找到凶手。事实上,凶手在事后将死者的一本通讯录寄给了警察局,警方调查了上面的每一个人,但毫无结果。最后,警方发现通讯录中有一页已被人撕去了。
8、华莱士案件(1931)
  朱莉娅·华莱士被谋杀一案,读起来很像一个侦探故事:这天,华莱士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说是国际象棋俱乐部打来的,要他按某个地址去拜访某个人。华莱士先生走后,他的妻子就在家里被人残酷地杀害了,而谋杀动机却无法判断。华莱士所去的那个地方是个假地址。华莱士也受到了审讯,但伦敦的法院裁定他无罪。现在一些研究谋杀案的专家相信,谋杀华莱士夫人的人还活在世上,很可能依然住在伦敦。
9、墨尔本的神秘案件(1953)
  1953 年9月12日,住在澳大利亚墨尔本的14岁的姑娘雪莉·科林斯应邀去参加她的第一个成人晚会。邀请她的那个男孩和她约好晚上8时在里奇蒙车站见面,那里离墨尔本不远。但她没到那里。第二天早晨,有人在离墨尔本40英里的地方发现了她全裸的尸体。她是被人用啤酒瓶砸死的,虽然她衣服的碎片遍地都是,但是并没有受到强奸的痕迹。这一案件的神秘之处在于:当母亲晚上7时将她送到汽车站直到第二天早晨发现她尸体的10个小时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因为她是个文静腼腆的姑娘,决不会跟随一个陌生人离开。而在另一方面,当她和母亲告别前,曾经说过自己要去西里奇蒙车站见男朋友罗恩。而西里奇蒙车站和里奇蒙车站完全是两处地方,因此她有可能走错了地方。但即便如此,人们还是要问,既然没有等到男朋友,她为什么不赶紧坐车回来呢?
10、泰晤士河裸体女尸案(1959—1965)
  报纸将作案者称为“剥去尸体衣服的杰克”这一案件是1959年6月到1965年
2 月在伦敦发生的,死者全都是妓女,而且都是被扼住颈项窒息而死。持续不断地有人猜测说凶手是一个很出名的拳击手弗雷德·米尔斯,他也恰恰是在谋杀中止后不久死去的。谋杀者显然是单独行动的,他驾驶着一辆大篷车,在伦敦市区兜来兜去。在其中一个案件中,警方曾追踪到曾经放置过尸体的地方——在伦敦工业区的一个仓库里——但线索到此就中断了。负责这一案件的警长名叫约翰·罗斯,他深信凶手在最后一次谋杀后已自杀身亡。他还曾暗示说,已经弄清了凶手的身份,但这一案件终究未能大白于天下。
JACK THE RIPPER   
JTR犯罪记录
虽然已过了整整一个世纪。但JACK THE RIPPER在人类犯罪史上,仍然是最令人生畏及人们谈论最多的连环杀手。一来是他的凶残手法至今乃骇人听闻,其次还因为案件到今日仍未被侦破。这桩案子发生于1888年伦敦白教堂区,一个城内最低等的贫民区。在8月至11月之间,区内接二连三发现有妓女在街头被凶手以极凶残的方式肢解杀害:有些内脏被取出,有些则是下体被剖开直至血肉模糊,一时令伦敦市的居民闻风丧胆。而这位杀%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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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08 09: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牙齿
牙齿也是破案的重要线索. 医生能从一颗牙齿推断出性别,血型,年龄.
血型的测定并不难.这是因为牙髓腔内含有血型物质.检验时,切去牙冠,把牙齿放入蒸馏水内,然后把阳极白金线插入牙齿根管内,阴极放于外液.通电2分钟以后,蒸馏水变成黄褐色,可用来测定血型了.
至于判定性别,那是通过染色体来检验的:人体的细胞(包括白细胞)的核中,第23对染色体为性
染色体.男性为XY,女性为XX.在检验时,主要查Y染色质.有Y的,为男性;无Y的,为女性.不
光是牙髓腔内的牙髓细胞染色以后可以判定性别,凭借一滴血,一点体细胞,都可以判别男女.
从一颗牙齿怎么判断年龄呢?
人的年纪越大,往往牙齿也越是磨损厉害.医生们根据牙齿的磨损程度可以大致确定死者的年
龄:
齿尖开始磨损,约为13~23岁.
齿尖磨耗,露出黑点(齿质点),约为24~35岁.
齿质大片暴露,约为36~55岁.
齿质全部暴露,可以看到齿腔,约为56岁以上.
如果牙齿较多,从牙齿的生长情况,也可以判断年龄.比如,乳齿一般在6个月左右长出,2岁时
长满20个.7至8岁,开始换牙,左右上下第一大臼齿开始生长.11岁左右,乳齿全部换成恒齿.
16岁前,长出第二臼齿.25岁左右,长出第三臼齿(即智齿). '
镶有假牙,金属齿套的死者,有着明显的特征,医生们常常借助于这些特殊的牙齿,确定死者究
竟是谁.例如,1978年5月,在贵州一个山洞里发现一具尸骨,查出上颌第一,二犬齿镶有银铜
牙.公安侦察人员广泛调查了历年失踪的人的牙齿特征,发现某生产队失踪的女青年是被骗上山
杀死的,杀人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另外,在搏斗中,被害者常常被凶手所咬,在身上留下牙齿的咬痕,这也可以作为破案的线索.
有一次,一位医生根据被害者身上的咬痕,判断为长瓜脸,尖小颏,年龄为20岁左右.根据这一
判断,果真一举破案擒获了凶手.
在飞机失事后,死者血肉模糊,认不清脸部,牙齿也常常被用来判断死者的身份.比如,根据死
者家属或牙科病历提供的镶牙,补牙,假牙情况,或者根据死者牙齿测定血型,性别,年龄,可
以为认清死者身份提供依据.
林彪乘坐的那架三叉戟专机在叛逃苏联途中,坠毁于蒙古温都尔汗附近的依德尔默格县境内,飞
机上的9个人都粉身碎骨.由于林彪曾在苏联休养过,并在莫斯科治过牙病,装过假牙,苏方掌握
林彪牙科病历.经查对,牙齿特征一致,证明确系林彪之尸体.
美国9.11事件后,很多尸体也是通过查对牙齿来辨认的,这样做既准确,也比较简单.
还有,被火焚烧过的尸体身体的各个部位已经变形变质,很难辨认.惟有牙齿部位是比较完好
的,医生通过查对牙齿特征就能准确的辨认.
二战罪魁祸首希特勒自杀前吩咐他的下属,用军用毛毯包裹尸体,抬到花园里,浇上汽油烧掉他
的尸体.由于那时没有办法辨认焦尸,所以苏联红军不能确定希特勒到底有没有死.于是希特勒
之死,成为一桩历史悬案.
直到31年后,才被挪威的一位专家证实那具焦尸确实就是希特勒的尸体.
一氧化碳
CO经呼吸道吸入.吸入的CO通过肺泡进入血液,立即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HbCO).
空气中CO分压越高,HbCO浓度也越高.吸收后的CO绝大部分以不变的形式由呼吸道排出.在正常大
气压下,CO半排出期为128~409分钟,平均为320分钟.停止接触后,如提高吸入气体的氧分压,可缩
短CO的半排出期.
进入血液的CO与血红蛋白及其它某些含铁蛋白质(如肌球蛋白,二价铁的细胞色素)形成可逆结
合.它与血红蛋白具有很强亲和力,即CO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与Hb的亲和力约大300倍,致使血
携氧能力下降,同时HbCO的解离速度却比氧合血红蛋白的解离慢3600倍,且HbCO的存在影响氧合血
红蛋白的解离,阻碍了氧的释放,导致低氧血症,引起组织缺氧.中枢神经系统对缺氧最敏感,因此
首先受累.缺氧引起水肿,颅内压增高.同时,缺氧和脑水肿,造成脑血液循环障碍,而血管吻合支
较少和血管结构不健全的苍白球可出现软化,坏死,或白质广泛性脱髓鞘病变,产生帕金森氏综合征和一系列精神症状.部分重症CO中毒患者,在昏迷苏醒后,经过2天至2月的假愈期,又出现一系列
神经-精神障碍,称之为迟发性脑病.
急性CO中毒迟发脑病是指急性中毒意识障碍恢复后,经过2~60天假愈期,又出现神经精神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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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08 09: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何推断死亡时间
1,如何根据尸斑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尸斑改变
-------------------------------------------------------------------------------
0.5--1h 尸斑呈局限性,境界清晰,在低体位出现,小斑点,淡紫色
2--3h 逐渐向周围扩大,境界有点模糊,在尸体低下部都出现
4--5h 手指轻压尸斑退色.翻动尸体,现有尸斑消失,尸体低下部出现新的尸斑,即
尸斑转移
6--10h 手指强压尸斑中等退色.翻动尸体,原有尸斑不再完全消失,尸体低下部出现
新的尸斑,切开尸斑皮肤血液流出,即两侧性尸斑
11--15h 手指强压尸斑稍微退色.翻动尸体,原有尸斑不消失,新的尸斑也不易形成,
切开尸斑皮肤,从血管断面缓慢流出血滴,并渗出浅黄色或红色液体
>24h 尸斑完全固定,手压不退色,切开尸斑皮肤无血液流出,皮下组织呈紫红色
2,如何根据尸僵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尸僵出现部位 说明
-------------------------------------------------------------------------------
2--3h 下颌,项
5--6h 下颌,项,肩,肘 下肢弱
7--8h 下颌,项,肩,肘,股,膝 指,趾弱
10--12h 下颌,项,肩,肘,股,膝,手,指 足,趾弱
12--24h 下颌,项,肩,肘,股,膝,手,指,足,趾 全身最强
24--30h 开始缓解
30--40h 股,膝,足,趾 下颌,上肢弱
48h 下肢弱
>48h 全部缓解
3,如何根据角膜混浊程度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 角膜混浊程度
---------------------------------------------------------------------
1--2h 湿润,瞳孔透明
3--4h 湿润,瞳孔开始发白
5--8h 开始干燥,瞳孔透明度逐渐丧失
9--11h 微混浊
12--23h 混浊增强,瞳孔尚能透视
24--30h 中等程度到显著混浊
>48h 完全混浊,瞳孔不能看见
4,死亡时间与环境温度,尸冷(℃)的关系
-------------------------------------------------------------------------------
环境温度(℃)
死亡时间 -----------------------------------------------------------------------
3--5 6--8 9--11 12--14 15--17 18--20 21--23 24--26 >27
-----------------------------------------------------------------------------------
1--2h 30 31 31 32 33 34 34 35 36
3--4h 28 29 30 31 33 34 34 35 35
5--6h 27 28 29 30 31 31 32 33 34
7--8h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9--11h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12--15h 23 24 25 26 27 28 29 31 32
16--20h 20 21 22 24 25 26 27 29 30
21--24h 18 19 20 22 24 25 26 28 30
30h 13 14 16 18 21 22 24 27 29
40h 10 12 14 16 19 21 23 26 28
48h 7 10 12 14 18 20 22 25 27
-------------------------------------------------------------------------------
注:1,注意尸体肥瘦,衣着厚薄的影响.
2,注意死因的影响.如脑挫伤,脑内出血,热射病,白血病,肺炎,伤寒,农药中毒的影响.
3,温度计插入直肠内3min后观察.
4,室温测量应在尸体同高度测量;水中尸体测水温;卧室被内尸体测卧具内温度.
几种中毒特征
╔═══════════╦══════════════════════════╗
║ 临床表现 ║ 常见中毒种类 ║
╠═══════════╬══════════════════════════╣
║呼气,吐物有特殊气味 ║蒜臭:无机磷,有机磷 ║
║ ║硫臭:含硫化合物 ║
║ ║杏仁味:含氰甙及氰酸 ║
║ ║异味:煤油,酒精,碳酸,煤酚,烟草,有机氯,丙酮等 ║
╠═══════════╬══════════════════════════╣
║流涎,大汗 ║有机磷,毒蘑菇,砷,汞,野芹,666,氯丹,水杨酸盐║
╠═══════════╬══════════════════════════╣
║口干渴,无汗 ║阿托品类 ║
╠═══════════╬══════════════════════════╣
║口唇及面颊樱桃红色 ║一氧化碳,氰化物等 ║
╠═══════════╬══════════════════════════╣
║面及皮肤潮红 ║阿托品类,醇类,烟草酸,甲状腺素等 ║
╠═══════════╬══════════════════════════╣
║呼吸困难而无明显青紫 ║一氧化碳,含氰甙及氰酸,砷,汞 ║
╠═══════════╬══════════════════════════╣
║皮肤紫蓝而无呼吸困难 ║亚硝酸盐,吡唑酮类,苯胺,碘胺,含硫化物 ║
╠═══════════╬══════════════════════════╣
║幻视幻听,乱语癫狂 ║阿托品类,氯丙嗪,异丙嗪,毒蘑菇,酒精,大麻 ║
╠═══════════╬══════════════════════════╣
║瞳孔缩小 ║麻醉剂,有机磷,毒蘑菇 ║
╠═══════════╬══════════════════════════╣
║瞳孔散大 ║阿托品,安非他明,巴比妥类,柯卡因,甲醇 ║
╠═══════════╬══════════════════════════╣
║失明 ║甲醇,奎宁 ║
╠═══════════╬══════════════════════════╣
║色视 ║山道年,洋地黄 ║
╠═══════════╬══════════════════════════╣
║肌肉震颤,抽动 ║有机磷,滴滴涕,氯丹,烟碱,钡,汞 ║
╠═══════════╬══════════════════════════╣
║肌肉麻痹 ║肉毒杆菌,河豚,蛇毒,野芹 ║
╠═══════════╬══════════════════════════╣
║尿绿蓝色 ║亚甲蓝,酚,萨罗 ║
╚═══════════╩══════════════════════════╝
几种中毒的抢救方法及其作用
╔═════╦══════════════════════════╦═════╗
║毒物 ║局部拮抗剂 ║作用性质 ║
╠═════╬══════════════════════════╬═════╣
║腐蚀性酸 ║弱碱(石灰水),牛奶,蛋清,豆浆,肥皂水 ║中和 ║
╠═════╬══════════════════════════╬═════╣
║腐蚀性碱 ║弱酸(稀醋),果汁,牛奶,豆浆,桔子水,蛋清,浓茶 ║中和 ║
╠═════╬══════════════════════════╬═════╣
║砷 ║硫代硫酸钠5~10克,豆浆,牛奶,蛋清 ║沉淀 ║
╠═════╬══════════════════════════╬═════╣
║汞 ║牛奶,豆浆,蛋清,2.5%碳酸氢钠洗胃,硫代硫酸钠 ║沉淀 ║
╠═════╬══════════════════════════╬═════╣
║铅 ║硫酸钠或硫酸镁 ║沉淀 ║
╠═════╬══════════════════════════╬═════╣
║无机磷 ║0.1%硫酸铜溶液 ║沉淀 ║
╠═════╬══════════════════════════╬═════╣
║钡盐 ║2~5%硫酸钠或硫酸镁(泻盐) ║沉淀 ║
╠═════╬══════════════════════════╬═════╣
║含氰化物 ║硫代硫酸钠5~10克 ║形成无毒物║
╠═════╬══════════════════════════╬═════╣
║铁 ║碳酸氢钠 ║形成无毒物║
╠═════╬══════════════════════════╬═════╣
║氟化物 ║牛奶,石灰水 ║生成氟化钙║
╠═════╬══════════════════════════╬═════╣
║草酸盐 ║牛奶,石灰水 ║生成草酸钙║
╠═════╬══════════════════════════╬═════╣
║福尔马林 ║0.1%氨水 ║生成无毒物║
╠═════╬══════════════════════════╬═════╣
║石炭酸 ║植物油(蓖麻油) ║延缓吸收 ║
╠═════╬══════════════════════════╬═════╣
║碘 ║面糊,米汤 ║使碘无活性║
╠═════╬══════════════════════════╬═════╣
║高锰酸钾 ║维生素c ║还原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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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08 09: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a.精神障碍:定向力丧失,计算力显著下降,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生活不能自理,部分患者可
发展为痴呆综合征.或有幻觉,错觉,语无伦次,行为失常,兴奋冲动,打人毁物等表现.
b.锥体外系症状:表现呆板面容,肌张力增高,动作缓慢,步态碎小,双上肢失去伴随运动,小书写
症与静止性震颤,出现帕金森综合征.
c.锥体系神经损害:表现轻偏瘫,假性球麻痹,病理反射阳性或小便失禁.
d.大脑皮层局灶性功能障碍:如失语,失明,失写,失算等,或出现继发性癫痫.头颅CT检查可发
现脑部有病理性密度减低区.脑电图检查可发现中度或高度异常.
氨气
无色气体,有刺激性恶臭味.分子式NH3.分子量17.03.蒸气与空气混合物爆炸极限16~25%(最易
引燃浓度17%).氨在20℃水中溶解度34%,25℃时,在无水乙醇中溶解度10%,在甲醇中溶解度16%,溶
于氯仿,乙醚,它是许多元素和化合物的良好溶剂.水溶液呈碱性,0.1N水溶液PH值为11.1.液态
氨将侵蚀某些塑料制品,橡胶和涂层.遇热,明火,难以点燃而危险性较低; 但氨和空气混合物达
到上述浓度范围遇明火会燃烧和爆炸,如有油类或其它可燃性物质存在,则危险性更高.与硫酸或
其它强无机酸反应放热,混合物可达到沸腾.主要用于制造硝酸,炸药,合成纤维,化肥; 也可用
作制冷剂.
氨气主要经呼吸道吸入.对粘膜和皮肤有碱性刺激及腐蚀作用,可造成组织溶解性坏死.高浓度时
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和心脏停搏.人接触553mg/m^3可发生强烈的刺激症状,可耐受1.25分钟;
3500~7000mg/m^3浓度下可立即死亡.
短期内吸入大量氨气后可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痰可带血丝,胸闷,呼吸困难,可伴
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可出现紫绀,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及水肿,呼吸率快,肺部罗
音等.严重者可发生肺水肿,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喉水肿痉挛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致窒息,还
可并发气胸,纵膈气肿.胸部X线检查呈支气管炎,支气管周围炎,肺炎或肺水肿表现.血气分析
示动脉血氧分压降低.
误服氨水可致消化道灼伤,有口腔,胸,腹部疼痛,呕血,虚脱,可发生食道,胃穿孔.同时可能发
生呼吸道刺激症状.吸入极高浓度可迅速死亡.
眼接触液氨或高浓度氨气可引起灼伤,严重者可发生角膜穿孔.应立即用流动清水或凉开水冲洗至
少10分钟.
皮肤接触液氨可致灼伤.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30分钟.
硫化氢
硫化氢是具有刺激性和窒息性的无色气体.低浓度接触仅有呼吸道及眼的局部刺激作用,高浓度
时全身作用较明显,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窒息症状.硫化氢具有"臭蛋样"气味,但极高
浓度很快引起嗅觉疲劳而不觉其味.采矿,冶炼,甜菜制糖,制造二硫化碳,有机磷农药,以及
皮革,硫化染料,颜料,动物胶等工业中都有硫化氢产生;有机物腐败场所如沼泽地,阴沟,化
粪池,污物沉淀池等处作业时均可有大量硫化氢逸出,作业工人中毒并不罕见.
硫化氢对眼和呼吸道粘膜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硫化氢吸收后主要影响细胞氧化过程,造成组织
缺氧.
轻者主要是刺激症状,表现为流泪,眼刺痛,流涕,咽喉部灼热感,或伴有头痛,头晕,乏力,
恶心等症状.检查可见眼结膜充血,肺部可有干啰音,脱离接触后短期内可恢复;中度中毒者粘
膜刺激症状加重,出现咳嗽,胸闷,视物模糊,眼结膜水肿及角膜溃疡;有明显头痛,头晕等症
状,并出现轻度意识障碍,肺部闻及干性或湿性罗音.X线胸片显示肺纹理增强或有片状阴影;重
度中毒出现昏迷,肺水肿,呼吸循环衰竭,吸入极高浓度(1000mg/m'以上)时,可出现"闪电
型死亡".严重中毒可留有神经,精神后遗症.
一甲胺
一甲胺(methylamine,CH3NH2)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气体,比重为空气的1.07倍.易燃,易爆,有强烈刺激性氨样臭味.碱性程度较氨强.一般加压成液体贮存或运输.
一甲胺主要用作染料,农药(如甲胺磷),制药(如非乃根,磺胺),燃料添加剂,溶剂,火箭
推进剂等.在其运输,生产,使用和管道维修过程中,因违章操作,设备陈旧,超载运输等因素
造成一甲胺大量泄露,导致中毒发生.
一甲胺可经呼吸道,胃肠道及皮肤吸收,在体内转化成二甲胺或氧化生成甲酸,二甲胺对人体的
毒作用类似一甲胺,且作用更强.一甲胺对眼,皮肤和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对
机体全身有拟交感神经作用.
吸入中毒 可出现咳嗽,咯痰,胸闷,气急,紫绀,重症患者可见喉水肿,肺水肿,并因支气管粘
膜脱落致窒息,肺不张,肺部感染等.少数重症患者因合并皮下气肿,纵隔气肿,急性呼吸窘迫
综合征(ARDS),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发生脑,心,肝,肾等多脏器损害.
皮肤灼伤 大多数急性中毒病人有不同程度的化学性皮肤灼伤,多见于暴露部位的皮肤,灼伤皮肤
呈暗红色,类似强碱样灼伤.对大面积的皮肤灼伤患者,应警惕一甲胺经皮吸收加重全身中毒.
眼灼伤 可出现畏光,流泪,眼痛,眼睑痉挛,视物模糊.检查可见眼睑肿胀,结膜充血水肿,重
症者角膜混浊,角膜溃疡,个别患者可出现失明.
口服中毒 口服本品可致口腔,咽喉,食管和胃灼伤,可见恶心,呕吐,口干,咽痛,吞咽困难,
上腹疼痛,消化道出血.
炭疽热
炭疽热是一种由炭疽热杆菌引发的急性传染病,它主要发生在野生或家养的低等脊椎动物身上,
例如牛,羊,骆驼和羚羊等反刍动物.人类感染炭疽热的概率很低,只有10000:1.容易感染的人
群主要是那些有机会接触因炭疽热致死的动物尸体及其制品的人,例如牧场
工人,屠宰场工人,制革工人和剪羊毛工等.
炭疽热是一种细菌,而不是病毒.炭疽热杆菌可以形成孢子结构,孢囊具有保护功能,让细
菌能够在自然界中长期存活.在那些掩埋死于炭疽热的牲畜的地方,杆菌孢子可以存活数十年.
当动物或人类接触这些区域的时候,炭疽热杆菌孢子有可能进入其体内.杆菌孢子在营养环境下
会以惊人的速度繁殖,它通常在有氧条件下生存,但在无氧条件下也可进行繁殖.炭疽热杆菌迅
速增生扩散,并释放生物毒素,最终导致被感染的生物死亡.
感染炭疽热杆菌的人一般会在7天之内出现相关症状,而根据感染途径的不同,炭疽热可以被
分为三种主要类型:皮肤性炭疽热,呼吸性炭疽热以及肠道性炭疽热.
·皮肤性炭疽热.大约95%的炭疽热患者是通过皮肤接触感染病菌的,炭疽热杆菌通过被切开
或磨损的皮肤进入生物体内.感染初期生物体将出现有痒感的肿块,痒的程度要超过一般的蚊虫
叮咬,随后将发展成1-3厘米的无痛感皮肤溃疡,溃疡的中央将形成炭疽热感染所特有的黑色腐
肉.
炭疽热杆菌会通过坏死的皮肤和肌肉组织渗入血液循环系统,患者将出现浑身乏力,出虚
汗,发烧,打冷颤,苍白,头痛,虚脱等症状,严重时还会出现休克.如果不采取及时的治疗措
施,皮肤性炭疽热还是会导致死亡,死亡率为20%.
·呼吸性炭疽热.炭疽热杆菌通过空气传播,进入生物的呼吸系统和肺部,再进入血液循
环.患者会很快出现感冒或肺炎的症状,呼吸困难,有时还会伴随脑膜炎的发生.
这种类型的炭疽热感染概率非常低,但后果最为严重,患者可能会在不到48小时内丧生.其
临床症状主要有发烧,全身不适,头痛,呼吸急促,咳嗽,鼻喉充血以及关节僵硬疼痛等.
·肠道性炭疽热.食用感染了炭疽热杆菌,且没有煮熟的肉类是此类炭疽热的主要传播渠道.
肠道性炭疽热因其感染部位的不同又可分为口腔-咽喉型和腹部型.前者属于上消化系统感
染,患者的口腔和食道会出现溃疡,然后出现局部淋巴结肿大,败血症等症状.患者会感觉呼
吸,吞咽困难.
而后者则是下消化系统感染,初期症状是肠胃不适,患者会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然后患
者会开始便血,感到尖锐的疼痛,严重浮肿.由于肠胃粘膜坏死,患者开始呕血.开始出现症状
后2至4天,患者会产生腹水.肠道性炭疽热患者最终将死于大出血,电解液失调,以及并发性休
克.肠道炭疽热感染的死亡率为25-60%.
其实炭疽热现在已经并不可怕了,人类已经研制出疫苗和抗生素,可以有效防治炭疽热.但专家
建议除非是易感人群,例如前面提到的农场工人,皮革工匠等,一般人不宜接受疫苗注射.原因
之一是没有必要,人类感染炭疽热的概率非常低,而且至今仍没有有关人与人之间传染的报告.
另外,疫苗可以使93%的受体产生抗体,但这不具备长期的保护作用,必须持续注射疫苗.还有就
是,注射疫苗会产生比较强烈的副作用.
对于已经感染炭疽热的人,也没有必要害怕,这种疾病在感染初期非常容易治疗,只要发现
及时,对症下药,感染者一般没有生命之忧.
炭疽热让人感到恐惧的主要原因应该是它的高度隐秘性,有些感染者,甚至医生会将它与普
通的感冒,胃病或皮肤病混淆在一起,以至延误了治疗时间.
由于炭疽热杆菌的培养相对容易,便于大量生产,同时还可以长期保存,一些国家将其作为
生化武器的重要开发项目.
二战时期,日本731部队曾经大量培养炭疽热病菌,并用活人作标本进行细菌及细菌武器效能
的实验.1942年,731部队第三批远征队参加了浙赣战役,同日军1644部队相配合,用飞机把130
公斤的炭疽热菌等病毒运至预定地点,然后向水源地,沼泽区和居民区投撒,使这些地区陆续暴
发疫情,中国军民大批死亡.日本战败后,731部队在逃跑时,将炭疽热菌散播在华中一带,又造
成大量民众丧生.
据称,因制造东京地铁沙林事件而轰动世界的日本邪教——奥姆真理教已经掌握了大量培养
炭疽热杆菌的技术.(席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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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08 09: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晚期尸体现象
尸体腐败,是指人死后组织蛋白质因腐败细菌的作用而发生分解的过程.它是早期尸体现象的继续,是最常见的晚期尸体现象.尸体腐败通常是在死后的第24小时或第48小时,72小时才开始出现,而要充分的发展就需要更长的时间了,有的要一年甚至更久. 尸体腐败发展的结果,便是尸体毁坏,直至仅剩白骨.
尸体腐败后的形象是十分可怕的:
1.腹部膨胀
由于尸体的肠道内有大量的腐败细菌,因此在陆地上,尸体腐败通常是由腹部开始的,最早出现的征象就是腹部膨胀.这是由于腐败细菌的作用产生腐败气体,引起肠道胀气的结果.
2.腐败绿斑
腐败气体中的硫化氢与血红蛋白结合成绿色的硫化血红蛋白,在皮肤上呈现污绿色的斑块,称为腐败绿斑.陆地上的尸体,盛夏季节约在死后12小时以后,春秋季节约在死后24~48小时,冬天约在死后72~120小时,就会出现腐败绿斑.腐败绿斑最初为淡绿色,以后逐渐变为深绿色,中间部分较周围部分颜色更深,边缘界线一般不甚明显.随着尸体腐败的发展,腐败绿斑逐渐发展到全腹部以至全身,颜色由绿色变为褐色乃至黑色.
3.口鼻流出血水
腐败后的尸体,常有淡红色或者暗红色血水从口鼻流出.这种情况特别容易发生于翻动尸体的时候.高度腐败的尸体,由于腐败气体大量进入血管内,口鼻腔可能流出泡沫样血水.这与溺死户体的蕈状泡沫有明显的差别.口鼻腔流出血样液体这种现象,在尸体腐败或死后自溶的情况下都可以发生,不能误认为是颅底骨折的征象.
4.腐败血管网
随着尸体腐败的发展,腐败气体大量产生,胸腹腔的压力增高,血液由于受压而流向外表,充积在皮下静脉内,并通过血管壁染红周围组织,在皮肤上呈现出暗褐色的网状条纹,这种网状条纹以后逐渐变成绿色,这种现象称为腐败血管网或腐败静脉网.这种因腐败气体压迫而使血液沿着血管流动的现象,在法医学上称为死后循环.一般情况下,腐败血管网最先出现于胸上部和胸腹两侧,其后可逐渐扩散到全身.
5.腐败水泡
人死后循环血液流向尸表,血浆渗出血管外在皮肤的表皮与真皮之间聚集,形成腐败水泡.腐败水泡内充满恶臭的液体,有时也有气体.腐败水泡内的液体颜色淡红或淡绿,在其胀破后,表皮剥脱,淡红色,褐色或者淡绿色的皮表显露出来.法医在进行尸体检验时,应当特别注意将腐败与烧伤,二度烫伤所形成的水泡区别开来. 最先出现腐败水泡的部位是腹部两侧,随后是腋窝和胸部两侧,并多出现于腐败发展较快的尸体.其出现的时间可能与腐败血管网同时,也可能稍后一些.
4.腐败巨人观
高度腐败的尸体,由于其全身软组织充满腐败气体,极其颜面肿胀,眼球突出,嘴唇变厚且外翻,舌尖伸出,腹部膨隆,腹壁紧张,阴囊膨大呈球形,整个尸体肿胀膨大成巨人,难以辨认其生前容貌.这种现象称为腐败巨人观.
腐败巨人观的出现,要受环境温度的影响.一般来说,陆地上的尸体,夏天需48~72小时,春秋天需72~120小时,冬天需10~15天,即可出现腐败巨人观这种尸体现象.
由于腐败气体使腹腔内压增高,心脏受压而挤出心血,肺脏受压而使集聚在支气管和气管中与腐败气体相混合的血性液体流到喉头并经口鼻溢出;胃肠受压迫而使胃内食物溢出口腔之外,或者进入喉头,气管之内,称为死后呕吐;小骨盆底受压迫,使直肠内的粪便溢出,甚至使肛门脱出,女性的子宫和阴道也可因受压而脱出;如果是怀孕女尸,子宫内的胎儿也可因受压而娩出,称为死后分娩,棺内分娩.7.软组织液化
尸体腐败进一步发展,使尸体各部位的软组织腐烂液化成半流动液体,逐渐毁坏消失.毛发,指甲亦随之脱落,直至仅存尸骨.陆地上的尸体,在夏天的气温下,经过1~1.5月时间,软组织即可全部或大部分液化消失.
当然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有条件,尸体腐败也要受到来自内在和外在的各种因素的影响.一般地说,尸体腐败的发生及进展的快慢,与地区,温度,环境,体格,死因等因素有密切的关系.这些因素的差别,可以在极大程度上影响尸体腐败的发生与发展.
首先,尸体腐败主要是细菌作用的结果.因此,凡是对细菌繁殖发育有利的条件,都能促进腐败的发生与发展,而细菌繁殖发育的最好条件,是适当的温度,湿度和空气.环境温度在25~30℃时,最适宜于细菌的繁殖.在这种条件下,尸体腐败进展迅速.过高或过低的温度不适宜细菌的繁殖,因此尸体腐败也就变慢.在温度低于0℃或高于50~60℃时,细菌繁殖停止;尸体也不腐败.适应的湿度是细菌繁殖的重要条件,也是尸体腐败得以进行的重要条件.尸体中水分含量70% 时,特别适宜于细菌繁殖,尸体腐败最易进行,而过于干燥放过于湿润的环境,都可使尸体腐败变缓,甚至停止.空气流通的环境,能促进腐败的发展,而水中的尸体腐败较漫,埋在地下的尸体则更慢.有人实验,在温度相同的条件下,尸体在空气中腐败1周的程度,相当于水中腐败2周,土内腐败8周的程度.
其次,尸体本身状况,也是尸体腐败进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新生儿体内细菌少,故腐败较慢;幼儿体内水分多,故腐败较快;衰弱的老人体内,特别是其肢体缺乏水分,腐败较慢;肥胖者水分散发较慢,尸体腐败较瘦弱者快.在死因方面,烧伤,机械性损伤致死者,由于细菌从皮肤伤口进入于体内促进腐败,因此腐败较快.败血症,脓毒血症,急性传染病,窒息死等腐败也较快,尤其水中捞起的尸体腐败更快,而死前有呕吐腹泻,水分减少者,以及大出血死者,腐败较慢.
研究尸体腐败在法医学上具有重要的意义.法医在检验尸体时,可以根据腐败的发生和发展,推测死后经过的时间以及某些死因.尸体腐败可以使沉入水中的尸体浮起而有利于揭露犯罪.但是尸体腐败也能破坏生前的损伤和病变,给法医学鉴定工作带来难以克服的困难.为了争取尽量获取证据,应当争取尽早进行尸检或将尸体冷藏保存,切不可等到尸体腐败破坏以后才进行检验.但是,法医工作者即使在尸体腐败以后,亦应进行尸检和剖验,以发现有鉴定价值的材料.例如,在高度腐败, 只剩下骨骼,毛发,指(趾)甲以及牙齿的尸体,仍然可以检验出金属毒物,血型,骨损伤,骨髓内的硅类等,并可作性别,年龄,个人特点等观察.所有这些,对于案件的侦破和证据的收集,对于揭露和证实犯罪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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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08 09: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密室的制造方法
一、无理取闹型:
代表作爱伦坡的《毛利街血案》和另一位作家(忘了名字了)的《黄屋的秘密》。看过的人都明白为什么是“无理取闹”吧,不用我多解释了吧,呵呵。
二、门房钥匙型:
要造密室,关键在于钥匙的处理。通常的情况是,只有一把门房钥匙能打开“密室”,但这把钥匙要么是被放在密室中、要么就是好像罪犯没有机会拿到,由此造成了密室效果。可以说这是大多数密室案的情况,但各有巧妙不同,现举几个例子:
1、掉包计。代表作森村诚一的《高层的死角》,表面看是拿着自已房门的钥匙,但其实是已经掉过包的其他人的房门钥匙,然后做案后再找个机会换回来。
2、空间几何。这是在金田一的《露西亚人偶杀人事件》中看到的,表面看钥匙被套在铁环上没法取下来,其实利用空间上的巧妙变换非常容易就拿出来了。我看了这个之后,从此就对那些地摊上卖的套环小玩具着了迷。
3、和门锁较劲。这样的案子在柯南中犹其多,把钥匙丢在密室中,然后在门锁上下功夫,使得在不用钥匙的情况下也能让门在里面反锁。不过多半是因为那些门构造比较奇怪,我们家里的那种锁大概没法这么做的吧。
4、密室外归还。即在密闭的室外,再想办法把钥匙送进去。这种情况在柯南的案子也很多,比如《来自黑暗组织的女子》。有一部日本作品甚至还利用住户家的猫洞,让猫帮凶手完成了放钥匙的工作。小时候听过一个推理广播剧,方法也很巧妙,利用气窗上的小孔,拉一根绳子从小孔穿过,在密室里用一本书把绳子压住,另一端则放在上一层楼面同一位置的屋子里,然后锁掉门,在上一层楼的屋子里通过绳子把钥匙滑下后,再用力一抽收回绳子即可。
三、心理作用型:
这种密室不是真正的密室,只是利用人的心理、再加上凶手的胆大和手脚利落,从而造成了密室效果。
1、偷梁换柱。有点类似阿加莎的《阳光下的罪恶》,先找个草包(作为证人)和自已一起来到现场,把门砸开后,首先冲过去大叫某某某死了,然后支开那个草包(多半是叫他去报警),躺在那里的人自然是他的同伙,两个人赶紧把真正的尸体搬出来,于是大功告成!
2、当场扔钥匙。这种做法最简单也最大胆。即在众人闯进密室乱作一团时,把钥匙扔在现场。看!多方便,其实我觉得反而危险不大。
3、潜伏于密室。也属于大胆做法,即作案后一直躲在密室里,直到许多人进入现场后,也是趁着一股乱劲,悄悄出来。不过有一点,凶手一定要是一个出现在这个地方而不会受人怀疑的,换言之,是内部人士。
4、门前演戏。明明不是密室,没有上锁,却拿着钥匙假装开锁的样子,或许多扭两下、再冒出点急汗什么的,效果更佳。不过这种情况比较特殊,限制也大,被使用的次数还比较少。
四、逆向思维型:
想必大家对金田一的《异人馆村杀人事件》印象深刻吧!“虽然人不能下去杀她,但可以把她抬上来杀她”,真是太经典了!另外赤川次郎的《三色猫的推理》中的那个密室也很惊人,简直是骇人听闻。不过,说起来,这样的密室依赖客观条件的地方太多了,可不容易做啊!
五、特殊技巧型:
还有其他许多巧妙方法。比如《新歌剧院杀人事件》和《学园七个不可思议之谜》的镜子、《鬼火岛杀人事件》的胃镜、《魔神遗迹杀人事件》中利用煤气的方法、以及我犹为欣赏的《飞弹机关屋杀人事件》的那个并门之门的技巧,让人拍案叫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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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08 09: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左撇子的特征
1、左撇子最明显得特征,或者说最简单的辨识左撇子的方法是看写字的手,或者是使用餐具的手,这是在各种作品里说明左撇子的方法,不过因为很明显,所以在小说里用的不多,而在影视作品里就看你的眼力了,即使是小说中用这种方法说明左撇子,大多数也不会明写的。
2、左撇子另外一个特征是左右手的不平衡,比如两手的颜色不同,手臂粗细不同,或者两手的茧子不同之类的,当然这个特征需要和具体的职业特征配合分析,比如高尔夫的手套是戴在左手上,如果左撇子则是在右手上一般厨师的左臂要比右臂发达,左撇子相反等等。
3、有一些左撇子的暗示比较隐晦,像金田一少年事件簿之电脑山庄杀人事件里是利用一段对话里的破绽,当时的情况是一群人网上聊天,其中一人没有像别人一样说右手而是使用惯用手一词而显得不协调。
4、左撇子其实还有时候可能有口吃的毛病,当然并不是说左撇子都会口吃,原因是因为语言中枢和控制右手的区域都在左半脑,大多数家长都会在小时候培养孩子使用右手去做事情,而造成的一种后遗症,一旦改回左手的习惯这种症状回消失,当然这只是可能而已,并不一定具有普遍性。
5、还有一些发现左撇子的方法就只能靠仔细观察了,比如开门的方向,点烟的手等等。
成为名侦探的条件:
1、严守秘密,对委托人的秘密守口如瓶。
2、不受贿,正义重于金钱。
3、即使搜查劳而无获,也不要怜惜筋骨。
4、判断不要先入为主,只有证据确凿才是事实。
5、写调查报告不要失实。
6、不要为私情所动,行动时理智要胜于情感。
7、柔道及空手道等防身术,要掌握其中一种。
8、心理学、法医学、鉴定科学的知识也是必不可少的。
9、观察力敏锐。而且能够科学的观察作案时的气象条件,以及现场的特殊情况,因为有些证据会随着时间消失、变化的。
10、有直感力,通过一件不起眼的物证,看穿真相。
11、靠丰富的想象力,进行推理,重现作案时的各种手段。
跟踪术:
1、切忌害怕被对方发现而踌躇不前,应细心而果断地行动。
2、如果对方躲进建筑物,应迅速查明有无后门及可逃退路。
3、如果一味的盯着前方,有可能被对方的同伙反跟踪,所以应经常注意前后左右。
4、事先准备好简单的化装工具。
5、有必要准备饼干、巧克力等易携带食品。
6、如有时间赶紧解手,随时保持轻装。
7、跟踪女性时,注意不要被误认为流氓。
8、穿没有声响的胶底鞋。
9、在对方买车票时,要大胆地接近,弄清其去向。
监视术:
1、要仔细调查周围地形,隐蔽到犯人容易逃跑的地方。
2、为防范家犬及野狗吼叫,要备好狗食。
3、即便长时间待在一个地方,也要化装,以免引起怀疑。譬如在海边,要装扮成钓鱼人;在公园扮成情侣或写生画家。
4、如长时间停留在一个地方一动不动,一旦有情况,难以行动敏捷,所以要经常活动手脚,放松肌肉。
5、在车中隐蔽时,最好经常改变车的位置。
6、两个人分别埋伏时,如需用对讲机联络,要用狗或猫叫声来联络。
7、夏天为了防蚊子,要准备杀虫剂。
8、可以带上微型照相机,记录下被跟踪者的停留地点和时间。
询问术:
1、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首先讲话要彬彬有礼。
2、会说不如会听。
3、如果对方家里养有宠物,要逗其玩耍。这样做对方会融洽的同你讲话。
4、重要的事情要从不同的角度,再次询问加以确认。
5、在谈话人面前不要记录,以免引起对方警觉不说了,所以听到的事要在脑中暗记。
6、如确实怕忘,要训练两手能插在口袋中做记录。
7、对方的牢骚语、以及拉家常,也要注意倾听。
8、要根据对方说话的习惯,随时改变说话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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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08 09: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海盗分金的完整解析版
前提:有100块金币
N个海盗,每个都是很聪明并且很怕死当然也很贪婪。
他们都要遵循以下规则来分:
首先由大海盗提出分金的方案,然后由剩下的海盗进行表决
如果有一半或以上的海盗同意,则按该方案分金。
如果有超过半数的海盗不同意该方案,则大海盗就要被扔下海去(一定死)
接着由二海盗提出方案,剩下的再表决……
方法一样,如果二海盗的方案得不到剩下的海盗一半或以上的人同意
则二海盗被扔下海,轮到三海盗提出方案……
规则就是这样一直轮流下去,直到某个海盗的方案通过为止。
分金方案只能是某某海盗得多少金,而不能涉及其它内容
问题:如果你是大海盗,你如何提出方案,保证自己能得到最大利益而又能保存生命。
完整解析
假设只有两名海盗,(编号为1号和2号,上级即‘大海盗’是2号),2号的最佳分配方案是所有的金币归他一人所有,1号什么也得不到。由于2号自己肯定为这个方案投赞成票,这样就占了总数的一半,因此方案通过。
如果再加上一个上级(3号),那么最低级的1号很明白,如果3号的方案被否决,那么最后将只剩2个海盗,而1号扩大一无所获——此外,3号也明白1号了解这一形势。因此,只要3号的分配方案给1号一点甜头使他不至于空手而归,那么1号肯定投赞成票。因此3号需要分出尽可能少的一点金币来贿赂1号,这样就有了这样的分配方案:
1号得一块金币;2号一无所获;3号得到99块金币。
如果是4人,4号的策略也差不多。他需要一半的支持票,因此同3号一样也需要再找一人做同党。他需要贿赂的人是2号,因为如果4号被否决而3号按照上面的方案得以通过,则2号得不到1块,而且,2号深知这一点。因此,4号的分配方案是:
1号一块不得;2号得1块;3号也是一块不得;4号得99块。
如果5人,5号的策略稍有不同。他需要收买另两名海盗,因此他至少得用2块金币来贿赂,才使自己的方案得以通过。如同上面的思路,他的分配方案是:
1号一块;3号一块;98块归自己。
这一分析过程可以照着上述思路继续进行下去。每个分配方案都是惟一确定的,它可以使提出该方案的海盗获得尽可能多的金币,同时又保证该方案肯定能通过。照这一模式进行下去。前面所述的规律直到200号都成立。200号的方案是:
从1到199号所有奇数号的海盗都一无所获;从2到198号所有偶数号的海盗各得到1块金币;剩下的1块归200号自己所有。
而201号拿不出更多的皮货来收买其他人。但是即使分不到皮货,201号至少还希望自己不死,因此他可以这样分配:
给1到199所有奇数号海盗每人1块金币,其他人(包括自己)一块也不要。
202号同样别无选择,只能一块也不要——他必须把这100块金币全部用来贿赂100名船员。而203号必须获102张赞成票,但他显然没有足够的皮货去贿赂101名海盗。因此,他无论提出什么样的分配方案,他注定会死。
可现在204号知道,203号为了能不死,就必须必须由204号自己提出分配方案这么一种局面。所以无论204号提出什么样的203号都会头赞成票,这样204号可以得到自己1票、203号1票、以及另外100名收买的海盗的赞成票,刚好达保命所需的一半。
205号可没有这么走运。他不能指望203号和204号支持他的方案,因为如果他们投票反对205号方案,就可以幸灾乐祸地看到205号死,而他们自己却仍然能够保全。这样无论205号提出什么方案都必死。206、207也是如此。
208 有是来运转了。他需要104张赞成票,而205、206、207号都会支持他,加上他自己的一票及贿赂到的100票,他得以过关。获得他贿赂的必属于那些根据204号方案肯定将一无所获的人(候选人包括2到200号所有偶数号的海盗,以及201、203、204号)。
现在可以看出一条新的、此后将一直有效的规律:那些方案能通过的海盗(他们的分配方案全都是把金币用来贿赂100名同伙而自己一点得不到)相隔距离越来越远,而在他们之间的船员则无论提出什么样的方案都会死,因此他们必会投票支持最高一级的海盗提出的任何分配方案。
200号以后方案能通过的有:
201、202、204、208、216、232、264、328、456、号……
即其号码等于200加2的N次方的海盗。而从456到500的所有人都必死。500号以上也依次类推。
当然,此类题目的金币数及人数都可能变化,但其总的规律是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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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08 09: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砷,又名砒,是一种广泛分布于自然界的一种金属。在土壤、水、矿物、植物中都能检测出微量的砷。正常人体组织中也含有微量的砷。本来金属砷因不溶解于水,是没有毒性的,但是,砷化物,特别是三氧化二砷,却是剧毒的。通常说的砷中毒,实际上是砷化物,主要是三氧化二砷中毒。三氧化二砷,又名砒霜。纯砒霜,色白,无味,易溶于水,溶解度可高达30%。砷及其化合物在工农业中有着广泛的用途。农业上常用它们杀虫、毒鼠和灭钉螺;工业生产中砒及其化合物也常用于毛皮生产中消毒、防腐、脱毛;玻璃工业中用于脱色剂。
在造福人类的同时,砒霜也给人类带来了一些灾难。日常生活中,砒霜常用于他杀或自杀,也有由砒霜引起灾难事故的。
砷进入人体内被吸收后,破坏了细胞的氧化还原能力,影响细胞正常代谢,引起组织损害和机体障碍,可直接引起中毒死亡。如果将砷作用于人体局部,最初有刺激症状,久之出现组织坏死。砷对粘膜具有刺激作用,可直接损害毛细血管。经粘膜(包括阴道)或皮肤吸收的砷及化合物,主要沉积在毛发、指甲、骨、肝和肾等器官。砷与毛发、指甲皮肤的角化组织有亲和力,无论是慢性砷中毒或急性砷中毒,只要其中毒后尚存活1周以上,便可从毛发中发现较多含量的砷。砷中毒一般都是由口服引起的。砷急性中毒的症状有两种类型,即麻痹型和胃肠型。其中尤以胃肠型较为常见。大量砷化物进入体内,可以麻痹中枢神经,出现四肢疼痛性痉挛,意识模糊、谵妄、昏迷、脉搏速弱、血压下降、呼吸困难,数小时内因毒物抑制中枢神经而死亡。在这种情况下,胃肠道的症状来不及出现或者症状很轻微。这就是麻痹型的症状。在实际生活中这种症状比较常见。
砷中毒呈胃肠型症状者,在服毒1~2小时,甚至15~30分钟,即发生剧烈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酷似霍乱或重症胃肠炎,大便也成水样并带血,可伴脱水和休克。一般中毒者在一两天内即可死亡。这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砷中毒症状。此外,吸入砷化氢气体也可发生急性中毒,其主要表现为溶血。
常人服入三氧化二砷0.01~0.05g,即可中毒,出现中毒症状;服入0.06~0.2g,即可致死;在含砷化氢为1mg/升的空气中,呼吸5~10分钟,可发生致命性中毒。常人接触砷数周后,即可发生慢性中毒。其症状表观为头痛、失眠、食欲不振、消化不良、体重减轻、多发性神经炎,出现知觉麻痹、运动神经麻癣、视神经萎缩,手掌、足角化层增厚等。
砷中毒死亡者尸体皮肤呈脱水状,口唇、指甲明显青紫。如果进行尸体解剖,则可以见到内脏器官充血、点状出血极为明显;心血不凝,颜色深红色,左心室内膜下点状出血;小肠内容物为淡黄色稀便或米汤样液,杂有黄色沉淀物(硫化砷)。迁延几天死亡的人,心、肝肾等脂肪变性或坏死,有的甚至发展成为急性黄色肝萎缩。
法医工作者在检验怀疑砷中毒死亡案件时,要注意提取呕吐物、指甲、骨骼为化验检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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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08 09: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死亡过程
人的死亡虽然有可能是突然的,如因颈部被切断、头部辗压伤、高空坠落所致的多数内脏破裂、身体支离断碎等而引起的死亡,但是,这些情况毕竞是少数。在一般情况下,死亡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它表现出各种不同的阶段性变化,这些变化是人体生命功能逐步丧失的结果。了解死亡的发展过程,对于急救患者、伤者和被害人,识别生前伤和死后伤以及解决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某些问题,都有重要意义。
法医学将典型的死亡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濒死期、临床死亡期和生物学死亡期。死因的千差万别,决定了不同死因的死亡过程各有特点和差异,但其基本规律是相同的。
一、濒死期
濒死期又称死战期或濒死挣扎期,是人在临死前挣扎的最后阶段。在这个时期,身体和重要器官功能发生严重紊乱和衰竭。最初,病人或者被害者多有面容苦闷、时有鼾声、血压升高等现象。随后即出现呼吸困难,心搏减弱,体温、血压下降,意识模糊,大小便失禁,各种反射减弱、迟钝或消失,以及昏迷、抽搐等。最后,即渐次过渡到临床死亡期。
濒死期的长短和表观,与死因、年龄、健康状况等密切相关。濒死期持续的时间,有的只有几秒钟,有的可持续数小时甚至更长。法医检验中遇到的暴力性死亡,濒死期短暂,甚至没有,如延脑、脑桥、心搏传导系统的损伤,心脏破裂大出血以及神经反射性心跳停止等引起的死亡,都是极为迅速的,好些都没有濒死期。除了上述死因外,由于窒息、中毒、损伤等引起的死亡,一般都有或长或短的濒死期。病死,特别是慢性病死亡者,都有较长的濒死期,但急病死亡者除外。在同等条件下,青壮年和体质健壮者,有较长的濒死期,而且较明显;老年人和体质瘦弱者,濒死期较短,其表现征象亦不明显。
法医尸体检验时,应当注意,濒死期所形成的损伤,仍有一定的生活反应;在特定场合下,应当注意应用濒死期的各种特点来鉴别是生前溺水还是死后沉尸,是生前上吊还是死后悬尸,等等。
二、临床死亡期
处于濒死状态的人,若未及时救治或者挽救无效,就会发展到临床死亡期。这是生物学上死亡前的一个短暂阶段。在这个时期内,心搏停止,呼吸停止,各种反射完全消失。一般情况下,我国医生就是根据这三大体征来诊断死亡的,所以称为临床死亡。处于临床死亡的人,从外表看,机体的生命活动已经停止,但是,机体组织内微弱的代谢活动仍在进行。在心搏和呼吸停止(神经反射消失一般都早于心搏和呼吸停止)后4~5分钟或稍长时间内,机体内稍存少量氧,还能保持最低的生活状态,如果使用人工呼吸机,心脏按摩、心脏起搏器等急救措施,生命尚有复苏的可能。因为在通常情况下,临床死亡的持续时间,也就是血液循环停止后,大脑皮层耐受缺氧的时间,为5~6分钟。当然在不同情况下,临床死亡期的长短是可变的,如在低温或耗氧量低的情况下,临床死亡期就可能延长,甚至可延长到1小时或更久。此外,濒死期长的,则临床死亡期一般就
短。
国外学者曾对1200例心跳停止后复苏成功的病例进行分析,结果是:94%是在心跳停止后4分钟救活的;6%是在心跳停止后4分钟以上救活的;但这些患者都发生了神经系统的后遗症。因此,国外资料一直认为人脑耐受缺氧的“临界时限”是 5~6分钟,并认为在心跳停止3~4分钟后救活者常有永久性脑损害。当然这并不绝对,1973年,《中华医学杂志》曾报到,北京、上海、南京心脏复苏小组对循环骤停8分钟以上的12例病人复苏成功。由此可见,脑耐缺氧的“临界时限”不一定限于5~6分钟。但是,脑耐缺氧超过6分钟确实会带来严重的后果。所以,法医工作者应当密切配合临床医务工作者,争分夺秒地抢救危重病人或被害人,争取复苏,减少中枢神经系统的后遗症。
三、生物学死亡期
生物学上的死亡,指整个机体的重要生理功能停止而陷于不能恢复的状态。它的外表征象,是躯体逐渐变冷,发生尸僵,形成尸斑。生物学死亡也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首先是大脑皮层和脑细胞的坏死,接着是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的水久停止,最后是各个器官和组织功能的相继解体。生物学死亡是死亡的最后阶段,发展到这个阶段的病人已不能再复活,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对它已是无能为力。
进入生物学死亡期后,人体作为整体已经死亡。但是,由于构成人体的细胞、组织以及人体各脏器和组织的进化、功能有明显差异,对缺氧的敏感程度不一致,因而它们进入生物学死亡所需的时间也不一致,有些在机体死亡后仍能在一定的时间内保持其生活功能,能发生超生反应,将这些器官摘出后,供器官移植用。近年来的研究表明,中枢神经系统缺氧的极限时间,一般大脑皮质为5~6分钟,大脑髓质为7~8 分钟,脑干为10~11分钟,脊髓为30分钟左右。肝脏缺血15~30分钟,肾脏缺血超过1.5小时,就会失去活力。肌肉组织缺血8小时左右,对电和药物刺激仍具有兴奋性,如果将缩瞳剂或散瞳剂滴入眼内,还能够引起瞳孔括约肌或瞳孔开大肌的收缩,改变瞳孔的大小。胃肠蠕动也能持续一段时间,使胃肠内容物继续向前移动。消化酶的作用在人死后还可以持续一段时间,特别是在尸体温度下降的情况下,这种作用持续的时间更长些。精子在精囊内的活动能力可以持续到30 小时,甚至70小时,还有死后172小时仍可看到活动的精子的报告。在强奸案件中,被害人死后24小时或48小时内,精虫仍能在生殖道内保持活动能力。法医工作者,可以利用这些现象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和死亡时的某些状况。例如,我们在利用胃肠内食物消化程度和排空情况来判断最后一餐进食死亡的时间时,就要注意胃消化酶在被害人死后”仍能在一定时间内起作用这种因素。
假死真生
法医学上,假死真生它是指某些人的生命特征(呼吸、心搏、血压、脉搏等)极其微弱,处于似乎已经死亡,其实还活着的状态。
假死是脑血液缺氧的结果,常见于各种机械性室息,催眠药、麻醉药以及其他毒药中毒、电击伤、寒冷昏睡、日射病、热射病、深度昏迷、霍乱或砷中毒所致剧烈腹泻和脱水,产后大出血、缺氧和营养障碍以及尿毒症等。新生儿,特别是末成熟儿,更容易出现假死状态。在下列5种情况下,成人也容易陷于假死,即酒精中毒、贫血、缺氧血症、脑损伤、鸦片、催眠药及麻醉药、尿毒症及糖尿病性昏迷等。
死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其时间具有不可逆性;假死者很难从外表上与真死者区别开来。而假死者经及时抢救,则复苏的可能性极大,若缓缓行事,延误时机,那么就易“弄假成真”,使假死者失去再生的可能。因此,及时确定假死状态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可以说是人命关天。
如何确定被检查者是假死呢?实践中有以下几种做法:
第一,眼部检查。首先,应当观察眼底视网膜血管,这种方法简便易行。如果血管内仍有血液流动,说明血液循环尚未停止,病人没有真正死亡。其次,可以用1%荧光素钠滴眼内,使眼膜和巩膜当即黄染。若是假死,则在2~5分钟后即退色;如果是真正死亡,则虽经24小时,亦不退色。最后,可压迫眼球使瞳孔变形。若为假死,则解除压迫后瞳孔即恢复圆形;若是真正死亡,则解除压迫后瞳孔仍是变形的。
第二,X线检查。较长时间地用X线透视脑部,可以观察到心脏结构的形态和运动状况。如果心脏仍在搏动,则说明是假死,反之,则已经死亡。
第三,心电图检查。在人的心音、脉搏已经测不到的情况下,心电图检查仍能显示心脏功能,因而可以用这种方法来判定死亡的真假。
第四,微弱呼吸检查。首先,可将冷却后的镜片放在被检查者的鼻孔前;若镜片出现模糊不清的现象,说明被检查者尚有微弱呼吸,是假死。其次,可将纤细的羽毛放在被检查者的嘴唇、鼻孔前,观察其有无运动,若有运动,说明被检查者仍能呼吸,是假死。其三,可根据同样的道理,将肥皂泡沫抹在被检查者的嘴唇、鼻孔处,观察气泡的变化,判定真假死。最后,还可将装水的玻璃杯放在被检查者的胸部,观察水杯和液面的变化,以确定呼吸是否存在。
假死者经抢救以后,随着身体功能的缓慢恢复和呼吸、心跳的逐渐加强,其生活功能也逐渐恢复。通常是先出现咽下运动,然后出现下颌活动,最后呼吸心跳运动恢复正常。
死神也会给人类开玩笑,死亡也有真假之分。使更多的假死者死而复活,是革命的人道主义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的责任。为此,一方面我们应当在人死亡后相当长时间,或者待其出现尸斑、尸僵等早期尸体现象(说明此人确实死亡之后)后,才能对尸体进行解剖,施行防腐措施或者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应当进一步从理论上弄清死亡的概念和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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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08 09: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缢死的机理
我们知道,颈部是连头部和躯干的狭窄通道。这里有呼吸道、血管、神经以及食道等经过。绳索以及其他物件压迫该部位,使其失去功能或者发生突变,就可能引起死亡。首先,绳索等物压迫颈部能够使呼吸道闭塞而引起窒息死亡。上吊的人一旦悬空后,由于体位的关系,绳索多压迫在舌骨和甲状软骨之间,又由于体重的关系,舌根被压向后上方,与咽后壁和软腭后端接触,从而使呼吸道部分或全部闭塞,空气不能畅通,肺呼吸不能正常进行而发生窒息。有人研究表明,颈部受到15公斤的压力,就足以压闭呼吸道。
其次,绳索等物压迫颈部血管,会发生血液循环障碍。脑部的血液主要由颈总动脉及椎动脉供应,而头部及脑的静脉血则经颈静脉回流到心脏。当颈部受到压迫时,颈静脉、颈动脉甚至椎动脉均易闭塞,发生脑血液循环障碍、脑贫血,使大脑皮层因缺氧而发生抑制,并且很快即可丧失意识,甚至死亡。这种情况多见于正位缢死和全缢死者。如果颈部静脉受压闭锁,血液回流受阻,而颈动脉压闭不全,血液尚能在一段时间内继续流向脑及头面时,可以引起脑及头面郁血,进而循环终止,因脑缺氧而死亡。这种情况多见于侧位、前位和不全缢死者;脑血液循环障碍,是缢死、勒死、扼死等机械性窒息死亡的主要死因。国外法医学者的研究表明:大约2公斤的压力,就能使颈动脉血液回流受阻;3.5公斤压力,便足以闭锁颈总动脉;16.6 公斤压力,即可以压闭椎动脉。因此,当颈部受到16.6公斤以上的压力时,就足以闭塞颈部所有的血管,使脑血液循环完全停止。所以,不仅悬位正吊者可以致死,就是采取站、坐、跪、卧以及侧吊、反吊的姿势,只要有人体部分重量,甚至仅仅是头部的重量,也能引起脑血液循环障碍,导致脑缺氧而死亡。
最后,绳索等物压迫颈部还能够刺激迷走神经而引起反射性心跳停止。迷走神经是人体的第10对脑神经,起始于延髓,出颅后经颈部、胸部而至腹部,有多个分支分布于外耳道、耳廓,呼吸道粘膜、心脏、肺脏、肝脏、肾脏、小肠、大肠左曲(脾曲)内上2/3段等部位;跟球、颈动脉窦等部位的副交感神经纤维也与迷走神中枢有间接关系。现已明确,迷走神经的中央核及其发出的纤维组成了心脏抑制系统,它与心交感中枢起共同调节心脏活动的作用。正常情况下,二者处于动态的平衡。当体内因素刺激迷走神经感觉末梢,神经冲动传入迷走中枢使兴奋性相对增强时,就由传出迷走神经纤维将冲动传到心脏,通过心迷走神经的节后纤维释放乙酰胆碱而使心跳变慢。当兴奋过度时,心迷走神经通过节后纤维释放大量乙酰胆碱,可致心跳聚停。曾有一个案例:一对新婚夫妇,新娘很要强,叫新郎起床为她点蚊香,男方不愿,女方便动手打闹。继而男方出门朝一田埂跑去,女方则紧追不舍。附近群众还听到了这对新人在田坝里的笑闹声。后来男方顺手捡了一团软泥向女方抛去,击中女方右侧耳廓,女方当即倒地死亡。法医检验时,除在右耳廓发现有泥痕外,未见其他任何创伤,最后作出了迷走神经受刺激引起反射性心跳骤停的鉴定。
如果绳缢等物刺激了如此敏感的迷走神经,以及与之有间接联系的喉上神经、颈动脉窦等器官,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迷走神经受刺激引起的反射性心脏抑制死亡,非常迅速,有人称之为闪电式的窒息死。
懂得以上科学道理后,对前述张某的死亡便可以解释了。张某处在睡眠的状态,无意识地把自己的颈部挂在蚊帐钩上,并且继续处了沉睡状态,这就使颈部由于头部的重量而受压。在上面谈的颈部受压可能引起死亡的三种情况中,虽然头部的重量还不至于使呼吸道受压而窒息死亡,但却完全有可能由于头部的重量压迫颈部导致脑血液循环发生障碍,更有可能由于颈部受压而直接或间接地刺激迷走神经,从而引起反射性心跳停止。
自缢身死者的形象
我国古代法医检验中,常把舌头是否伸出作为缢死的重要特征之一。其实在现代法医检验实践中,缢死者的舌头大多数位于齿后或齿间,舌头伸出的并不多见。有人认为,舌头是否伸出与绳索压迫的部位有关。如果绳索压迫在喉结上方,舌根被压向咽后壁,舌尖受牵引而后移,所以舌尖便不能伸出唇外;如果绳索压在喉结下方向上牵引,把舌根提向前上方,则使舌尖向前伸出齿外。尸僵出现后,在齿间的舌尖被咬紧,此时再解除绳索压迫,把尸体平放,舌尖亦不能缩回。此外,头部向前倾斜的程度也影响舌尖是否伸出齿外。如头部下垂者,因肌肉弛缓舌尖常掉出齿外一厘米左右。
大小便失禁,也是死者常现的一种尸体外表征象。这是由于肌肉弛缓等尸体现象变化发展的结果。不仅如此,缢死者有时在口角、下颌、胸前或地面上遗留点滴状血液、鼻涕和流涎的痕迹,有时流出的鼻涕或唾液会连续不断。这些征象可以帮助我们判断缢吊时的姿式。
缢死者由于经历了长时间的悬吊,血液坠积于下肢、下腹部和前臂,形成颜色深暗的尸斑。由于尸斑的高度发展,可能出现散在性溢血点。在一般情况下,正位全缢死者,由于绳索压闭了静颈脉、颈总动脉和椎动脉,头面部血液循环完全停止,呈贫血状态,所以颜面苍白。而侧位、前位或不全位缢死时,常因静颈动脉压闭不全,血液常能部分进入头面部使之瘀血,而出现颜面发绀,里青紫色,眼结合膜出血等窒息征象。
在缢颈过程中,死者由于痛苦、肌肉痉挛等手足乱动。这可能碰撞周围物体,形成表皮剥脱、皮下出血,甚至出现挫裂伤。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结合现场物体的位置进行判断和鉴别,以判明是否生前上吊。
上述案例的最后一段具体讲述了缢死现场尸体检验方法。先讲案例,后讲检验方法,理论联系实际,这说明我们祖先法医学知识是十分丰富的。在其所介绍的检验方法中,有两个内容涉及到缢死的鉴别诊断问题。一是检验索沟以后还要解开衣服检查全身,特别是要检查头发里和会阴部,这是古代法医学十分重视的两个部位,因为它们最容易被人忽略。如果在这两个部位以及身体的其他部位发现了异常损伤,就要考虑是不是自缢身死的问题。二是明确指出“舌不出、口鼻不喟然、索迹不郁、索终结急不能脱”,不能定自缢身死。这在今天鉴别自缢时,也是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当然从现代法医学的观点来看,如果仅以这几点来确定是否自缢,还是不完全正确的,因为有的自缢者由于各种因素的作用,可以完全没有这些特征。尽管如此,我国古代法医学早在2000多年前,提出这样多至今仍有科学价值的关于自缢的鉴别点,这是非常惊人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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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08 09: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各种伤的状况
坠落伤
人体从高处坠落在地面或物体上,就会形成坠落伤。这种损伤多系自杀或意外事放。但犯罪分子也常用高坠手段杀人,或者用其他手段杀害后又高坠尸体,伪装成自杀或意外事故。坠落伤的形态和轻重程度同坠落的高度,地面质地、被害人年龄、衣着以及着地方式、部位等因素都有关系。坠落伤一般分布很广,头、胸、腹、四肢、体表以及体内,可同时发生不同程度的损伤。坠落可以直接形成撞击伤,也可间接形成震荡伤。损伤的程度,可以出现表皮剥脱、皮下出血、挫裂创、骨折、内脏破裂,甚至还可出现肢体断碎。
坠落伤通常体表呈较轻微的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但内部则由于机械力的直接、间接或震荡作用,出现广泛性的内脏破裂和骨折。坠落时,躯干表面的损伤只发生在与地面接触的一侧,另一侧无损伤。高坠时。头部先着地,多出现皮下血肿或挫裂创,颅骨可形成严重的粉碎性骨折。有时颅底发生间接骨折,耳、鼻、口出血,两眼睑皮下出血,呈青紫色。臀部先着地,由于传导作用,可出现脊椎压缩性骨折和枕骨大孔周围的环状骨折。由于震荡作用,肝、肾、脾及胃肠也常发生破裂。躯干侧身着地时,在接触地面的一侧,出现广泛性皮下出血、挫裂伤,并常有肋骨骨折和内脏破裂。
对坠落伤要结合现场勘验、尸检、化验等各方面情况,综合推断死亡的性质。尤其要注意死者有无中毒症状,坠落伤以外的致命伤、抵抗伤,以便作出自杀、意外事故或他杀的结论。
切创
切创是用锐器的刃口在人体表面沿长轴移动并施加压力,将组织切断而形成的损伤。切创可以分布于人体的各个位部。法医检验中以切颈最为常见。其他的如切腹、切腕、切断动脉等在法医检验中也时常见到。
菜刀、小刀、剃须刀片、薄铁片以及玻璃片、碎瓷片等,凡是具有锐利刃口或簿边缘的坚硬之物,都可以形成切创。切创的口呈纺锤形哆开,合拢时呈线状。创缘整齐、平滑。创角尖锐。创壁间无组织间桥,创口周围皮肤无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如果力量很大,税器刃口切及深部,可在骨质上留下线状切割痕迹。菜刀既可作切创致伤物,又可形成砍创。如果是钝刀或卷刃刀、玻璃片、瓷片等刃口不很锋利的锐器形成的切创,由于牵位作用,创缘不很整齐,同时伴有表皮剥脱。切创在自杀或他杀案件中都可见到。自杀的切创多在颈部,是切断颈动脉而致死的。自杀切创一般位于喉结上方。右手握刀,则切创多在左颈部;左手握刀,创口多在右颈部。创口由上向下斜线走向,一般进刀深,出刀浅。切割次数较多时,在主要创口的上下方,通常可见有多道平行排列的浅表切伤,这是自杀者害怕疼痛而留下的试探伤。他杀切颈,创口一般进刀、出刀都比较重,创底较深,伤痕严重。如果反复切割,伤口大多走向不一,排列不平行。创口上下无试探伤,创底深。他杀案件,手掌或肘、臀部有时可留下抵抗伤。此外,自杀案件中,也有切割腹部、生殖器的。
切创出现的部位,一定程度上可以反应案件的性质,也可以表现出自杀或他杀的某些特征。通常手掌、手指的切创,大多是因自卫夺取凶器形成;毁容切割伤多在面部;伪装切创多见于额部、胸部、腹部、四肢,但创伤浅表,并且是在自己的双手可以达到的部位。在与性有关的犯罪案件中,有切伤乳房或切伤男性生殖器,或者在女性大腿内侧造成切创等。根据切创的形态、部位以及伤痕方向,可以推断是自伤还是他伤,是自杀还是他杀,可以推断致伤致死方法和死亡情况。
刺创
长而尖的锐器刺入人体,就会形成刺创。这类锐器有刺刀、匕首、三棱刮刀、小刀、柳叶杀猪刀、剑等。这些锐器既有尖端,又有刃口,具有刺和刺切的功能;另外一类是有锐利尖端但无锐利刃口的锐器。如铁钉、钢钎、锥子、鱼叉等。这类锐器虽不能使人体皮肤、肌肉组织断离,但可以使皮肤、组织分离。
这种锐器刺入人体,也能致人死亡。如钉子从颅顶钉入致人死亡。此外,尖而硬的竹质、木质、玻璃、陶瓷锐器刺入人体,也可形成刺创。
刺创的特征是体表创口小,刺入组织深,破坏性大。常因刺破心脏、肝脏、脾脏、肺脏器官或大动脉,发生血气胸或大失血,而致人死亡。刺入人体的锐器,形成刺入口、刺创道。如果锐器刺穿人体,则形成刺出口。有刺出口的刺创是贯通性刺创,未穿透人体的刺创是盲管性刺创。贯通性刺创,多出现在颈部及四肢,锐器特别长时,也可出现在胸部。盲管性刺创,常见于背部、腹部。
刺创的刺入口形态,与锐器刺入部分横断面形态有密切关系。有刃的锐器刺入口呈▲形,创角一钝一锐。双刃匕首刺入口呈◆形或◆◆形。三棱刮刀刺入口呈▲或▲▲▲;圆锥形锐器刺入口呈纺锤形或裂隙状。若锐器表面锈蚀或粗糙,则刺入口周围或创缘皮肤上常伴有表皮剥脱。由于磨擦作用,有时刺入口出现轻度的皮下出血带,但刺创的刺入口没有组织缺损。这与枪弹形成的射入口的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带是有区别的。刺创道的深浅,一般与锐器刺入人体的长度相当,据此,可以推断锐器的长度。刺创道受锐器的长短、机械力的强弱以及刺入部位的组织结构的影响。但是,锐器较长,而用力较小,也可形成较浅的刺创道;较短的锐器,刺击有弹性的软组织或脂肪较厚的部位,因挤压作用,可以使刺创道深度超过锐器刺入部分的长度。盲管性刺创的创底与刺入锐器的尖端形态相吻合。如果用有刃口的锐器进行挑刺,形成刺切创,其创口、刺创道形态难于反应锐器形态。锐器刺入人体与骨质接触,可形成骨质损伤。骨质上亦可反映出锐器尖端形态,有时可残留锐器断端。锐器尖端刺中胸骨、肩胛骨、颅骨,机械力强大时可形成孔状骨折,其形态、大小与锐器横断面相近似。刺创道与刺入锐器方向一致。依据刺创道的方向,结合现场情况,可以推测凶手作案的方式及凶手与被害者的位置关系,进而为推断刺伤过程、自伤或他伤提供依据。刺创,可以是他杀,也可以是自杀形成的,灾害性刺创极少见到。他杀案件中的刺创,可发生在人体任何部位。刺创方向不一致,衣裤帽常有与身体一致的刺破口;手掌等部位往往有抵抗伤;伤势一般较重,有的立即死亡。自杀案件中的刺创,往往在自己双手能够达到的部位;无抵抗伤;致伤工具多遗留在现场;伤痕方向与手持锐器的方向大体一致。自伤伪称他伤,则刺创多在表浅;有试探伤;并且创口往往在非致命部位
砍创
凶犯用具有一定重量,并且易于挥动的锐器刃口,向人体垂直或斜向砍击,使组织分离而形成砍创。形成砍创的锐器,有刀、斧两类。刀从用途不同来划分,有菜刀、马刀、柴刀、竹刀、杀猪刀等,可以形成切创,又可以形成砍创。斧,有木工斧、劈柴斧、肉斧、消防斧等。斧刃可形成砍创,斧背可形成挫裂创、骨折、皮下出血等损伤。斧刃形成的创,是典型的砍创。
砍创可分布在人体任何部位。他杀案件中,砍创常见于头部、面部、颈部。四肢也容易形成砍创,但多是抵抗形成的损伤。锐器砍击,也常常形成骨质损伤,如孔状骨折、凹陷性骨折等。锐器垂直砍入时,切口成直线形,创缘平顺,创底平整,两壁间无组织间桥。斜向砍击时,可形成瓣状创。瓣状创边照略有卷曲。有时斜向砍击,还能削去一部分皮肤、骨质,形成创面。由于锐
器刃口、重量、形态各异,形成的砍创也不尽相同。
斧刃形成的砍创,创口长度不超过刃长,创缘光滑平直。锐利刃口形成的创口呈直线形,创缘周围无表皮剥脱和明显的皮下出血。锈蚀钝刃和卷曲斧刃形成的创口哆开较大,创缘伴有表皮剥脱及轻微的皮下出血。斧刃全都砍入人体时,两创角较钝。一端砍入则一钝一锐,呈楔形。创底在创角钝的一端较深,锐的一端较浅。砍击颅骨时,轻者形成条状砍痕,重者呈舟状凹陷性骨折或孔状骨折,创角常伴有延伸性骨裂纹。斧刃一端砍入颅骨,形成三角形孔状骨折。
刀刃具有刃长而薄,重量较轻的特点,既可作砍器,又可作切器。刀刃创一般较长,创口呈直线形,创角尖锐,创缘整齐,无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如果刀刃卷曲或缺损,形成的创口通常不太整齐。这样的创口特征,对于推断认定凶器有一定意义。刀刃砍击时,往往收刀端创角伴有拖刀形成的切割痕迹。刀刃砍击也能形成颅骨骨折。垂直砍入颅骨,常出现线状骨裂,骨裂区不大。当力量大或反复砍击邻近部位,则能形成粉碎性骨折。正因为刀刃薄,容易缺损,所以偶尔亦在骨质砍痕创口内遗留残缺的刀刃断片。提取遗留的刀刃断片,对于与凶器缺口部分作同一认定有重要意义。
砍创虽多系他杀形成,但以刀类形成砍创的自伤案件也时有发生。自己砍伤,创口多集中于额顶、颞部和四肢,都是自己双手可以达到的部位。并且创口排列有一定方向、规律,伤势较轻,致命伤少见。在自杀现场,往往有砍器遗留,手掌无抵抗伤。砍创与切创有某些相似之处,如创缘平整光滑,创壁无组织间桥等。二者也有不同之处,砍创往往较深,伤势严重,可形成骨折。创口内有时遗留有凶器的缺损断片,而切创就不具备这些砍创的特征。法医学上,根据砍创的形态,部位及排列分布情况,一定程度上可以判断是自杀、他杀或意外事故形成的砍创。
剪创
剪刀由于两片单刃锐器的剪铰作用,使人体组织造成损伤,形成剪创。剪刀既可作刺器,也可作刺切器使用,另外还具有剪铰作用。因伤及的部位、使用剪刀的方式不同,可以形成夹剪创、刺剪创和剪断创。
剪刀作垂直于人体表面的剪饺时,能形成直线性创口,哆开比薄刃的刀砍创要大一些。两创缘的中央,有一小瓣状突起,是剪铰时剪刃交错形成的。剪刀与体表呈一定角度斜向剪铰时,创口呈V形,剪铰中有旋转时,可形成S形创口。剪刀的两刃没有合拢时,则形成八字形创口。夹剪创,则是由双刃的并合交错形成的,但受伤的组织却未断离。这种损伤创口哆开不太大,创角尖锐,创缘整齐,两壁光滑。夹剪创多见于颈部、胸腹部等。
剪刀既可剪较,又可刺击。剪刃不同程度的张开或互相交错时形成的刺创,成对称形。两片剪刃合拢时刺入体表,可形成一般的刺创,呈◆形。以剪刃的一片刺入人体,可形成与刺创相似的创口,呈▲形或形。力量强大,刺入骨质时,常留下刺痕,有时可检见剪刀的断尖。刺剪创多发生在颈部、胸部、腹部,常因伤及要害部位而致人死命。剪断创是利用剪刀的剪铰作用,把人体突出的组织完全断离的损伤。剪断创的创面表面光滑,创缘整齐。与砍、切创的创面近似。剪断创的创面特点是创面与创缘可留下合剪时形成的嵴,剪断创多发生在颈部、乳头和阴茎等地方。
剪创以自杀为最多,他杀也时有发生。根据剪创的形态、大小,可以推断剪刀的种类、剪刃大小以及致伤方式。剪刀的断尖可与作为凶器的断剪进行同一认定,为侦查破案和审判提供必要的材料。
枪弹创
枪弹、炸弹、手榴弹、雷管和地雷等发火武器作用于人体,形成的损伤,称为火器伤。常见的火器伤是枪弹创和爆炸伤。刑事案件中,常可见到以枪弹作为凶器,致人死伤的实例。
以枪弹杀伤他人的刑事案件,在法医实践中也时有所见。枪支发射的弹头,作用于人体形成的损伤,称为枪弹创。枪支的种类很多,根据枪筒的长短不同,分为短枪和长枪。短枪有各种手枪,长枪有步枪、轻重机枪、半自动步枪、白动步枪、冲锋枪、猎枪等。法医检验中,多见手枪枪弹创。
枪支发射的子弹弹头,基本是圆锥体,有钝器的特点,但枪弹的推进力极大,穿透性能非常强,所以又具有锐器的特点。猎枪用的是霰弹,弹头多由铅、锑合金制成。此外,民间土制猎枪,发射的铁沙子、小铁丸、短铁截、石子等也是霰弹。
枪弹创主要由弹头作用于人体的形式而定,有时创口周围也会留下发射弹头的火药、枪支等其他痕迹。发射弹头的火药有黑色火药、无烟火药和少烟火药。用硝石、木炭、硫磺细末制成的火药,呈黑色颗粒状,发射时燃烧不完全,火焰大,烟灰多,并残留未燃烧完的火药颗粒。自制猎枪多用这种黑色火药发射霰弹。用于发射现代枪支弹头的火药,是由火棉、硝酸甘油酯配合其他成分制成的。这种火药燃烧充分,推进力强大,烟灰少,火焰小,声音小。现代枪支多用这种无烟、少烟火药提供发射动力。
枪弹的活力大,穿透力强,所以对人体的损伤是比较严重的。当枪弹推进力强时,可以穿透人体,造成组织缺损,形成圆形或椭圆形创口;当枪弹推进力较弱时,不能造成组织缺损,只能将组织挤扩分裂开,顶破肌肉皮肤组织,形成呈十宁或裂隙状创口;当枪弹推进力十分微弱时,不能穿入皮肤,只能打击人体,形成表皮剥脱、皮下出血;当检弹推进力极大,飞速旋转运动时,弹头前端空气压力激剧增加,形成强大冲击力,在接触人体的一瞬间,就能造成人体组织炸裂。甚至可以使颅骨炸裂,皮肤呈星芒状炸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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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08 09: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侦探的战略思维训练
说起侦探的战略思维,很多人会觉得离自己很远,离国内现在民间侦探业的现状更远。其实不然,正因为国内目前民间侦探业尚没有完全取得合法的地位,正因为此行业目前还很稚嫩,所以就尤显出侦探应具备战略思维的重要性!
比方说,国内现在民间侦探业的发展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在具体操作中也存在很多现实的困难,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分析现在的形势?如何从行业整体的高度看到行业自身加强规范管理对于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同与好感,如何才能切实有效地提高自身核心能力,以更好地为企业、为当事人、为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服务?这些不具备一定的战略思维品质是很难得出正确答案的!
还不仅于此,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代世界,各种各样的矛盾、冲突密切相联,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种种问题交织在一起!侦探作为一个极敏感的行业,难免会跟这样那样的人和事发生联系,若不具备一定的宏观战略思维品质,不但很难完成客户交给的任务,甚至还有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可预料的麻烦。
因此,从长远来说,一个优秀的侦探要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要积极地介入现实生活,他们就应该要具备从战略上思考当代的重大问题、从行业整体来分析把握形势的气魄与思维高度。
战略思维能力的训练途径:
战略思维说到底就是两个问题——思维的向度与思维的程序、方式。
1、所谓向度也就是指思维的高度、深度与广度:
思维的高度实际上也就是能否站在上级的角度思考问题。一个优秀的下级或任何一个想有一番作为的人,不管他的具体职务或地位如何低下,但他至少要在精神上敢于与他的上级或比自己地位高得多的人看齐!我刚辞去公职入职到南方一家企业集团时,它的行政总裁讲过一段让我印象很深的话:当你是一个员工的时候,你至少应该知道你的部门负责人在想什么?当你成为一个部门负责人时,你应该知道总裁或这一行业的领袖在想什么?你成了一个企业的负责人,那么有些时候你就应当知道国家领导人在想什么?
这实际上就是所谓思维高度的最生动范例!若平时按照这一思路去规划自身,开展工作,不要多久你一定会发现你就会发现:自己不但能把事情做好,更重要的是自己总是在做“正确”的事!
思维的深度与广度:
这就主要取决于自己的知识面与具体思维能力了!一般来说,注意关心社会生活中的各类热点、矛盾、问题,通过参加研讨会、社团,了解流行的各派思潮、各种政策主张的要点、异同——是扩大思维统摄面,将思维引向深入的有效途径!
2、宏观战略思维程序与方式的掌握:
宏观战略思维由于其所具有的全局性、长期性,其程序区别于一般的思维谋划,一般都有一个形势分析、目标确立、制定多个备选方案——择优选用、分阶段实施、反馈、调整的过程。要养成一样一种思维方法,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多研读一些前人的战略计划方案范例,以自己之思度古人之思,以自己之揣摩遥想当年形势之虚实,站在古人的角度谋策建议,再与前人之所思相印证,然后反复揣摩把玩,这样就有可能较快地掌握此类思考的要领了!
另外,现在很多咨询策划公司在为企业作管理咨询或战略规划时,从其形势分析、目标确立、方案制定、选择确定的过程中,也往往体现这种宏观战略思维的特点。因此,多读这类策划书范稿对于自己熟悉此类思维方式也是很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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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08 09: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些死亡特征
☆注:大多总结自《名侦探柯南》
※ 人通常在死后30分~2小时内开始僵硬,9~12小时后会全身僵直。之后的30个小时会持续僵硬,接下来软化,经过大约70个小时恢复原状。
※通常情况下是如此,但如果周围气温高于35度的话,僵直和软化都会加速,只要24个小时即可恢复。
※死前剧烈运动后,蛋白质在体内较容易凝固,死后僵硬也会比平常快。
※ 自杀是枪抵着脑袋开时,会在弹孔周围留下烧焦的痕迹,且周围皮肤的颜色也会加深。且子弹进入的洞比出的洞小,血流的也较少一点,一般情况下只有自杀才会留下焦痕。
※ 肺部穿孔,即使想呼吸也会因肺部无法扩张而不能顺利呼吸,这便会造成窒息死亡。死前大概能痛苦挣扎10~15分。
※ 溺死:口中稍带水渍,瞳孔放大,且有出血现象在眼粘膜上,耳膜也会因水压而造成破裂引起出血。
※ 中毒:嘴唇先泛起微紫色或黑色,接着身体其他部位也会出现此现象;眼睛有时会瞪着,两手紧握拳头,腰腿蜷曲等。
※ 被勒死:喉部明显有一道深深的紫色痕迹,瞳孔放大做痛苦状,舌头有时伸出且变成紫黑色。
※ 用茶清洗伤口中和毒性是处理遭遇海蛇等的咬伤的最佳办法,因为茶中含有的丹宁可以解毒;另外负责吸出毒的人也要用茶漱口以防中毒。
※ 食物中毒时,可以用绿豆磨碎冲水灌服可以暂时缓解毒性。
※ 把盐素与酸性的清洁剂混合后,会产生有毒气体。
※ 死者皮肤成粉红色,且有些斑点由皮肤内向外呈出,明显是氢氧化钠(NaOH)中毒致死;若毒在胶囊中。则至少要融化15分钟才能显出毒性。急救时最好用含蛋白的东西漱口,如:牛奶。
※ 氰酸钾是难溶于冷水的。
※ 外科医生的食指上会留下一道深而明显的痕迹,这是因为经常打包扎线所留下的。
※ 死者的发稍有些微烧焦,身体肌肉极度僵硬,这是高压中电而死的特征。
※ 电流从手指尖流进身体所形成的烫伤,会使手指成为灰白色。
※ 吃了氰酸钾会引起窒息死亡(氰酸钾有杏仁味)。
※ 若是在花上下毒,花本身也应先枯萎。
※ 表面看起来是咬断舌头“自杀”的死状,有时是因为吸入毒气或吞入毒物引起痉挛造成的。
※ 毒菌有很多种,有些还会发出猛毒的毒素。毒菌还可以拿来做药,但还有毒性,所以平常最好别吃。
※ 二氧化碳中毒:人周围气体中含超过20%的二氧化碳,那么吸入后会剧烈痉挛,几秒钟便会咬舌而死且身体冰凉。二氧化碳比空气重,所以会沉在特定空间的下面。
※ 若是大量出血引起的痉挛,必须用绳子扎紧伤口附近止血,防止血流过多,接下来是揉按心脏。
※ 如果人的内脏被弄破,会有一种特殊的内脏气息。
※ 山洞中回声大的话就表示没路了,若回声小的话表示还有路。
※ 硫代硫酸钠(漂白剂)能解氢酸钾毒。
※ 珍珠的表面是由碳酸钙组成的,最怕酸性的腐蚀,所以在碰名贵的珍珠时,一定要带手套或用手帕包着,若不用的话,会使珍珠碰到手上的油渍,使珍珠表面光泽消失得更快。珍珠表面的光泽寿命最多30~40年,以后便会慢慢褪色。
※ 将尸体埋在土中,让身体不能接触空气,尸体腐烂的速度会是正常速度的1/8,在水中会更慢。
※ 一般失踪超过七年就被确认是死亡了,若是自然灾害或是灾难造成的人失踪,超过一年就被确定死亡了。
※ 用钝器打击人的头部甚至会造成锉裂伤。通常第一击不会有血溅出,但伤口周围会有伤痕,第二击在同一地方,血才会喷出。
※ 上下唇粘膜出血,颈部有点状表皮剥落,及皮上有片状出血,眼结膜出血等表示有扼颈过程。
※ 死者若被人扼住颈后用钝器打击头部会造成颅内严重损伤,呼吸系统衰竭死亡。
※ 食用亚硝酸钠一定量时,也会至人于死命。急性中毒只有少量毒性进入骨髓。
※ DNA指纹图有着高度个体特异性,统一个体不同组织之间的一致性,他的重复率是几十亿分之一,几乎全世界都没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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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08 09: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秘的事件
神秘的故事,常常是由以下几个重要的成份组成:猜谜般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 的趣味、神奇巧妙的圈套,以及出人意料的嫌犯。
例如日本的侦探小说家江户川乱步,曾把有关出乎意料嫌犯的例子归纳整理,大致上可分为以下几类:
01.侦探本身是嫌犯
是常有的例子,就是名侦探,也不能算是例外,如得鲁里.雷恩和艾裘尔.波亚罗(即波洛)即是。就连亚森.罗苹也曾化装成巴黎警政署保安课长路洛曼。
02.案件的发现者是嫌犯
这种例子也是常有的。自己把他人杀死后,再假装成是命案现场的发现者。在威尔.达因及狄克森的长篇小说中常有类似的情节。
03.案件的记述者是嫌犯
据说是由杜希的《斯密诺博士的日记》创首例,而后来的阿嘉莎.克莉丝蒂的长篇小说对这种圈套的处理也极为闻出名(《罗杰亚克洛伊命案》) 。另外尼古拉斯.布雷克的长篇小说及横沟正史和高木彬光(《能面杀人案》)的长短小说中亦曾出现过。
04.病人或身体有障碍者是嫌犯
是指由长年躺在病床上的病人来立计划, 再由别人来执行,如库因所写的小说即属此类。另外有一种例子是身体残障者,如没有双脚的人进入机械人中,来犯下杀人案件,这种现象在狄克森的小说中曾出现过。
05.尸体是嫌犯
是把手枪让死者握住,死者在经过一段时间后,手指会变僵硬,然后扣下板机,进行谋杀案件。或者把死人的尸体冷冻,再由高处丢下,来进行杀人案件。
06.幼儿或老人是嫌犯
是由幼儿(不如说是少年),所犯下的连续杀人事件,
如库因的名作中(《Y的悲剧》)即有此例。而得鲁里.雷恩和艾裘尔.波亚罗也曾说年纪进入老境的老年,在身体老化之前犯下杀人案。
07.洋娃娃或重物是嫌犯
是在洋洋娃上设下圈套,利用遥控操纵;或用时间上的前后差异,来进行杀人,例如: 利用金鱼缸所反射过来的阳光,在凹凸镜片上产生作用,使火绳枪点火燃烧,而把子弹发射出去。(warson:即采用一定的机关来杀人并造成嫌疑犯不在现场的假象。如:西村京太郎的《天使的伤痕》)
08.嫌犯有很多人,不止一人
例如曾被拍成电影的克莉丝蒂的著名小说(《东方快车谋杀案》)中的著名杀人方法,即让对被害者怀有敌意的人,同坐在一辆火车上,使所有同车的人,一人砍一刀, 将被害者杀死。
09.动物是嫌犯
以<<斑纹绳>>一书中的蛇,及<<波斯卡比尔的狗>>(即《福尔摩斯探案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书中的怪狗为首。另外可能的嫌犯尚有鸟、猫、毒蜘蛛、蜜蜂等.
此外在爱伦坡的<<莫尔格街凶杀案>>一书中的嫌犯是大猩猩。
10.被害者本身是嫌犯。
是假装自己是个受害者,其实他是道道地地的杀人凶手, 这种例子相当多。还有一种是被杀死的被害者, 原来就是杀人凶手,他故意自杀来牺牲自己,然后把杀人罪嫁祸於他人(参见《福尔摩斯探案集——雷神桥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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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08 09: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些毒物
毒物学家说,小剂量的二恶英、砒霜、汞、氡乃至辐射会对人的健康有益
目前证明可能会有益的毒性物质

自从上个世纪50年代日本“水俣病”的真相曝光之后,俗称水银的汞对人体的危害几乎已经成为人所共知的常识。然而,在最近的一次学术会议上,亚特兰大毒性物质和疾病登记中心的丹尼斯?琼斯却引用了美国疾病控制中心一项研究的数据,证明低剂量的汞不但无害,而且有益。这项研究跟踪了10万名注射了水杨乙汞(Thimerosal)――一种疫苗中常用的防腐剂――的婴儿。一些研究人员原本担心过多的注射疫苗,过多的接触汞的有机化合物会伤害婴儿,但琼斯却发现,适量的摄入汞实际上却降低了儿童患上神经痉挛、语言障碍及其他疾病的可能性。卡拉布里斯指出,根据最近的数据库搜索结果,汞可能是最能显示出激效作用的毒性物质。

砒霜――也就是砷――的剧毒似乎已经不用多讲,从武大郎到拿破仑,古今中外死于这种毒物的人数不胜数。除了大剂量服用时会致人于死地,存在于自然岩石、土壤和水中的砷也会导致泌尿系统的肿瘤和癌症。几年前,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基于有毒物质的线性剂量-反应曲线,曾经推断出,即使是饮用水中存在的痕量(trace
amount,等于10亿分之一的量)砷元素也会显著增加患上癌症的几率,并因此在 1999年建议将美国饮用水中砷含量的标准从10亿分之50降低到10亿分之5。然而,很快,《生态毒物学和环境安全》杂志上就发表论文指出,当饮用水中的砷含量介于10亿分之25到75之间时,会产生显著的激效作用。而生物学家加里?卡亚加南在整理犹他州的一项关于砷的研究时发现,将砷的含量改为10亿分之50,可能每天会使1000个美国人免于死于癌症。

氡(radon)是世界卫生组织确认的主要环境致癌物质之一。随着绿色环保的概念逐渐为人所知,由石材释放出的氡气污染对健康的危害开始被大众关注。有研究显示,氡会导致肺癌,并增加支气管癌和鼻咽癌的发病率。不过,有趣的是,奥地利的旅游胜地之一巴德加斯坦(Bad
Gastein)就以天然的富含高浓度氡的温泉而著称于世。每年有上万名世界各地的游客特意到这里在氡矿泉水中沐浴,并声称健康得到改善。在蒙大拿,一些充满氡气的废弃矿井被改建为氡治疗中心,向癌症患者开放。
辐射
尽管在“二战”后,主流医学界都将辐射疗法视为江湖医生的骗术,但仍然有一些诊所尝试使用辐射来预防癌症患者的癌细胞转移。在1976年和1979年,两家哈佛附近的诊所发现,低剂量的辐射可以使患有转移性癌症患者在4年内的存活率分别从40%提高到70%和从52%提高到74%。5年后,日本东北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接受低剂量辐射的病人存活12年的几率为84%,而没有接受辐射的病人存活9年的几率只有50%。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的梅伦&#8226;普里科夫对辐射激效的研究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他发现,低剂量的辐射至少从两个层次上对人体有益:首先,它能够刺激免疫系统,使其不停地搜索并摧毁癌细胞;其次,它可以促进DNA的修复。普里科夫承认,所有的辐射,即使剂量极低,也都会导致伤害。不过,他也指出,辐射所起到的刺激和兴奋作用的益处足以补偿它招致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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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08 09: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重点与难点:
1、对犯罪动机的分析
2、反社会型人格与犯罪
复习和思考:
1、什么是动机和犯罪动机?
2、如何进行犯罪动机分析?
3、在犯罪行为中关于自我态度的三个理论结论是什么?
4、反社会型人格与犯罪的关系?
一、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人的心理现象(动物)
人的心理现象包括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
二、动机
人的所有行为都是在动机的作用下产生、发展和变化,但有了动机不一定产生行为。
1、动机的定义
动机(motivation):引起个体活动,维持已引起的活动,并促使该活动朝某一目标进行的内在过程。
2、动机发生过程
体内失衡—>需要—>动机—>指向目标—>行为(趋向目标)
3、犯罪动机
犯罪动机:引起、指向、维持个体犯罪活动的内在过程。
任何犯罪行为都是具有犯罪动机
变态犯罪人的犯罪动机 无意识的犯罪动机
4、对犯罪动机的分析(本章重点和难点)
(1)对犯罪动机的分析的意义
-确定侦查的方向
情杀、仇杀、财杀
杜培武案件
-排查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动机的犯罪嫌疑人的疑点上升,不具备犯罪动机的则下降
-定罪量刑
犯罪动机的性质不同,如故意杀人与防卫过当杀人
(2)犯罪动机分析方法
对犯罪动机的分析是一个由表及里,以“动机发生过程”为基础进行逆向性思维的过程。
体内失衡—>需要—>动机—>指向目标—>行为(趋向目标)
(犯罪)行为—>(犯罪)指向目标—>(犯罪)动机—>需要—>体内失衡
具体分析的内容包括:
第一、对犯罪动机的目标指向分析
根据动机发生的过程,犯罪行为是受“指向目标”的支配,也就是说犯罪行为不过是“指向目标”的外化。可以根据侦查犯罪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结果来回推“指向目标”,从而对犯罪动机的目标指向进行分析。
案例:古交“7·11”特大爆炸案
2000 年7月11日凌晨2时43分,古交市旧城区南坪街4号一幢小二楼发生了一起特大爆炸案。一对浙江籍钉鞋夫妇及一6个月大的婴儿丧生,房主邢建民夫妇等5人受重伤,多人受轻伤,周围百米内数十间房屋窗户玻璃尽毁。“是冲着刘经理来的”锁定了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云南少数民族人)当日行踪。犯罪嫌疑人邢建平(男,31岁,古交市人) 其好友郭泰(男,46岁,古交市人)密谋报复。 6月17日,郭在娄烦找到其妻弟尹爱军(男,30岁,娄烦县人),以开山取石盖房为名让尹找雷管、炸药。7月2日,尹爱军找到在娄烦县新舍科新营煤矿当保管的妹夫李建清(男,27岁,娄烦县人,郭的连襟),向李拿取了炸药和雷管,并于7月7日将雷管、炸药送给了郭泰。7月11日凌晨2时40分,经过密谋之后,邢、郭二人将爆炸装置放在受害人邢家的窗台下,在实施爆炸后,逃离现场。
分析犯罪动机的目标指向一定要准确:
-分析犯罪动机的目标指向的具体和泛化
泛化
具体->泛化 泛化->具体
-分析犯罪动机的目标指向的直接性和间接性
声东击西
古交案件的间接性
-分析犯罪动机的目标指向的单一性和多重性
韶关案件 钱财(父亲)和情(父亲和女儿)
第二、对犯罪动机类型的分析
类型分法一:仇、情和财
类型分法二:发泄型和贪婪型
第三、对犯罪动机背景的分析
近景分析(近因)
远景分析(远因)
第四、对犯罪动机强度的分析
强度大或者弱而多更易于产生犯罪行为
针对强度的相对性
三、态度
1、定义(与一般意义上的不同)
对人或者事物看法,包括对人或事物的认知、情感和评价。
个体对人或者事物的态度不同,对其的行为方式也不一样,而一些行为可能是越轨行为。
2、自我态度
镜相自我
自我 理想自我—>自我态度
真实自我
自我态度:是指关于自己的知识和信念,包括对感情关注或自尊的态度。
在犯罪(越过)行为中关于自我态度方面存在三种理论观点:
-良好的自我态度是抵御犯罪行为的绝缘体
-消极的自我态度是标签的结果
标签理论
-良好的自我态度来源于获取成就的能力、信心以及在社会关系中的认可。
林文瑛 王震武(輔仁大學應用心理系 )黃富源(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青少年犯罪形成歷程的學校因素探討 》比较一般青少年和犯罪青少年的自我态度量表(自尊量表)的得分发现: 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得分远远低于一般青少年
四、人格(Personality)
1、人格的定义
生活中对人格的了解:“没有人格”、“人格高尚”,这与心理学上的概念大不一样
生活中的人格概念
-声望
-产生声望的内部过程
心理学中,“人格”一词的英文是personality,这个英文词来自拉丁语的Persona,而persona是指古希腊、罗马时代的戏剧面具。当时的戏剧演员常在一部剧中扮演好几个角色,因此需要戴着表示特定角色的面具上场。这样,personality之为“人格”,就有了“把一个人同其他人区分开来”的基本意思。
2、反社会型人格与犯罪(重点与难点)
案例:罗杰是州立监狱中年仅27岁的囚犯,他被监狱精神病专家诊断为惯常的反社会者,有社会病态人格障碍。他上小学二年级时就经常违反校规,用东西砸老师,不服从老师管教,攻击其他同学,12岁时已被3所学校开除过。之后进了安息日圣经学校,他依然殴打伤害教师,经常逃学,又被开除。14岁时他被开除出所在城市的整个学校系统,后来父母送他进一所私立学校,他又殴打女管家,以致其他同学拒绝让他进自己的房间,两个星期后他又被除名。
类似罗杰这种反社会倾向的人格,即反社会型人格,是各类变态人格(人格异常)中最容易违法犯罪的。反社会型人格一般自儿童期就开始有表现,其主要特点是智能尚正常,行为受原始欲望支配,脾气暴躁、情感冷淡、不诚实;无道德心和社会责任感,因而缺乏羞耻心,对是非善恶缺乏正确判断;极端自私和自我中心,冷酷无情,对他人的痛苦无动于衷,不通人情,无自知之明,不重视人际关系,爱幻想;常违反社会规范。由于反社会型人格者智力一般都正常,有社会责任能力,所以尽管人格异常,但他们违法犯罪仍要负法律责任。
  导致反社会型人格的环境原因主要是家庭教育不当,学校管束无力和歧视等。有些家长对子女过分苛责,随意打骂,或赶出家门,使孩子产生对抗心理,有意无意地模仿大人的强力、攻击行为;或者在不良青少年团伙影响下,形成各种不良习惯和越轨行为模式。若学校教育得不到家庭教育的密切配合,是不能取得预期效果的。而且,有的教师视差生和违纪学生为不可救药,动辄嘲讽,随意处罚,从而加深了这些青少年与社会环境和教师的对立情绪,实际上起到了强化其反社会倾向的负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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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08 10: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世界名侦探五十人
第一位名侦探--欧鸠斯特
作者爱杜加.爱伦坡
代表作莫鲁格街的杀人案,书信被窃
Auguste Dupin ,奥古斯都.杜邦。作者 Edgar Allen Poe,艾德嘉.
爱伦.坡。代表作〈莫尔格街凶杀案〉(The Murder of Rue Morgue)、〈
失窃的信函〉(The Purloined Letter)。
不朽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
作者柯南道尔
代表作巴斯卡比尔家之犬,四人的签名
Sherlock Homles ,谢洛克.福尔摩斯,作者 Sir Arthur Conan Doyle
,柯南.道尔爵士。代表作《四签名》(The Sign of Four)、《巴斯克维
尔的猎犬》(The Hound of the Baskervilles)。
科学搜查之父--桑戴克博士
作者奥斯琴.富利曼
代表作白骨之歌,达布雷的秘密
Dr.Thorndyke,桑戴克博士,作者 R. Austin Freeman,R.A.佛利
曼。代表作〈歌唱的白骨〉(The Singing Bone)、《The D'Arblay
Mystery》。
青年采访记者--约瑟夫.鲁尔达庇由
作者格斯顿.鲁尔
代表作黄色房屋之谜,黑衣夫人之番气
Joseph Rouletabile,约瑟夫.鲁尔达比,作者 Gaston Leroux,卡斯
顿.勒胡。代表作《黄色房间之谜》(The Mystery of the Yellow Room)
、《The Perfume of the Lady in Black》。
神出鬼没的怪盗绅士--亚森.罗苹
作者摩里斯.卢布兰
代表作罗苹的自白,813之谜
Arsene Lupin,亚森.罗苹,作者 Maurice Leblanc,莫里士.卢布朗。
代表作《罗苹的告白》、《813》。
身份不明的怪老人--墙角老人
作者巴罗奈斯.欧鲁
代表作都柏林案件,地下铁路的怪案
Old Man in the Corner,角落里的老人,作者 Baroness Orczy,奥西兹
女男爵。代表作〈都柏林谜案〉、〈地下铁神秘命案〉。
思想机器--班.多增教授
作者杰克.福托莱尔
代表作十三号独房的问题,失去了的首饰
The Thinking Machine,Augustus S. F. X. Van Dusen,奥古斯都.S.
F.X.凡.道森,作者 Jacques Futrelle,杰克.福翠尔。代表作〈十三号
死刑牢房〉(The Problem of Cell 13)。
异想天开的头脑--布朗神父
作者G.K.杰斯达顿
代表作布朗神父的神秘,布朗神父的不信
Father Brown,布朗神父,作者 G. K. Chesterton,G.K.却斯特顿。
代表作《The Secret of Father Brown》、《The Incredulity of Father
Brown》。
开拓精神旺盛的侦探--阿布纳老伯
作者M.D.波斯特
代表作兹姆道夫事件,那勃提的葡萄园
Uncle Abner,阿布纳叔父,作者 Melville Davisson Post,M.D.波
斯特。代表作〈The Doomdorf Mystery〉。
盲人侦探--玛可仕.卡拉道斯
作者阿奈斯特.布拉玛
代表作布鲁克宾德庄园的悲剧
Max Carrados,马可思.卡拉道斯,作者 Ernest Bramah,E.布拉玛。
识破伪装现场不在的名侦探--富兰其警探长
作者F.W.克罗福兹
代表作英法海峡之谜,克罗依顿12时30分列车
Inspector Joseph French,作者 Freeman Wills Crofts,福里曼.W.
克劳夫兹。代表作《Mystery in the English Channel》、《1230 from
Croydon》。
东方人名侦探--查理.张
作者E.D.毕加兹
代表作查理.张的活跃,中国的鹦鹉
Charlie Chan,陈查理,作者 Earl Derr Biggers。代表作《The Chinese
Parrot》、《Charlie Chan Carries On》。
喜爱炫耀本事的人--菲罗.万斯
作者万.达因
代表作古林家的杀人案,主教杀人案
Philo Vance,菲洛.凡斯,作者 S. S. Van Dine,S.S.范.达因。
代表作《格林家命案》(The Greene Murder Case)、《主教谋杀案》(The
Bishop Murder Case)。
侠盗圣者--圣西门.天波罗
作者雷斯里.查达里斯
代表作吃荼的奇迹,圣者出现在纽约
"The Saint" Simon Templar,作者 Lesile Charteris。代表作《The
Saint in New York》。
冷酷派的侦探祖师--大陆侦探社欧普
作者达西尔.哈美特
代表作血的收获,戴恩家的诅咒
The Continental Op,作者 Dashiell Hammett,达许.汉密特。代表作
〈In Red Harvest〉、〈In the Dain Curse〉。
好打听闲话的老处女--玛普尔小姐
作者阿嘉莎.克莉丝汀
代表作牧师馆的杀人案,书房中的尸体
Miss June Marple,珍.玛波小姐,作者 Agatha Christie,阿嘉莎.
克丽丝蒂。代表作《The Murder at the Vicarage》、《The Body in the
Library》。
烟斗不离口的鬼警探--梅古雷
作者约鲁纠.西姆诺恩
代表作男人的头,黄色的犬
Inspector Jules Maigret,马格雷探长,作者 George Simenon,乔治
.奚孟农。代表作《人头》(Maigret and the Headless Corpse)。
密室解谜权威--亨利.梅利威尔情报局长
作者狄克森.卡尔
代表作修道院杀人案
Sir Henry Merrivale,作者Cater Dickson,即John Dickson Carr。
不出门的名侦探--奈罗.乌尔夫
作者雷克斯.司陶特
代表作毒蛇,金蜘蛛
Nero Wolfe,作者Rex Stout。代表作《Fer-de-Lance》、《The Golden
Spiders》。
男女侦探组--柯白莎与赖唐诺
作者A.A.费尔(即E.S.贾德诺)
代表作愚人死在星期五,屠场之羊
Cool Bertha and Donald Lam,柯白莎和赖唐诺,作者A. A. Fair,即
Erle Stanley Gardner,史坦利.贾德纳。代表作《给她点毒药吃》(Fools
Die on Friday)。
正统的冷酷无情派--菲利浦.麻罗
作者雷蒙德.羌都拉
代表作长眠,永别
Philip Marlowe,菲力浦.马罗,作者Raymond Chandler,雷蒙.钱德
勒。代表作《大眠》(The Big Sleep)、《漫长的告别》(The Long Good
bye)。
红发的侦探--麦开尔.谢恩
作者布雷特.哈里迪
代表作死的分配,金发的陷阱
Michael Shayne,作者Brett Halliday。代表作《Divided on Death》。
魔术师侦探--A.玛里尼
作者克雷顿.罗森
代表作死亡由帽中飞出,无头女尸
The Great Merlini,作者Clayton Rawson。代表作《Death from a Top
Hat》、《The Headless Lady》。
醉侦探--乔治.丁.麻伦
作者克雷格.赖斯
代表作大手笔的杀人案,非常犯罪
John J. Malone,作者Craig Rice。代表作《The Big Midget Murders
》、《Having a Wonderful Crime》。
暴力的英雄--麦克.哈玛
作者米基.史匹雷恩
代表作裁决在我,大杀人案
Mike Hammer,迈克.汉默,作者Mickey Spillane,米基.史毕兰。代
表作《审判者》(I, the jury )、《The Big Kill》。
孤高的犯罪哲学家--柳.阿洽
作者罗斯.麦克唐纳
代表作动的标准,地里的男人
Lew Archer,刘阿契,作者Ross McDonald,罗斯.麦唐诺。代表作《
The Moving Target》、《地下人》(In the Underground Man)。
软派的侦探--谢鲁.史考特
作者里加德.S.普拉查
代表作消失的女性,有伤的女性
Shell Scott,作者Richard S. Prather。代表作《The Case of the
Vanishing Beauty》。
持有杀人许可证的人--秘密情报员007
作者伊恩.佛莱明
代表作感情胜过俄罗斯,007第二次之死,诺欧医师
James Bond,詹姆斯.庞德,作者Ian Fleming,伊安.佛莱明。代表
作《From Russia with Love》、《You Only Live Twice》、《Casino
Royale》。
酒精中毒的失业侦探--卡特.加农
作者卡特.加农村(即爱德.马克贝恩)
代表作醉侦探逛街
Curt Cannon,作者 Ed McBain,爱德.马克班。
共同合作的胜利--87分局的刑事们
作者爱德.马克贝恩
代表作国王的赎金,马路魔鬼
87th Precinct,八十七分局,作者Ed McBain,爱德.马克班。代表作
《The Mugger》、《King's Ransom》。
黑人权威组--棺材桶的爱德与掘墓的约恩斯
作者吉斯塔.克姆兹
代表作依玛比罗埃之恋,疯狂杀人
Jones Grave Digger and Coffin Ed Johnson,作者 Chester Himes。
代表作《For Love of Imabelle》、《The Crazy Kill》。
性感的女侦探--梅薇斯.塞多莉兹
作者卡达.布劳恩
代表作女侦探乾杯,女护卫
Mavis Seidlitz,作者 Cater Brown。
美丽的女侦探--哈妮.威斯特
作者G.G.菲克林
代表作向哈妮作死的接吻,与哈妮连续杀人
Honey West,作者G. G. Fickling。代表作《Kiss for a Ki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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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12-2008 10: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议动漫推理---不在场证据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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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起华而不实的“密室杀人”,我更欣赏不露痕迹的“不在场证据”。因为“密室杀人”明显是不可能发生的,因而更会引人怀疑;而“不在场证据”则是隐性的不可能事件,可以使自己被怀疑的几率降到最低。而且巧妙安排的不在场证据还可做到嫁祸他人、让人以为是外来者犯案等作用,这些都是“密室杀人”所不能做到的。
正因为不在场证据是如此普遍、实用的手法,它在推理作品中出现的几率也居高不下。推理女王阿嘉沙·克里斯蒂虽以其独特的“写人性”而闻名,但她最负盛名的几部传世之作,例如《尼罗河的惨案》、《阳光下的罪恶》等,还是靠那令人惊叹、匪夷所思的不在场证明诡计而铭刻在读者心中的。
“密室”毕竟只有不多的十数种模式,但制造“不在场证明”的方法几乎可以说是无限的!再加上我本人涉猎的推理作品毕竟有限,因此这篇文章仅为抛砖引玉之用,还请各位不要见笑。~我现在姑且把所有的不在场证明归为“时间性”、“地点性”、“人物性”、“机械式”四大类——
一、“时间性”不在场证明
1、拨块手表
说明:找个证人陪在你身边,伺机把他(她)的手表拨快,然后在适当的时候找藉口离开行凶并回来,这样这位证人便能给出你在那段时间的不在场证据了。这是现实中最可行的方法之一,但也很容易被识破。
2、录音
说明:把能代表时间的某人或物的声音录下,并设置在某个时间自动播放。但现实可行性一般不高,毕竟人的耳朵是没那么容易被录音跟真人说话声混淆的。
例子:金田一《歌剧院杀人事件》,在这个事件中由于录音是从远处传来,所以不容易将之与真人声音分辨出来,而且它的巧妙之处更在于用厚布幕隔音这一点上。
3、证物
说明:若某物品在犯罪现场的出现能代表某一时间段(例如凶器是花瓶,那么它完好时凶案尚未发生,粉碎了则是案发之后),那么设法在这个物品上用点小诡计就能混淆时间判断了。
例子:金田一短篇《谁杀了女神》,将一个女神像切成两半,分别用其左、右侧面来伪装成两个女神像。金田一小说《邪宗观迷案》,一本书明明立在大家面前,但其实只有厚厚的封套而已,里面的书页已被撕下了!
4、“一天前的此时,一年前的今天”
说明:凶手似乎的确有在犯案时间的不在场证据,但其实只是利用了某样隔一段时间就会重复出现的事物作证而已。
例子:柯南《前夜祭杀人事件》中每年都会有的前夜祭;金田一《速水玲香诱拐杀人事件》中每天都会响起的正午钟声。
5、从“死后硬直”去作文章
说明:利用某些方法改变尸体的死后硬直程度,从而影响法医的死亡时间判断。
例子:柯南《小五郎同学会杀人事件》、《福尔摩斯爱好会杀人事件》。
二、“地点性”不在场证明
1、隐藏的捷径
说明:凶手离开众人的时间比在凶案现场往返所需的最短时间更短,因而取得不在场证据,但事实是凶手利用了一条隐藏的捷径。这个思路很多人都会想到,但要将这一捷径彻底隐藏,不为人知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例子:金田一《雪夜叉传说杀人事件》中的冰桥,堪称完美。还有《天草财宝传说杀人事件》是把“捷径”反面利用的极佳例子。
2、事后转移的尸体
说明:凶手取得不在场证据的理由同上——不够时间往返凶案现场。但那却是伪造的凶案现场!尸体是事后才被运到那里的。
例子:金田一《悲报岛传说杀人事件》,用鸡血代替人血制造的满墙壁满天花板是血的“现场”,最后还用一把火毁尸灭迹。《怪盗绅士杀人事件》的精彩之处则在于运送尸体的方法。
3、改变杀人距离
说明:看起来是被近身杀害的死者,其实却是凶手从远处下手的!又或者被害者看似从远处被射杀,其实凶手却是在身旁下的手。
例子:柯南《电视台杀人事件》是似近实远,而《名侦探之死》、《工藤新一纽约事件》则是似远实近。
4、“认错房间”
说明:密室杀人当中常见的高级诡计“认错房间”在制造不在场证明里同样可以大派用场。
例子:侦探学园Q《开膛岛的惨剧》,利用细线牵拉的死者肢体及脚印来使人认错房间。
三、“人物性”不在场证明
1、证人说谎
说明:现实中最常见的情形,凶手只要事先买通证人作假证词便行了。但这一低级手法推理小说家一般不屑使用,要用则一定要做到非常出人意料的效果才行。
例子:阿嘉沙·克里斯蒂的经典之作《东方快车谋杀案》,你永远也猜不到一共有多少个人说了慌!
2、法医说谎
说明:“法医”这一角色在推理剧当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其判断的死亡时间直接决定了所有人的不在场证明,因此,在传统推理中法医一般是不许说谎的。但偶尔也有法医作假证,甚至法医本人就是凶手的情形。
例子:柯南《月影岛杀人事件》。
3、“认错了人”
说明:推理小说中最常用的诡计之一。低级实用一点的手法有凶手事先买通了一个人装扮成他(她)的样子在别处露面;高级手法则有凶手与死者互易容貌、将两个死者互易容貌、肢体拼接这样大胆的心理诡计。另外,推理小说中一般不允许双胞胎的出现。
例子:柯南《好赚的跟踪》、《小学教师杀人事件》,金田一《异人馆村杀人事件》、《飞閳机关宅杀人事件》。最经典的要数克里斯蒂《阳光下的罪恶》了。
4、苦肉计
说明:凶手先伪装受伤、无法行动而取得不在场证明,趁医生还没赶到的时间里完成凶案,回到“受伤”处再真的把自己弄伤。
例子:柯南《怪兽哥斯拉杀人事件》、克里斯蒂《尼罗河上的惨案》。
5、假装被杀
说明:我个人给予最高评价的手法!因为只要众人都以为你“已死”,就形成了我在暗,众人在明的极其有利的环境。之后再杀人时,若想嫁祸给某人,就专挑他(她)一个人没有不在场证明时下手;若想引起众人恐慌,则可找一个所有人都有不在场证明的时间动手。操纵大局,得心应手。人们肯定不会怀疑到一个“已死” 的人头上的!只是要怎样让别人确信你“已死”却是一件极难办到的事情。
例子:金田一《悲恋湖传说杀人事件》、金田一小说版《鬼火岛杀人事件》、克里斯蒂《无人生还》。
6、“人称陷阱”(仅限于小说)
说明:这是作者故意误导读者的小花招,像金田一小说《幽灵客船杀人事件》,那本“船长日志”里口口声声说什么“女儿啊”,一开始就把我们完全引向了岔路。更有甚者,你能想象小说中的第一人称“我”会犯案吗?在克里斯蒂及横沟正史的作品中均有着这样的例子,另人拍案叫绝!为免降低大家阅读时的趣味性,我就不说出作品的名字了,大家自己去找吧。
四、“机械式”不在场证明
所谓的“机械式”诡计其实不应独立成一类手法,它们是大量地渗透在“时间性”、“地点性”不在场证明当中的。
1、自然力型机关
说明:利用冷、热等自然力,使得某件“事件”自动发生。
例子:柯南《二十年的杀意》里的烟头、《小学教师杀人事件》里的用低温使橡筋断裂,金田一小说《新歌剧院杀人事件》里的蚊香,还有《上海人鱼传说杀人事件》里的用镁光灯照射使得冰块溶解。
2、丝线型机关
说明:利用不起眼的、坚韧的细线如钓鱼线等,实施远程操控的机关。
例子:柯南《魔术爱好者杀人事件》、《上野出发的北斗星3号》、《意味深长的音乐盒》……
3、电气化机关
说明:利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电器的特性(自动运行、遥控等)而制造不在场证明。
例子:柯南某深山里的事件中,用预设好运行时间的空调来制造短路停电。新出医生家里的杀人事件中,凶手利用电话主机与分机的切换来制造自己不曾离开的假象。
4、“自杀型”机关
说明:让死者自行开启的杀人陷阱。不过这种诡计是最容易识穿的。
例子:柯南《福尔摩斯爱好者杀人事件》当中,凶手把汽车的油放掉,再诱使被害者在车里点着打火机。《录像机杀人事件》中,利用录像机弹出录像的力度把花瓶砸在被害者头上。
讲了那么多的机械式诡计,其实大家还不如重看一遍柯南。随便翻开哪一本柯南,都可以看见至少两三个机械式诡计。让我们意识到日常生活中被忽略的每一点小常识都可能成为杀人的技俩。而金田一的作者天树征丸先生却像一个心高气傲、老气横秋的宗师那样,不屑于使用这种简单、“低级”的手法,而非得要在“认错房间”、“影像投映”这样华丽而“高级”的手法上动脑筋。不但使得金田一的后期给人太多重复的感觉,还主动给读者留下了“天树征丸已江郎才尽”的印象,真是可叹啊!
另外,我再次说明,任何一个把博大精深的不在场证据完全归纳于一篇短短的文章中的尝试,均是十分肤浅而无谋之举。所以当大家在推理读物中看到了不能归纳于以上手法的不在场证据时,还请不要见笑。
这次我推荐给大家读的是霑川哲也的经典短篇《五个钟表》——谨慎的凶手在一件案中给自己安排下了五个不在场证明,但都被精明的老刑警一一识穿。推理严密,短小精悍,堪称“时间性”不在场证据的最佳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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