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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律师日記 - 请看249# 和请别pm我询问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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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09 01: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講講故事, 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一个舊顧客打电話找我, 他的弟弟和另一个朋友一齊去偷車, 被警方逮捕和拘留

警方(through runner) offer 他们的家属, 每人給RM3,000.00, (total RM6,000.00) , 說什么警方会'幫'他们,

怎樣幫?  放人?  


別发夢

只是幫他們改一改控狀 (Charge Sheet), 從偷的罪狀改去偷汽車的音響, 說什么比較不嚴重的刑事.......

聰明的大家看得出有什么不妥?


[ 本帖最后由 王律師 于 9-8-2009 05:46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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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et + 21 鼓励类似提高法律性觉醒的帖子。先加21分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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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09 01: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如给多一点钱,

从偷汽車的音響改去不小心驾错别人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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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09 01: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也要三千?
录下一切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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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3-2009 02: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on_o 于 3-3-2009 01:40 PM 发表
这样也要三千?
录下一切证据吧


故事发展, 当然有人還

如果你知道 偷車的"罪狀和懲罰" , 就会明白


這就某方拿來嚇人的本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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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09 02: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傻仔罗,Penal Code 379A 的偷车罪包括了汽车音响。。



379A  :  Seksaan bagi  kesalahan  mencuri  sebuah  kenderaan.

(1) Barang siapa melakukan kesalahan mencuri sebuah kenderaan motor atau mana-mana bahagian komponensebuah kenderaan motor hendaklah diseksa dengan penjara selama tempohtidak kurang dari satu tahun dan tidak lebih dari tujuh tahun, danbolehlah juga dikenakan denda.

(2) "Bahagian Komponen" , berhubung dengan sebuah kenderaan motor, termasuklah tayar, aksesori atau peralatan.


这条 Ka 佬被 Gestapo 骗走六千令吉了,傻鸭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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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et + 10 击中要点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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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09 03: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i was conquered by my learned peer赌神!~

楼主有什么补充?开蛊我就加分~~鼓励这类型帖子,提高网民对法律性觉醒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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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3-2009 04: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不熟悉法律, 看不出不要緊,

偷車或偷車的音響的罪狀和懲罰是一樣的, 是under 379A Panel Code 刑事法典, 罪名成立会被判坐牢 最少一年但不超过七年 和罰款.

379A 的罪名包括了偷 車 或偷車的 “component part” 如偷車輪, 車的 “accessory ” 或 “equipment”


如賭神所說


问題是在我已經劝和告訢了我的舊顧客, 別浪費或這种錢, 走直的, 請律师, 別走后门, 因為打起官司來, 他弟弟不一定会入罪 (遲点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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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3-2009 04: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謝謝图片, 有一点过份的要求 ,
有沒有兩个人的偷車图片? 因為我的故事是兩个偷車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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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3-2009 04: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rangez1988 于 3-3-2009 01:31 PM 发表
不如给多一点钱,

从偷汽車的音響改去不小心驾错别人的汽车。


你擊中了故事的一点   (稍後講),
去喝茶(吃午餐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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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09 05: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咯!
从房地产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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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3-2009 10: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舊顧客一意孤行, 要走后门

好了 , 看在一場相識, 虽然舊顧客還沒正式委任我, 我還是給了以上的 free advice


还有劝他, 別給錢先, 要給也要給对人, 等我幫他问其他同行, 誰有專走這條路的

因為我沒有做這种事, 劝他等我问清楚了才給, 不要隨便給啊豬啊貓啊狗或給在Balai掃地的啊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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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3-2009 10: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后不了了之, 舊顧客也没正式委任我,( 主因是我沒有做這种事 )

舊顧客说他的親戚認識人啦, (現在才認識人, 一早不見得他這么說, 認識人就不用來問free advice啦 )  说他会自已去用 “大多马来西亚人都用的方法”(借用某人說的 )去解決

还好, 拿了以上的free advice, 舊顧客没上 賭神所說 的当 , charge sheet 是真的改了  (這是我后來才知的)

不是改去“偷音响", 猜猜改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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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et + 50 续讲故事~如之前所答应~追加50分鼓励类似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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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09 12: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偷车里面的钱币 (Coin) 罗。。




Charge Sheet 改去比较轻罪的 Penal Code 379 (偷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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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3-2009 01: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Bingo

过后,舊顧客又打电话来, 说什么上当了, 錢給了,还是要上法庭,


当时舊顧客什么文件也没有, 只有担保的文件 (bail bond) (Bon Dan Bon Jamin), 只好叫他fax來

看了担保的文件, 就可以知道 case number 和 那一間法庭, 也有写明被charge的條文



[ 本帖最后由 王律師 于 4-3-2009 01:31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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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3-2009 01: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一下,舊顧客的弟弟当时是偷 park 在 flat 外的車,車主在楼上看到而报警

还没偷到就被逮捕

奇怪的是, 警方的办事能力突然这么好

问过舊顧客,他听说那个地区,很多車被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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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3-2009 01: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担保的文件, 天    被 charge 的條文是379(偷竊) 或 511 (企圖 – 企圖偷竊)

用大多數馬來西亞人用的辦法”去解決 就是 从379A 改去 379 ?

也许是某人的一番好意, 因为 379 的罪狀和懲罰是 比379A 轻

379 罪名成立会被判坐牢 罰款 , 最轻是 罰款 了事,  不一定要坐牢
379A 罪名成立会被判坐牢(最少一年) 罰款 , 一定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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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3-2009 01: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但熟悉法律的朋友知道问題在那里吗?

1) subject matter = 車
2) 有報案者
3) 偷車被 charge 379




順便提一下, 很常在法庭 看過和听过有人被控  偷竊 車里的 coin, 少过RM5.00
主控官還真的拿出那里 coin 來 呈堂

那时在想, 夠力囉 , 偷那區區RM5.00 的 coin, 被捉和控, 值得吗?

既然開到車门, 为何不偷值錢的東西 或偷整輛車 啰

那里知幕后 involved 的錢是 千千声 和人身自由



[ 本帖最后由 王律師 于 4-3-2009 01:35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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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09 03: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帖有意思@@
值得看~
LZ转帖你的故事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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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3-2009 05: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完

离题一下, 介绍大家看看 赌神 说的 “Ka 佬, 傻鸭”  

http://cforum5.cari.com.my/viewt ... 9169&extra=page%3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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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3-2009 11: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解释还有什么其他方法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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