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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明娟 形象娃娃徵圖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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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3-2009 02: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明娟 形象娃娃徵圖比賽設計高手 ! 我們等的就是你 !!

請將你心目中的明娟化身為一個專屬   明娟      的 形象娃娃圖

讓我們一路陪著明娟,見證她,也分享她的星路成長吧 !!


一、 目的:
徵求『超級偶像江明娟』的形象娃娃圖

二、 參加資格:
      各地設計高手

三、 作品內容與規格:
1. 主題:參加者可至雅虎奇摩江明娟家族或江明娟國際後援會
               http ://www.halapo.com/eric查詢江明娟的相關文字、
               影像影片資料。
2. 設計:設計方式不限任何形式,然本設計未來主要用於製作
              相關成品(如貼紙、印章、衣服…等),
              請設計「線條清晰」的圖樣,以利製作成品。
3. 製作 : 參賽作品不限製作工具或軟體,圖檔格式要大而清晰
              2M以上,並將檔案轉成jpg檔,
              並確保可以平面設計方式列印於紙張上。
4. 同一作品請分別以彩色與黑白表達象徵精神再寄出參賽。

四、活動時間:
1. 作品收件:自即日起至2009年4月20日截止
2. 作品收件處:jojo94472008@yahoo.com.tw
    寄件主旨請註明:徵圖比賽
    並請提供學校名稱(公司行號)/班級系別/姓名/聯絡電話/MAIL
3.公佈得獎名單:2009年5月1日
   評審結果將公佈於江明娟國際後援會http://www.halapo.com/eric
   優勝者另以電話及專函通知。

五、 獎項與獎勵辦法:
        第一名:奬金新台幣一萬元 一名
        第二名:奬金新台幣五千元 一名
        第三名:奬金新台幣三千元 一名

六、 注意事項:
1. 參加作品如未達評選標準,可由評審決定該獎項予以從缺不錄取;
    第三名以上作品每人限得一獎。
2. 來稿以未曾發表過之作品為限,作品經查屬抄襲者取消其資格,
    並追回獎金。
3. 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主辦單位(江明娟家族暨後援會)所有,
    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期、無償作為宣傳、展示、刊登、報導、
    出版、製做成品之用,主辦單位不另支付稿酬,
    並得授權第三人非營利性使用。
4.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5.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收藏。

七、 主辦單位:
江明娟國際後援會http://www.halapo.com/eric
江明娟家族
http://tw.club.yahoo.com/clubs/Sup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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