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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宁静香

【品味】 什么是‘柏拉图式’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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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5-2005 05:3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飞翔鸟 于 21-4-2005 13:44  说 :
大家知道“白马非马”的意思吗?
可否解释一下。



白马非马是众多哲学家特别是先秦哲学家争论和探讨的一个问题之一。语出公孙龙。

公孙龙是战国时期平原君的食客,一天,他牵一匹白马出关被阻,公孙龙便以白马非马的命题与之辩论,守关的人辩不过他,公孙龙就牵着马出关去了(或说,他还是不得出关)。公孙龙说,白马为非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也。夫言色则形不当与,言形则色不宜从,今合以为物,非也。如求白马于厩中,无有,而有骊色之马,然不可以应有白马也。不可以应有白马,则所求之马亡矣;亡则白马竟非马。

公孙龙的话大意是说:“马” 指的是马的形态,”白马”指的是马的颜色,而形态不等于颜色,所以白马不是马。

这在逻辑学上是一个典型的偷换概念的例子。他把“白马”和“马”这两个不同的概念,用在了一个问题里来进行论证,并作为同等意义上的概念来分析。在哲学上,这是把事物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混淆了。

取自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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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5-2005 05: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代文版

为了方便理解,阿香试着用自己浅薄的古文底子翻译原文,若是有用词不当之处,还请大家包涵。

公孙龙说,白马为非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也。夫言色则形不当与,言形则色不宜从,今合以为物,非也。如求白马于厩中,无有,而有骊色之马,然不可以应有白马也。不可以应有白马,则所求之马亡矣;亡则白马竟非马。

关吏说:“马不准过关。”
公孙龙回答道:“我骑的是白马,白马非马,‘白’的内涵是一种颜色,‘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白马’的内涵是一种颜色+一种动物);颜色不是动物,动物也不等于颜色。您既然说‘白’颜色,那么就不是说‘马’这种动物,若是说‘马’这类动物呢,当然也就不是‘白’颜色了。比方说您想在马棚里找匹‘白马’,却没找到,只看到其他颜色(红、黄、黑等)的马,那么就不可以说,应该也有一个叫‘白马’的在里面。不能这样推断的话,那么您要找的马(动物)就是不存在的;既然不存在,那么‘白马’也就不是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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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5-2005 05: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孙龙与名家

公孙龙是诸子百家里“名家”的代表人物(“名家”这个名称,译成英文时,有时译作“sophists(诡辩家)”,有时译作“logicians(逻辑家)”或“dialecticians(辩证家)”。名家与诡辩家、逻辑家、辩证家有些相同,这是事实;但是他们并不完全相同,这更是事实。为了避免混乱,顶好是按字面翻译为theSchoolofNames。这样翻译,也可以提醒西方人注意中国哲学讨论的一个重要问题,即“名”、“实”关系问题。)公孙龙与惠施两人代表了名家里的两种趋势,前者强调‘名’的绝对性,后者强调‘实’的相对性。这里面的区别在分析具体问题的时候就很容易明白。我们可以看一句简单的话,“这是桌子”,其中的“这”指具体的实物,它是可变的,有生有灭的。可是“桌子”在这句话里指一个抽象范畴,即名称,它是不变的,永远是它那个样子。“名”是绝对的,“实”是相对的。例如“美”是绝对美的名,而“美的事物”只能是相对美。惠施强调实际事物是可变的、相对的这个事实,公孙龙则强调名是不变的、绝对的这个事实。他由此得到与柏拉图的理念或共相相同的概念,柏拉图的理念或共相在西方哲学是极著名的。

    公孙龙自己说他之所以为世所重,正式因为白马非马的命题。他的著作《公孙龙子》,有一篇《白马论》。公孙龙通过三点论证,力求证明这个命题。第一点是:“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若用西方逻辑学术语,我们可以说,这一点是强调,“马”、“白”、“白马”的内涵的不同。“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白”的内涵是一种颜色,“白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加一种颜色。三者内涵各不相同,所以白马非马。

    第二点是:“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若用西方逻辑学术语,我们可以说,这一点是强调,“马”、“白马”的外延的不同。“马”的外延包括一切马,不管其颜色的区别。“白马”的外延只包括白马,有相应的颜色区别。由于“马”与“白马”外延不同,所以白马非马。

    第三点是:“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己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白与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这一点似乎是强调,“马”这个共相与“白马”这个共相的不同。马的共相,是一切马的本质属性。它不包涵颜色,仅只是“马作为马”。这样的“马”的共性与“白马”的共性不同。也就是说,马作为马与白马作为白马不同。所以白马非马。

    名家的哲学家通过分析名,分析名与实的关系或区别,发现了中国哲学中称为“超乎形象”的世界。在中国哲学中,有“在形象之内”与“在形象之外”的区别。在形象之内者,是“实”。譬如大小方圆,长短黑白,都是一种形象。凡可为某种经验的对象,或某种经验的可能的对象者,都是有形象的,也可以说是,都是在形象之内的,都存在于实际世界之内。也可以反过来说,凡是有形象的,在形象之内的,存在于实际世界之内的,都是某种经验的对象。或其可能的对象。

    公孙龙也发现了超乎形象的世界,因为他所讨论的共相同样不能够是经验的对象。人能够看见某个白物,而不能够看见白的共相。一切有名可指的共相都在超乎形象的世界里,但是并不是在超乎形象的世界里的一切共相都有名可指。在超乎形象的世界里,坚的共性是坚的共性,白的共性是白的共性,这也就是公孙龙所说的“独而正”(《公孙龙子·坚白论》)。

    惠施说“把爱万物”,公孙龙也“欲推是辩以正名实,而化天下焉”(《公孙龙子·迹府》)。可见这二人显然认为他们的哲学含有“内圣外王之道”。但是充分运用名家对于超乎形象的世界的发现,这件事情却留给了道家。道家是名家的反对者,又是名家真正的继承者。惠施是庄子的真正好朋友,这个事实就是这一点的例证。


[ Last edited by 宁静香 on 26-5-2005 at 05:4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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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6-2005 03: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难明啊。。。咳。。。咳。。。但很值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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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xicon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5-7-2005 10: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資料很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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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05 10: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玄。。难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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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blue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5-7-2005 07: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用“柏拉图”方式看,有些人在世终究找不到真正从自己身上剥离出去的另一半,会是什么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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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2005 01: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喜欢关于柏拉图式爱情观的讲解
常觉得一个人是孤独的,落单是寂寞的,于是汲汲寻找另一半,成全未完整的自己。
但,要怎么才知道身边那个人是否是对的“另一半”呢?
如果遇到不对的人,会感觉处处都不协调,仍然会感觉落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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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lee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1-8-2005 09: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噢。。。好好深奥哦。。。
不过,我看了[情定爱情海]后,倒知道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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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hc9045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2-8-2005 08: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一下:
这里提到的论证法 是演绎推理中著名的 三段论。
三段论是由两个前提和一个结论称为三个判断)构成的演绎推理。

[大前提]  一個國家須具備土地、政府、主權和人民。

[小前提] 台灣具備土地、政府、主權和人民。

[结论]   所以, 台灣是一個國家。

三段论里的概念叫名词,
里头國家是[大词],台灣是[小词],而土地、政府、主權和人民是[中词]

三段论演绎推理有它严格的法则,有些人就是看到一般人不能明白这些法则,
而利用错误的三段论演绎推理来达到他们的诡计。


非常同意这位的看法。[我是中国人哦]另外对于“柏拉图试爱情”的分析也堪称精辟。 佩服,佩服。  说来惭愧,作为中国人,我还没听说过关于公孙龙以及《白马论》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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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邪王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1-8-2005 12: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来说,platonic love is neck, and ab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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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精靈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0-9-2005 04: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終于知道什麼是柏拉圖式的愛情了﹐
謝謝版主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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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05 09: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慢慢思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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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9-2005 10: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A man is incomplete before he gets married.
After that, he is finished.
是什么意思啊,怎么理解呢?
为什么男人就finished了?
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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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9-2005 12: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弦砸人等 于 26-9-2005 10:43 AM 发表
A man is incomplete before he gets married.
After that, he is finished.
是什么意思啊,怎么理解呢?
为什么男人就finished了?
请赐教


finished者,完蛋也~~~

还没结婚,不算完整
一旦结婚,就会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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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NOOO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0-2005 11: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玄了...柏拉图式爱情观不错...
白马非马蛮难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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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n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2-10-2005 10: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一個白马非馬,妙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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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2005 05: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宁静香 于 24-8-2004 03:43 AM 发表
而現今人工智慧的最大挑戰就是讓電腦學會人類的語言。如果完成了,你就可以直接用中文或英文和電腦溝通,就像一些科幻電影裡面的情節一樣。在科學界,這個能力被認為是人工智慧的指標。大量的電腦科學精英投入到這個挑戰中,每年數以百 (或甚至千) 計的論文被發表探討這個問題。其實,這樣的努力可以說是從電腦開始發明的第一天就開始了。時間大約是二十世紀的五O年代。這樣的努力到現在也五十餘年了。進展如何呢? 嚴格說起來,進展為零。至今,我們仍然完全沒有任何可信的理論認為這是可能辦到的。當然,也沒有任何可信的理論認為這是辦不到的。


这类的人工智慧已经有了,不过目前是局限在某几种应用领域,如:医药、搜寻器。这种技术的背后是以“本体论”(Ontology)与“基因验算法”(Genetic Algorithm)作为基础。

在我国,这类应用基本上,还在大学里教授的实验室里。不过,我正在设法将实验室里的成果,转至商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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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05 11: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帖很耐人寻味,好喜欢啊!
柏拉图式爱情观在我的观点是精神上的爱情,有点不吃人间烟火。。。这种恋情在张小娴的其中一部小说曾经有类似的爱情(书名已忘)小说中的面包店老板娘和她情人的爱情,应该是如此的吧?他们爱得单纯(我想是吧?)完全不会影响他们对自己另一半的关系。

至于“白马非马”似乎和帖不大相干,但很佩服楼主的知识,你一定读过不少书吧?出处和资源蛮丰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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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2005 01: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佩服

楼主所提供的资讯全都有根有据。。。真不简单。。。柏拉图式爱情观。。。看起来很完美。。。可悲是人类被物质生活控制了。。。头脑都冲昏了。。。想达成这么高境界恐怕是比登天还难。。。白马非马。。。这句话如果被坏律师领悟了的话。。。黑就可以变白了噢。。。人生难得一知己,与其追求爱情。。。不如找寻知己。。。有了位异性知己。。。就和柏拉图式爱情观所追求的很接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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