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donut 于 17-3-2010 08:22 PM 编辑
會所的内涵(二)
五、就業 透過過度就業、輔助就業和獨立就業,會所能協助會員重獲有薪工作。 (一)過度就業 會員透過過度就業計劃,有機會參與工商界的工作。計劃内的一個特徵,是會所願意承擔會員於缺席時的替代事務。此外,過度就業其他的要求如下: 1.會員有意願參與就業。 2.會所不論會員過去的工作經驗成功與否,會不斷提供就業機會。 3.會員必須在被雇用的地方工作。 4.薪資不少於是最低薪資。 5.過渡性就業是兼職性質且有時限性的,每週大約工作十五至二十小時,爲期六至九個月。 6.挑選和訓練會員委會所的責任,並非雇主。 (二)輔助就業及獨立就業 1.會所協助會員成功找到並維持工作。 2.獨立就業的會員仍可享用會所的各項服務。 六、會所的運作 1.會所的會員及職員提供社區支援服務,包括:爭取權利、房屋、醫療等。 2.會所致力於保障會員能夠獲得一個安全、合適、可負擔的房屋。 3.會所定期進行評估,客觀地評核其服務成效。 4.會所於晚上和周末安排娛樂及社交活動,並與佳節當日舉行慶祝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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