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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mca

挖耳朵,无端端中三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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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2010 06: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有没有YB 肯帮你出头(假如你觉得不顺气的话)
不然的话,就赔钱了事。(少麻烦)
城事在己 发表于 30-3-2010 01:12 AM

为了能更新车 lesen   呵呵  应该是Ÿ付罚款了事(少麻烦),我没欠那(玻离死)钱,所以不算是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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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2010 06: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不用怕啦!只要你肯理直气壮的说,肯定能让他们吓到的,因为马来西亚是靠凶还有钱/权。掌握 ...
sonofgod 发表于 30-3-2010 01:22 AM

呵呵  我在回答他的问题,都很理直气壮,而且一直都在很不合动的不签名,最后还被要求回警局,在缺少这些法律的知识之下,还被加多一条罪  E.T.T 是 Enggan Tanda Tangan (拒绝签署) .看来有没有钱其次,最重要有料才能吓回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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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2010 06: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叫他的head出来啦~~
跟那些低level的很难沟通的
FiberOptic 发表于 30-3-2010 08:57 AM
官官相维啊!现场也有一位便衣 (CID),他也是站在他那边,叫我快点签,还说我们的人不会看错的。。。真的没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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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2010 07: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ymca


    那么现在呢?打算追究吗?
bearbear717 发表于 30-3-2010 10:03 AM

没得追究,己经还了!因为车 Lesen 明天到期,不还也不可以。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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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2010 07: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日期,时间,只要你在驾车的时候,你的驾照还没有过期就可以了啦。。
马来西亚真的是。。 : ...
Justy 发表于 30-3-2010 10:17 AM

大马是什么都 Boleh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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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2010 07: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是malaysia boleh ........
rainbow802 发表于 30-3-2010 10:41 AM

因为我们是在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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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2010 07: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老哥也是被交警“明委”他拿 handphone 讲电话,当时他在用着 handfree,若遇到交警“明委”,我们应该怎 ...
╰☆恋上鱼の喵 发表于 30-3-2010 10:47 AM

这种事没多少人会有好的方法,主要应该是看当事的‹反应,可能那天是那个死 (玻离死) 不懂什么事很生气,结果我变成了他的出气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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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2010 07: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mca 于 1-4-2010 08:07 PM 编辑
能用钱了事就是小事,气不顺的话就找YB。
他真是警界的烂苹果,只会欺负好人。
eyong 发表于 30-3-2010 11:07 AM

但是!我也看过一些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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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2010 08: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很糟糕, 去总警局投报!!
silverheaven 发表于 30-3-2010 12:09 PM

东西其实都会淮备好了写信给 Bukit Aman,但是最后因为要更新 lesen ,还了罚款,就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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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010 01: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那么你自己去研究法律吧!!这样能帮到你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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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4-2010 11: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网去你所使用的电话公司 复印一份你在当天所打的记录 然后罚单上 应该会有时间。透过律师上述
smktk07 发表于 31-3-2010 08:29 AM

罚款己经付了。。。感谢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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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4-2010 11: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狠的人民保姆,害群之马
zadonwong 发表于 31-3-2010 06:56 AM

在大马害群之马,无所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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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4-2010 11: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别怕! 除了其他朋友的建议之外,再写封信寄去给报章
把事情搞大
Stephyw 发表于 31-3-2010 12:00 PM

寄去给报章,唔!这个方法不错,谢谢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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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4-2010 11: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以后驾车不好把手靠近脸部,原来很容易会引来警察KACAU的。
kct99 发表于 31-3-2010 02:48 PM

经过这次之后,没什么事,我都不会把手放在脸部。大家也一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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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10 05: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这次之后,没什么事,我都不会把手放在脸部。大家也一起吧!
ymca 发表于 5-4-2010 11:49 PM


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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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10 08: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可以这样屈的哦。
根本就是拿着牌的强盗。
没得救了。
以后驾车双手要乖乖放在方向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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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2010 02: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試過無端端被冤枉沒有綁安全帶。。。
當然罰單我也不簽,
可是saman來了,還是一樣得還。。。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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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10 09: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我的法律知识不够强,才会被他们  ( 屈 ),真的要多学些法律知识防身才可以。
ymca 发表于 29-3-2010 11:35 PM


在马来西亚会法律又怎样?他们又不会跟着走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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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10 09: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以后驾车不好把手靠近脸部,原来很容易会引来警察KACAU的。
kct99 发表于 31-3-2010 02:48 PM


真的咯,不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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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2-2010 09: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突然想起,有人在cari卖那种装在倒后镜的CCTV,建议买来装。如果警察没理由saman你,你可以拿着video去sue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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