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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名将英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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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8-2010 07: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千古名将英雄梦(全景展示中国三千年战争史)
  
  文/江湖闲乐生
  
  2009.12.16 01:52:55
  
  开贴已经一年半,第一卷终于付梓了,还有六年半在前方等着我,在这里深深感谢广大将粉们的支持鼓励,不然我没可能坚持到现在。
  
  再说一句:不管第一本之后此系列还能不能继续出版,我想,我一定会坚持下去。不抛弃,不放弃。
  
  
  
  千古名将英雄梦(全景展示中国三千年战争史)
  
  文/江湖闲乐生
  
  
  
  
  
  总序
  
  
  
  写这东西的缘起,在于我看了一本书,田中芳树的《中国武将列传》。
  
  
  
  很糟糕,日本人写中国历史,完全不能看。
  
  
  
  冷冰冰的文字,毫无人性的分析,简要的战争释读,没有兵法,没有谋略,一点儿不精彩。
  
  
  
  于是兄弟开始在网上、书店里寻找有没有中国人自己写的类似的东西。
  
  
  
  很可惜,没有,就算有,也是流于表面。
  
  
  
  于是,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我的脑袋中冒出了一个疯狂的想法,我要花八年抗战的时间,写一个系列,把中国自春秋以来三千年历史中所有名将统统写光光。
  
  
  
  如果你认为我疯了,那么我真的疯了,因为我太爱历史,太爱名将这个历史群体了。
  
  
  
  因为名将太重要了,如果说战争与文化是推动历史这辆大车前进的两个发动机,那么名将就是前者的燃料、后者的催化剂。问天下哪一个热血男儿,不欲“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品尝一番“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沙场秋点兵”的冲天豪情。
  
  
  
  拿破仑说过,不想做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我说,不想做名将的男儿不是好男儿。
  
  
  
  然而要做一个名将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它需要勇敢和努力,还需要天份和运气,它需要太多太多常人难以企及的素质。
  
  
  
  如果你认为一个名将只要会打打杀杀就够,那么你就错了。会打打杀杀,那只是统治者的打手或保镖而已,最多称为猛将,或者骁将,这些人永远无法进入我这个名将系列。
  
  
  
  名将首先必须勇敢,拥有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其次,名将都是很聪明的,他们不仅精通兵法谋略,而且拥有很多特殊的才艺,在这个英雄辈出的历史群体中,有些是能力非凡的政治家,有些是纵横捭阖的外交家,有些是高瞻远瞩的战略家,有些是毅力非凡的改革家,有些是思想深邃的哲学家,有些是善于总结历史经验的史学家,甚至还有些是国防工程建筑家,军事科技发明家,提振士气演讲家……很多名将,都是十八般武艺样样俱全的超人,因为兵者国之大事也,只有全方位的综合型人才,才能成功胜任。
  
  
  
  所以名将,才是历史中真正的精英。他们是在用自己的才智与生命在书写历史,书写辉煌,如果没有他们,历史该是多么乏善可陈。
  
  
  
  然而我们历史中这些如珍似宝的精英们,这些功盖天下的英雄们,极少有善终的,不仅不能善终,他们的黄昏,格外凄凉,还往往带着黑色的诡异的笑容。
  
  
  
  因为做一个名将,实在太难了。在战场上舍生忘死,争得赫赫声名,换来的往往却是君主的猜忌、小人的妒恨,与无情的背叛,于是悲剧从此注定。
  
  
  
  有人曾问过我:这世上真正的悲剧是什么?是毕生蹉跎,一事无成,碌碌的生命平淡的像一张白纸么?
  
  
  
  我回答说不!平庸的人,没有远大抱负,他们的人生没有意义,他们的智慧无法体会悲哀,又有何悲剧可言?
  
  
  
  真正的悲剧,便是这些满怀豪情、满身才华,却被命运所捉弄,或是时不利兮、或是郁郁而终、或是出师未捷身先死的璀璨将星们。
  
  
  
  他们冉冉升起,光耀九州,而后壮烈的坠落,令人钦佩,令人扼腕。
  
  
  
  所以,我哀痛他们,我热爱他们,我崇拜他们,他们是我的偶像,也应该是所有爱好历史的人的偶像。
  
  
  
  然而,历史的长河太久远了,名将们的身影被冲淡到太模糊了,他们在千年前的绚烂舞台,光彩耀目,绝世华丽;而我们却在千年后最普通的街头,行色匆匆,人头涌动。两点之间的距离似乎只隔着一张史页,仿佛触手可及,却遥不可及。
  
  
  
  于是,我只能从各类的史简中各捞取一些琐碎的水花,蓄成一汪小小的清潭,把自己的小小心灵沉浸下去,追索他们的事迹,品读他们的奋斗,体味他们的心境,感同他们的悲欢,身受他们的挣扎,努力与他们灵犀相通和光同尘,而记录下他们的点点滴滴,而书写出自己对历史对人生的小小感悟。
  
  
  
  我一向认为,写史即写人,写人即写心,只有深入到历史人物的内心世界,才能真正把握住历史的脉动,所以太史公司马迁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先河,实在是破解了历史写作的究极密码。
  
  
  
  然而纪传体的史书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没有一条明晰的时间主线,要了解一件事情往往需要翻阅好几个人物的史传才行,这样就给读者的阅读造成了困难。所以我发明了一个新方法,就是在每一个历史时期中挑选一位对历史影响最大的名将,以他的视角见证这一段历史的发展,把人物的命运与历史的兴衰联系起来,将人性的分析与时代的背景结合起来,如此人物与史实兼顾,读起来也不费劲,岂不更妙?
  
  
  
  所以,本书并不是一本小说,也不是一本传记,而是一本丰富精彩内容多元的历史读物。如果你是个历史爱好者,对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兴衰陵替、史海钩沉感兴趣,请大家读一读这本书;如果你对中华民族两千多年来的荣辱与融合、以及发展进程感兴趣,请大家读一读这本书;或者,如果你对中国人在各个时代的思想文化与生活方式感兴趣,请大家读一读这本书;甚至,如果你对诗词与古文感兴趣,也可以读一读这本书。
  
  
  
  同时,这也是一本军事读物。如果你是个军事发烧友,对中国军事史和中国军事思想的发展,特别是对《孙子兵法》在战争中的应用感兴趣,请大家读一读这本书;如果你对中国的军事地理、军事制度,以及军事科技的发展感兴趣,请大家读一读这本书;或者,如果你对波澜壮阔的战争场面描写感兴趣,也可以读一读这本书。
  
  
  
  还有,如果你是个战争游戏爱好者,欢研究武将特技、兵种配合什么的,请大家读一读这本书。再或者,你是个国观爱好者,欢研究纵横捭阖、大国战略什么的,也可以读一读这本书。
  
  
  
  又或者说,你很欢读评书演义,尤其喜欢《三国演义》、《说唐》、《大明英烈传》之类的古典文学,也可以读一读这本书,看看在正史中这些英雄人物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
  
  
  
  再或者说,如果你跟我一样,也有英雄主义情结,爱看《亮剑》、《士兵突击》,希望能在平实的生活中激发热血,找到生命的意义,那么请大家一定要读一读这本书。
  
  
  
  最后,如果你是项羽、韩信、李靖、岳飞等超级名将的忠实粉丝,那么请你千万不要错过这本书,因为我会让你发现他们真实的一面,可爱的一面,伟大的一面,缺陷的一面,还有凡人的一面,在我这里,他们鲜活动人,他们有血有肉,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在他们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
  
  
  
  好的,如果你符合以上任一条件,那还等什么!泡一杯茶,放一首歌,躺在床上,抱起这本书,静下躁动的心灵,随着我跳动的笔触,读下去……
  
  
  
  
  
  预计写十六部:  
  
  (注:笔者刚开始是按人物命运分类的模式写,后改成按时间顺序,读者刚开始看帖时莫觉奇怪)
  
  
  
  第一部:烈烈先秦
  
  人物:先轸,伍子胥,吴起,孙膑,赵武灵王,白起,信陵君,李牧,蒙恬,章邯
  
  
  
  第二部:楚汉
  
  人物:项羽,韩信
  
  
  第三部:强汉
  
  周亚夫、李广、卫青、霍去病、李陵、赵充国、陈汤甘延寿
  
  
  第四部:东汉
  
  刘秀、吴汉、岑彭、耿弇、马援、耿恭、窦宪、班超、虞诩、段颎
  
  
  第五部:三国
  
  皇甫嵩、吕布、曹操、张辽、关羽、张飞、诸葛亮、孙策、吕蒙、陆逊、周瑜、司马懿、姜维、邓艾、马隆、羊祜、杜预
  
  
  第六部:两晋
  
  刘琨、刘曜、刘渊、石勒、慕容翰、谢艾、姚襄、姚苌、慕容冲、慕容垂、王猛、刘牢之、冉闵、祖逖、苏峻、陶侃、梁犊、桓温、谢玄、慕容恪、邓羌、赫连勃勃
  
  
  第七部:南北朝
  
  拓拔圭、王镇恶、裴方明、拓跋焘、可悉陵、臧质、沈庆之、沈攸之、陈显达、奚康生、萧宝夤、侯渊、贺拔岳、侯莫陈崇、高昂,高欢、萧衍、王僧辩、独孤信、周文育、侯安都、慕容白曜、斛律光、高长恭、王琳、刘裕、檀道济、韦睿、曹景宗、陈庆之、陈霸先、吴明彻、元英、杨大眼、尔朱荣、李虎、侯景、宇文泰、李弼、于谨、宇文宪、杨忠、韦孝宽、王思政、段韶、宇文邕、萧摩诃
  
  第八部:隋唐
  
  史万岁、贺若弼、来护儿、张须陀、窦建德、王世充、李道玄、罗士信、罗艺、长孙晟、李靖、李道宗、韩擒虎、杨素、李世民、平阳公主、尉迟恭、秦琼、李绩、李孝恭、杨义臣、李密、程咬金
  
   第九部:盛唐
  
  侯君集、黑齿常之、高仙芝、封常清、张巡、哥舒翰、李嗣业、苏定方、裴行俭、张守珪、王忠嗣、薛讷、郭子仪、李晟、阿史那•社尔、契必何力、薛仁贵、刘仁轨、娄师德、李朔、李光颜、王玄策
  
  
  第十部:五代
  
  黄巢、李存孝、朱温、周德威、王彦章、刘鄩、李存勖、郭崇韬、林仁肇、杨行密、李克用、王建、柴荣、郭威、王峻、石守信
  
  
  第十一部:两宋
  
  潘美、杨延昭、李继隆、狄青、宗泽、韩世忠夫妇、刘锜、赵匡胤、张永德、杨业、刘廷让、杨再兴、岳飞、种师道、种师中、虞允文、魏胜、王坚、孟珙、文天祥、吴阶
  
  
  第十二部:草原民族(如读者反对,可不写,到时候看)
  
  李重进、李继迁、李元昊、拖雷、耶律阿保机、耶律休哥、耶律斜轸、萧绰、完颜阿骨打、金兀术、完颜陈和尚、哲别、成吉思汗、郭侃
  
  
  第十三部:大明
  
  陈友谅、常遇春、傅友德、冯胜、张玉、朱能、张辅、盛庸、铁铉、平安、李如松、蓝玉、于谦、胡宗宪、俞大猷、戚继光、谭纶、邓子龙、陈磷、刘铤、邓愈、李文忠、沐英、朱棣、王守仁、朱文正、张定边、徐达、李成梁
  
  第十四部:晚明
  
  熊廷弼、孙承宗、袁崇焕 、卢象升、毛文龙、李自成、麻贵、秦良玉、史可法、夏完淳、郑成功、李定国
  
  第十五部:清
  
  吴三桂、年羹尧、石达开、李秀成、左宗棠、刘永福、冯子材、叶富、陈化成、邓世昌、吕瀚、葛云飞、郑国鸿、海龄、关天培、曾国藩、李鸿章、袁世凯、刘铭传
  
  第十六部:大革命时代
  
  张自忠、戴安澜、张灵甫、蔡锷、冯玉祥、左权、叶挺、杨靖宇、赵尚志、方志敏、刘志丹、李宗仁、杜聿明、孙立人、薛岳、卫立煌、王耀武、胡涟、彭德怀、林彪、粟裕、陈赓、徐海东、徐向前、刘伯承、许世友
  
  
  
以上,共三百余人(欢迎再补充),排名不分先后。如若每人三万余字,兄弟我竟要写上千万字之多么!!
  
我怀疑,八年写的玩吗?
  
我想,我一定疯了。



作者  江湖闲乐生
还在连载中的历史贴,推荐给各位同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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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8-2010 08: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ater-ice 于 17-11-2010 09:34 PM 编辑

 第一部:烈烈先秦
 文/江湖闲乐生
  
  楔子:
  
  如果说夏商周三代是中华民族的童年时代,那么春秋至秦就是中华民族的青少年时代,正是在这个大变革的时代,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中华文化由青涩走向成熟,中国人的思想就定型于此。
  
   用毛泽东同志的话来说,这时候的中华民族就像八九点钟初升的太阳,朝气蓬勃,热血沸腾,充满了活泼而旺盛的想象力与原动力,那个时代的名将也是如此。
  
   比如先轸吧,大家也许对他不熟悉,但他是中国兵法思想的源头,他对战争谋略的许多创见简直令人咋舌,真不知他那超越时代的惊人想象力到底从何而来。
  
   再比如伍子胥吧,作为兵家圣祖孙武的生平知己与忠实伙伴,他执着不悔对抗强权的奋斗精神以及超具远见的军队建设思想和战略大局观,也超级难能可贵。
  
   还有吴起,他是春秋战国百家争鸣中唯一的儒家、兵家、法家、史家四项全能大师。在他的手中,魏国莫强于中原,楚国纵横于天下。然而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念,他竟不惜身背千年骂名而百死不悔。——这样的旷世奇人,旷世绝才,在中国历史中绝对绝无仅有!
  
   另外还有智绝天下的断足军师孙膑,勇气盖世的孤胆英雄赵武灵王,毁灭了六国近半青壮的杀人魔王白起,德高天下粉丝无数的翩翩公子信陵君,身有残疾但赤胆忠心的爱国将领李牧,精通兵法、典狱、书法、音乐、发明、工程的全能型军事人才蒙恬,以及由财税官转型而来的夜袭高手、后勤专家、悲情名将章邯。他们一个个都是那么个性十足、魅力十足,而又充满了那个时代赋予他们的独特气质,他们高贵的灵魂,他们张扬的个性,他们骄傲的头颅,他们烈烈的风骨,足以代表那段激情燃烧的古老岁月。
  
  所以,如果你想更为深入的了解那段历史,那么请从这些人开始!
  
  
  第一话 中国兵法的祖师爷——春秋最强战神先轸  3-7楼
  
  第二话 英雄还是魔鬼——中国历史的异类伍子胥  8-17楼
  
  第三话 小人还是伟人——勇往直前的殉道者吴起  18-26楼
  
  第四话 嫉妒、隐忍与复仇——孙膑庞涓的生死智斗
  
  第五话 中国第一军事改革家——骑兵祖师赵武灵王  27-36楼
  
  第六话 六国的噩梦——大秦武安君白起   37-49楼
  
  第七话 大秦的克星——侠将公子信陵君
  
  第八话 独撑大厦的真勇者——半残战神李牧53-59楼
  
  第九话 世界奇迹的缔造者——全才冤臣蒙恬60-69楼
  
  第十话大秦最后一轮明月——悲情败将章邯70-82

      项羽83-
作者江湖闲乐生,写的名将系列以连载到强汉的陈汤了,有意追看的朋友可上天涯慢慢品尝
名将系列里的烈烈先秦和伤心楚汉已出版,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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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8-2010 08: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被遗忘的晋国第一名将——先轸
  
  档案
  姓名:先轸,因食采于原,又叫原轸
  国籍:晋
  座驾:四驱战车
  武器:弓箭
  经典之战:城濮之战,崤之战
  爱好:打仗,研究兵法
  性格:热血,擅谋略
  智商:破表
  必杀技:料敌,伏击,车战无双
  缺点:不讲卫生,越老越冲动
  最好的兄弟:晋文公重耳
  最讨厌的人:晋惠公夷吾
  座右铭:为晋国的争霸事业奋斗终身
  死亡方式:非典型性自杀
  
  
  简历
  出生~公元前655年:在晋国当公子哥儿
  公元前655~公元前637年:在列国之间流浪
  公元前637年~公元前632年:在晋国当下军佐
  公元前632年~公元前627年死亡:在晋国当中军将,相当于晋国总理兼国防部长
  
  
  不知道为什么,作为春秋晋国数百年霸业的最大推手,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让“兵不厌诈”思想成功在战争中运作的军事天才,先轸并没有得到他在历史中应该有的待遇,《史记》中并没有为他单独列传,《左传》中对他的叙述也是寥寥数笔,后世的史家们好像选择对他自动无视了,最后造成的结果是,现在很多人竟然不知道历史上曾有过先轸这个人。
  
  太不公平了!
  
  要知道,行军打仗,克敌致胜,先轸说自己第二,晋国数百年来没有人敢僭称第一,在中国的历史上,先轸是第一个拿战争当一门学问,当一门艺术来研究的人。就连兵家圣祖孙武,也算是在他的影响下成长起来的。
  
  可是,他最终的选择好让人心痛。
  
  或许,小生可以用这只秃笔,唤起大家对先轸最原始的英雄主义崇拜。

1.跟你一起流浪
  
  
  先轸的青年时期是怎样的,史书上已经无从考证了,但似乎可以肯定的是,他应该是晋国公子重耳年轻时候的铁杆死党、亦臣亦友的好兄弟。
  
  在他们这群好兄弟中,还有赵衰、魏射姑、魏犨、介子推、胥臣、栾枝、郤穀等几个年轻人,清一色都是贵族公子哥儿,他们每日的生活,就是在一起讲文习武,日子过的简单而充实。
  
  那时候,他们还是热血青年,很单纯、也很快乐,他们唯一的想法,就是继承父辈的事业、继承家族的荣耀。
  
  当时晋国的国君,是公子重耳的老爸晋献公,一个精力旺盛以铁血著称的统治者,他一生戎马倥偬、南征北战,吞灭了附近一大堆没名气的小国,将今山西省的大部地区尽收于己。在他的手里,晋国日益强大,成为了春秋中期时除楚国之外地盘最大的国家。
  
  凡是精力旺盛的男人,最热爱的事情除了打仗,恐怕就是繁殖了,晋献公跟一大堆老婆生了一大堆小孩,先轸的好兄弟重耳在里面其实一点儿也不起眼,嫡长子是他老哥太子申生,最受老爸宠爱的是他弟弟奚齐,本来呢,无论怎么倒腾,那晋国国君的位子都不能有他的份儿。
  
  可是历史跟他们开了个大玩笑,仿佛是一夜之间,整个世界突然变了。

事情是这样的,远离政治斗争的漩涡,重耳本可以快快乐乐的当一个大国公子,和他的好兄弟们过上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偏偏晋献公不厚道,非要让他最宠爱的小儿子奚齐当继承人,为了消除可能的阻碍,晋献公不但逼死了太子申生,还要赶走重耳等一干可能对奚齐造成威胁的其他公子。
  
  父子反目,重耳只能选择逃跑,晋国虽大,却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他的家族抛弃了他。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此时此刻,摆在先轸面前的只有三条路:
  一,投靠奚齐,背叛重耳,管他去死。
  二,留在晋国,选择沉默,明哲保身。
  三,追随重耳,跟他一起流浪,或许,他们还有打回来的一天。
  
  第一条路,先轸无法接受;第二条路,先轸无法承受;他最终选择了第三条路,一条最危险、也最艰辛的路。
  
  这条路,虽然布满荆棘,却拥有希望。
  
  只要有希望,他人生的赌局就有可能翻本,而他手中唯一的筹码,就是重耳的公子身份。
  
  与他同样相信这个筹码的,还有赵衰、魏射姑、魏犨、介子推、胥臣,以及重耳的两个舅舅——狐偃、狐毛。只有栾枝和郤穀选择了第二条路,他们俩并不看好这个筹码。

赌客们终于开始了他们的流浪生涯,他们没有想到,这一去,就让他们离开祖国足足十九年之久。
  
  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塞北草原、寒酸而势利的中原小国、奢华而糜烂的齐都临淄、甚至与晋国有着敌对身份的楚国郢都,都留下了他们沉重而疲惫的脚步。
  
  这些年,这些地方,在他们身上,发生了很多事儿,他们吃过苦、挨过饿、受过白眼、重耳和赵衰甚至在漫漫的流亡途中,娶妻生子,然后为了复国的理想,抛妻弃子,继续流浪。
  
  这些年,春秋五霸中的齐桓公和宋襄公一度给过他们回国的希望,但这些希望很快由于各种原因相继破灭,他们只能不停的换地方、碰运气——天下之大,难道就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帮助他们实现复国的愿望吗?
  
  面对一个又一个挫折,重耳曾经一度想要放弃自己,这个时候,正是先轸等一帮好兄弟给了他重新振作的勇气——晋国的内乱无休无止,先是奚齐被太子申生的余党弑杀,接着重耳的胞弟晋惠公夷吾又在秦国的帮助下回到晋国,反过头来尽诛太子申生的余党,并将矛头指向了另外一个对自己权力有威胁的力量,流亡派掌门人重耳。
  
  于是,晋惠公一面派人追杀重耳,一面开始积极对付晋国国内支持重耳的政治力量——此危急存亡之秋,晋国需要重耳,晋国的百姓需要重耳,只有他,才能结束晋国这一塌糊涂的混乱局面。
  
  可是屈指一算,他们离开晋国已经足足19年了,从前的热血青年们,一个个都垂垂老矣,前路究竟在何方,似乎遥不可及。

【正文】
  
  
  就在这个时候,晋国的国君又换了,晋惠公夷吾病逝,其子圉继位,是为晋怀公。
  
  这一换不要紧,却惹恼春秋时代另一位著名的辣手人物,秦国君主秦穆公。
  
  原来,晋怀公乃秦穆公之婿,双方也算是“秦晋之好”,可是晋怀公最终却背叛了他这个老丈人,一上位就丢下老婆当了陈世美,翻脸就不认人了。
  
  穆公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决定教训一下这个可恶的白眼狼,于是将目光转向楚国,定格在正寄楚篱下的晋国老公子重耳身上:
  
  “来吧,咱们一起对付那个白眼狼,寡人将给你你想要的一切。”
  
  
  
  重耳等人大喜,赶忙冲到秦国去见穆公,双方一拍即合,立马结成战略同盟。穆公还转手将自己女儿、晋怀公前妻怀嬴发给重耳,升级版的“秦晋之好”出炉了。
  
  晋怀公意识到了自己的危机,他很害怕,害怕的举起屠刀,杀死了一个老的不能再老的晋国老臣——重耳的外公狐突,并放话给先轸他们说:
  
  “离开重耳,否则杀你们全家!”
  
  晋怀公疯了,为了保住自己的宝座,他现在什么事儿都做得出来。
  
  
  
  身在秦国的晋国流浪者们坐不住了,身在晋国的重耳老哥们儿栾枝与郤穀也坐不住了,啥也别说了,反他娘的!
  
  公元前637年春,重耳带着秦国的虎狼之师如期而至,栾枝和郤穀同时开始行动,仿佛就在一夜之间,晋怀公众叛亲离,只得慌忙出逃,继而在临汾被乱军杀死。
  
  至此,持续了几十年的晋国内乱终于宣告结束,重耳他们终于回到了阔别19年的故乡,一切是那么漫长,一切又是那么突然。
  
  如今,重耳不再是从前的流浪汉了,他是晋国的新任国君晋文公;先轸自然也跟着鸡犬升天,成为晋国“军委会”第六号人物,官位叫做“下军佐”。
  
  解释一下,晋国的军政结构在春秋时代独树一帜,其主要特点就是军政一体,即由中军将、中军佐、上军将、上军佐、下军将、下军佐组成一个“军委会”,行政军事一把抓。中军将既是行政一把手,也是军队一把手,权力大的吓人。晋文公流亡十九年,跟他的这帮好兄弟们情同手足,自然也将权力让大家共享了。
  
  这个时候,先轸还只不过是个六把手,一把手“中军将”是学问最好的郤穀,但这个位子很快将会落在先轸的头上,因为在和平年代,一把手当然要选能治国的,可是一旦打起仗来,那可就要看谁更懂军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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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8-2010 08: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文】2.初试锋芒
  
  如果天下就这样一直太平下去,先轸的军事才华恐怕就要一直这么埋没下去了,不过,天下是不可能太平的,别忘了,这可是春秋乱世。
  
  之所以称为春秋乱世,是因为总有人捣乱,这些人在那个时代,被称为“蛮夷”。
  
  奇怪吧,明明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当时的中国人却分成两种,一为“华夏”,一为“蛮夷”,这两个概念比较难解释,如果非要说清楚的话,我们不妨这么理解:“华夏”属于周文化,认同周天子为共主,以“周礼”为正统意识形态;而“蛮夷”则拥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他们不把周天子放在眼里,更将“周礼”看成是狗屁。
  
  而天下最大的“蛮夷”,就是所谓“南蛮”楚国。
  
  当时的楚国,幅员辽阔,地广千里,江淮流域的“华夏”,基本上被它灭了个干净,更令“华夏”们难以忍受的是,楚国人竟然自称为王,俨然要和周王室分庭抗礼了。
  
  这还得了,天下只能由一个王,那就是周天子,你楚国人居然也想称王,难道想取周而代之吗?
  
  按道理,这个时候周天子应该站出来,带领“华夏”们共讨“南蛮”,可惜,自从平王东迁洛邑,周王室这个昔日天下的共主,已经失去了过去的号召力,逐渐沦落到了次等诸侯的地步。“华夏”领袖这个位子,名义上虽然还是周天子的,但早已是名存实亡。周王室自保都堪虞,哪里还有能力带领大家对付日益嚣张的楚国。
  
  “华夏”一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春秋乱世,呼唤着真正的英雄驾临天下!!
  
  这个艰巨的历史重任,最终落在了晋文公和先轸两个好兄弟的头上。
  
  当时的国际形势,楚国已经嚣张到了极点,一代枭雄楚成王带着他的无敌楚师,兵锋直指中原,所向之处,“华夏”们溃不成军,一个个只能举手投降,好不容易出了个有骨气的宋襄公,稍一反抗,也被打得哭爹叫娘。到了公元前633年,从南而北,蔡国、陈国、许国、郑国、曹国、鲁国、卫国等“华夏”已经全部臣服于楚,楚国的势力范围,已经从长江流域,扩展到了黄河沿岸,只要再搞定最后一块硬骨头宋国(今河南商丘),就可以直接和齐晋两大巨头正面对决了。
  
  而当时的齐国,随着一代霸主齐桓公的陨落,已经陷入了比当年晋国还要糟糕的内乱之中,根本无法跟强楚抗衡。历史只能选择晋国,选择先轸。

【正文】
  
  
  面对历史的选择,先轸果决地站了出来,对晋文公说:“当年我们流亡的时候,宋国曾经帮过我们,现在楚军围宋,宋国危在旦夕,我们应该出兵攻楚救宋,成就一番霸业!”
  
  文公犹豫了,他何尝不想搞个霸主来当当,只是只是晋、宋之间隔着楚国的小弟曹、卫两国,劳师远征,有侧背遇敌的危险;况且楚军实力强大,正面交锋也无必胜把握,难搞得很哪!
  
  先轸一笑:“这好办,那咱们就先去攻打曹、卫二国,小弟被揍,楚王势必不能坐视,如此,宋国之围自解。”
  
  妙哉,先轸果然不愧为晋国第一兵法大家。这个围魏救赵的妙计,后来被孙膑给发扬光大了,可惜大概很少人知道,此计的原创者,却原来是先轸吧!
  
  
  
  文公有点怵楚国,对小不点曹、卫,却压根儿没放在眼里,遂大起三军,攻打卫邑五鹿(今河南清丰西北),而负责这次行动的直接指挥者,正是即将在历史初夜冉冉升起的璀璨将星——晋国下军佐,先轸。
  
  这次军事行动,是晋国“称霸武林”的第一仗,不容有失,既要打得漂亮,也要打的迅速,否则拖久了不仅会影响全局,还会降低晋军的士气。于是战略大师先轸采取了与两千年后二战时德军攻占波兰相同的战术——闪击战!
  
  第一步,先声夺人。先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来到五鹿城下,行军之速,超乎想象,守军措手不及,陷入一片惊慌之中。
  
  第二步,风声鹤唳。先轸命人在城下山林中插满军旗,示以敌人强劲的兵力和誓在必得的决心,彻底摧毁了五鹿守军顽抗的信心。卫军看着漫山遍野的旌旗,吓得魂飞胆丧,纷纷逃窜,先轸不费一兵一卒,轻轻松松的攻下了五鹿城。
  
  一切就是这么简单。
  
  晋国第一名将初试啼声,竟就如此响亮,这就是先轸的真正实力,所有人包括晋文公开始重新审视这位军事天才。
  
  而恰在这个时候,中军将郤穀老同志突然得脑血栓暴毙了。
  
  他这一死,正好给了先轸上位的机会,晋文公大笔一挥,连升先轸六级,任命他为中军将,统帅全军。
  
  太好了,郤穀死的真是时候!他若不死,春秋历史,怎会有先轸表现的舞台?他若不死,晋楚争霸这台好戏,怎会变得更加精彩?
  
  郤穀同志,历史感谢您的成全,您安心的去吧,您会永垂不朽的。


【正文】2.城濮之战
  
  
  比赛时间:公元前632年四月四日
  比赛地点:城濮(卫地,位于今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西南临濮集一带)
  晋军选手:中军将先轸,中军佐郤溱(郤穀之弟),上军将狐毛,上军佐狐偃,下军将胥臣,下军佐栾枝
  楚军选手:主帅成得臣,副帅斗越椒,左师指挥官斗宜申(字子西),右师指挥官斗勃(字子上)
  比赛意义:决定“华夏”与“南蛮”的前途,决定天下的命运,决定霸位的归属
  比赛结果:3比0晋国大胜
  
  
  
  
  战略要地五鹿没了,卫都楚邱(今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东北)彻底暴露在晋军面前,在先轸的强大攻势下,卫国很快投降,卫国君主卫成公逃往楚地。紧接着,曹国也被先轸攻下,曹国君主曹共公沦为阶下之囚。
  
  屈指算来,晋军从晋国出发,到攻下曹、卫,一共花了才不到两个月。
  
  两个月灭掉两个国家,而且军队伤亡如此之小,纵观天下,能做到这一点的,恐怕也只有军事奇才先轸了。
  
  晋军的迅速出击,彻底打乱了楚成王的军事计划。他慌忙分兵两处,留楚令尹成得臣继续围攻宋国(令尹,楚国官名,其职位相当于晋国的中军将),自己则亲自带兵去救援曹卫,没想到走到半路,就听说曹卫已经被晋国给灭了,大惊失色:
  
  “晋之用兵,何神速乃尔?”
  
  嘿嘿,知道厉害了吧,碰上先轸这么一个百年难得一遇的军事奇才,活该你倒霉。
  
  楚成王怕了,慌忙将军队撤回到申邑,并派人通知还在围攻宋国的成得臣,说:“晋军里面有高手,咱们还是别跟他们斗了,先撤回来再说!”
  
  成得臣此人也算是楚国第一名将,打从娘胎出来就没打过败仗,“输”这个字在他的字典里根本不存在,楚成王不说有高手还则罢了,一听说有高手,他的好胜之心勃然而起:
  
  “大王,您怎么能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呢?管他高手低手,臣一样灭了他,如果臣输了,宁愿军法处置!”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楚成王拿这个自恋狂没办法,只好由他去。天佑大楚,但愿成得臣不要输的太惨就好了。
  
  
  
  这个消息传到晋军这边,先轸笑歪了嘴:太好了,楚国君臣不睦,主帅成得臣又骄傲轻敌,如此,楚师必败!
  
  但是,为了在大战来临之前保有最大的优势,先轸还有两件事必须做。
  
  第一,寻找盟友。围宋的楚师,虽然军队被楚成王分走了一半,仍有七八万之多,再加上楚国小弟郑、许、陈、蔡四国的三万联军,总兵力超过了十万。而晋国三军满打满算不过5万,兵力相差一半,如果不找几个国家来助拳,此仗恐怕会打的很艰苦。
  
  第二,确定战场。如今晋军驻扎在曹都陶丘(今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县西北),楚军驻扎在宋都商丘城外,两地相隔百里。如果晋军先出击,必将往南深入到楚国的势力范围。劳师远征,在别人的地盘打仗,一则物资补给会变得更加困难,二则楚国本土的军队随时可以支援围宋楚军,不好,相当不好。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激怒成得臣,让他率先出击,如此,这些不利因素,就转嫁到楚军那边儿去了。
  
  这两件事可都不太好办,别人也不是傻子,干嘛要顺着你的意思!
  
  不过再棘手的事儿,在智商破表的先轸手里也变得无比简单起来,稍使手段,大家就乖乖的跟着他转了起来。
  
  先轸的计策很简单,利用手上的筹码宋、曹、卫来做文章,他一面叫宋国给齐、秦两个大国送礼;一面逼迫曹卫二国给成得臣写绝交信,还是话很难听的那种。
  
  这两招真是既简单又实用。齐秦得了好处,立马答应帮忙,如此,晋国这边的兵力也增加到了十万,总之是不吃亏了。而成得臣收到来信,则气得七窍生烟,想也没想,就撤了宋围,大起三军,要去跟晋国人玩命。
  
  先轸得到消息,诡谲的笑了。成得臣,你居然这么快就上当了,太好了,就让小弟我跟你来一场男人与男人间的决斗吧,希望你能施展出你全部的实力,赛出最好水平,为世人展现一出最精彩的谢幕表演,为晋国的称霸之路铺上一条最灿烂最绚丽的红地毯。小弟也会全力出手,给予你最完美最华丽的打击,让你瞑目九泉,死得其所!
  
  成得臣,快点打起十二分精神来吧,你要是输得太难看,这场游戏就不好玩了。

公元前632年4 月1日(愚人节?哈哈),骄傲自负的楚帅成得臣不顾楚王的反对,率领楚、郑、许、陈、蔡五国联军,气势汹汹如暴风骤雨般一路北上,寻找晋军主力决战,双方在曹都陶丘附近摆开阵势,战争一触即发。
  
  这是“华夏”与“蛮夷”自春秋时代以来第一次最大规模的正面对决,这个天下将是谁的天下,就在此一战了。可是眼看双方就要大打出手,晋、齐、秦、宋四国联军突然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撤退了,而且一退就是足足九十里。
  
  这次撤退,就是史上著名的“退避三舍”。(古代计量,一“舍”为三十里地)
  
  按照晋文公的说法,他这次撤退,为的是给楚成王面子,毕竟人家当年在自己流亡的时候收留过自己。他未打先退,就好像武林高手对决时让对方三招一样,既显得自己有气度,又赚足了道义的上风。
  
  对于这次撤退,先轸举双手双脚赞成,不过他倒不是为了道义。兵不厌诈,对于一个军事家来说,“道义”二字不过是狗屁罢了。他之所以赞成,是有军事方面的考量:
  
  楚国人劳师远征,疲惫不堪,让他们再多跑90里,岂不更妙!
  
  成得臣却不知道这些,还以为对方怕了自己,忙命令三军拆掉好不容易建起的营寨,继续追击!
  
  傻了吧,上一次当我们还能说成得臣是被愤怒烧红了眼,上两次当我们就不得不怀疑他的智商有问题了。
  
  最终,战争在晋国人选择的战场上展开了,双方兵力相当,都是十万左右,不过楚军劳师远征,主动权被牢牢的掌握在了先轸的手里。
  
  这场大会战,就是史上著名的“城濮之战”。在城濮这片广阔的原野上,一次性聚集了九个国家总共二十万的军队,这规模,不能算是绝后,也算是空前的了。
  
  此时此地,天下间所有的英雄几乎都来全了,大家伙要一战定胜负,一战决定天下的命运,想想就有够刺激。
  
  此时此刻,大家伙都清楚地明白,这个往常人迹罕至的山谷将在几个小时后被战士的鲜血所淹没,成为一个可怕的修罗地狱,而天下的命运,也将在那个时候赫然揭晓:谁是可悲的末路英雄;谁又是天下真正的主宰!
  
  而决定天下命运的两个关键人物,已经各就各位了,先轸、成得臣,这出好戏就靠你们两个男主角了,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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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8-2010 08: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元前632年四月四日晨,激战如期而至。先轸命胥臣率下军先攻楚师右翼的陈蔡部队。
  
  这一招叫做:先捏软柿子。
  
  高手都是善于寻找对方弱点的,这就是高手的高明之处。而陈国和蔡国的部队,正是楚师中最薄弱的环节。这两个小国,打从春秋初期开始,就是跑龙套的角色,跟在大国的后面分杯羹吃,不但不能增加己方的战力,还处处捣乱,从前的周天子桓王和宋大夫孔父嘉都是栽在他们手里。
  
  先轸的另一个高明之处,就是派胥臣来打头阵。胥臣是个车战大师,他不但精通各种车阵,而且经常会发明一些新战法,让敌人败的莫名其妙。
  
  而胥臣果然没有让先轸失望,他竟然将虎皮蒙在驾车的战马上,朝陈蔡部队冲去。
  
  而陈蔡部队,也果然没有让胥臣失望,一个个吓得抱头鼠窜,大叫:“老虎来了,快逃命啊!”
  
  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们,从古到今,哪有人这么打仗的!
  
  怪就怪,胥臣这小子太有创意了。这等怪招,也只有狡猾的山西人才想得出来。
  
  结局可想而知,楚右师大败,楚将斗勃重伤离场。
  
  
  
  楚右师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输了,偏偏当天又是风沙蔽天,视野极其模糊,所以楚帅成得臣却并不了解自己右翼的真实情况,他心急火燎,正要派斥候前去侦察,突然有几个陈蔡的士兵前来报告:“右师已得胜,请元帅速速进兵,协同我师一起攻打晋中军,共立大功!”
  
  嘿嘿,这几个人当然是先轸派来迷惑楚军的奸细。
  
  成得臣得报立刻登上战车,拿起望远镜,往右面看去,但见晋下军仓皇北奔,烟尘蔽天,不由大喜:“哈哈,我还以为晋军有多利害呢,原来是个棒槌,一击即溃,完全不是我们楚军百战雄狮的对手,子西,你速速率领左师攻打晋上军,我自率中军和我右师共同夹击晋中军,成功与否,在此一举了!”(还我右师呢,早玩完儿了!)
  
  晋下军当真跑了吗?打赢了还跑?
  
  当然不是,原来这都是晋下军佐栾枝的诡计,他只派了少量晋军在战车后面拖着刚砍下的树枝,跑起来尘土飞扬,造成全军撤退的假象,借以迷惑楚军,诱敌进攻,其实主力都在严阵以待,准备随时对楚中军进行拦截。我只能说,栾枝,你真是世界上最早的特效大师,骗死人不赔命啊!
  
  结果,成得臣又一次上当了。这已经是他第三次上当了。成得臣,你还真是傻的可爱啊!

于是,子西领命,率领楚国的左师,直扑狐偃率领的晋上军。
  
  狐偃站在战车上微微一笑:“哦,达令,康芒,follow me!”说着命令士兵在自己的战车上插上两面巨大的帅旗,吩咐全军撤退!
  
  子西冲上来正要和晋军交战,突然见晋上军如同潮水一般向后撤去,狐偃的帅车更是拉着两面大旗,呼拉呼拉的,跑得比谁都快!
  
  子西真是丈二摸不着头脑:“晋军是怎么回事,老是没打就跑,太没意思了!”(别急,待会儿就给你意思看看!)
  
  手下甲:“将军,我们还是不要冒然追击吧,提防有诈啊!”
  
  手下乙:“怕什么,你看那两面可笑的帅旗,多么的狼狈!如果不是真的怕了我们,咋会跑的那么快,再说如今晋下军已然败退,我右师很快就能驰援我们,就算他们有什么诡计,也使不出来了!”
  
  斗申宜想想也对,有中军和右师撑腰,我怕个什么来着,就算被包围了,他们也会来救我的,再说斗勃已然立了大功,我要是不拿点成绩出来,太没面子了!
  
  这样想着,他顿时感觉自己信心大增,命令全军追击!
  
  就这样,楚左师几百辆战车同时进发,浩浩荡荡的驰车猛追,不一会儿就消失在漫天的沙尘之中。(回不来喽!)
  
  
  
  春秋时候有一条战礼:“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出自《司马法·仁本》),意思是说击败敌人之后,在战场内的追击不能超过百步,而在战场外追击的纵深不得超过90里。这其实并不完全是礼节问题,也是战法的需要。因为春秋时候的战争,靠的是战车与步兵的协同作战,一般来说,一辆战车共配75名步兵,左右后各二十五名,负责掩护战车两翼及后方,以弥补战车冲击力强但防守薄弱的缺点。因此,以战车追敌,其纵深绝对不可过长,否则步兵很有可能被抛在后面,导致两边被敌人各个击破。
  
  可惜,被胜利冲昏头脑的子西,将这个战场上最基本的道理,完全抛到了九霄云外。他一个劲的追啊追,浑然不知后面的步兵早就跟前面的战车脱节了。
  
  楚国的飞车党们追的正起劲,晋军却突然停下來不跑了,飞扬的灰尘散尽,子西惊讶的发现:前方的晋国战车竟然排成一道圆弧,缓缓的朝自己慢慢推进而来,战鼓响起,鼓点一声声一下下,重重的敲在楚军士兵的心头,就像是在敲响他们的丧钟!
  
  子西的心中闪过一丝不祥的预感:事情要遭!
  
  果然,很快事实证明了他的预感,在楚军士兵惊慌失措的叫喊中,在自己的身后,无数晋军士兵黑压压的朝他们涌来,竟然是本应该在和楚中军鏖战的晋中军——晋军中最为精锐的公族部队!
  
  子西的脑袋在短短几秒内闪过了好几个念头,他很快的捋清了思绪:自己是遭到了晋上军和中军的围攻了,而晋中军竟然能从和楚中军的对峙中脱身前来夹攻自己,唯一的可能就是楚中军遭到了另外一支部队的阻击,而哪支部队难道就是——传说中早已被楚右师击溃的晋下军?
  
  子西越想越怕,完全忘记了指挥军队。战场上瞬息万变,当子西还在傻傻愣神的时候,晋中军已经迅速的杀上来,包围了落在后面的楚军步兵,没有战车的掩护,疲惫不堪手持短兵的楚军步兵只有任由晋军战车屠杀的份儿,斗申宜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步兵被晋军强悍的战车压成肉饼,侥幸逃脱的也被战车上的甲兵挥戈砍成两半,死伤无数。
  
  与此同时,前面的晋上军也冲进了楚军车阵中,没有了步兵在战车两翼及后方的掩护,只拥有单一长兵器的楚军车兵也变得不堪一击,纷纷败逃。子西见大势已去,只好长叹一声,在少数亲兵的保护下冲出重围,狼狈的爬山逃命去了。

另外一边,成得臣已经知道自己中计了,因为他的中军部队也遭到了晋下军的顽强抵抗。车阵大师胥臣派出数十辆巨大的重车首尾相连,结成环状,在阵前横列,以为屏障,再将弓箭手和长戈兵部署在重车的后方,而其他机动兵力则躲在阵内,层层布防,密不透风,楚军好几次冲锋都无功而返,反而在阵前留下了几千具楚国勇士的尸体。
  
  成得臣的眼睛都红了,左右二师生死未卜,自己又难寸进,这可怎么办哪!他明白,他在这里拖的越久,局面对自己越不利。
  
  于是他疯了般的命令,冲,冲,冲!!
  
  胥臣当然不会让楚军得逞,先轸交给他的是一个死任务:一定要守住阵地,就算杀到最后一个人,也不能退后半步。
  
  战争进入了白热化状态,双方的士兵们踏着脚下如山的尸体和如河的鲜血,睁着已经杀红了的双眼,扯着已经沙哑的喉咙,不断的战斗着,厮杀着,直到拼尽自己身上最后一丝力气,最后一滴鲜血。
  
  面对楚军如潮水般的攻击,胥臣终于撑不住了,正在这危急时刻,战场左右两方的地平线上,突然出现了两道漫长无边的黑线。很快,黑线就变成了黑压压的两大片,晋军士兵坚毅而兴奋的脸庞清晰可视。
  
  “辛苦了,栾枝、胥臣,现在跟我们一起接收战果吧!”先轸负手站在高高的战车上,衣袂飘拂,长发飞扬,宛如战神下凡。
  
  
  
  成得臣终于见到了这个宿命的对手,绝望的感觉从脚底蔓延上来,让他的身体一阵阵的虚脱。
  
  “完了完了,左右二师都完了!”
  
  如今,楚国只剩下了楚中军这一支孤军,又被晋三军合围,大势已去。
  
  副帅斗越椒在他身边大喊:“老大,快撤退吧,我们已经被晋国人包围了!”
  
  成得臣重重的一跺脚:“撤!”
  
  先轸跟在后面掩杀了一阵,最终还是放成得臣跑了。他可没有子西那么傻,穷追猛打,乃是车战的大忌。
  
  成得臣回到楚国后,无颜见江东父老,半路上就伏剑自杀了。
  
  每一个英雄的诞生,脚下都会伏上几具失败者的尸体。
  
  就这样,不可一世的无敌楚师在城濮损兵七万,大败而逃。这是“华夏”对于“蛮夷”第一次压倒性的大胜,其意义非常重大,楚国的霸业自此终结,晋国的霸业自此而始,并一直维系到了春秋时代结束,中间除了一鸣惊人的南天神鸟楚庄王,基本上没人能动之分毫。
  
  另外,这一战也是先轸人生中的巅峰一战。此一战,面对咄咄逼人的楚国,先轸精心部属,层层设计,步步料敌机先,前后左右之间,来路去路,针细密线,纹丝和缝,无不一一算到。从此,先轸名扬天下,稳坐当时天下名将第一把交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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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8-2010 08: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文】4.崤之战
  
  
  比赛时间:公元前627年四月十三日
  比赛地点:殽山(今河南洛宁县内)
  晋军选手:中军将先轸,上军将先且居
  秦军选手: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三帅
  比赛意义:秦晋联盟破裂,秦穆公称霸中原的理想破灭
  比赛结果:全垒打晋军大胜
  
  
  时光流逝,岁月如梭,转眼时间又过去了五年,来到公元前628年。
  
  这五年,天下太平,晋文公也如愿当上了春秋霸主。小国们都很听话,楚蛮子也不敢闹事儿了,一切似乎都很和谐。
  
  可是先轸却从这过于平静的空气中闻到了一股危险的气息,这股气息不是来自他们的死对头楚国,而是来自西边儿的秦国,那个曾对他们有过大恩的秦穆公。
  
  打晋文公即位以后,秦国一直都是晋国的忠实盟友,可以说,晋国的霸业,至少有一半是他老秦家帮忙打下来的。四年来,双方虽然有些小摩擦,但总的来讲关系还算不错,似乎找不出任何理由会翻脸。
  
  可是先轸却不这么想,这个世界,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当双方拥有共同的敌人和共同的利益,自然会同舟共济,可是一旦风浪过去,船上到底谁来当老大,就不得不摆出来好好说道说道了。
  
  别忘了,秦穆公虽然厚道,但也是有理想有抱负的热血老青年,他可不愿一直为晋国人做嫁衣。只要时机一到,他也想混个霸主来当当。
  
  所以,先轸这些年并没有躺在成绩单上睡大觉,而是积极练兵,将晋军从三军扩充到了五军之多,并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年轻将领,尤其是他的儿子先且居,颇有几分老爸的大将之风。所谓将门虎子,这句话果然没错啊。

晋国的军事实力日渐强大,秦穆公虽然对晋国的霸位嫉妒如狂,但也不敢在这个时候轻举妄动,他只有等待,等待上天赐给他一个机会。
  
  他相信,这个机会很快就会到来的,因为他拥有一个最大的筹码,就是年轻。
  
  秦穆公比晋文公楚成王他们年纪轻很多,当这些老家伙们一个个都死翘翘了,这个世界就是他的了。
  
  果然,晋文公死在了秦穆公的前头,公元前628年,一代霸主晋文公去世,小年轻晋太子欢即位,是为晋襄公。
  
  晋文公在世,秦穆公还惧晋国三分,可是这个小毛孩襄公,他可一点儿也没放在眼里。
  
  恰巧这个时候另外一个老家伙郑文公也去世了,郑国地处天下正中,交通便利,农、商业均极发达,是谋霸中原必须控制的战略要地。如果能趁对方新丧政局不稳率军攻下郑国,秦国的国力必将大增,其称霸中原,指日可待。
  
  晋国是霸主,秦穆公还惧怕它两分,可是小小郑国,他可一点儿也没放在眼里。
  
  于是,秦穆公不顾老臣蹇叔的反对,于公元前628年年底,命大将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率领三万大军向东进发,远征郑国。
  
  这是一次极其愚蠢的军事冒险行动,秦国到郑国,千里之遥,路上还要经过险峻无比的崤函古道,随时有被敌人伏击的危险。
  
  可是秦穆公对这个危险却视而不见,他似乎认定,晋国在国丧期间,是绝对不可能出兵的,晋文公一死,他就是老大,谁敢惹自己?
  
  秦穆公错了,大错特错。别忘了,文公虽死,晋国还有一个先轸呢!这个世界上凡是轻视他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楚国的成得臣就是前车之鉴。
  
  总之,秦国的大军还是出发了,公元前637年春,秦军历经千辛万苦,通过崤函古道,却发现郑国早有准备,无奈之下只好顺手灭掉小蚂蚁滑国,算是回去好交差。
  
  这下子秦军更加危险了,如此大的动静,晋国人想不发现他们都难。于是先轸提议,秦军劳师远征,这正是上天赐给晋国的大餐,不吃掉太对不起老天爷了。
  
  可是以栾枝(这时候已经是上军将)为首的主和派却反对,他们认为秦国曾对晋国有恩,晋国不能忘恩负义,再说文公刚死就与盟友大打出手,无论怎么说都不太妥当。
  
  先轸的态度还是很坚决,他认为秦国趁着晋国新丧而攻打晋国的同姓国家,就是先对晋国无礼,对于秦国的无礼行径,晋国无须念及从前的恩惠。再说秦穆公此举很显然是想跟晋国争夺霸位,为了晋国的切身利益,个人感情必须放在一边,大家从前的关系再好都没用。
  
  最终,晋襄公选择了支持先轸。毕竟,先轸的官最大,功劳也最大,自己刚刚即位,权力未稳,啥事儿还得靠人家帮忙。
  
  就这样,晋国人还是出兵了。他们的总指挥先轸为秦国人选择一块绝佳的墓地——殽山之谷。他要在这里给秦军来个关起门打狗,让其匹马不还。

公元前627年四月十三日晨,崤山山谷,小雨,天气糟糕至极,明明是白天,山谷里却阴暗如夜。
  
  秦国人已经离开祖国半年之久了,疲惫、困乏、归心似箭。这该死的小雨让他们衣甲鞋发全湿透了,难受的不行。而这湿滑而陡峭的山路,徒步走都困难了,大家还要辛辛苦苦的运送那些从滑国抢来的大批辎重,身心的双重折磨,让他们苦不堪言。
  
  此时此刻,古道死一般寂静,没有兽吼,没有鸟鸣,只有阴森古怪的山风掠过峡谷,吹得旌旗猎猎作响,灰褐色的怪石张牙舞爪的亘立在狭路两侧,压得大家喘不过气来,怪石上巨大山树的虬枝铁干相互缠绕着、挣扎着,仿佛要把这个疯狂的世界撕裂成绝望的碎片,然后扔进在无边无际的混沌之中,回复到天地初开的原始世纪。
  
  突然间,震天的鼓声响起,打破山谷的沉寂,抬头,山路两侧的高崖上出现了无数晋兵,黑压压的如同蚂蚁一般,他们用漠然的神色冷冷得看着崖下的秦军,就像再看一群死人。
  
  秦军主帅孟明视顿时懵了,脑袋一片空白。
  
  糟糕,有埋伏!
  
  接着,又听得一阵轰隆巨响,山谷的前后,巨木大石从天而降,来路去路均倍封住,秦军逃无可逃。
  
  这一切,似乎只发生在一瞬间,孟明视的脑袋,依旧一片空白。
  
  这时,先轸父子出现在了孟明视正上方的山崖上,他们在笑,笑的很夸张,有点像周星驰的作派。
  
  突然,先轸止住笑声,面色一沉,挥手道:“放箭!”
  
  箭如雨下,短短几秒钟,数百名秦兵就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秦军一片混乱。
  
  孟明视看着身边的士兵一个个倒下,脑袋终于恢复了一点知觉,忙命军士舍弃战车和辎重,从左右爬山越溪突围,逃得了一个算一个。
  
  事已至此,他也只能想出这个办法了!
  
  可是这么做又有什么用呢?山谷两头被堵,中间山道又险又窄,晋军居高临下,秦国人根本无处可逃。先轸命晋军一面射箭,一面将无数的山石和点着的柴木从两侧的山崖上一股脑的砸将下来,一时间,山谷下血流成河,大部分秦军不是被柴火烧成焦尸,就是被山石砸破脑袋,甚至被巨石整个儿的从身上碾过去,变成一滩肉饼,偶尔有几个挣扎着爬到山上的秦卒,也迅速被山顶的晋军杀死扔了下来。凄厉的哀号回荡山谷,飞溅的鲜血和焦臭的浓烟混着满天的细雨飘散在半空之中,化作迷迷蒙蒙的猩红色血雾,将整个战场变成了一片鬼域。
  
  这根本不是一场战役,而是一场屠杀,秦国的三万将士,自打进了这个山谷开始,就注定不可能活着走出去。这个山谷就是一个超大坟墓,他们的死亡方式任由晋军选择。
  
  可以想见,三万多人被活活堵死在一条山谷里,任人屠杀,呼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那种绝望、恐惧,是多么令人悲悯。四百年之后,白乙丙的后代战争疯子秦将白起率大军与赵括率领的赵军在古上党地区大战一场,赵军大败,白起将投降的四十万赵军赶进长平附近的山谷里,然后封堵谷口,也是使用石头、弓矢等居高临下攻击,将其全部杀死在谷中,从而造成中国战争史上最惨烈的一场悲剧。从谱系上来讲,赵人应该是晋人的后辈,白起此举,也算是为自己的祖先白乙丙报了当年崤之战的仇——使用的是几近相同的手段!
  
  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先轸与白起的千古将名,就是用这成千上万的白骨堆结起来的,历史,本就是一个充满了仇恨与屠杀的记事本。

这场屠杀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不绝于耳的惨叫声很快变成了断断续续的呻吟和悲鸣,秦军三万勇猛的将士甚至连武器都来不及使用,就死伤殆尽,战争的结束快得让人有些出乎意料。先轸含笑看着山下堆满了整个峡谷的秦军尸体,心中很是满意,相对于之前让他名震天下的城濮之战,这场战事伤亡小,时间短,成效大,又轻松又写意,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的艺术品。他看了看身旁似乎有些震惊的爱子先且居,道:“你无需同情他们,战争的本质,就是以最小的损失换取最大的杀伤。战争本就是这么惨酷的,妇人之仁,乃是行军打仗的大忌!”
  
  战争结束了,或者说,屠杀结束了,所有史料的记载中,都清楚的表明秦军除了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三位主将被晋军俘虏外,其三万将士全部阵亡。这是一场典型的伏击歼灭战,也是我国军事史上第一个大型伏击歼灭战战例,先秦时期伏击战中能与它媲美的,恐怕也只有三百年后孙膑击杀庞涓的马陵之战了。先轸一战,改变了整个中国的军事思想,从他的身上,后世将军们开始学会了“兵不厌诈”,因为大家明白,打仗不讲谋略,一个劲的拘泥于“为战以礼”的春秋古风,最后只会落得与成得臣孟明视一样的下场。
  
  先轸一战,也改变了整个中国的历史进程,至此,秦穆公东进中原的战略意图正式宣告失败,只能朝西方的西戎少数民族地区扩张势力,此后,秦国自春秋一世,均牢牢被晋国压制,无法越过崤关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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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8-2010 08: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文】5.选择最光荣的死法
  
  
  山西人打败了陕西人,先轸得意洋洋的将秦国三帅献俘给晋襄公。
  
  这仗打得虽然不厚道,却漂亮之极,先轸未免有些飘飘然,因而也忘却了一个最重要的为臣之道——低调。
  
  要知道,先轸虽然是功高盖世,但另一面也是功高盖主。他的功绩越大,他的处境也越危险,在这个敏感时刻,他应该更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才对。可惜,他的冲动与热血最终彻底的害了他,让晋国这一颗最璀璨的将星,在其人生的最高点,遽然陨落。
  
  事情的引发点,就是秦国三帅的处置。
  
  原来,年轻的晋襄公犯了妇人之仁,竟然在自己庶母秦女怀嬴的劝说下把先轸好不容易抓来的秦国三帅给放了!
  
  先轸听说后,心里那个气呀,他想也没想,就冲进宫里,质问襄公说:“主公,我听说你把秦国的俘虏给放了,这是不是真的!”
  
  襄公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笑着说:“是啊,母夫人请求寡人放了他们,寡人抹不开这个面子,已经答应了。”
  
  先轸气急败坏,竟当着襄公的面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跺脚怒道:“兄弟们拼死拼活才抓住这三个Boss,你小子竟然因为女人的一句话就放了他们,纵虎归山,前功尽弃,我们晋国总有一天要毁在你的手里!”
  
  先轸的这个举动真的是失礼了,不但责骂国君,还不讲卫生吐口水(这个就是所谓的唾骂了!),简直没把大老板放在眼里。你功劳虽大,却也是个臣子,臣子朝国君吐口水,放在哪都是个死罪。
  
  晋襄公挨了先轸的唾沫,却也不敢发火,只得派人去追秦国三帅,结果还是没追到。
  
  这件事儿就这么过去了,襄公也没有多加追究,可是很显然,他与先轸之间融洽的君臣关系算是彻底掰了。过了没多久,先轸反思自己的言行,也不禁有些后悔,自己的确实太冲动了,冲动是魔鬼啊!
  
  于是,耿直的先轸主动自责,辞去了元帅职务,为自己的冒失行为买单。
  
  四个月后,晋国与另一支“蛮夷”白狄(犬戎别族,散居在黄河西岸)开战。先轸的军队又一次大获全胜,晋国的将坛新秀郤缺还俘虏了白翟的国君。眼看胜利在望,先轸突然独自一人单骑驰入狄军,搏杀数十名狄军士兵后,脱去重铠,以身受箭,最后被狄军乱箭射死。
  
  最终,先轸用世界上最壮烈的自杀式攻击执行了对自己的刑罚。
  
  作为一个将军,他要死也要选择战死疆场这个最光荣最有尊严的死法。
  
  先轸在遗书中写道:“一个普通人在国君面前放肆而没有受惩罚,怎么敢不自己惩罚自己?所以我借翟人之手自裁,代替君讨。”白狄人敬重于先轸的忠勇,于是将他的头颅恭恭敬敬的送回了军营,只见他的头颅面色红润,就如未死一般。
  
  天下无敌的一代战神先轸就这样壮烈的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总结他的一生,只有热血二字,成也热血,败也热血,就连自杀,都要让热血洒满疆场,哀哉,壮哉,痛哉,惜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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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8-2010 08: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文】二.英雄还是魔鬼——被屈原抢去了风头的伍子胥
  
  
  档案
  姓名:伍员,字子胥
  称号:白发魔男,复仇男神
  国籍:吴籍楚人
  座驾:四驱战车
  武器:弓箭、七星宝剑
  经典之战:柏举之战,夫椒之战
  爱好:复仇,鞭尸
  性格:热血,讲义气,恩怨分明
  智商:时高时低
  必杀技:惑敌,魔鞭,箭术无双
  缺点:啰嗦,唠叨,唧唧歪歪
  最好的兄弟:孙武
  最讨厌的人:越王勾践
  座右铭:你对我好,我对你一百倍好;你对我差,我对你一百倍差
  死亡方式:伏剑自杀
  
  
  简历
  出生~公元前523年:在楚国当公子哥儿
  公元前523~公元前522年:在列国之间流浪
  公元前522年~公元前514年:在吴国当公子光的门客
  公元前514年~公元前505年:在吴国担任行人之官并参政议国事,相当于外交部长兼政府高级顾问
  公元前505年~公元前484年死亡:在吴国当相国,即政府总理
  
  
  
  梁羽生先生有部极有意思的武侠小说,叫做《白发魔女》。说是一个良家女子,被负心汉给欺骗了,心灵遭受重创,于是一夜白头,变成了一个性情乖僻的“白发魔女”。
  
  近代也有一部极有意思的样板戏,叫做《白毛女》。说是旧社会穷人家里一个女孩喜儿,因为家里欠了地主黄世仁的债,被地主老财抓了要当小老婆,她不答应,便逃出来躲进深山老林里,最后也白了头发,变成一个可怜的“白毛女”。
  
  这两个故事自然是瞎编的,不过熟悉历史的人都知道,在我们春秋时代,还真有这么一位因变故而白了头发的可怜人,他的名字叫伍子胥,却不是女子,而是一个男人,还是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好汉,一个屡立奇功的春秋名将。
  
  或许,这两个传奇故事就是从伍子胥的经历中找到灵感的。
  
  那么伍子胥到底是遭受了何等巨大的创伤,居然年纪轻轻就白了头发呢?
  
  这还得从头说起。

1.飞来横祸
  
  
  一切都从一个女人开始,或者说,一切皆从一场迎亲开始。
  
  那是在公元前523年,话说楚国有一个很色的老头,就是楚国之王楚平王。
  
  楚平王有个儿子,叫太子建,儿子长大了,要讨媳妇,楚平王便派大臣费无忌去秦国为儿子迎亲。
  
  前面一章我们说过,自从崤之战后,“秦晋之好”就彻底破裂了。秦国人于是转而跟楚国人成为好朋友,哥俩一起对付晋国。双方打了近百年的仗,分不出胜负,都累了,于是打钩钩停战,这就是春秋时期著名的“弭兵大会”。
  
  可是这边战事刚消停,新崛起的吴国又在楚国南方捣起乱来,双方也打了几十年仗,不分胜负。
  
  扯远了,咱们回过头来说这场迎亲。秦国人既然和楚国人是哥俩好,楚国人来迎亲,秦国君主秦哀公自然不敢怠慢,立即把自己的心爱老妹孟嬴许配给太子建,双方结成“秦楚之好”。
  
  这本是一件大好事儿,偏偏费无忌这小子不厚道,使了个阴谋诡计,将这件大好事儿引上了一条诡异的道路,南中国的大地从此陷入纷飞的战火之中,楚国的命运开始朝变态的方向发展。
  
  原来,孟嬴是个大美女。陕西这地界向来是出大美女的,从前秦穆公的小女儿弄玉就是个超级大美女,曾经把华山上的神仙都迷倒过,而这个孟嬴一点也不比她弄玉学姐差,人送外号“梦萦”,男人看了都得“魂牵梦萦”,后来俗家小说把孟嬴称为“无祥公主”,这个名字取得颇有意味。
  
  事情糟就糟在她太美了。
  
  更糟的是,迎亲的大臣费无忌是个正宗的小人。
  
  美女再加上小人,想想也会出事。
  
  
  
  原来,费无忌是太子建的老师,官任楚国太傅之职,有前途有地位。可惜,太子建不待见他,而喜欢另外一个老师,太师伍奢。
  
  说起这个伍奢可不得了,他的爷爷叫伍参,爹爹伍举,都是楚国的重臣,也都是大大的忠臣。换句话说,伍奢那就是正宗的名门之后,无论从地位、从威望,那都是高出费无忌一大截。
  
  所以费无忌嫉妒啊!小人一嫉妒,那就要害人了。
  
  于是,费无忌打秦国迎亲一回来,马上就找到楚平王说:“大王啊,可不得了,这个秦女长的美如天仙,留给太子太浪费了,大王干了一辈子革命工作,也该享享清福了,不如,咱自己娶了?”
  
  色老头楚平王一听说有美女,口水逆流成河,当晚就把孟嬴弄进宫去,来了个先下手为强。
  
  这一下手不不要紧,孟嬴的肚子被搞大了,没多久竟给名义上的老公太子建生了小弟弟,名字叫“珍”。
  
  生米煮成熟饭,太子建的老婆算是没了,可是他又不敢跟老爸翻脸,只好打落门牙往肚里吞。
  
  而楚平王占了儿子的便宜,心里有鬼,再加上费无忌的挑拨,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竟然想害太子建。
  
  因为他想的很清楚,与其将太子建这颗定时炸弹放在身边,不如杀了他,让自己的宝贝小儿子珍来当太子。
  
  这下可好,太子建不但老婆没了,太子之位没了,而且小命也将不保,他只好赶紧逃跑,逃到了亲妈的娘家,郑国。

楚平王还不罢休,把伍奢也给抓了起来,因为费无忌污蔑他是太子建的同党,两个人想阴谋造反呢!
  
  这还不算完,伍奢的两个儿子还躲在外面呢,不行,得把他们也抓来杀了,斩草,就得除根!
  
  于是楚平王派人去召伍奢的两个儿子来送死,骗他们说:“你们老爸已经没事儿了,原来一切都是误会,快回来跟你老把父子团聚吧,寡人封你们做大官!”
  
  如此蹩脚的谎言,伍家兄弟当然不相信。伍老二伍子胥说:“我可不想回去送死,与其跟老爹一起死,不如逃出国去找机会报仇!”
  
  伍老大伍尚却说:“那我去陪老爹死吧,你比较能耐,你来帮我们报仇!”
  
  就这样,伍尚走了,他选择舍生取义,伍子胥逃了,他选择忍辱偷生。真正的勇士,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直面惨淡的人生。其实,就像从前赵氏孤儿的那个故事,公孙杵臼和伍尚从容赴死,固然难得;但是程婴和伍子胥能勇敢的活下来,忍受痛苦和屈辱的折磨,去完成逝者的遗志,却是更加的难能可贵。
  
  从此,伍子胥踏上一条逃亡与复仇的不归路,无数的坎坷、不幸、饥饿、疲惫、孤独、绝望和仇恨将在前面等着他,伴随他一辈子。
  
【正文】2.流落江湖
  
  
  本书的主人公终于正式登场了:伍员,字子胥,按照《东周列国志》的夸张说法,此人“生得身长一丈,腰大十围,眉广一尺,目光如电”,活脱脱就是一个怪物史莱克。此乃小说家言,不足为信,但是伍子胥长的威武雄壮,异于常人,那是肯定的,如果他长的一幅大众脸,他接下来的逃亡就不会那么惊险困难了。
  
  接下来故事的发展,有点武侠小说的味道,全家被杀,主人公流落江湖,碰到不少奇遇,学成绝世武功,最后报仇雪恨,大快人心!
  
  不过小说是小说,历史是历史,历史上并没有那么多奇遇。伍子胥的复仇之旅,艰辛异常、惊险异常,好几次,就差那么一丁点,他就玩完儿了。
  
  他第一个要面对的危险,就是楚王派来的追兵。楚国大将武城黑已经接到了楚平王密杀令,抓住伍子胥,格杀勿论。
  
  这个危险很快降临到了伍子胥的头上,他的两支脚再快,也跑不过武城黑的战车。
  
  在伍子胥一路狂奔出三百里后,他最终还是被追兵给赶上了。
  
  面对几百名全副武装的追兵,伍子胥只有一个人,一只弓,一把剑。
  
  按道理,伍子胥肯定玩完儿了,这可不是武侠小说,一掌过去秒杀几百人的事情,根本不存在。
  
  武城黑大笑:“伍子胥,束手就擒吧,我给你一个全尸!”
  
  出乎意料,伍子胥很平静,只见他一弯弓,“嗖”的一声,武城黑的司机应声滚落车下,死了。
  
  武城黑吓得赶快跳下车来,躲在车后,探出头来一边发抖一边朝伍子胥喊话道:“大胆反贼,还敢拒捕!告诉你,你已经被包围了,识相的就赶快放下武器投降!”
  
  旷野无风,天地一片肃杀,伍子胥缓缓的取出一支箭,搭在弓上,瞪着武城黑,一字一句地说道:“哼!在你抓住我之前,我这支箭就会刺穿你的喉咙,不信你可以试试看!”
  
  武城黑见自己的喊话一点儿不管用,吓得掉头就跑,口中大叫:“你等着,我现在就去再召援兵来抓你,你有种别跑!”
  
  伍子胥大笑:“你不是要来抓我吗?来呀?哈哈!回去告诉你主子,想要保住楚国,就赶快放了我的父兄,否则,楚国迟早会变成一堆废墟!”
  
  武城黑抱头鼠窜,狼狈逃归,楚平王大怒,即命费无忌将伍奢父子压到菜市场斩首示众。临刑之前,伍奢还是抱着一颗赤胆忠心,仰天长叹道:“我死了不要紧,楚国君臣却将要苦于战火了。”言罢,引颈受戮。百姓观者,无不流涕。
  
  是时,天昏地暗,悲风惨冽,似乎预示楚国的未来,将由此刻而彻底改变。
  
  从这一刻开始,古老的中国,和平将被打破,春秋乱世,将要变得更加混乱了。
  
  而当伍奢父子在楚国引颈受戮的时候,伍子胥已经逃到了长江边上。他将所穿白袍挂在路旁的树上,引开追兵,孤身逃入了茫茫的大山之中。(聪明!)
  
  追兵扑了个空,只好垂头丧气的跑回去复命,楚平王大怒,命令全国通缉伍子胥,画影图形,重赏知情者。
  
  与此同时,伍子胥得知了父兄的死讯,他痛哭着奔跑在丛林沼泽之中,悲伤逆流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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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8-2010 08: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跑了半天,伍子胥累了,他筋疲力尽的躺倒在一片荒草中,思索前路。
  
  想了半天,伍子胥最后决定去投奔在郑国逃难的太子建。
  
  他欢唱着“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朝郑国的方向前奔。
  
  可是好死不死,他刚跑出丛林,就撞上了一队楚国兵。
  
  伍子胥慌忙逃命,却被来人叫住。
  
  原来是熟人,刚从他国出使回来的楚国大夫申包胥,伍子胥的好友。
  
  伍子胥不跑了,因为他知道申包胥的为人,这个肝胆相照的好朋友,绝对不会害自己。
  
  两个好朋友在这种情形下相遇,百感交集,可想而知。
  
  伍子胥哭诉了一番,说:“楚王杀了我的父亲和哥哥,现在我该怎么办,兄可有教我?”
  
  一边是臣子之忠,一边是朋友之义,申包胥的内心十分煎熬,他说:“我现在还能说什么呢?我要是叫你报仇,就是对楚王不忠。要是叫你不要报仇,就是对朋友不义。你还是走吧,就当我没有碰到你!”
  
  伍子胥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杀兄之仇,不容于世。今吾将覆楚,以雪父兄之耻。”
  
  申包胥喟然长叹:“你要为父报仇,作为朋友,我不会阻止你,也不会泄漏你的行踪。但是作为楚国的臣子,我也有自己必需履行的责任。你能灭楚,我就能复楚,咱们各自完成自己的使命吧!”
  
  言毕,两人洒泪而别。
  
  命运无常,以至于斯乎!
  
  从这之后,伍子胥和申包胥虽因家国之变,天各一方,却惺惺相惜,两心相知。或许这两个好友日后各为其主,会在战场上一决高下吧,谁知道呢?

3.昭关白发
  
  
  伍子胥逃到郑国,与太子建会合。
  
  郑国当时在诸侯中属于亲晋派,和楚国的关系十分紧张,听说太子建和伍子胥跑来投靠他们,十分开心,立马将两人安排在五星级宾馆,好酒好肉招待。
  
  可是郑国国小民弱,并没有能力帮他们报仇,太子建琢磨了半天,决定去找晋国人帮忙。
  
  晋国一直和楚国是死对头,双方实力也差不多,想来应该会答应帮忙的吧!
  
  可惜,晋国已经不是先轸时代的那个晋国了,如今的晋国人,欺软怕硬,他们不敢和楚国大打出手,反而打起了郑国的主意。
  
  原来,郑国虽然当了晋国多年的小弟,但一直都不是特别听话,再加上最近郑国的新任首相乃是鼎鼎大名的贤臣子产,这个人可是个厉害人物,晋国好几次去收保护费都被他硬顶了回来。现如今来了个报仇心切的太子建,正是晋国人使坏的大好机会。
  
  晋国人要求太子建回郑国作内应,帮助他们一起灭掉郑国。
  
  太子建答应了。
  
  仇恨和贪念会迷住一个人的双眼,小建建本来是个纯洁的好孩子,现在却变成了一个无耻的忘恩负义之徒,都是他那没心肝的老爹和费无忌给害的。
  
  太子建于是回郑国准备造反,伍子胥怎么劝他都不听,一意孤行。
  
  太子建错了,大错特错。这个子产的厉害,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还没等他动手,子产就先下手为强,诱杀了太子建。

事已至此,伍子胥只有接着逃亡,不同的是,这次他还得带上一个拖油瓶,太子建年幼的儿子王孙胜。
  
  可是天下虽大,逃哪去呢?想来想去,伍子胥决定逃到吴国去,吴国是楚国的宿敌,两国打了多年的仗,双方都死了不少人,怨仇极深。一句话,吴国和伍子胥一样恨楚国,他们是同道来的。
  
  归根到底,晋齐等大国堂堂皇皇,被山带河,老百姓安居乐业,靠他们去帮八杆子打不到的伍子胥报仇,那无异于痴人说梦。吴国就不一样,那里的老百姓全都是断发文身一言不合就要拔刀子的少数民族好汉,这样的人,最合伍子胥的胃口了。一句话,以伍子胥的刚烈性格,他更适合当一个吴国人,把那里当成自己的第二故乡,实在是在好不过了。
  
  从郑国到吴国的都城梅里(今江苏无锡市东南),路途千里,还要穿过楚国的领土,这是一段杀机四伏的路程。
  
  好在伍子胥还算机警,他避过城邑,一路只走荒无人烟的山道,总算是跌跌撞撞,来到了吴楚交界处的昭关。(今安徽合肥一带)
  
  过了此关,便是大江,通吴的水路了。可是就跟打游戏一样,这最后一关,可不是那么好过的,为了防止伍子胥逃往吴国,楚平王早派了大军驻扎在此,盘查过往行人,伍子胥长的高大威猛,好认之极,如何能躲得过如此严苛的盘查呢?
  
  关键时刻,伍子胥碰上了生命中的第一个贵人,东皋公。
  
  这个东皋公,想来是个深藏不露的隐士,他一眼就认出了伍子胥,并邀他到家里做客,说有办法帮伍子胥混出关去。
  
  伍子胥一时也想不出好办法,只得跟到东皋公家中住了下来。
  
  而这一住就是整整七天。
  
  这七天伍子胥煎熬啊,度日如年,走又走不得,留又留不得,问东皋公却只叫他等。
  
  等等等,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啊,这耽搁时日,每天吃闲饭,抓狂不抓狂?
  
  终于,到了第七天夜里,伍子胥实在受不了了,整整一夜,伍子胥寝不能寐,辗转寻思,反侧不安,望着窗外的一轮明月,活生生的愁白了头发。
  
  不得了,史上著名的白发魔男诞生了。
  
  不过他这头发一白,事情倒好办了,东皋公一拍脑袋,想出了个绝顶妙计。
  
  原来,东皋公有个好朋友,叫做皇甫讷,此人相貌雄伟,长的跟伍子胥,倒有七分相似。
  
  东皋公这七天,等的就是这位大帅哥呢!
  
  如今皇甫讷到了,恰好伍子胥又生生变了模样,这关就好过了。
  
  第二天,他们大摇大摆来到昭关,守关士兵一见皇甫讷,立马把这个假伍子胥抓了起来。白头发的真伍子胥趁机混出关去,神不知鬼不觉。
  
  终于逃出生天了,伍子胥欣喜若狂,他在山林中狂奔狂舞,拔剑高歌:“剑光灿灿兮生清风,仰天长歌兮震长空,员兮员兮脱樊笼!!”
  
  “越狱”成功了,“基督山伯爵”终于踏上了他的复仇之路。
  
  好有一比,如果说楚平王是革命样板戏《白毛女》中的黄世仁,费无忌是穆仁智,伍奢是杨白劳,那么伍子胥就只好委屈一点当个杨喜儿了。都说万恶的旧社会能把人变成鬼,伍子胥没有变成鬼,倒是变成了一个威风凛凛的白发魔男。从此,那昭关边飘飞的白发决然地划出了界限:这边是红尘、是乌发,那边是荒原,是白头,是孤独的英雄。

【正文】4.为你而死
  
  
  
  过了昭关,伍子胥来到了滚滚东流的长江边上,但见滔滔江水,茫茫浩浩,波涛万顷,竟无一舟踪影。伍子胥前阻大水,后虑追兵,急的直跳脚:老天爷,你别在玩弄我了,快发只小舟来救救我吧,老这么折磨我,有意思么你?
  
  危急时刻,伍子胥又碰上了生命中的第二个贵人,渔丈人,一个打鱼的老头。
  
  渔丈人,想来也是个深藏不露的高人,他一眼就认出了伍子胥,不但把他渡过江去,还将自己的盒饭让给伍子胥吃。
  
  伍子胥恶鬼投胎,狼吞虎咽了一番,感激涕零的说:“小弟逃亡,身无长物。这是我父亲生前所用的宝剑,上面镶有北斗七星,价值百金,请恩人收下,权且做个纪念。”
  
  渔丈人道:“我听说楚王发布了一道命令:‘有人抓到伍子胥,就犒赏千两黄金。’现在我连千两黄金都不要,又怎么会要你那价值百金的宝剑。况且老汉打鱼江中,要它何用!请你不要再拿这破剑恶心我了。”
  
  伍子胥羞愧难当,赶紧拜谢道歉,告辞走人,了几步,伍子胥不放心,回头又补了一句:“请收好你的一次性饭盒,莫让他人看到了,以免走漏消息。”
  
  渔父说:“放心,我不会污染环境的。”
  
  
  伍子胥刚刚往前走了几步,突然感觉不对,回头一看,渔父已经将船弄翻,连人带船沉入茫茫江水之中。
  
  叫他不要污染环境,他还要污染水源,真是气人!
  
  伍子胥呆呆地看着江心沉船荡起的涟漪,心中默念道“这下好了,绝对不会再有人走漏消息了,伍子胥,你这个混蛋,现在你总该安心了吧!”
  
  明月高悬,江风猎猎,伍子胥牵着王孙胜的小手,孤独的白发随风飘扬,转过头,已是无语凝咽。
  
  
  伍子胥过了大江,来到吴国境内,这一路盘缠已经用尽,他和王孙胜只得忍饥挨饿一路疾行,捱到江苏溧阳市的濑水岸边,两人终于是再也撑不住了。
  
  一路颠簸,一路饥饿,一路担惊受怕,身心已经疲惫到了崩溃的边缘,现在他们最需要的,就是一口饭。
  
  这时候,伍子胥又碰上了生命中的第三个贵人,浣纱女,一个洗衣服的村姑。
  
  只见前面濑水岸边,一个瘦小清秀的女子在急流中一面浣纱一面唱着小曲儿,素白的轻纱下雪白的小腿若隐若现,欢快的歌声伴着潺潺的流水,让饥肠辘辘的两人躁郁的心情顿时平静了不少——
  
  “光阴一去快如梭,
  人生在世能几何?
  不求富贵求安乐,
  每日溪边浣纱罗。”
  
  不过伍子胥现在可无暇欣赏小腿和音乐,他的眼睛死死的盯在了浣纱女身边竹筐里的便当上,再也移不开了。
  
  “姐姐,可以给我们点吃的吗?我二人的肚子实在饿得不行了!”
  
  浣纱女一言不发,毕恭毕敬,取了便当,递给他。
  
  伍子胥狼吞虎咽,还是不忘说一句:“蒙姐姐活命之恩,恩在肺腑。跟你说句实话吧,我是个通缉犯来的,要是别人问起来,你千万别说碰过我,ok?”
  
  这浣纱女想来是个烈女,她一听这话,心里顿时沉了下来,等伍子胥一走,脱去鞋袜,工工整整地摆好,以纱裹身,抱起一块大石,纵身跳进了湍急的流水之中。
  
  伍子胥方走不远,突然感觉有些不对,连忙跑了回来,但见流水潺潺,只有岸边那女子的一双鞋袜,冷冷清清的摆在那儿,无言的诉说着刚才发生的一切。
  
  吴国人的个性,伍子胥算是领教了,“吴越之君皆好勇,故其民好用剑,轻死而易发” (《汉书·地理志》),一个个都是这么不怕死、这么讲义气。有性格,对脾气,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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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8-2010 08: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5.刺客解决问题
  
  
  
  伍子胥就这么一路乞讨,来到吴国旧都梅里。
  
  他现在这个样子,只能继续沿街乞讨,在吴国,他是无亲无故,根本找不着人帮他引荐。
  
  关键时刻,伍子胥碰上了生命中的第四个贵人,被离。
  
  被离是个市吏,也就是管理吴国农贸市场的城管队队长。他的日常工作,就是维持市场秩序还有收收税什么的,不过他除了本职工作外,还有一个业余爱好,那就是喜欢给人看相。而当他一看到伍子胥的时候,立马惊呆了,说:“我被离一辈子给人看相,阅人无数,却从来没有见过这等奇貌,莫非这个神秘男子就是传说中的异国亡臣?”
  
  “星探”被离马上将伍子胥引荐给吴国之王,王僚。
  
  而王僚一见到伍子胥,就被他的雄伟相貌所倾倒了(看来不管男人女人,大多都是外貌协会,长的帅就是好啊),两人一聊就是三天三夜,伍子胥的话居然一句都不带重复的。
  
  长的帅,又这么会演讲,吴王僚顿时对这个白发帅哥欣赏之极,当他知道伍子胥对楚国君臣恨之入骨,便一口答应兴师伐楚,为子胥报仇。
  
  眼看伍子胥的愿望就要达成,突然跑出一个人来唱反调,对吴王僚说:“伍子胥劝大王您兴兵讨伐楚国,不是为了吴国,而是为了他自己报仇,请大王不要采纳他的建议。”
  
  吴王僚一听,也是这么个理儿,于是就不再为伍子胥兴兵伐楚,而慢慢疏远了他。
  
  这个可恶的第三者到底是谁呢?他就是伍子胥生命中的第五个贵人,吴王僚的堂兄,公子光。
  
  公子光为什么要阻挠这件事,倒不是因为他胆小怕事不敢攻打楚国,而是因为,他也看上伍子胥了,他要这个智勇双全的白发魔男帮助自己干掉吴王僚,至于伍子胥报仇的事情,他公子光一样也有力量帮伍子胥达成,并且做的只会比吴王僚更好,更漂亮。
  
  换句话说,公子光那就是个大大的野心家,他毕生的梦想,就是当上吴国之王,将吴国发扬光大,成为天下的霸主。
  
  伍子胥明白了,原来在这个看似谦卑的年轻公子的胸中,充满了勃勃的雄心与野望,那么好,一切如你所愿。只要你肯替我复仇,我就帮助你得到想要的一切!
  
  于是,伍子胥当上了公子光的门客,并开始为他物色杀手,用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帮他得尝所愿。
  
  不久,一个叫做专诸的猛男出现在了伍子胥的视野之中,他,就是刺杀王僚的最佳人选。
  
  专诸,又名鱄(zhuān)设诸,吴国堂邑人(今江苏六合),按照《东周列国志》的说法,此人“状如饿虎,声若巨雷,不畏强御,平生好义,见人又不平之事,即出死力而为”。换句话说,专诸那就是个不怕死的古惑仔,这等亡命之徒,杀人那就跟吃饭一般简单。
  
  不过他们这次杀的却不是个一般人,而是防护森严的一国之君,不好好谋划一番,无异于自寻死路。
  
  现在最难办的一点,是如何让专诸接近王僚,只要能在不引起对方怀疑的情况下顺利接近他,那么王僚的小命,就唾手可得了。
  
  可是这说的简单,做起来谈何容易。
  
  伍子胥想啊想,又想白了几根头发,终于给他想到了一条绝妙好计。
  
  原来,王僚是个老饕来的,生平最爱,就是烧烤鲜鱼。人家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一回,伍子胥偏偏就要王僚为食亡一次。
  
  于是,伍子胥将专诸送到太湖的一个小岛上,闭关修炼烤鱼大法。

正文】6.一条烤鱼引发的血案
  
  
  三个月后,专诸学成归来,王僚的死期到了。
  
  公子光依计进宫找到王僚,请他去参加自己精心准备的鸿门宴:“大王,好消息,我这儿最近新来了一个太湖大厨,烤鱼功夫一极棒。小弟不敢独享,因此特请大王驾临寒舍品尝美味,您吃了绝对不会后悔。”(不后悔才怪!)
  
  王僚大喜,口水逆流城河,一口答应前去送死。
  
  当夜,全副武装的吴王僚兴师动众的来到公子光府第,命运的宴席开始了,先上酒和前菜,可有一点,所有的服务员必须在堂下搜身,检查没有携带危险品才能膝行上前,再由两旁的武士押着献上酒菜。这些个可怜的服务员脖子上都架满了剑,别说爬起来行刺了,只要你胆敢抬头看一眼大王的芳容,就二话不说砍掉你的脑袋,让你去给阎王爷上菜去。
  
  王僚如此小心谨慎,专诸是如何下的手呢?别急,伍子胥自有妙计。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公子光借口上洗手间溜到地下室,那里挤着一大帮全副武装的小弟,专诸凑上前来,沉声道:“老大,该我上了吧!”
  
  公子光拍了拍专诸的肩膀,说:“去吧,阿诸!记住,此次行动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如果失败,我会被军事法庭制裁,你会被当场击毙。”
   
  “光哥,如果我成功了呢?”
    
  “如果成功,我会成为新的王,你还是会被当场击毙。”
  
  “我晕,不过请老大放心,我早就有献身革命的心理准备了。我,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弟,我是一名刺客,杀人是我使命,被杀是我的宿命。”
  
  “哟西,我果然没有看错人。放心去吧,我,尔身也。(你的身体,就是我的身体) ”说着,公子光从怀里取出那把一把极短的宝剑,郑重其事的递给专诸。
  
  专诸接过宝剑,缓缓抽出,但见幽暗的密室内顿时寒光闪耀,刺得大家睁不开眼来。
  
  这一把,就是春秋第一名剑,暗杀之王,鱼肠。
  
  伍子胥忍不住拍手赞道:“好一把鱼肠宝剑,竟能自放奇光,难道神物有灵,欲饱饮王僚之血乎?”
  
  公子光笑:“那可不,这可是本公子的压箱底宝贝,杀人灭口、居家旅行之必备良药。”
  
  伍子胥转身面对专诸:“兄弟,依计行事吧!”
  
  专诸默默地将鱼肠剑藏进烤鱼的肚子里,端鱼出门,回头说了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句话:“照顾好我七舅姥爷和他的外甥女!”
  
  
  
  到了该上主菜的时候了,专诸捧着他的宝贝鱼,来到堂前,旁边的武士上下其手,将他的身子搜了个遍,还不放心,又让他换上一身别的衣服,这才押着他膝行到王僚席前。
  
  顿时,扑鼻的鱼香充满了整个宴会厅(怕是催命的鱼香吧),王僚忍不住俯下身来,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叹道:“好鱼啊好鱼,寡人得尝如此美味,死亦无憾!”
  
  专诸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猛地从鱼腹中抽出匕首,一剑正刺在王僚的胸口,势大力沉,直贯三层坚甲,透出背脊。(真好专诸,真好“鱼肠”!)
  
  王僚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的鲜血从胸前狂涌而出,洒在他和专诸的身上,再流到案上,将那面前那盘该死的美味染成一片殷红。
  
  与此同时,无数的剑戟也刺穿了专诸的身体,专诸用进最后的力气,猛扑而前,将身上的剑戟顶入王僚的体内,血飞溅起来,飘舞在空中,犹如晚霞一般艳丽。
  
  两个千疮百孔的身体撞倒席案,重重的摔在了地上,眼见着是活不成了。
  
  专诸成功了,他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成为了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刺客,在失去意识之前,他想起了心爱的光哥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尔身也。”
  
  而王僚在失去意识之前,脑海中闪过的最后一句话却是:“居然想到把匕首藏在鱼肚子里面,他娘的还真有创意!”

血,到处是血,所有的人都来不及做后继反应,被这惊人的场面震住了,一时间大乱。公子光的一干小弟趁势杀出,将这些没头的苍蝇来了个一锅炖,然后拥着公子光升车入朝。公子光把所有的文武百官聚集起来,历数王僚之罪,然后自立为王,是为吴王阖闾。
  
  群臣唯唯,无人敢出异言,一个个乖乖磕头。
  
  公子光安定下来群臣,继而褒奖有功人员,封伍子胥为行人并参议国事,取专诸之子做卿,又广散财帛赈济贫民,大家觉得这公子光当国君和王僚当国君也没啥不同,自己还落了不少好处,也就都接受了这个现实,没人肯帮王僚出头了。
  
  至此,吴国的权力之棒总算在流血最小的情况下交接到了政变者的手里,属于吴王阖闾和伍子胥的吴国新时代来临了。
  
  只死一个王僚和几个侍卫,总比大规模的宫廷暴乱要好的多。
  
  这,才是伍子胥的真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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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8-2010 08: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文】7.复仇的准备
  
  
  吴王阖闾如愿当上王位,接下来就要依约助伍子胥报仇雪恨了。
  
  不过这说的简单,做起来谈何容易。
  
  要知道,楚国可是横行天下数百年的春秋一大巨头,地盘大,小弟多,坐拥雄兵二十余万,区区一个吴国,新崛起的东海小邦,想要一举灭掉皇皇大楚,那简直就是一个imposible mission。
  
  可是伍子胥偏偏不认命,他就是要给世人看看,小老鼠也能扳倒大巨象。就算现在一时扳不倒,终有一天会实现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自他逃出楚国,已经快十年了,再等个十年,又何妨!
  
  如今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让吴国强大,只有吴国强大了,才能帮他报仇雪恨,才能让楚国人知道,得罪我伍子胥是他们有生以来所犯的最大错误。
  
  而国家要强,最关键的就是要让百姓安居乐业。所以,他首先必须加快吴国的城市化进程,也就是要因地制宜,多建城邑、粮仓、兵库,如此一来,吴国内有可守,而外可以应敌,灭楚之业,那就有希望了!
  
  说干就干,伍子胥于是加派地质专家和气象学家考察地形、水质、气候、风土人情,最后决定在姑苏山(今苏州市木犊镇灵岩山)东北三十里建起一座规模宏大的阖闾城,(又称“吴大城”、“姑苏城”),其位置就在今天的苏州古城区。2500多年来,它就如一轮明月,般照耀在我国东南沿海,誉为“全国第一古城”。
  
  这座姑苏古城现在看来也许不算什么,但是在当时却是春秋时代数一数二的大都市,其周长四十七里(要知道周朝的王都之制也不过“方九里”、即周长36里,可见姑苏城之雄伟),共有八个陆门,八个水门,依山傍水,四通八达,东有海盐之饶、章山之铜,三江五湖之利,真乃江东一大都会也。
  
  此外,为了防备吴国的死敌越国,伍子胥还在姑苏城的南面建了一个卫星城市,其周长十里,且南、北、西面都有高大的城门,其中两座城门边还修有水门,一座水门有城楼,另一座水门路边装有木栅,唯独不在西面建门,为的是断绝越国的光明。
  
  不出一年,姑苏城拔地而起,吴王阖闾大喜,立马将国都从梅里迁了过来,一时间,姑苏城大兴土木,宫殿、楼宇、市场、粮仓,比比皆是,水陆交通,冠盖云集,各国商人和打工仔蜂拥而至,端地是热闹非常,这个新兴的沿海发达城市,立马成为了天下各国媒体的关注热点。
  
  东方之珠姑苏城的建立,使得吴国一跃成为能与楚国分庭抗礼的南方强国,春秋历史从此拉开了新的篇章。
  
  
  基础设施完备以后,伍子胥又开始加强吴国的军事建设,训练士兵,教以战阵射御之法,并积极部署新式武器的研发。因为吴国地处水网交错、丛林遍野的水乡,难于车战,步兵和水军遂成为吴军的主要兵种,而宝剑则成了这支军队最有效的杀伤性武器。所以他专门在位于今南京城南中华门外10公里处的牛首山下建了一座兵工厂,铸剑数千,号曰“扁诸”,并高薪聘请来武器专家干将莫邪夫妇,为他铸造神兵利器,这就是那对千古奇兵“干将莫邪”的来历了。
  
  就算做了这一大堆事情,伍子胥觉得还不够,因为吴国,还缺少一位真正的能够一举定乾坤的将才,协助他,共襄伐楚大业。
  
  恰在此时,伍子胥碰上了他生命中的第六个贵人,兵家圣祖孙子。
  
  孙子,名武,字长卿,《吴越春秋》说他是吴国人,《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又说他是齐国人,乃是齐国大族田氏的后代,后来因为齐国的内乱逃到了吴国,归隐田园,专心研究天下兵法,是为《孙子兵法》。
  
  这一部《孙子兵法》,天下闻名,我就不多加介绍了。总之,伍子胥得到了孙武这位大能人,那可真是双剑合璧,天下无敌了。
  
  于是双方齐心协力,结合吴国士兵的特点,共同创建出了一支精锐无比的“海军陆战队”,不多,总共是三万人。
  
  俗话说兵在精不在多,这三万姑苏子弟,已经足以让吴国荡平天下了。

为什么吴国的主力是“海军陆战队”,而不像中原诸国一样使用“装甲车部队”呢?那是因为江南之地,水行而山处,其民以船为车,以楫为马,习于水斗,往若飘风,去则难从,所以吴国的水军,天下闻名。但是要和楚国甚至中原诸侯打仗,光用水军可不行,因为最终的攻城略地,还是得靠陆军来完成,所以孙武和伍子胥分析了当时的军事形势,决定建立一支特殊的海军陆战队,他们根据中原的车战战法,结合水战特点,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海军陆战队编制,其主要由大翼、小翼、突冒、楼船、桥船等组成。大翼相当于战车部队中的重车,主要负责运输和防御;小翼相当于轻车,主要负责进攻和追击;突冒相当于冲车,主要负责突击和侦查;楼船相当于楼车,是一种有叠层的大船,十分高大,是负责指挥的旗舰;桥船则相当于轻足骠骑,主要负责掩护大部队作战。
  
  我们千万不要低估了春秋时代我国先民的智慧和技术水平,以为吴国的这支“海军陆战队”用的只是些小竹排什么的,其实春秋时期吴国的造船业已经十分发达了,当时大大小小的船场遍布太湖沿岸,建造大船的船场称为“船宫”,建造中小船只的则被称为“石塘”,其分工之细,技术之高,令人叹为观止。
  
  从各方面的记载来看,吴国这支“海军陆战队” 的战舰规模十分惊人,据《越绝书》佚文记载的伍子胥《水战兵法》:“大翼一艘,广丈六尺,长十二丈,容战士二十六人,擢五十人,舳舰三人,操长钩矛斧者四吏,仆射长各一人,凡九十一人,当用长钩矛长斧各四,弩各三十四矢,三千三百甲兜鍪各三十二。”以今日尺寸来计算,大翼长约20余米。船上有士兵近百人,且有齐整的装备,能攻能守,简直就是一座强大的水上堡垒。
  
  大翼都是如此,楼船的规模可想而知。
  
  如果吴国的这支“海军陆战队”只是把船造的大一些、快一些,那就也没啥稀奇的,它之所以能打遍中原无敌手,还有另外一个可怕的地方——这些士兵不但善于水战,而且精于陆战!
  
  这三万姑苏子弟,在船上他们就是横行水上的霸主,下了船他们就是可怕的陆战机器,在川泽密布的江南地区,短剑轻甲的机动步兵才是陆战的王道,他们行动灵活、奔跑如飞,这些优点都是笨拙而机动性差的战车所无法比拟的。楚国因常年与山西的晋国争霸,所以一直致力于发展战车部队而忽略了水师和步兵建设,可是战车的强大冲击力在广阔的平原上十分有效,到了南方水网丘陵地带可就不那么灵光了,吴国来去如风的“海军陆战队”正是它们的克星。
  
  伍子胥请来的这位孙武子不愧为中国兵家第一人,他不但使“兵不厌诈”的军事思想替代了从前“不擒二毛”、“退避三舍”等讲求仁义的战争形式,而且让步兵成为了战争的主角,后来到了战国时代,不合时宜的战车部队也就逐渐的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正文】8.游击战
  
  
  基础军事建设已初见成效,伍子胥也要开始小时牛刀了,从公元前511年开始,吴国将军队一分为三,更番侵扰楚边,声东击西,以疲乏楚人的兵力。
  
  如此一来,吴出一师,楚必皆出;楚出则吴归,打完了就跑;让楚人疲于奔命,一点一点耗干楚国的国力,此消彼长,等到吴国的国力超过了楚国,那就是大决战的时候了!
  
  这一招,就是所谓持久战与游击战。
  
  简单说来,无非就是十六个字: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新招了,从前晋悼公跟楚国争霸,用的也是这个方法。
  
  不过,伍子胥的方法更高明,效果也更好,因为他的三万“海军陆战队”拥有速度快的优势,每次侵楚,都是速战速决,打完了就跑,跑完了回头再接着打,将游击战和持久战有机的结合起来,用速度持久的打击敌人,慢慢消耗敌军的有生力量,最后再农村包围城市,横扫敌人的重点城市,一举定胜负!咱们共产党毛主席也是学我们老祖宗孙武子这个方法打倒了paper tiger 国民党反动派的。
  
  这就是《孙子兵法》中所谓的,兵贵神速。
  
  结果,几年下来,楚在大别山以东的城邑及属国悉为吴有。至此,楚国失去了与吴军对峙的缓冲地带,又连年被吴军袭扰,疲于奔命,导致诸侯离心,盗贼蜂起,内外动荡,百姓苦不堪言。
  
  现如今,伍子胥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而这股东风,就是一个绝好的时机,一根最完美的导火索。
  
  这个绝好的时机,很快就出现了。
  
  归根结底,还是楚国自作孽,不可活。
  
  原来,从前的楚平王以及费无忌,早已魂归天国了,如今在楚国当家的老大,乃是楚平王的儿子楚昭王以及令尹囊瓦。
  
  这个楚昭王,正是楚平王与秦女孟嬴所生的那位太子珍,适时,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小毛孩儿,一切大权,都把握在令尹囊瓦的手中。
  
  而糟就糟在,这个囊瓦同费无忌一样,也是一个小人,而且有过之无不及。
  
  他贪财。
  
  其实当官的,很少有不贪财的,但是事情,不能做得太过分。
  
  而囊瓦这小子,就是贪过头了。他万万没想到,他这一贪,竟给楚国惹来了弥天大祸。

原来,在楚国的北边儿,有两个小国,一为唐国,一为蔡国,它们都是楚国的忠实小弟。
  
  有一次,唐成公与蔡昭侯来楚国郢都(今湖北江陵)拜见楚王,还带了一大堆宝贝来拍马屁。
  
  蔡昭侯是个土财主,比较有钱,他带来了一双羊脂白玉佩,二副银貂鼠裘,并各将一件献给了楚昭王,自己则留着另一套,两人穿在身上就像情侣装一样,出入朝堂,羡煞旁人。
  
  楚令尹囊瓦看着很眼红,他也想要这么一件貂皮大衣,穿在身上多飒啊,你蔡侯朝贺完了就要回去,留着那衣服有啥用,不如给了我,让我和大王同穿情侣装,一对璧人,笑傲朝堂,岂不是一段千古佳话?
  
  于是囊瓦找到蔡侯,直接说:“你那衣服和玉佩正好都是一对,干嘛光给大王,不给我?厚此薄彼,不好吧!”
  
  蔡侯不舍得给,也不愿给,他想:楚王才是我的老大,你算个什么东西,给你,哼,别糟蹋了我的宝贝!
  
  囊瓦自讨了个没趣,十分郁闷,于是他又接着去找唐成公索贿,希望这个家伙会稍微识相一些。
  
  原来唐成公也有宝贝,乃是两匹宝马,名为“肃霜”,他架着这两匹高头大马在楚国大街上往来驰骋,威风凛凛,帅气逼人,郢都的楚国MM们一下子被这位英俊潇洒的白马王子唐成公迷倒了大半,更是羡煞旁人。(“肃霜”其实是一种大雁的名字,其羽如练之白,高首而长颈,马之形色似之,故以为名。)
  
  贪财鬼囊瓦看着这两匹比大雁还漂亮的宝马,口水逆流成河,可惜,唐成公与蔡昭侯一个脾气,怎么说就是不松手。
  
  囊瓦于是大怒,竟派人将蔡昭侯和唐成公这两个倒霉鬼软禁起来,不放他们回去,而且一扣就是三年。
  
  囊瓦这就是做过头了,索贿不成就绑架人家,这跟黑社会有啥区别。
  
  结果,唐国人与蔡国人没辙,只好乖乖交出宝贝,总算把人给赎了回来。
  
  蔡侯与唐侯吃了三年的苦,如今虽重获自由了,但他们心里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两人一商量,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投靠吴国,跟楚国人翻脸!
  
  这下子伍子胥的机会可来了,楚从前之所以难攻,就是因为小弟太多,吴军很难一路攻到它的老家去。而唐、蔡两国虽是蕞尔小国,但位居楚国的北部侧背,战略地位相当重要。(蔡国在今河南新蔡,唐国在今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如今有了唐蔡两国帮忙,吴军则可避开楚国正面,进行战略迂回,大举突袭,直捣其腹心去。搞得好,说不定还可以一举攻下郢都来,刨掉它楚国的祖坟,为伍家一门报仇雪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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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8-2010 08: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文】9.突袭
  
  
  
  机会既然来了,当然不能轻易放过,于是在公元前506年,吴王阖闾御驾亲征,率吴军三万“海军陆战队”,从水路绕过楚国在江淮一带的重兵,迂回到河南的蔡国,与唐蔡联军会合,紧接着,三国联军厉兵秣马,浩浩荡荡,溯淮水继续西进。进抵淮汭(今河南潢川,一说今安徽凤台)后,吴军却突然舍舟登陆,由向西转而向南,改从陆路进攻楚国。
  
  现在问题来了,既然吴军自称水战天下第一,应该继续西进至汉水,然后沿汉水南下,直捣郢都才对,伍子胥为啥要突然舍舟等陆,与楚军在陆地上较量呢,这不是以己之短攻敌之长吗?
  
  为了把这场战争解释的更清楚,咱们有必要把楚国的地理形势讲一下:楚国在长江以北共有两条大河,一条是淮水,一条是汉水。淮水是东西走向,在楚国的北部边境;汉水是南北走向,向南注入长江,将楚国的领土劈为左右两半儿;而楚国都城郢都就在淮水的南岸汉水的东岸。按常理,吴军应该沿淮水西进至淮汉交汇处然后沿汉水向南直捣郢都,这也是所有正常的军事家都会选择的路线。而楚国人也是这么判断的,所以他们在淮水汉水交接处布下了重兵,准备在这里和吴军决一死战。
  
  可是当天下人都认为吴军会走水路的时候,伍子胥却偏偏要反其道而行之,选择走陆路。
  
  这是因为,兵贵神速,楚国地大兵多,久战对吴军不利。如果吴军西行逆流走水路的话,速度必然放慢,从而拖延战机,给楚军以喘息的机会,到时候楚军有了防备,吴军必会陷入到苦战之中,进退不得!所以伍子胥决定速战速决,出其不意,攻其无备,从陆路往南直插其纵深,打他个措手不及!”
  
  
  
  
  就这样,吴国的“海军陆战队”进行了“诺曼底登陆”行动,在淮汭舍舟上岸,并以3500名跑的最快的精锐士卒为“海豹突击队”,身穿轻甲,手执短剑,迅速通过楚国北部大隧、冥阨、直辕三关险隘(在今河南信阳),由于楚国根本没有想到吴军会走这条路,所以这三个险要无比的关隘这时候全变成了摆设,任由吴军有如无人之境般冲了进来。
  
  伍子胥的战略奏效了,他的这支“迅速反应部队”速度真是快的惊人,等到楚军回过神来,他们已经南行越过大别山,再从豫章折向西直抵汉水东岸,离楚国都城不过百里。
  
  伍子胥不愧为天下数一数二的军事奇才,他竟然早在两千年前的春秋时代就掌握了在二战时期曾大出风头的“大纵深作战理论”,也就是以快速反应部队迅速压制敌整个防御纵深,在选定方向上突破其战术地幅;一旦在敌人的防御中撕开了一个突破口,负责扩张战果的梯队就应该迅速进入突破口,迅速将战术胜利发展为战役胜利。吴军这3500名精锐前锋不正是“大纵深作战理论”的快速反应突击队,而跟在后面的26500名吴军不正是这个理论中负责扩张战果的后续梯队吗?
  
  
  
  当吴军像幽灵一般突然出现在汉水东岸的时候,楚昭王这才慌了手脚,急派令尹囊瓦和左司马沈尹戌,倾全国二十万兵力,赶至汉水西岸,自小别山至大别山一带摆下阵势,与吴军对峙。
  
  遥望对岸,伍子胥忍不住潸然泪下,16年了,自己离开楚国已经16年了,这十六年来,他含冤受屈忍辱偷生,付出了满头的白发和十几年的青春岁月,为的就是这一刻。
  
  君子报仇,十六年不晚,自己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了这一天。这一战,无论如何,都不能输!
  

【正文】10.柏举之战
  
  
  比赛时间:公元前506年11月18日
  比赛地点:柏举,楚地,位于鄂豫皖三省交界的大别山中段南麓的革命老区湖北麻城,两千多年后,在这里发生了震惊中外的麻城暴动,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和红二十五军、红二十八军至此发源。
  吴军选手:统帅吴王阖闾副帅伍子胥参谋长孙武随军将领专毅(专诸之子)先锋夫概(阖闾胞弟)督粮官公子山(阖闾次子)后军蔡侯、唐侯
  吴军总兵力:吴军三万,蔡唐联军约三万,总计六万,号称十万。
  楚军选手:统帅令尹囊瓦,副帅左司马沈尹戌,随军将领武城黑,先锋史皇,后军薳射。
  楚军总兵力:二十余万
  比赛意义:伍子胥的复仇之战,“南蛮”与更“南蛮”的大决战,步兵与车兵的大角逐
  比赛结果:以少胜多吴国大胜
  
  
  吴军方面决策层的能力,大家都很熟悉了,至于楚军方面的几个头头,除了囊瓦是个只会要钱的草包外,武城黑和史皇两个也都是正宗的活宝,这里面也就副帅沈尹戌有点能力,这几年来楚国对吴少数的几场胜利,都是他的杰作。而对于目前的战局,沈尹戌对囊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吴军虽然进兵神速,但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战线太过深入,给养难继,万一后路被截,必有全军覆没的危险。所以他建议由囊瓦率楚军主力沿汉水西岸正面设防,牵制吴军不得西渡。而他本人则率部分兵力北上息邑方城(今河南方城),召集那里的楚军(息邑是楚国北部军事重镇,布有重兵),迂回到吴军的侧背,用火焚毁其留在淮汭的战船,再用木石阻塞吴军已然跃过的北方大隧、直辕、冥阨三关,从而切断吴军的归路和给养线,让这支吴军变成孤立无援的死军,然后再与囊瓦主力实施前后夹击,一举将其歼灭。
  
  囊瓦大喜:“高,实在是高!司马此计大妙,嘿嘿,我看这次吴国君臣,就别想活着回去啦!”
  
  就这样,沈尹戌带着自己的部队,按原定计划北上了,可是没等他走远,囊瓦老夫子又变卦了,这一切都源自武城黑和史皇这两个活宝的馊主意。
  
  武城黑说:“不对劲啊,司马叫我们等,可是我军用的都是皮革蒙的战车,现在天降大雨,时间一长可不都泡坏了,吴军不过三万,小菜一碟,何须如此大费周章,我看咱们不如速战速决,冲过去先干它一票再说!”
  
  如果说活宝一号武城黑只是有点自信过头了的话,活宝二号史皇就完全是个搬弄是非的小人心态了,他说:“小黑说的没错,而且令尹大人您别忘了,司马在楚国的粉丝可比你多,如果真被他成功毁掉了吴国的船只,堵塞了关口,那么破吴的功劳,就是他一个人的了。如此一来,您不但啥也没捞着,还会被人说闲话,说您虽然打赢了,却是靠他老沈的计谋,如此下去,您令尹的位置就不保了。”
  
  囊瓦一听,心思便开始活动了:没错啊,我身为楚国CEO,怎么能被下属抢了风头呢?这以后叫我还怎么在楚国混哪!我能把头功和CEO的位置让给他老沈吗,我不能。
  
  于是,在虚荣心与自信心高度膨胀的刺激下,囊瓦做了他一生中最失败的一个决定:命令楚军主力全部渡过汉水,沿大别山小别山一带向吴军发起总攻,要赶在沈尹戌完成迂回包抄行动前,一口吃掉吴军,独自享受成功后的鲜花与掌声。
  
  可是囊瓦想得太美了,等待在汉水对岸的,并不是什么鲜花和掌声,而是伍子胥送给他的一顿棍棒大餐。
  
  伍子胥的计策很简单,你囊瓦不是急于求胜吗,那我就往后撤,退至大别山和小别山的群山峻岭之中,利用丘陵、山地的有利地形,发挥吴军步兵多、机动灵活的特点,抑制楚军兵车多、利于平原作战的特长,在运动战中逐渐消耗楚军的兵力和士气,然后寻找机会,一举击败不可一世的楚军。

【正文】
  
  
  囊瓦这个草包一见吴军后撤,大喜过望,还以为吴国人怕了自己,遂命令三军全面出击,在后直追。伍子胥见楚军已然中计,遂命先锋夫概率领他的秘密武器“木棒军”,给囊瓦一点厉害看看。
  
  “木棒军”,名字好似不雅,却是吴军中王牌主力、“机器人部队”。这些人都是伍子胥在三万故苏子弟中精心挑选出来的三百名大力士,他们天生神力,在高强度的训练下练成了身披重甲还能挥动五米长、碗口粗木棒的能力,杀伤力极为惊人。
  
  三百名大力士是百里挑一,他们的头头夫概更是万夫莫当的猛将,在吴国,论武功,论冲锋陷阵,他夫概说自己第二,吴国没有人敢说自己第一,就算是白发魔男伍子胥,恐怕也要低头认输、自愧不如。他带着这群“斯巴达三百勇士”,冲进史皇的先头部队之中,一遇楚兵,就没头没脑的打将过去,楚国的战车兵虽然装备精良,素质一流,但哪里曾见过如此阵势,被吴兵乱打一阵,史皇大败而走。
  
  囊瓦虽然败了头阵,但仍自信满满,史皇的先头部队并不是楚军的主力,局部的失利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它吴军不过才三万人,就算加上唐蔡的一群垃圾,满打满算不过六万,而自己的兵力则数倍于敌人,只要全线压上跟它硬碰硬,没有道理会输的。
  
  所以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寻找吴军主力,毕全功于一役,干掉它的指挥系统,那就一切ok了。
  
  囊瓦错了,他错就错在没有意识到吴军的强大与阖闾的必胜决心,他满以为这次吴军还是和以前一样打完了就跑,跟他玩游击战,没捞着什么便宜就会退回吴国去。他觉得只要给对方一点厉害看看,把他们打跑,就可以像平常一样舒舒服服回家睡觉了,大王还赏赐几千两黄金、几座府第、几个美女.……所以他只想着快快地找到敌人,解决他们,从而忽视了吴军的真正意图:
  
  阖闾和伍子胥是拼了老命来的,不打到郢都,他们绝对不会回去。
  
  接下来囊瓦的大军又和吴军在大别山至小别山之间打了两仗,都没有占着什么便宜,还损失了几千兵马,囊瓦泄气了,他觉得自己就像动画片《猫和老鼠》里面的那只傻猫,没抓着老鼠的一根腿毛,还被对方骗走了不少奶酪,再这样下去主人非要把自己扫地出门不可。于是他拉着自己的小兄弟史皇,郁闷地说:“吴军狡猾狡猾地,不好对付啊,我看咱们不如弃寨逃归,召集齐弟兄再来接着打。”
  
  史皇虽是个活宝,却也算是一条汉子,他对囊瓦的胆小行为很是不屑,说:“国家太平时,你争着执政,现在作战不利,你就想逃跑,万一吴军乘势攻入国都,你逃到哪里去都是一个死。我们现在不过是偶尔的失利,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没了几千兵马,咱们人一样比吴国人多多了,如今你只有与吴军拼死一战,才可以洗脱之前的罪过。”
  
  其实史皇也错了,楚军的战斗减员虽然不大,但这些天来他们一场胜仗都没打,士气低落到了极点,他们开始怀疑,这个貌似信心满满却无能之极的老大,到底能不能给他们带来一场胜利。
  
  对于战争而言,士气的损伤往往比战斗的减员还要可怕,可惜,徒有勇气的史皇不懂得这一点,而大草包囊瓦就更不明白这个道理了,他听了史皇的一番话后,其可笑的自信心又莫名其妙的膨胀起来:没错,我囊瓦坐拥二十万赌本,现在只不过输了几千块钱,怎么能就这么泄气不玩儿了呢?有赌不算输,不行,我要接着赌,我要翻本,把输掉的钱全部赢回来!
  
  正在草包囊瓦低头意淫不止的时候,前方传来了两个好消息,让他一下子欢跳了起来:
  
  1.楚昭王得知前方战事不利,又给他派了一万援兵来,虽然主帅是一向跟他不和的薳射,但赌本一下子增加了不少,对他而言不能不说是一件大好事。
  
  2.吴军主力突然停止了后撤,在柏举摆下了阵势,似乎要跟自己梭哈了。
  
  太好了,老鼠终于不跑了,这真是自己翻本的大好机会,兄弟们,磨好你们的尖爪利牙,准备好好的大块朵颐吧!
  
  伍子胥为何突然不再跟囊瓦玩这场猫抓老鼠的好戏了呢?因为他知道,几天来这只蠢猫已经被自己完全给拖垮啦,现在不玩死它,更待何时?
  
  就让你们这些傻猫瞧瞧史前巨鼠的威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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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8-2010 08: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公元前506年11月18日这个寒冷的清晨,柏举山区大雾弥漫,吴楚两军面对面的摆开了阵势,微曦的晨光中,飘扬的旌旗和闪亮的盔甲一眼望不到尽头,几十万人的战场上竟然一片寂然,只有偶尔几声马嘶打破清晨的宁静,肃杀的气氛压的所有人喘不过气来,这场纠结了好久的猫鼠决斗终于就要鸣锣开战了!
  
  这时吴国最凶猛的一只老鼠夫概找到鼠王阖闾,说:“楚帅囊瓦贪而不仁,刻薄寡恩,他的部下都没有为他效死的决心,再加上楚军连败,士气低落,我军若先发制人,主动出击,楚军一定溃逃,届时大王再以大军追击,必能大获全胜。”
  
  阖闾沉吟道:“不行!楚军虽连败,但其兵力毕竟数倍于我军,而且今天大雾弥漫,并非交战的大好时机,你这样做这样太冒险了,不如先采取守势,站稳脚跟,改天再和他们拼命!”
  
  夫概无奈,只好退了出来,但他左思右想,觉得不应放弃这个胜敌的良机,于是决定豁出去,将自己五千部曲扯上,朝楚二十万大军直接攻了过去。
  
  区区五千兵就敢冲敌二十万,夫概果然不愧为吴军第一猛将兄!
  
  和夫概上次用的三百重甲木棒军不同,夫概的这五千精兵,都是一色的轻甲剑兵,他们所使用武器的俱是吴王阖闾费尽心血打造的“扁诸”利剑,其削金如泥、吹风断发,最适合短兵相接、近身肉搏,简直将步战的精髓,发挥到了极致。
  
  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一支军队的战斗力往往取决于它主帅的性格,囊瓦贪生怕死,带出的兵自然都是些窝囊废;夫概勇猛无敌,带出的兵自然都捍不畏死,一个个似虎入群羊,左右冲杀,如入无人之境。
  
  而囊瓦万万没有想到吴军这么快就发起了冲锋,再加上大雾弥漫,一时间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有多少兵马,一下子慌了。适逢清晨,很多楚军还没来得及吃饭,就匆匆的投入了战斗,好死不死又遇上了这一群不怕死的疯子,结果很快就乱了阵脚,溃不成军。
  
  夫概就像一个顶尖篮球后卫,一点儿假动作不做,光速突破篮下,直接在内线扣篮得分了。
  
  这真是一场变态的战争,兵力的多寡在这个时候似乎起不了任何作用,在夫概这个狂人如惊涛骇浪般的攻击下,囊瓦的指挥系统轰然崩溃,他引以为傲的“装甲车”部队,在柏举这块典型的丘陵地带根本发挥不了任何优势,甚至没来得及冲锋就被吴国的步兵团团围住,无数手握长戈的楚车兵还没弄清怎么回事儿就被莫名其妙的砍掉了脑袋,飞溅的鲜血飘扬在漫天的浓雾之中,将柏举的天空染成了艳丽的绯红色。
  
  伍子胥默默的欣赏着夫概这个暴力美学大师所表演的精彩杰作,脸庞却出乎寻常的平静。
  
  ——楚军完了!
  
  他深吸一口气,轻轻挥舞了一下手中的令旗,顿时,雷鸣般的鼓声响起,三万吴军齐声呐喊,对楚军发起了最后的总攻。
  
  吴军主力全部压上来了,他们的脸庞清晰可见,每个人的眼神,就像三天没吃饭的饿鬼盯着一盘烧猪。
  
  二十万楚军顿时变成了一堆被猎人围捕的野猪,为了避免再变成“烧猪”,他们纷纷丢盔弃甲,亡命奔逃,只留下堆积如山的尸体和漂浮在漫溢血海之中的武器辎重,稍稍延迟了吴军冲锋的脚步。
  
  没有想到,一次无组织无纪律的军事行动竟然收得如此奇效,谁能想到,吴人不按牌理出牌,敢用五千兵去冲击楚二十万大军?囊瓦的输就输在胆小,赌博千万不能怕输,一怕输就完了,而夫概的胆子就很大,大的让人跌破眼睛。
  
  因为剽悍的人生,从来不需要解释。
  
  
  伍子胥万万没有想到,胜利居然来得如此迅速,不到一个早晨,楚二十万大军分崩离析,大将史皇和武城黑战死,主帅囊瓦弃军而逃,亡命郑国,从此楚国的死活,与他再无半点关系。
  
  唉,囊瓦这个小人,真是比费无忌还要不堪,费无忌人品不行,至少还有些小聪明,而这个囊瓦,不但贪财、自私、没主见,而且狭隘、无能、贪生怕死,人类所拥有的劣根性几乎全给他占光了,楚国用这么一个误国误民的小人当令尹,别说二十万楚军,就算再多个几倍,恐怕也难以逃脱败亡的结局。
  
  想来伍子胥应该觉得挺没劲的,楚国除了兵多,一无是处,打赢了都没啥成就感。
  
  接下来的几仗就更没意思了,无非就是追在楚国的溃军后面一顿乱揍。包括柏举之战在内,一共是打了五仗,吴军五战五胜,一路狂追数百里,一直打到了郢都城下。
  
  这会儿还有啥好说的,攻城吧!

【正文】10.鞭尸
  
  
  
  二十万楚军就这么灰飞烟灭了,小伙子楚昭王吓的屁滚尿流,赶忙收拾包袱,带着心爱的小妹羋畀(mǐ bì)和宠臣鍼(zhēn)尹固(鍼尹,又称箴尹,楚国官名,主规谏),坐上船,从郢都西门出城跑路。
  
  楚国大将昭王的叔叔公子子期正在城上战斗,听说大王先跑了,只得带着百官和剩下的楚军追上去护驾。至此,郢都全面失守,吴军就这么轻轻松松的攻破了这个春秋时代数一数二的大国都城。算起来,郢都易手的这一天距离柏举之战才不过十天,其速度之快,就连伍子胥自己都没有想到。
  
  此一役,吴军千里奔袭,席卷楚境,五次连续作战,五战五胜,以三万兵力,狂胜楚二十万大军,奇迹般的打下了春秋时代唯一被攻破的大国都城:楚国郢都,给数百年来称雄天下不可一世的楚国以空前的创伤,完成了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创造了中国战争史上以少胜多、快速取胜的光辉战例。吴国的这场胜利,代表着旧时代旧战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全面崩塌,伍子胥在这场战争中创造性地使用了数千年后在二战时期大放光芒的“连续作战理论”和“大纵深作战突破理论和追击理论”,这里面有不少战法都是超越了那个时代的伟大创举,各中的奥妙,且让小生慢慢道来:
  
  我们都知道,春秋时期的争霸战,往往都是一战决胜负,也就是双方选一个战场,架着战车面对面冲锋,谁的阵脚先乱,谁就算输,对方一投降,这仗就打完了,从前楚宋争霸的泓水之战;晋楚争霸的城濮之战、泌之战;以及秦晋争霸的韩原之战、崤之战莫不是如此——这是春秋古风,那时候大家打仗,还是颇厚道的,从来没有人会一仗接一仗,痛打落水狗,非要致人于死地不可,因为那时战争的宗旨是争霸,争霸战争,争个名分嘛,只要承认我的权威,听从我的指挥,做我的小伙伴,尊我老大,就可以了,无须赶尽杀绝。当然,这是指强国之间的争霸战,吞并小国的战役,不在此讨论之列,再说小国往往就一个城,打完了就算,也不存在连续战役的说法。
  
  可是到了春秋末期,连续战役的情况开始出现了,而吴楚之间的这场柏举之战,就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连续作战的经典战例,而作为这场战役的实际指挥者,伍子胥开创了“连续作战理论”在军事行动上的首次应用,这在我国军事发展史上,意义十分重大。
  
  所谓“连续战役”,简单来讲,就是为了粉碎敌人庞大的集团军,所连续实施的一系列在时间上互相联系并能导致全线胜利的战役。而“连续战役理论”,其实质就是在实施头一个战役的过程中就考虑并准备下一个战役,以防止供应中断和运输堵塞,达成战斗行动的连续性,不给敌人以变更部署和组织战斗的时间。吴军在淮汭舍舟登陆后,运用“大纵深突破理论”,陆地疾行数百里,赶在楚兵增防之前,迅速突破三大险关,继而与楚军一路连续作战五次,五战五胜,这不是“连续战役”,又是什么?

我们前一章还提到过,春秋时期的大多数战役,“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其实这都是车阵的作派,《尚书牧誓》里面讲到武王伐纣,就是这个样子:“不衍于四步、五步、六步”,走个四五步就要停顿下来,重新看齐,排好队;“不衍于四伐、五伐、六伐”,砍杀四五下一定要停顿下来,大家再重新开始。这就是使用战车作战最大的一个缺点: 驾车技术要求高、机动性差。要知道,春秋时代的战车不是现代的小轿车,没有方向盘,更没有安全气囊,转向进止完全要靠绳辔对战马的驾驭,而且底盘又高,轮子又大,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用这种东西打仗,当然慢吞吞、傻兮兮,难搞的紧。再加上战车一追起来,无法与步兵协同,很容易被对方杀个回马枪。
  
  也正因为如此,在城濮之战,先轸没办法在大胜楚军之后,趁胜追击,扩大战果。
  
  可是随着部队装备的改进、战略意识的提升以及步兵使用的增多,春秋末期的很多战役已经不再遵循这个古法了,而“柏举之战”就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突破性使用“大纵深追击理论”的经典战役。
  
  所谓“大纵深追击理论”,就是进攻者一旦发现敌人准备退却时,就应该立即转入追击,力求阻止敌军有组织的退却,在敌到达新的防御地区并与从纵深开来的预备队会合之前予以围歼。吴军在柏举击败楚军主力后,并没有停住脚步,而是立即对敌展开了全面追击,一路狂追数百里,远远超过了古法中规定的90里纵深,继而竟一举攻下了对方的大本营。这,就是步兵相较于战车部队的最大优势,也是伍子胥在战略意识上超越了先轸的地方。当然,这并不代表伍子胥比先轸就牛逼多少,而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两个相差了百来年的历史人物,是无法简单进行比较的。
  
  
  
  吴军进城,就好比一群乡下人入了花花世界,自然举军若狂,大肆抢掠,将这个繁华古都,折腾了个底朝天。
  
  而我们的主人公,伍子胥,却没有这个心思,因为他要报仇!
  
  唉,伍子胥这一生,完全就是悲剧的一生,那一段噬骨的仇恨,就像他的影子一般,无时无刻不与他纠缠在一起,无论他怎么做,都无法摆脱这个阴影,就算是他现在攻下了楚国的都城、毁掉了楚国的宗庙社稷,他的内心依然阴暗、依然彷徨,他一定要做一件事来稍稍平复一下心中狂涌而出的仇恨之焰,不然的话,他非被这团烈焰烧焦了不可!
  
  伍子胥要做的这件事,就是挖出自己仇人楚平王的尸体,鞭尸泄恨。
  
  ——我曾立下誓言,你所带给我所有的痛苦,我一定要你加倍奉还,你虽然死了,但我也决不能就这么饶了你,我要毁掉你在这个世界上所珍惜的一切,包括你的国家、你的老婆、你的儿子,还有你的尸体!
  
  要知道,在古代,鞭刑是上司对下属、主人对奴仆惩罚时所施的常用方式,伍子胥选择这个方式对待楚平王的尸体,正是对楚王以及楚国最大的侮辱。
  
  
  于是,在一个暴雨交加的夜晚,伍子胥复仇男神附身,竟带兵找到楚平王的坟墓,将楚平王的尸体给刨了出来!
  
  当棺盖终于被凿开,雨夜里电闪雷鸣,天空霎时如昼,将那具尸体照的清清楚楚,毫发可见。
  
  伍子胥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幅脸庞——楚平王,这就是楚平王熊弃疾的尸体,绝对不会错!
  
  他沉默了良久,突然间爆发出一阵狂笑,他疯了一般的笑着,疯了一般的冲上去,用左脚狂踩尸体的肚子,又用右手挖出了尸体的眼睛,嘶吼着说:“你活着的时候不辨忠奸,杀我父兄,死了还要眼珠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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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8-2010 08: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接着,他又取出一支九节铜鞭,开始发狂似的鞭挞楚平王的尸体,一下又一下,仿佛要将全身的力气全部用光一般。
  
  无聊人士《吴越春秋》的作者东汉赵烨帮伍子胥数了一下,硬说他一共抽了三百鞭。于是我这个无聊人士也帮忙算了一下,三百鞭,就算两秒钟抽一鞭,中间还不能休息,也需要足足六百秒、十分钟之久,伍子胥的体力还真好啊。
  
  终于,楚平王的尸体被抽得只剩下一堆血肉,伍子胥无力的瘫倒在地,仰天狂笑,银白的乱发漫天飞舞,景色极其恐怖,令在场的所有人以为见到了来自地狱的恶魔。
  
  
  
  雨越下越大,伍子胥还在笑,俊朗的脸庞以不可思议的状态扭曲着,无比狰狞。
  
  可是在漆黑的夜色中,没有人发现,在伍子胥的笑容当中,有一滴晶莹的泪珠慢慢从他的脸颊上滑落下来,恶魔,也会流泪么?
  
  其实这个世界上最痛的悲,就是笑着流泪。
  
  在这滴眼泪中,除了为父兄雪恨的欣喜,更多的是激动过后的空虚,以及无奈。
  
  伍子胥明白,就算自己再怎么折磨楚平王的尸体,他的父兄,也不可能再活过来了,他并不是什么白发魔男,更不是什么复仇男神,他,只是一个失去国家、失去亲人,永远无法找到归宿的可怜虫。
  
  如果说这些年来他还有一个奋斗的目标就是报仇的话,现在他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让他努力为之奋斗的东西了,吴国并不是他真正的国家,他真正的国家已经被自己亲手给毁灭了。从今天开始,他只是一具名为“伍子胥”的躯壳,他为吴国所做的任何事,只是尽一个朋友和臣子的义务,而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对他而言已经不再重要。
  
  伍子胥仍然像个落汤鸡般傻傻的坐在暴雨中,狂风吹来,将他的泪水刮到了无边无际的夜空之中,可是他的脸上,依然没有任何表情,仿佛这满天的狂风暴雨根本不存在一般。
  
  他,什么都没有了,身体没有了,心,也没有了。
  
  就让大雨,把世上所有的东西都冲干净、冲光了吧,空荡荡的,就什么都解脱了。

【正文】11. 英雄泪
  
  
  楚国的都城变成了吴国人的纵欲之所,楚国先王的尸体也已化作微尘,但楚国的人心没有散,即使他们明白的他们国家已经腐朽透顶,但他们也并不想当吴国的亡国奴。
  
  而小伙子楚昭王一如从前的伍子胥,逃亡之路虽然惊险万分,却还是奇迹般的逃了出来,在楚国西北边儿的属国随国(今湖北随县南)的庇护下,纠结楚国残余势力,组成了流亡政府,与吴军对抗。
  
  关键时刻,楚国百姓还是站在了老主子这边儿,一时间,楚国各地,义军蜂拥而起,他们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楚国复国运动,纷纷起来反抗吴国的统治。
  
  这个历史悠久基础雄厚的春秋强国,并没有那么容易被打倒。
  
  局势变得越发混乱起来,而与此同时,在夷陵山区(即三国时陆逊大败刘备的那个夷陵之战所在地)中,躲着一个几乎要被大家遗忘了的牛人——申包胥。
  
  当年,伍子胥仓皇北顾,途中好友申包胥放了他一马,并跟他说过一句“子能亡楚,吾能存楚”这样响当当的誓言。现在,既然伍子胥已经报了仇完成了他的任务,那么申包胥也是时候实现自己的诺言了。
  
  他一定要赶走吴兵,恢复的楚国的大好河山!
  
  于是,申包胥一面在夷陵山区组织游击战,一面给伍子胥写了一封信,义正言词的斥责他说:“你这样报仇,岂不是太过分了一点吗?怎么说你也曾当过楚平王的臣子,死者为大,虽然他曾对不起你,但你也不能鞭打他的尸体而侮辱一个死人呀?你这样真是太惨无人道了!”
  
  确实,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一个人死了,那一切仇怨似乎也该可以一笔勾销了。所以,伍子胥的行为,在世人的眼中,未免有些离经叛道,让人无法接受。
  
  伍子胥接过信,沉默良久,双目泛起了泪光:老申呀,你骂我的每句话都对,可是我,我身不由己啊……
  
  数日后,申包胥收到了伍子胥的回信,上面只有一句话:“吾日暮路远,故倒行而逆施于道也。”(成语“日暮途穷”,“倒行逆施”典出于此。)
  
  申包胥长叹了一口气:伍子胥说的也没错,仇恨纠结到了这个地步,他也没办法控制自己,看来要劝他退兵是不可能了……罢罢罢,我干脆冲出山去和吴国人拚了算了!……不行,我这么披甲执刃赴强敌一死,伏尸流血,其作用也只不过是一兵一卒,还不如留得有用之身,去向诸侯搬兵来救。
  
  而这个世界上唯一能救楚国的国家,就是秦国。
  
  因为秦国的君主秦哀公是楚昭王的舅舅,两国是“秦楚之好”来的。
  
  可是申包胥跟个叫花子一样,跑的双脚流血,好不容易跑到秦国,秦哀公却说啥都不肯出兵。
  
  原来,秦国崤之战大败以来,一百多年间只跟晋国打过几个小仗,还大部分都输了,从此秦国的君主们放弃了称霸中原的理想,开始在关中这一片地方自得其乐、谁都不惹,过起了幸福而平静的小日子,可现在却突然跑来一个申包胥,要秦哀公帮楚国复国,这不是搞笑吗?先别说秦国打不打得过吴国,就算打得过,咱又何必费尽心机为别人强出头呢,这不是自找麻烦吗?
  
  老申一看人家不答应,大急,开始大哭。
  
  而且这一哭,就是整整七天七夜。

是的,大家没有看错,整整七日七夜,整整10080分钟,申包胥一个人单腿立在空荡荡的秦庭上,粒米未食,滴水未尽,坚持了10080分钟不吃不喝,坚持了10080分钟不停哭泣。到底是什么力量支撑着这个养尊处优的楚国大夫坚持如此长的时间呢?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不是荣华富贵,也不是高官厚禄;而是承诺、信念、使命,还有责任。
  
  而当申包胥觉得自己快不行的时候,他想起了很多人很多事,他想起了楚昭王,那个另自己又爱又恨的年轻君王,希望他经过这次巨变后能真的成熟起来,不再受类似囊瓦这样的奸臣所摆布;他还想起了伍子胥,很多人说过他当年不该放过伍子胥,是啊,自己那时候要是杀了伍子胥,楚国或许就不会亡了。但是,他从来没有为这件事情后悔过,楚国就像一个病入膏肓的病人,即使没有伍子胥,也总有一天会亡的,早晚而已,让事情早点爆发,惊醒大王与国人,也许还是件好事儿!其实伍子胥也没有错,他不过就是想为父兄报仇嘛!虽然,因为命运,我们各自选择了不同的道路,但我们终究还是一生一世的好朋友。你报了仇,身为好朋友,我为你高兴,但身为楚国的臣子,我却一定要打败你,我要让全天下人都知道,我申包胥一定能救得了楚国,不能救楚,我就为楚国而死。
  
  正是抱着这颗必死之心,反而让申包胥爆发出了无穷的求生力量,让他坚持,并一直坚持到了最后一刻。
  
  有时候,精神力量真的可以超越人类的生理极限,强大到让所有人都无法相信的地步。
  
  这种力量,打不死的蟑螂小强、圣斗士星矢称之为“燃烧的小宇宙”。
  
  
  
  秦哀公彻底被申包胥给感动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哪:蓬头垢面,双脚淌血;满身的坚忍执拗,满面的苦大仇深;一低头血泪成河,一抬头长歌当哭。
  
  他终于受不了了,他决定出兵,就算不为申包胥,不为自己的小外甥楚昭王,他也要考虑一下秦国的安危,吴国这帮“蛮夷”如此厉害,让他们控制楚国继而坐大,对秦国也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至此,楚国的复国运动终于拉开最后的大幕,伍子胥到底能不能抵挡住春秋两大强国的疯狂反扑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伍子胥鞭尸三百”与“申包胥长哭七日”可以说是春秋末年历史上最为凄美、最为壮烈的一篇乐章:对与错、报仇与忠君、家仇与国恨、私情与公义,纠结在这两个烈丈夫、好朋友之间,演绎了一段又一段壮怀激烈的千古悲歌,它让我们赫然发现,眼泪,并不一定是弱者的表现,当伍子胥瘫坐在楚平王的尸体旁黯然落泪,当申包胥傲立在秦庭上长歌当哭,当孟姜女匍匐在长城下嚎啕不止,强权在无数颗坚定的眼泪面前轰然崩塌,谁说英雄只与刀光剑影相伴,当一切功名被覆盖上数千年厚厚的尘土,在英雄们孤独而幽深的双眼之中,也许只会留下一颗晶莹剔透、闪闪发亮的,英雄泪。
  
  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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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8-2010 08: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文】12.再次踏上复仇之旅。
  
  
  
  公元前505年6月,当吴军在楚国的大地上折腾了近半年之久后,在申包胥的引领下,秦国的虎狼之师出兵了,一共是战车五百乘,兵力约37500人。
  
  秦楚部队在稷地(今河南桐柏县境)会师后,很快对吴军进行了疯狂的反扑,很快将吴国的三万“海军陆战队”陷入了长时间的苦战之中。
  
  与此同时,在吴国后方的宿敌越国也出兵了,越王允常挥军直逼吴都姑苏,他要来个趁火打劫。
  
  紧接着,吴军中的猛将兄夫概见事情不妙,竟也落井下石,率军造反,想自立为王。
  
  吴王阖闾闻信大惊,顾不上跟秦楚纠缠,赶忙跑回去救火。
  
  后院大火总算被扑灭了,但伍子胥此时也进入了进退两难的地步。
  
  苦思了半天,伍子胥审时度势,最终决定也撤离楚国,大势即已无法挽回,何必再苦苦支撑,毕竟自己的大仇已报,无需跟楚国人玩命到底。
  
  就这样,吴军带着大批在楚国抢来的金银财宝和百姓子女,也带着数不尽的荣耀与遗憾,回到了阔别一年之久的吴国,而留给楚昭王一个空荡荡惨兮兮的劫难之城——郢都。
  
  至此,吴楚之间的恩恩怨怨总算是告了一个段落。
  
  
  
  接下来的十年,是相对平静的十年(公元前505-496年),毕竟,在经受了这么一场耗时耗力的大战之后,吴国也需要修养生息了。
  
  在这十年间,吴国在伍子胥的努力下,西破强楚、北威齐晋,阖闾的人生之路达到了最顶峰。
  
  然而,有句话说得好,叫做“爬得越高,摔得就越狠”,往往一个人爬到最高峰的时候,也是他最危险最有可能掉下来的时候。吴王阖闾志得意满后,未免变得有些自负毛躁,恰好这个时候越王允常突然去世,其子句践继位,阖闾静极思动,想起当年越国曾在自己背后捅过一刀,端地是可恶的紧,便想趁着此机会攻打越国,教训句践这个小毛孩一顿。
  
  确实,十年不动刀兵,阖闾和吴国勇士们的手都有点痒了,吴国人都是天生的战士,即使安定平和的生活,也需要一点鲜血的刺激。越国是个小国,且是个比吴国落后很多的“蛮夷”,地盘小军队少,揍他还不跟玩儿一样。
  
  伍子胥却认为此举不妥,说:“越国虽然曾经偷袭过咱们,但他们的国君刚死,士人百姓都很悲痛,所谓哀兵必胜,我们这个时候去攻打他们,恐怕讨不了好,不如过段时间再揍他们。”
  
  阖闾不听,什么哀兵必胜,咱们吴国军队天下无敌,管他哀兵悲兵,照揍不误,你不同意算了,寡人自己去!
  
  阖闾于是留下伍子胥看守老家,自己御驾亲征,带着三万吴军乌呀呀的直朝越国杀奔而去。
  
  这就是春秋史上著名的檇李之战。
  
  而阖闾与伍子胥万万没有想到,他们这一分开,竟然就是永诀。

越王勾践这个人,大家应该都很熟悉了,他年纪虽轻,却并不如阖闾所想是个没用的小毛孩,相反,他是一个天生的阴谋家,世上最不能惹的危险人物。
  
  除此之外,勾践还有一个天才谋主,这世上唯一能和伍子胥一较高下的军事大师,鼎鼎大名的军师范蠡。
  
  范蠡本是楚国宛地(今河南南阳)人,师承春秋第一高人晋三公子计然,这家伙军事、工程、艺术、经济、天文、地理、星象、占卜无一不精,是个旷古绝今的全才。可惜自古英雄多寂寞,范蠡盖世奇才,却不为世人所知,还把他当成个疯子。他只好离开楚国,自荐于越王,而得到勾践看重,得以在越国一展抱负。
  
  你想想,阖闾碰上了这么两个危险的对手,他还能讨的了好去。
  
  结局一如伍子胥的糟糕预感,越军以少胜多,吴军大败,吴王阖闾也被越将灵姑浮击伤脚趾,狼狈奔逃。
  
  阖闾虽然只被砍掉了一支脚趾,算不上什么致命伤,但他毕竟老了,十年养尊处优的神仙日子早已泡光了他的强健体魄和坚强意志,再加上春秋时期医药条件落后,没有云南白药,更没有什么止痛针,因此,老迈的阖庐在随军溃散出七里远之后,终于忍受不住剧烈的疼痛,大叫一声,跌落下战车,鲜血流尽而死。
  
  阖闾一生,征战无数,全身上下竟无半点伤痕,这是他第一次受伤,却也是他最后一次受伤,没想到,威震天下英雄盖世的吴王阖闾,竟然就这么出人意料的陨落了,更可恶的是,为他掘墓的这个人,居然就是他一直瞧不起的小小越国的一个小毛孩——句践小儿,他真是好恨,好不服气!临死前,他看着自己的宝贝儿子太子夫差,气喘吁吁的说:“尔而忘句践杀汝父乎?”
  
  夫差哭着说:“夫差誓死不忘此杀父大仇,三年之内,我必将越国夷为平地。”
  
  一旁的伍子胥也握拳道:“大王,从前,你为臣报了全家的大仇,现在,轮到臣为你报仇了,你放心,我一定会帮太子灭掉越国,句践不死,子胥不生。”
  
  阖闾满意的点了点头,一声长笑,阖目而逝。
  
  从此,吴国与越国结下了比钱塘江还长、比太湖水还深的血仇,血债就要血来偿,这两个国家,将注定不能共存于这个世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这果然是一段复仇的历史,伍子胥和楚国的深仇大恨只是本段历史的第一个高潮,吴国与越国的血海深仇才是本段历史的第二个大高潮,伍子胥啊伍子胥,你何等命苦,总是生活在痛苦而惨烈的复仇之中,为父兄复仇,又为君王复仇,一生一世,不死不休。

对于阖闾的死,伍子胥内心十分自责,要不是当初自己跟阖闾闹意见,他就不会留在吴国而没有与阖闾一起出征了;要是自己跟阖闾一起出征,阖闾或许也就不会战败身亡了。伍子胥是个有仇必报,有恩必还的人,当年他身负血海深仇,孤身逃到吴国,要不是阖闾仗义收留他,又帮助他报仇,他早就变成一个异国之鬼了,所以,他一定要帮阖闾报仇雪恨;而对于夫差,伍子胥则有着一种类似于父子般的深厚情感,这个小伙子,是他看着长大,也是他一手推上吴王之位的。夫差的丧父之痛和满腔仇恨,伍子胥感同身受,因为这些事情,他都曾一一经历过。伍子胥对夫差的爱,既是一种君臣之爱,也是一种父子之爱,相信伍子胥到了临死的那一刻,这种爱也从未减轻过半分,因为他明白,夫差不听他的话,总有一天也会落得与他相同的下场,那时候,他的心中有恨,但更多的,是同情。同情,也是一种爱。
  
  伍子胥真可算是春秋历史上唯一的“善恶交集体”、“黑色英雄”。
  
  他一转眼,金刚怒目、魔神下凡;一转身,却又菩萨低眉,慈悲满怀。
  
  当年,伍子胥全家被灭,流浪于江淮之地的时候,谁能想到日后他竟能以一己之力帮助小小的吴国灭掉泱泱大楚——作为一个臣子敢于向国君挑战,作为一个个体敢于向一个国家挑战——这是何等的英雄气概,可是英雄一转眼,却变成了个恶魔,就当伍子胥五战五捷,攻入郢都后,一转身却当上盗墓贼,留下了那足以抵消他一生功业的三百鞭,而世间的道学家们往往都喜欢借此说事儿,说伍子胥妇人心胸,残暴不仁。
  
  其实伍子胥何尝不仁,不过他的“仁”只会针对自己的恩人、战友与同志,对待仇敌,他是从来不会留情的。世人不知道,在他那如顽石般的坚强外表下,其内心却充满了如水的温情,套一句老掉牙的革命口号:他对待同志就象春天般的温暖,对待敌人就象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当年,伍子胥鞭尸复仇后,原以为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让其努力为之奋斗的东西了,因为吴国并不是他真正的国家,他真正的国家已经被自己亲手给毁灭了,此后他为吴国所做的任何事,只是尽一个朋友和臣子的义务。可是这些年过来,他发现这里早已变成自己的家了,他毕竟在吴国待了三十年,人都是有感情的动物,在一个地方当待久了,自然会产生感情,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吴国的命运,已经和他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
  
  所以,对于吴军的这次大败,伍子胥的心中十分痛苦:做为一个主事大臣,对上没能保全君主,对下让子弟们遭到刀兵的伤残,他为此伤心自责,日夜哭泣,世上却没有一人能理解他。
  
  在世人的眼中,伍子胥永远是个铁石心肠的复仇男、白发恶魔。
  
  可是他对这一切似乎一点儿也不在乎,做自己该做的事情:亲自安葬死者,抚慰伤员,每次面对这些为吴国舍生忘死的战士,他都痛哭流涕,恨不能自己战死沙场。
  
  正是抱着这满腔的自责之心、感恩之心与同情之心,伍子胥披发明志,日夜练吴水兵于太湖之上,(此地后名练渎,在今太湖洞庭西山之下)并在姑苏山下建立“射棚”,训导士兵射箭之法。据《越绝书》记载,在这段时期,伍子胥一连三年,都没有和妻子家人亲近,一心扑在复仇工作上,饿了顾不上吃饭,冷了也顾上多添衣服。姑苏山下、太湖岸边,处处可见伍子胥一袭白衣满头乱发四处奔忙的身影,而他那头昭关下一夜白头的长发,已经从漂亮的银白,慢慢变成了暗淡的苍白。英雄迟暮,岁月无情催人老,伍子胥明白,他老了,精力大不如前,为人民服务的时间也不多了,所以他更要珍惜现在一点一滴的时间,在这个世上,他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就这样,在伍子胥的不懈努力下,吴军不但战斗力大大加强,而且在檇李之战中遭受重创的吴国海军陆战队也重新建制,且人数已增至十万之众,真所谓兵强马壮,就等着为阖闾报那一戈之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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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8-2010 08: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文】13.夫椒之战
  
  
  比赛时间:公元前494年春二月
  比赛地点:夫椒山,是太湖中的一个岛屿,也就是今天的太湖西山岛洞庭西山。
  吴军选手:统帅吴王夫差,副帅伍子胥
  吴军总兵力:十万之众
  越军选手:统帅勾践,副帅石买,先锋灵姑浮。
  越军总兵力:区区三万
  比赛意义:伍子胥的又一次复仇之战,更“南蛮”与更更“南蛮”的大决战,中国历史上有记载的第一个大规模水战
  比赛结果:以多胜少吴国大胜
  
  
  按道理,夫椒之战本该会是一场精彩至极大战,天下间最厉害的两个军事大师伍子胥与范蠡的正面对决,想想就令人心潮澎湃。
  
  可惜,越王勾践的一个错误决定,让这场好戏落空了,夫椒之战最后变成了伍子胥一个主人公独挑大梁,当真没意思的紧。
  
  原来,与楚国一样,越国也有一个小人,叫做石买,他欺负范蠡是个外来户,拼命排挤他。越王勾践听信了谗言,遂不用范蠡,让石买统兵,与吴军交战。
  
  这下子伍子胥可没对手了,他在夫椒附近的太湖湖面上大败越军,杀的石买落花流水。
  
  勾践万万没有想到,他的三万水军,在伍子胥面前,竟然如此不堪一击,没辙,撤吧!
  
  伍子胥当然不肯轻易放他们走,他大声传令:“全体弓箭手注意,上火箭!”
  
  漆黑的夜空中顿时划过无数道灿烂的火光,将越国的战船点燃,风助火势,立刻将对面笼罩在一片火海之中,映的天空亮如白昼,仿佛把整个太湖都烧沸腾了。
  
  那如烟花一般绚烂的大火,好美,好梦幻,那是伍子胥胸中的熊熊复仇之火,它要把句践所拥有的一切,烧成灰烬。
  
  伍子胥大笑,正要挥军全线压上,全歼越军,旁边一个小校突然叫道:“我认识那个为首的越将,当年就是他杀死了先王!”
  
  伍子胥大喜,忙弯弓搭箭,对准灵姑浮,心中默念道:“大王,你要是在天有灵,就保佑我一箭射死此人,为你报仇雪恨!”
  
  只听“刷”的一声,伍子胥的箭在夜空中划过一道完美的曲线,正中红心!
  
  灵姑浮惨叫一声,捂住胸口跌落船下,迅速的沉入太湖水中。
  
  伍子胥负弓立在船头,仰天长啸,声彻云霄,血染的白发随风飘散,宛如战神下凡。
  
  三年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大王,兄弟我为你报仇了!
  
  伍子胥果然是个复仇男神,这世上没有他报不了的仇。吴军中一片欢声雷动,可是夫差的脸上却露出一丝不悦之色:好你个伍子胥,老爸的仇应该由寡人亲自报才对,何时轮到你插手!
  
  夫椒之战,最终以吴军的大胜告终,石买与越王句践带着近万残兵狼狈撤至钱塘江南岸,准备调集兵力再战。
  
  可惜,大败之下,越军斗志全无,他们都把怨气撒在了指挥官石买的身上,处处不听他指挥。
  
  石买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一连斩杀了几个不听话的大将,妄想用严刑峻法来挽回自己的颜面,挽回越国的军心。
  
  石买错了,连败之下,越国的军心已经完全溃散,他的法西斯专制只会造成更大的恐慌,本来已经够乱了,你还要乱杀无辜,折腾大家,这不是自毁长城嘛!
  
  伍子胥的情报网开始发挥作用了,他很快就发现了越军的不稳定因素,开始火上浇油,帮石买一起折腾越军。
  
  他的谋略很简单,四个字,疑兵之计。
  
  伍子胥果然是个高明的军事指战员,他将吴军分为一主两翼,白天到处设置疑兵,或北或南,这边吓你一下,那边咬你一口;到了晚上,又敲响战鼓,四处点上火把,摆出夜袭的样子,把越军折腾的日夜不安,恐慌的情绪蔓延在所有战士的心中。
  
  虚虚实实,变幻莫测,随着军事经验日益丰富,伍子胥这只老狐狸的行军之道已臻化境。
  
  结局可想而知,没过几天,越军就崩溃了,有的当了逃兵,有的投降了吴军。石买没办法,只好加大镇压力度,这当然只会造成反效果,他杀的人越多,跑的人也越多。
  
  这仗,没法打了!越军中群情激奋,闹哄着要哗变,他们冲进越王句践的行在,来了个兵谏!
  
  勾践无奈,只好斩杀误国奸臣石买,带着最后五千甲士退守会稽山,勉强撑住这最后一口气。
  
  伍子胥趁胜追击,将会稽山团团围住,又断绝越军的水源,要活活憋死勾践。

【正文】14.暗算
  
  
  事已至此,越国基本上算是玩完儿了,这本是一次场无可挑剔的漂亮仗,吴王阖闾的大仇眼看就要彻底得报,可惜,最终由于吴王夫差的妇人之仁,胜利果实被白白抛弃了。
  
  事情,还是坏在一个小人的身上。
  
  而这个小人,居然就是伍子胥的好兄弟,伯嚭。
  
  伯嚭,本是伍子胥的老乡,也是个楚国人。当年,他也是被奸臣费无忌所害,全家被杀,孤身一人逃到吴国投靠伍子胥。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伍子胥与伯嚭同病相怜,看到这个老乡,自然就两眼泪汪汪了,于是他立马将伯嚭推荐给吴王阖闾。吴王阖闾看在伍子胥的面上,就收留了伯嚭,还封他做了太宰之职。(相当于内政部长)
  
  这个伯嚭,没啥真本事儿,除了溜须拍马,屁也不会。可是就这么一个人,后来却靠着拍马屁得到了夫差的宠信,一步登天,慢慢的竟有了在恩人伍子胥背后捅一刀的邪恶想法。
  
  而偏偏就在这要人命的关头,大阴谋家勾践偷偷勾搭上了伯嚭这小人,他派人给伯嚭又是送钱,又是送美人儿,大出血本,糖衣炮弹,是一个接一个。
  
  伯嚭收了人家好处,又为了压倒伍子胥,自然要帮勾践说话,于是他找到夫差,开始进谗言:“大王啊,勾践小子被打服了,他愿意投降,交出所有金银财宝,并甘心情愿当您的奴仆,您就饶了他的小命吧!您与其杀了这些越国人,还不如得到这个国家的臣服,哪个更为有利些,还请大王您多加考虑。”
  
  伍子胥大急,赶忙劝:“勾践这小子阴险的很,您如果不灭了他,日后一定会后悔!”
  
  夫差想了半天,最后还是听信了伯嚭的谗言,说:“太宰说的对,寡人决定接受越国的投降,条件时句践必须带着他老婆来吴国为奴,听话我就饶他一命,不听话寡人就灭了他,咋样,寡人这个计策不错吧,哈哈哈,寡人果然是个天才,我太佩服我自己了!”
  
  伍子胥费尽口舌还是未能说动夫差,只好恨恨的走出大营,跟身边的另一位大夫王孙雒(音洛)抱怨说:“我从前怎么会这么一个小人称兄道弟呢?唉,我,我真是瞎了眼了!越十年生聚,再加以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后,吴宫为沼矣!”
  
  伍子胥虽是个英雄,却果然不是个当官的料,你就算有怨言,也该埋藏心中,暗做谋划,怎可在此大庭广众之下随口而出,对领导的决策妄加诋毁,难怪以后夫差越来越看他不顺眼,咱们的古人不是说了吗:皎皎者易污,你穿一袭白衣一头白发行走江湖,怎么可能不沾上泥点子呢?看来,伍子胥在人际关系方面永远是个低能儿,此生注定只能当一个寂寞的英雄。

接下来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了,勾践来到吴国后,开始一个劲的装孬装忠心,甚至还不惜吃夫差拉的屎来给夫差看病,最后终于感动了夫差,决定把勾践放回越国。
  
  纵虎归山,这可是大大的不妙,伍子胥赶忙又跑来劝,唧唧歪歪啰里啰唆,跟个祥林嫂一般。夫差本来就对伍子胥没啥好感,觉得他仗着老臣的身份和从前立的一点点小功劳处处与自己顶撞,这会儿自然更加讨厌伍子胥了,遂一意孤行,竟亲自为勾践设宴送行,放跑了这只危险的大老虎。
  
  伍子胥的话,夫差是一句也听不进去了,他开始放任越国做大,而跑去攻打齐鲁,妄想超过老爸,在中原也混个霸主来当当。
  
  另外一边,勾践一面励精图治重振越国,一面死劲给夫差送礼,甚至还送了个大美人儿西施给他,以迷惑夫差的心志、掏空他的身子骨。
  
  事情越来越糟了,夫差连年征战,又大建宫室,纵情声色,搞的吴国民不聊生,日渐衰弱。
  
  清醒的伍子胥认识到了眼前的危险,便趁着到齐国出差的机会,偷偷将儿子寄养在齐国好友的家中,免得自己绝后。
  
  这下子伍子胥作了件大错事儿了,齐国乃是吴国的敌国,伍子胥在这个当口把儿子送到齐国去,不是给夫差杀自己的理由吗?
  
  想来聪明的伍子胥早该预感到自己的结局了,但他还是不得不这么做,送走儿子就是为了让自己了无牵挂,尽自己的最后努力,再拼死进谏一次。
  
  夫差当然不会听伍子胥的,他野心勃勃,带着十万吴军,跑到山东与齐国大战一场,虽然最后胜了,但吴国已经元气大伤。越王勾践卧在他的薪床上发出了阴险的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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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8-2010 08: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伍子胥回到家中,准备自杀。
  
  临死之前,他对家人留下了最后一句遗言。
  
  这句话可以说是春秋历史上最震撼人心的一句名言,至今读来仍让人心魂荡漾,忍不住仰望长天,为之一恸!
  
  ——必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以为器;而抉吾眼县吴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入灭吴也!
  
  意思是:我死后,你们须在我的墓旁种满梓树,等它们长大后就做成棺材,吴亡之后可用来埋葬吴国死难战士的英灵;再挖出我的眼珠悬挂在吴国都城的东门之上,我要亲眼看着越国的军队攻入姑苏灭掉吴国……
  
  好一段风云激荡,鬼哭神惊的话语,怨毒之于人甚此哉!
  
  说完,伍子胥拔剑出鞘,引颈自刎,殷红的鲜血飞溅而出,洒在他满头白发和一身白衣上,桃花点点。
  
  当最后一滴鲜血从他颈间涌出,他的眼前划过了很多人,一幕一幕,如同幻灯片一般:爹爹伍奢、哥哥伍尚、吴王阖闾、专诸、孙武,还有自己破郢时的英姿,那时候,他好年轻……
  
  伍子胥死了,他结束了他这一生复仇的生命,也结束了他这一生悲剧的命运。他虽然死不瞑目,但如果让他再选择一次,他仍然会选择这一条不归路。假使当年他追随他的父亲伍奢一起死去,假使他像吴国其他大臣一样随波逐流、苟且偷生,那他的生命和咸鱼又有什么不同。他今生注定要当一个英雄,英雄就要选择最壮烈的死亡方式。
  
  
  
  夫差听说了伍子胥的临终遗言,大发雷霆:“伍子胥,你都死了,还怎么可能会有知觉?你所预言的一切,绝对不可能发生!寡人是天之所生,地之所载,神之所使,谁敢动我!”当即命人将伍子胥的头砍了下来,挂在东门之上,又将尸体的其他部分装在一个鸱(chī,吃)夷(古代装酒的一种袋子,以皮革制)里,抛入滚滚的钱塘江水之中,并说:“寡人要让太阳烤你的头、大风飘你的眼、鱼鳖吃你的肉、野火烧你的骨,叫你骨肉糜烂、化为齑粉,你还看个什么!”
  
  这两个人,真是天生的一对冤家。
  
  传说,夫差的侍卫们将伍子胥的尸体抛向江心后,只听见阵阵可怕的巨响从江中传来,尸体随着江流迅速的翻滚,继而与水融为一体。接着,钱塘江巨浪滔天,荡激崩岸,仿佛在挑战着独裁者的权威,发泄着自己漫天溢海的怨愤。
  
  侍卫们吓坏了,狼狈奔逃,这件事让他们幼小的心灵遭受到了永久的伤害。
  
  从此就有人说,伍子胥死后,他的佩剑在其尸体沉没的江上经常出没,愤然漂浮于水面,人取之就会生病,丢弃它则马上就恢复健康。
  
  还有人信誓旦旦的说自己看到伍子胥穿着一身素衣,骑着一匹白马,持一柄长矛,立在数百尺高的钱塘江大潮之中,仰天长啸,其声震怒,雷奔电激,荡漭千里。(唐·杜光庭《录异记》)
  
  人们说,伍子胥是复仇男神,他就算是死了,灵魂也要继续复仇,那滔天的巨浪,就是他滔天的怨气,他要夫差一刻都不能安宁。
  
  怒势豪声迸海门,州人传是子胥魂。
  天排云阵千雷震,地卷银山万马奔。
  高与月轮参朔望,信如壶漏报朝昏。
  吴争越战成何事,一曲渔歌过远村。
   ——宋·米芾《绍圣二年八月十八日观潮浙江亭》
  
  
  据《太平御览》记载,夫差后来果然内心不安,曾经亲自率领群臣到江边致祭,而吴国人还在胥口为伍子胥建立了祠庙,称为“胥王庙”,并以他的名字命名了胥江、胥湖、胥山、胥口、胥门等等,封他为江神。然而令人深思的是作为敌国的越国似乎也很敬重伍子胥,越人在西湖边的一座小山上也修建了一座伍子胥祠,连这座小山也被名为“胥山”或“吴山”,封他为镇压钱塘潮的潮神,并在庙内写上这样的楹联:“孝当竭力,忠则尽命;生为相国,死为涛神。” 民间传说,伍子胥被投江的这一天即为公元前484年农历五月五日。所以吴越的风俗,端午最早是纪念中国最伟大的复仇战士伍子胥,而不是屈原。
  
  
  真正的英雄,连敌人都会对他敬重的。
  
  梦笔桥东夜系船,残灯耿耿不成眠。
  千年未息灵胥怒,卷地潮声到枕边。
  ——宋·陆游《夏秋之交小舟早夜往来湖中绝句》
  
   接下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伍子胥死后,吴国的擎天之柱崩塌,不久,越王勾践率军攻灭吴国,夫差在无边的悔恨之中伏剑自杀,完成了他这一生中唯一的壮烈之举。
  
  挂在吴国城门上伍子胥的头颅,缓缓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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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8-2010 08: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文】三.小人还是伟人——浪子战神吴起
  
  
  档案
  姓名:吴起
  国籍:卫
  籍贯:卫国左氏邑(今山东曹县)
  座驾:四驱战车
  武器:弓箭
  历史评价:战国第一名将,纵横天下,平生无一败绩
  经典之战:泾水之战,龙泽之战,阴晋之战,平南越之战,灭陈、蔡之战,州西之战
  爱好:读书,写书,当官,发财,吸脓血,与士兵打成一片
  特长:博采众家之长,身兼儒家、法家、兵家、史学家四重身份
  性格:精力旺盛,冷血无情,永远不服输
  智商:天文数字
  情商:零
  必杀技:吴子兵法,春秋左传
  缺点:不喜欢女人
  最好的兄弟:没有
  最讨厌的人:王错
  座右铭:穿别人的鞋,走自己的路,让他们找去吧.
  死亡方式:乱箭穿身然后五马分尸
  
  
  简历
  约公元前440出生~公元前415年:在卫国当流氓
  公元前415~公元前414年:在鲁国与曾子学儒
  公元前414年~公元前412年:在鲁国自学兵法
  公元前412年~公元前410年:在鲁国为将,胜齐
  公元前410年~公元前383年:在魏国守西河,大灭秦国威风
  公元前383年~公元前382年:在楚任宛地守
  公元前382年~公元前381年死亡:在楚任令尹,主持变法,大灭魏国威风
  
  
  
  
  吴起这个人,当真是中国历史第一奇人了。这家伙文武全才,无论在儒家、法家、兵家、史家里那都是一等一的高手,他到哪国哪国强盛,到哪国哪国无敌,按道理,这样的人才,应该大家伙抢着要才对,可惜自古英雄多薄命,吴起没有当成热饽饽,却变成了个臭苍蝇,处处被人讨厌,处处被人排挤,一辈子被人害了无数次,不但没有获得舆论的同情,反而遭到全天下人的唾弃。
  
  事情怎么会这样呢?
  
  有人说,吴起失败的关键之处,就在于他品德太差。司马光尝言:“是故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无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中国人的价值观,是要求人德才兼备,德字放在前面。而我们这位吴起,则大悖此道,他的所作所为,都大大违反了中国人的道德观念。所以即使他才能大过了天去,也是一个小人,死不足惜。
  
  其实吴起真的是个很差劲的人吗?穿过史书认真思考,我发现实情并不是这样。或许他对待自己和家人真的很残忍,但是他对属下和百姓真得不错。
  
  于是又有人说,历史上最厉害的人物,是既会做事又会做人的人,吴起显然是个会做事的人,然而他刻薄寡恩,不知变通,是个不会做人的人,所以他最终不得好死。
  
  我要说,说这句话的人,纯粹属于站着说话不腰疼。
  
  因为,他所说的这种既能做好事又能做好人的人,根本不存在。
  
  因为,世上有些事情,你只有不会做人,才能坚持的做下去,比如说变法,比如说维新。
  
  因为,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既想顾全自己的名誉声望,又想做好这些得罪人的事情,根本不可能。
  
  所以事实上,吴起不是不会做人,而是不屑那样做人,因为如果这样,他想做的事儿就无法进行下去。
  
  我看到有人开始一头雾水了。
  
  不要紧,大家跟着小生的笔触看下去,就明白了。

【正文】1.理想
  
  
  吴起小时候,倒有一个快乐的童年。他的老爹是卫国富商,家中衣食无忧,平常的爱好,就是吃喝嫖赌,打架闹事,这么一个不爱读书的问题少年,谁也不会想到他日后会那么有出息。
  
  可是随着吴起一天一天长大,他的心思变了,他想当官儿。
  
  我们知道,中国古代,商人是没啥地位的,即使你再有钱,没有生在贵族之家,照样被人瞧不起。吴起成日里在街头混,再怎么混也是个小混混,一碰上有钱有势的贵族公子哥儿,也只有被这些大混混欺负的份儿。
  
  心高气傲的吴起哪里受得了这种气,于是他立定想法,一定要搞个大官儿来当当,出人头地。
  
  于是他四处给人送礼,大花血本,求人推荐他当官。
  
  吴起错了,在春秋战国这个注重家世门楣的时代,你花再多的钱也当不上官儿。
  
  结果,吴起送出的钱,全都如泥牛入海,只听到一个响,半点用处没有。
  
  卫国的官儿也够缺德的,收了钱不办事儿。
  
  吴起心里那个郁闷哪,偏偏这时老娘也来骂他:“没用的东西,花光了家里的钱,还是一事无成,老娘白养你了!”
  
  老娘骂他也就算了,偏偏跟他一起混的小流氓们也来嘲笑他,见面就叫他“冤大头”。
  
  吴起火了,拔除剑,将嘲笑他的三十个小流氓,杀了个干干净净,然后回家收拾包袱,准备跑路。
  
  老娘问他:“你这个小王八蛋,还想离家出走啊!”
  
  吴起一瞪眼,张开大嘴往自己手上一咬,淌着满嘴鲜血发誓说:“我吴起今天离家出走,不当上卿相一级的大官儿,绝不回家,也决不跟老娘你见面!”
  
  吴起走了,从此一骑红尘,扬起漫天沙暴,天下英雄,将闻其风而丧胆。

2.吴起原来是孟子的师叔
  
  
  吴起离开卫国,开始思索前程。
  
  他的终极目标,当然就是建功立业,当上一国卿相了。可是布衣为相,谈何容易,当时又没有科举,没点儿名气谁会用他。
  
  这时候,鲁国一位大夫子曾参,进入了吴起的视野。
  
  曾参这位夫子,乃是大圣人孔子的高徒,位居儒家五圣(孔子、颜子、曾子、子思和孟子)之列。因“孔子之学,曾子独得其宗”,而被后人尊为“宗圣”,那可是一个不得了的人物。
  
  而当时,孔子及其多位高徒均已去世,天下间以曾子名气最大,如若能当上他的弟子,那可是真是麻雀变凤凰了,要是再能得到他的垂青,在诸侯之间说道说道,那混个官来当还不是个小case!所以,吴起打定主意,要投身儒家这座大靠山,以求取功名富贵。
  
  于是吴起来到鲁国,交足学费,在曾子开办的私立学校当上一名儒生,日夜苦读。
  
  不过,史书上记载的这件事儿,其真实性恐怕有些问题。钱穆先生的《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吴起仕鲁是公元前415年,此时曾参早已去世,怎么可能又是吴起的师傅。而刘向《别录》言及《左传》源流时云:“左邱明授曾申,申授吴起”,这样看来,吴起所师,恐怕是曾参之子曾申。
  
  反正不管是曾参还是曾申,我们叫他曾子就没错了。
  
  说句题外话,我们所熟知的孟子正是孔子嫡孙子思的徒孙,而子思又是曾参的徒弟、吴起的师叔。如此算来,吴起按辈份竟是孟子的师叔了,有意思。
  
  
  
  就这样,吴起在鲁国安心读起书来,或许是学习成绩不错,曾老师对这位徒弟很是欣赏,不但传授给他集兵家史家之大成之作《左氏春秋》,还介绍了一门亲事给他,老婆是齐国的一名贵族女子,温柔贤惠,很是不错。
  
  一切似乎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有个好老师,有个好妻子,还攀上了贵族亲戚,摆脱了布衣身份,吴起似乎没有啥好抱怨的,只要等到学成之日当官发财,那就算是修成正果了。
  
  可是好事多磨,偏偏在这时候,吴起家中发生了一件大事,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
  
  原来,就在吴起在鲁国留学的第二个年头,他那位爱骂人的老娘死了,吴起听到这个噩耗,仰天大哭三声,然后擦干眼泪,继续读书,好似什么事儿都没发生一般。
  
  这下子可气坏了号称大孝子的曾老师:“老娘死了,你不快点儿回去奔丧守孝,还在这里读个屁书啊!”
  
  吴起低头不说活。
  
  “儒家规矩,父母去世,儿子必需在家里守孝三年,不准喝酒、不准吃肉、不准当官、不准娱乐、不准笑,只能哭!”
  
  啊!?吴起傻了,要他三年不准喝酒吃肉,还要白白浪费三年光阴不能去当官,这不是要了他的老命了吗?于是他说什么也不答应,还跟老师顶嘴:“弟子曾经发过誓的,不当上大官儿,死也不回去,何况只是老娘死了!”
  
  曾老师大怒:“你这个忘本的劣徒,水无本则竭,木无本则折,人若无本,简直不是人!我曾申没有这样的学生,你滚吧!”
  
  可怜的吴起,就这样被逐出师门了,从此他的不孝之名,传遍天下,为万代所不齿。
  
  我们这里解释一下,曾子为何不顾师徒情份,定要赶走吴起呢?
  
  原来,儒家以孝道传世,曾子一家更是数一数二的大孝子,《新语》上就说:“曾子孝于父母,昏定晨省,调寒温,适轻重,勉之于糜粥之间,行之于衽席之上”。唐代皮日休也说:“曾参之孝感天地,动鬼神,自汉至隋不过乎。”儒家的重要经典《孝经》更是曾参所编。所以说,孝道乃是曾门儒家混饭吃的家伙,我们的曾老师又怎么能容得下吴起这么一位不孝之徒呢?

【正文】3.千古谤言,自由后人评说
  
  
  固执的吴起背上了“不孝”和“儒家弃徒”双重恶名,如果换个一般人,从此以后恐怕就要一蹶不振了。可是我们的吴起可不是个孬货,其个性之坚忍,绝非常人所及,“输”这个字在他的字典里根本不存在,他的心就像一块顽石一般,磨不平、砸不烂、敲不碎,金刚不坏。
  
  儒家不要我,算了,我去学兵法,曾门那一套迂腐的道德之说本就不适合我,品行好就一定能富国强兵吗?鲁国人个个自称是君子,也不见得它鲁国有多强!在这个战争频仍的乱世,武功兵法那才是王道。
  
  吴起于是开始钻研兵法,三年之后大成,战国时代第一名将,诞生了。
  
  他现在就是一只出笼的猛虎,只要给他一片山林,他就是万兽之王。
  
  所谓“山林”,对一个武将来说,那就是“战场”了,既然吴起生在战国,自然不愁战场。
  
  公元前412年,齐国国相田和率大军攻打鲁国,一路势如破竹,鲁国危在旦夕。
  
  这样的事情,在齐鲁之间已经发生了不知几百遍了,齐国的田氏想代齐自立,自然要多立战功,欺负不会打仗的鲁国人,正是最简单最自然。
  
  从前这种时候,鲁国一般求晋国老大来帮忙,可惜当时晋国已经一分为三,变成了韩赵魏,或许因为大家都是窜主自立的同道,所以韩赵魏三国那会儿与田氏关系正好得不得了,自然一个都不肯帮忙。
  
  鲁国君主鲁穆公急了,他身边的“君子”一大堆,却没有一个会打仗的。
  
  关键时刻,鲁国相国公休仪向穆公推荐了吴起,说:“吴起兵法盖世,欲救鲁,必用起。”
  
  鲁穆公一听,很好,那就赶紧拜吴起先生为将吧!
  
  解释一下,与先轸所处的时代不同,到了战国时代,各国的官僚机构已经开始文武分家了,产生文官的首长“相”,以及武官的统领“将”。呵呵,这个时候的官职还是很简单啊,不像后来那么复杂,让人摸不着头脑。
  
  然而,吴起一步登天要当上“将”消息传出来,鲁国的“君子”们不干了,咱们鲁国礼仪之邦,怎么能用一个没身份的打工仔呢?更何况这个打工仔还是一个身背不孝之名的儒家弃徒。如此一来,我们这些君子的脸面往哪搁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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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8-2010 08: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于是“君子”们跟鲁穆公说:“先不说吴起人品才能如何,光看他的老婆是齐国人,咱们就不能用他!万一他被吹了枕头风,在战场上投降了齐国,那可如何是好?”
  
  鲁穆公一听,哎呀不行,赶紧让吴起这小子滚蛋!
  
  眼看就要得偿所愿,一展抱负,突然出了这档子破事儿,吴起郁闷。
  
  真衰,我娶哪国女子不好,偏偏要娶这齐国女人,该死!
  
  不是自己该死,而是这女人该死,谁叫她要生在齐国呢?
  
  所以不要怪我,怪就怪你命不好吧!
  
  于是吴起恶向胆边生,找来妻子,对她说:“我现在要求取功名,就要取你一样东西来用,不知夫人你可否割爱呀!”
  
  “咱们夫妻一体,又何必客气,你到底想怎样,为妻成全你就是。”
  
  “那我可就不客气了,取你人头一用!”
  
  起妻大惊,方欲开口,起拔剑一挥,鲜血横飚,一颗愕然的人头已然落地。
  
  吴起叹了一口气,提溜起老婆的人头,拿去给鲁穆公看。
  
  “主公,你现在知道我的忠心了吧。这一颗美丽的脑袋,就可以证明,我与齐国,没有半点瓜葛。”
  
  鲁穆公惨然,对这个心狠手辣的名利狂徒,他是又厌恶又害怕,可是事到如今,他却也没什么借口拒绝吴起了,更何况齐军兵临城下,事在危机。罢罢罢,死马且当活马医吧!
  
  就这样,吴起踏着爱妻的头颅,用淌满鲜血的双手,够上了鲁国的帅印。一个伟大的男人背后,必有一个可怜的女人,这句话在历史上,已经被证明了无数次了。
  
  不过,吴起“杀妻求将”的故事,我们只可相信七分,切切不可全信。愚以为,中国各朝各代的历史,犹以战国之史最不可信,秦始皇焚书坑儒,毁掉了不少珍贵的资料,从周定王元年(前468年)《左传》记事结束,到周显王三十五年(前334年)这一段历史,几乎是空白的,到了西汉司马迁时候再来修史,恐怕传言多于实情。更何况吴起乃儒家罪人,他的很多事迹,很有可能是后世儒家对他的诽谤,毕竟杀害至亲这种灭绝人伦的事情,太过违反人性。
  
  退一步讲,就算这件事儿是真的,也没啥好大惊小怪。古人有一句话,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女人没了可以再娶,机会没了却是难逢。对于一个困顿半生的天才而言,失去实现理想的舞台,无异于叫他去死。战国时人的想法,可不能以我们千年后的价值观去衡量。

【正文】4.鲁国一梦
  
  
  
  吴起带着鲁国兵来到前线,先示弱,再装孬求和。齐国人一看吴起如此无用,便生了轻敌之心,也不防备,只等对方乖乖投降。
  
  齐国人错了,大错特错,浑然不知,他们将要面对的,乃是史上最可怕的对手。
  
  他们很快尝到了托大轻敌的苦果,吴起在最出人意料的时候,对齐军发动了最猛烈的攻击。
  
  齐国人此时没有一点准备,来不及驾车,只能仓促以步兵迎敌,结果被吴起强悍的“装甲部队”直接暴辗。紧接着,吴起又派鲁军左右两翼包抄齐军后方,前后夹攻,杀的齐军落花流水屁滚尿流。
  
  齐军大败,丢下漫山遍野的尸体,逃回老家。
  
  最终,吴起以少胜多,赢了他军事生涯中的第一仗。这一仗,吴起打的是轻松写意漂亮之极,不过这相对于他日后的战绩来说,也只能算是小试身手。但从这一刻开始,天下人算是认识到吴起的厉害了,他的亲亲老婆,总算没有白死。
  
  
  吴起凯旋而归,等待他的却不是他梦寐以求的卿相之位,而是更加汹涌的谗言,这些谗言就像是滔天巨浪,转眼将一切伟大胜利吞没。
  
  鲁国的“君子”们开始四处宣扬吴起的劣迹:“吴起母丧不归,背叛儒教,杀妻求将,此大逆不道之徒,虽有小功,我鲁国决计不可启用。”
  
  又有人说:“鲁乃小国,多打胜仗只会招来列强忌恨。况鲁卫兄弟之国,我们若启用卫国的吴起,恐怕会破坏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这些对我国都是大大的不利呀!”
  
  三人成虎,不管吴起是不是“杀妻求将”的大坏蛋,反正大家都说他是,那就一定没错,吴起就算生了一百张嘴也说不清楚。
  
  于是穆公连忙找来吴起,给他一封解聘函,说:“我们鲁国庙小,容不下你这样的大贤,你还是另谋高就吧!”
  
  心高气傲的吴起将解聘书往地上一扔,拂袖而去。
  
  哼,此处不留爷,自由留爷处,你们这些满口仁义道德的臭“君子”,爷还不想跟你们一起混呢!
  
  其实,打一开始,鲁国和吴起就没有合作的可能性。鲁国是周礼与儒教大行其道的地方,吴起虽然也是儒家出身,骨子里却是个兵家与法家的混合体,重功利超过道德,重实际超过缛节。双方在价值取向上根本背道而驰,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还可以妥协一下,一旦要动真格的了,肯定一拍两散。

5.得遇贤主
  
  
  公元前401年一个孤单的早晨,吴起正式离开鲁国,又一次开始思索前程。
  
  他要选一个真正能用他的国家,一个真正能让他一展抱负的大舞台。
  
  当时,天下有七个大国,是为战国七雄,而七雄之中,以魏最强。
  
  魏国所处的地方,在山西的东南部,被赵秦韩楚齐五大强国包在正中间,三面环山,一面是黄河大拐角。这样的地势,好处是易守难攻,坏处是四周列强环视,极易被压迫封锁。
  
  所以,作为魏国的第一任君主魏文侯,如何在这鲜血横飞的四战之地扎稳脚跟,继而富国强兵开疆拓土,可并非一件易事。
  
  不过这个魏文侯可是一位了不得的人物,在战国初期称得上“雄才大略”四个字的,恐怕也只有他了。在他任职期间,做成了好几件大事儿。
  
  第一,重视教育,广招人才。魏文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开创“布衣为相”先河的统治者,这个英明的举措让更多没有啥背景却有才华的平民士人可以一展他们的政治抱负,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卫国平民李悝,魏国平民乐羊、西门豹,还有戎狄出身的小贵族翟璜。
  
  第二,任用李悝,实施变法。同吴起一样,李悝也是卫国的一个平头老百姓,没啥背景,却一样很有才华,不过他的才华主要体现在政治上,李悝在魏国为相期间,最大的成绩就是为魏国建立了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法经》。以法治国,是中国历史最大的一个进步,从此,国家政权再也不被卿大夫家族子弟所垄断了,其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有利于加强君权,二有利于规范官僚的行为标准,三有利于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四有利于平稳社会秩序。
  
  除此之外,李悝变法还开始慢慢取消贵族的封地,而采取政府聘用官员管理地方的郡县制,从此,官僚不再世袭,也再不能做依靠封地的寄生虫了,他们拿的是国家的俸禄。这个制度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官僚们再在也不能吃祖宗的余荫了,他们要靠真本事拿俸禄。从封建到郡县,也是中国历史超越了当时整个世界的一大进步,所以有人说中国在公元之前,已拥有20世纪超级国家的姿态。魏文侯超时代的政治早熟,着实让人佩服的紧。
  
  不过,中国人喜欢中庸,并不会接受完全的改革。所以,中国的封建制从来没有被郡县制完全消灭过,世家大族永远占据社会主流地位,他们生而就有特殊的待遇,到现在也是如此,不过就是换了一个方式罢了。
  
  李悝变法,并不是一个普通的政治改革而已,它改变了整个中国的历史,在它的影响下,世族政治开始为官僚政治所代替,大家族联合执政的贵族民主制度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君权至上的专制制度逐步形成,中国特有的文官体系形成了。
  
  
  第三,在军事上,采用近交远攻的战略。这一个战略,似乎与后来秦国远交近攻的战略大相径庭,但却是魏国最明智的选择。这是因为魏国与秦国的地理位置不同,魏处于四战之地,周边环境相当复杂,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遭到围攻,面临亡国的危险,所以它必须紧紧联合韩赵二国,共同对付齐秦,否则,三国都会被拖在晋这个封闭的环境里,谁也无法向外发展。
  
  基本上,魏文侯这三件大事都干的非常漂亮,因为这个缘故,得以让魏国在战国前期引领群雄,风光无限。
  
  综上所述,魏国的确是像吴起这样的天才施展抱负的绝好舞台,魏文侯也的确是一名值得效力的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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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8-2010 08: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吴起犀利的眼光终于在表里山河的魏国大地上定格,带着他的求职简历,去找魏文侯面试。
  
  魏文侯拿着吴起的简历,一时拿不定主意,于是召来李悝征求意见:“你是吴起的老乡,此人为人如何?你可知道?”
  
  李悝说:“吴起贪而好色。然而兵法超群,即使司马穰苴在世,也未必是是他的对手。”
  
  看来李悝虽是吴起的同乡,对吴起却并不怎么了解。吴起虽是个“官迷”,但历史上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是个贪财鬼,相反,说吴起此人“廉平,尽能得士心”倒是史有明文所载(《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好色一说则更是空穴来风了,吴起后来连魏国的公主都不要,显然是个不爱女色的痴汉。像他这么一个为了成功什么都可以牺牲的大男人,绝不可能被些小女子绊住手脚。
  
  所以,李悝对吴起的这个评价,显然是被那些鲁国“君子们”的谤言所影响了——事实证明,天下间最不能惹的人就是掌握了话语权的读书人,人言可畏,文人之言更可畏呀!
  
  然而魏文侯对李悝的前半句话并不怎么在乎,他看重的后面半句话。
  
  因为现在的魏国,并不缺乏相才,他手下的大贤一大堆,随便挑一个,都能独当一面。
  
  他缺的是将才,最好是天下无敌的那种。
  
  
  
  而当下,魏国有两个军事重地,一为防备赵国的邺城(漳水南岸,位于今河北临漳县,曾是我国北朝时期的“六朝故都”),一为防备秦国的西河(今陕西洛河、黄河与渭河间的大片三角地);第一个邺都,已经有了小帅哥西门大官人西门豹坐镇,文侯放心;可是西河这块更重要的战略的要地,却是无人可堪此大任,而今好不容易来了个吴起,那还不赶快顶上!
  
  至于世人盛传吴起人品不行,魏文侯倒觉得没什么,魏国身为法家的发源地,打从三晋合一时候儿起就重视外王之学,亦即用权与法术之学,主张以法治国而不是以礼治国,所以不像鲁国那样深刻儒家烙印,非要强求所用之人的品行必须恪守礼教。实际上,魏文侯虽然名列司马迁的“儒林列传”,却并非一个纯粹的儒者,他骨子里其实是个“外儒内法”来的。
  
  既然魏文侯与吴起实际上是同一类人,两人一见面,自然一拍即合,当下就签订劳动合同,派吴起去守西河。
  
  折腾了好几年,吴起总算是找到组织了。

【正文】6.战神的成长
  
  
  西河这个地方,确实很重要,此地与秦国一河之隔,又控崤函之险,魏有了这块地方,秦欲出关争利,归路则尽在魏监控之下。所以,秦国不欲东进还则罢了,想要进取关中,就必须搬开西河这块大石头。
  
  所以,在吴起没来西河之前,魏秦两国在黄河边上的态势,基本上处于拉锯状态,今天你抢我一块地,明天我抢你一块地,搞的这里的老百姓无所适从,经常处于国籍不断变换状态。
  
  一句话,这鸟地方,打晋国还在的时候,就压根没太平过。吴起挂的西河守,其实是个半空衔,若要坐实,得靠他一刀一枪打下来。
  
  所以,摆在吴起面前的,其实是个烂摊子,烂得不能再烂的烂摊子。
  
  于是,在公元前409年,吴起这条猛虎又出笼了,他的目标,是河西五城,当年晋惠公与秦穆公打得头破血流的地方,秦国的命根子。
  
  这一战,史称“泾水之战”。

这一战,也注定是吴起彪炳史册的一战,吴起率领魏军,一路势如破竹,突破秦军西河防线,进入陕西,闪电般夺占了陕西东部的韩城、大荔、澄城、合阳、华县等五座城池,随后直扑秦国进入渭河平原的咽喉要地郑(今陕西华县)。
  
  这下可不得了,秦国人直吓得裤子尿湿好几条。秦国没了河西五城,就等于没了黄河之险,以后别说出关争雄了,想要自保都堪虞。更糟糕的是,吴起得陇望蜀,拿了五城还不够,居然还想抢了郑地,这不是要了老命了吗?要知道,郑地乃是秦国粮食基地渭河平原的门户,没了它,渭河平原无险可守,吴起可以以战养战,向西一路平推,如入无人之境,一旦兵临秦都雍(今陕西凤翔)城城下,秦国之社稷危矣。

乖乖隆地咚,魏国是打哪找来了吴起这么一个wenshen哟,如此厉害,他还是不是人类呀!咱们老秦家本来小日子过的舒舒坦坦看上去挺美,这一转眼儿就没了河西五城,再一转眼,老窝都快保不住了,这可咋办?
  
  危急时刻,秦国人只好派人求齐国与楚国助拳,以减轻秦国的压力。齐楚二国明白,如果让魏国搞定秦国,他们也不会有好日子过,于是立即出兵犯魏,援助秦国。
  
  吴起很清楚,秦国根基深厚,想要一举灭了它,为时尚早,如果继续西进,魏国就会处于双向作战的窘境,那样可就不妙了。
  
  得,就放你一马,有了这河西五城,咱也就够了。我吴起只要紧紧守住西河,就能压得你秦国喘不过气来,让你动弹不得。
  
  但是吴起也明白,西河是秦国人的命根子,他们是不会这么轻言放弃的,想要站稳脚跟,扎扎实实的保住它,自己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第一件事儿,就是大移民。魏国山多地少,人口密集,西河这块幅员达700里的广阔地盘,正是魏国减轻人口压力的好地方。在吴起的建议下,魏文侯一声令下,大批魏国移民渡过黄河,在西河开荒种地、安家落户。吴起遂开始大力发展农业,有了兵源,又有了粮食,西河就好守多了。

第二件事儿,就是招兵买马。西河的位置太过重要,仅靠传统的征发形式临时召集兵员是绝对无法应付如此频繁的战事的,吴起对于这些拉来的“壮丁”,评价是:“士虽有战心,然不经练,与秦战,如乳犬之犯虎,虽有斗心,随之死矣!”可谓一针见血。
  
  基于此,吴起经过认真研究,终于开创了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一次军制变革——建立一支常备军,是为“武卒”。
  
  通俗一点讲,就是把“拉壮丁”变成“自愿参军”,把“义务兵”变成“志愿军”,把“杂牌部队”变成“职业军人”。
  
  吴起的口号是:“当兵吃粮,不用愁荒;一人光荣,全家幸福”。
  
  是啊,能当上“武卒”是幸福的,不但吃穿不愁,一家赋税全免,还有工资可以领,立了军功,还可以分到田地,甚至可以当官,一步登天,多美呀!可是想要当上一名光荣的“武卒”并非易事,你必须要有过硬的身体素质。
  
  对于此,吴起的解释是:“一军之中,必有虎贲之士,力轻扛鼎,足轻戎马,夺旗斩将以为职。”
  
  所以,“武卒”的遴选标准简直可以用“苛刻”二字来形容。首先你要能跑,其次你要能操,每个人穿三层皮甲,头戴铜盔,操十二石之弩,挎箭五十枚,荷戈,带剑,裹三日之粮,负重几十公斤,行军40余公里,在半天之内能到达目的地而你还没有趴下的话,那就恭喜你,你发达了。
  
  天哪,这些“武卒”还是不是人哪,我光着手跑五千米就累晕了。
  
  由此可见,魏武卒不单单是一支常备军,还是一支特种部队、超人部队,“汶川大地震”如果用他们来救灾,连直升飞机都不用。
  
  用吴起的话说,武卒三千之旅,“内出可以决围,外入可以屠城”,彪悍的让人咋舌。
  
  如此,吴起和秦国人再打仗就轻松多了,三千“武卒”在前冲阵,七万河西兵压上,秦国兵再厉害,卵蛋也要给压出来。
  
  然而,吴起所发明的这个“雇佣军”制度有个最大的缺陷,就是“以兵弱国”。因为职业军人只管打仗训练,不用从事生产,吃皇粮的人多了,种地的人就少了,这样对国家的经济压力太大。不过这个问题也不是没有方法解决,那就是按情况制定合理的服役期,当几年兵就回去种地,把自己体力最鼎盛的时期奉献给国家就好了。
  
  说一句,魏国“武卒”的超级成功,让各国也开始跟风,创建了各自的常备军,齐的“技击”、秦的“锐士”、韩的“材士”、赵的“百金之士”、楚的“选练之士”相继出现,中国历史上最可怕的军备竞赛时代来临了。春秋时代,最大的国家兵力也不会超过二十万,可是到了战国中后期,七雄中随便挑一个,都有将近百万的兵力,这都是吴起造的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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