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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 SDN.BHD 合伙人的资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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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3-2011 12: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playplay 于 16-3-2011 12:05 PM 编辑
Sdn Bhd也就是有限公司,至少有两名股东,必须委任一位公司秘书(secretary),可是不一定要委任一间会计公司做帐,可以雇佣本身的职员做账。公司的账目不论是收入或支出,每一笔都一定要清清楚楚,而且必须通过audit,也要委任tax agent报税。不论是Secretary fee,audit fee,tax fee以及accounting fee,每一年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即使不包括accounting fee,前三者每年至少也要2,3千元,至于accounting fee,请一个会做帐的至少月薪RM1500以上,交给accounting firm做,每个月至少也要几百元,看你公司的交易数量多寡而定。

Sdn Bhd的优点是比较容易申请到银行贷款,承接一些大型工程,买卖或交易,以及获得政府的合约。而且,它是limited liability,公司的财政是独立的,如果公司财政陷困,不会影响到个人的资产。但缺点是账目要清楚,费用也相对的比较高,而且比较难”避“税。

至于Trading或enterprise,只是名称上的差别,不过,顾名思义trading一般上是做贸易的行业,但也并不一定,至于enterprise也就是“企业”,所以经营的行业比较广泛。除此之外,也可以放Syarikat,。。。等等。

不论是trading,enterprise,syarikat。。。,有别于Sdn Bhd,可以是独资(sole proprietor ),也可以是合伙(partnership),如果是一人的公司,当然就是独资(sole proprietor ),两个股东或以上,就是合伙(partnership)。

不论是sole proprietor或partnership的公司,也要有简单的账目,但无需audit,也不需要呈报公司账目,只要将你公司所赚取的盈利呈报在个人的所得税即可。好处就是费用低,比较容易”避“税,但比较难申请到贷款,或者获得一些大型的交易以及政府的投标。而且,公司的财政会影响个人资产,如果公司倒闭,债权人可以申请庭令查封拍卖个人名下的资产来偿还债务。


什么时候要转换成sdn bhd都没问题的。会不会麻烦就你个人自己衡量吧。转换的意识就比如你开多一间新的公司。你需要从新开银行账户,需要通知所有supplier and customer你换了公司,所有的sales invoices需要从新做过,需要做一个stock take and phyiscal sighting of all fixed assets, 然后将stock and fixed assets 的value转让进sdn bhd的。是挺多东西要做的。

sdn bhd肯定比enteprise容易拿到贷款的。


enterprise:如果公司生意失败,欠人家一大笔债务,就得拿你公司以及本身的资产支付,没办法还的话,就破产。
sdn bhd   :破产也只是公司,不是股东自己。


我想问的事,如果enterprise的合伙人:

1。其中一人在债务上有问题,例如欠银行几个月的房屋或汽车贷款,
会影响到公司或其他合伙人吗?

2。如果其中一个合伙人,不幸破产,根据我爬贴的结果:
公司的财政会影响个人资产,如果公司倒闭,债权人可以申请庭令查封拍卖个人名下的资产来偿还债务。

那么如果他的股份是30%,银行会追讨我们公司他的资金30%,还是会怎样?
公司的资金会被冻结吗?

3。如果合伙人有30%股份,他能够直接利用公司去借钱,而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

4。enterprise还有什么潜在的不好之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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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qin092013 + 5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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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1 04: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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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3-2011 04: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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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2 09: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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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13 11: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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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2013 08: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的资讯。。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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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13 12: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马来西亚,除非是一些商业注册局豁免注册的生意以外,做生意一定要在有关单位注册:在商业注册局 (ROB)(Registrar of Business)  或公司注册局(ROC)(Registrar of Company)注册,现在统一在SSM (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

按法令/法律的依据,我们基本上可以以3种形式来注册生意:

(1)Sole-proprietorship (独资生意, Pemilik Tunggal  )及(2)Partnership(合伙生意, Perkongsian):它们的法律依据是ROBA (Registration of Buisness Act 1956; Registration of Buisness Rule 1957): (马来文叫:Perniagaan)。 第 种形式 是(3)Company(公司):公司基本上有可分Private Limited (私人有限公司,就是我们常见的 xxx Sdn Bhd ) 或 Public Limited (有限公司,就是我们常见的 xxx Bhd) . 它的们法律依据就是 Company Act 1965 :(马来文叫:Syarikat)。

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我国政府最近通过的 LLP (有限合伙生意),它的法律依据就是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Act 2012。这种新形式是结合Partneship 和 Company 的 特征。

有兴趣了解详情的,可上网:www.ssm.org.my 查询。

至于公司或生意名字,要放Trading或 Enterpirse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公司或生意名字是要经过商业或公司注册局同意或没有反对才行; 公司或生意名字是要经过商业或公司注册局申请的。

有关申请名字,注册等, 都可在www.ssm.org.my 查询。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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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o1988 + 5 我很赞同
qinqin092013 + 5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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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3 11: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anLoong 发表于 21-5-2013 12:59 AM
在马来西亚,除非是一些商业注册局豁免注册的生意以外,做生意一定要在有关单位注册:在商业注册局 (ROB) ...

如果5位partner想注册新的partnership proprietor,请问:

1)注册partnership公司当天,所有5位partner本身需要出席在SSM的现场吗?
     或是,只要把文件准备好和签署好,让其中一位partner去SSM submit就OK了?

2)BorangA - Maklumat Perniagaan - part3 - Perjanjian Perkongsian,主要内容需要阐明些什么?
     通常是自己draft吗?或是付费让律师去搞定呢?

3)如果5位partner的股份各别占20%,这个股份分配方式该列明在BorangA的哪一项呢?

4)BorangA-Maklumat Jenis Perniagaan,No. Kod Jenis Perniagaan和Perihal是该填写什么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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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7-2013 09: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大家sdn bhd 的帐最迟到什么时候一定要呈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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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9-2013 01: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题,需要搂主给于有帮助的意见和解释。
公司有三个股东,本身也是员工。
股东A和 股东B 和 股东 C 各自都有自己要的经营方式,对方都觉得自己的方式才公平。公司是做sales的。
我来先说 股东 A 的经营方式是, 大家一起合钱买货,然后按比例分配货,然后各自把手上的货卖掉,赚到的钱,全数就属于个人的,但不会全数拿完,本钱会放进户口,以便下次进货,账目也会这 样做,如果任何一方,还没把手上的货卖掉,其他两方也能帮忙把货卖掉,但赚到利润全数是给卖出去的人。股东A 也提议开一个户口,大家把钱都存在同一个户口,但账目要另外做,以便下次买货的时候,才不会有谁多出,或少出。账目分开,但钱放同一个户口,代表着他们是 联系的。

这是股东 B 的经营方式,
大家一起出资,股份分为33.33%,选一个领导人,来带领整个运作。然后大家一起跑sales,把货物卖出去, 再以个人所卖出的sales里抽取利润的20%来做为commision和工钱和付出的努力,其余的是属于公司,但股东每年会拿盈利。

股东C 的经营方式,
大家一起出资,货平分三份,各自把手上的货卖掉,还没把手上的货卖掉的人,其他两方也能帮忙把货卖掉,以罐来的数量来抽取commision,剩下的利润再平分,本钱也一样拿回。

请问那个最为公平?那个方式合作才能走得长远?那个方式才会降低争吵?
也请大家帮帮忙,也感谢大家宝贵的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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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2013 05: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koperasi 又是怎样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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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4 05: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unameable 发表于 5-9-2013 01:37 PM
如题,需要搂主给于有帮助的意见和解释。
公司有三个股东,本身也是员工。
股东A和 股东B 和 股东 C 各自 ...

本人觉得股东B的经营方式比较公平、直接,账目又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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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8 02:52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請問各位大大
一間新開的公司(enterprise)沒資料 想買一輛貨車 可是借不到錢
owner 就用他媽媽做擔保人 為這間公司借銀行
問題來了  這間公司的owner 已經換人做了 就是去ssm那邊換名  這輛貨車是屬於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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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8 09: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jackkim88 发表于 28-6-2018 02:52 AM
想請問各位大大
一間新開的公司(enterprise)沒資料 想買一輛貨車 可是借不到錢
owner 就用他媽媽做擔保人 為這間公司借銀行
問題來了  這間公司的owner 已經換人做了 就是去ssm那邊換名  這輛貨車是屬於誰的?

看车卡, JPN 的registration card (也就是 geran)的第一面。 不过, 一般情况,如果货车的jpn车卡的车主是公司(enterprise)的名字,就算担保人是第三者,也不影响这辆货车的拥有人。就算是sole prop换了owner,这辆货车还是属于公司的,就是新的owner拥有,因为他才是公司的持有人。

建议:叫旧的owner跟新的商量,1)把货车卖出,银行贷款(HP)和钱归旧owner解决。 2)叫新owner买下来那辆货车,解决银行贷款(HP).  3)如果新的owner没办法买下来,而愿意继续供期,就请他/她找他的人出来,代替旧owner妈妈当 担保人。

总之,担保人一定要拿掉,否则旧owner的妈妈有潜在被追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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