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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AMSUPMAN

今天报纸头条一家六口仇灭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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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2 10: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经病杀人是无罪的。。。。。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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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2 10: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然后还有时间拖人下楼。制造第二命案现场。。。。。


神经病杀人是不是无罪??????
ahjin0823 发表于 6-1-2012 10:49 AM



    不可无罪,判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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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2 10: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论是十七岁少年,还是貌美中国女,能够自己一个人单刀匹马地杀死全家人,其中一个还是雄纠纠的大男人,还真不可思议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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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2 10: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Paiseh!感觉你才是最激动的
相信在某些偏激的中国人眼中的你这个“马来婆”或“马来公”,和你眼中的“ ...
风满楼 发表于 6-1-2012 06:56 AM

风兄说得对!大同世界不应该再有种族,肤色,国际的区分和偏见,何况坏人到处都有,并不局限于某个地区,种族或肤色!

可悲今天的马来西亚,除了种族,还有土著和非土著的区分,人权和待遇更是有所不同。一个马来西亚有实际的意义吗?或只是一个空谈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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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2 10: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plus。。。他还under age。。。进感化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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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2 10: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屋子和屋子之间会有这么样的通道??????
原来是隔壁家的凶手。 那就悲哀咯, 给精神病患杀害。 ...
快乐四叶草 发表于 6-1-2012 10:32 AM



    那就恭喜那个中国婆咯,才熬了一年就有一堆遗产,如她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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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2 10: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想,为什么他要杀全家?
赶快逃就好了啊?为什么还要上楼杀一个个。。。
michelle_y 发表于 6-1-2012 10:46 AM



    都讲是神经病的啦,“人家”叫他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啦,神经病人哪里懂对与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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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2 10: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是无罪, 但是要送去精神病院里面关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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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2 11: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砂拉越‧詩巫6日訊)警方宣佈,砂州詩巫冷血滅門案憑天花板上的微量血跡破案!

死者一家的一名華伊混血兒少年鄰居,從天花板潛入行竊被發現而殺人,再從天花板逃離。

警方已從少年家裡起回一把染血鐵鎚,少年也承認殺人。(星洲互動)
http://www.sinchew-i.com/node/266937?t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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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2 11: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讲是神经病的啦,“人家”叫他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啦,神经病人哪里懂对与错的
youngladybeauty 发表于 6-1-2012 10:58 AM



   那家人真无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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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2 11: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是无罪, 但是要送去精神病院里面关起来吧。。。
快乐四叶草 发表于 6-1-2012 10:59 AM



   可能几年后,他就可以出来啦!有些并不是关整世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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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2 11: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风兄说得对!大同世界不应该再有种族,肤色,国际的区分和偏见,何况坏人到处都有,并不局限于某个地区, ...
mark_whh 发表于 6-1-2012 10:55 AM
对咯,还是躲在外汇世界里生多点金蛋
怎么在外汇板块绝迹了那么久,没搞外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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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2 11: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诗巫冷血灭门案】

警方宣佈,砂州诗巫冷血灭门案凭天花板上的微量血跡破案​!

死者一家的一名华伊混血儿少年邻居,从天花板潜入行窃被​发现而杀人,再从天花板逃离。

警方已从少年家里起回一把染血铁鎚,少年也承认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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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2 11: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行窃。。为什么男屋主身上的钱都没被拿走呢?
报纸不是登家里的东西都没有不见吗?
那么他爬过来是要做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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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2 11: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17岁,还加上精神分裂,即使犯案或杀人也不会被监禁。因为是未成年。警方好像是找个替死鬼来顶罪,然后匆匆把case close掉比较大的成分。会不会真的是有内情,只好找个替死鬼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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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2 11: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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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2 11: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17岁,还加上精神分裂,即使犯案或杀人也不会被监禁。因为是未成年。警方好像是找个替死鬼来顶罪,然后匆匆 ...
milanzic 发表于 6-1-2012 11:15 AM



    如果真的是神经病。。。。也省掉审案的步骤咯。。。。。神经病审来干嘛。。。。。。所以,这是警方要我们接受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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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2 11: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风满楼 于 6-1-2012 11:36 AM 编辑

从这起冷血命案,可以看到:
1)现在的青少年社会问题令人忧虑
2)偏见的丑陋和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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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2 11: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假的啊?
很严重的案件哦!!!
怎么可以那么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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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2 12: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警方又忽悠我们吗?
有那么简单吗?
偷窃失败逃就好啦,要杀死那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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