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年轻夫妻(男是二十五, 女是二十四) 结婚生下一个孩子后(刚满一岁). 女的突然闹离婚, 并要领取孩子抚养权, 甚至单方面向法庭提出控诉...丈夫百般不愿, 唯有接受现实. 妻子无业, 其父母乃小康家庭, 却能力请律师. 丈夫是受薪一族. 无能力聘请律师. 前天, 法官是基于丈夫没有律师辩护下判孩子归母亲抚养...现在有几事项疑问: (A) 律法有没有列下父亲接触孩子的时间表? 母亲已经放话不会让父亲把孩子带回家过夜( 孩子的婆婆要看孙子) (B) 律师的价格是每一次出庭RM5000 计算的吗? 本帖最后由 richad 于 27-2-2014 08:06 AM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