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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5-5-2015 01: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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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想就越气,旅行团也不会这样没有水准吧。送你到半路。如果真的送你到半路,我就不相信你不去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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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15 03:24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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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 你说来说去好像都没说到重点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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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15 03: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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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fanny一 于 5-5-2015 03:45 PM 编辑
重点是,我参加了这个团队,回家途中遭人遗弃半路,自己搭徳士回家,现在很激气。
其它鸟事不提了。
上了一艘贼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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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15 03: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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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把事情开始缘由说出来
大家为你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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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15 04: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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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5-5-2015 04: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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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想到了。
当天从码头要去新加坡custom的时候,车主有说要兜回去他家拿东西,我就开口反对了。
原本他收费RM50的,因为中途他要干私事,所为我告诉他只付他 RM30.
其实,他可以载我去Custom了,在去干他的私事,可是,他坚持不理会我的感受。
去了他家,他都不懂又要兜去哪里,所为我就开口要求停在Custom 楼梯口处,我不要拖着行李走来走去,话说完,他就叫我下车了!
这样的团队,是不是自私,完全没有理会我的感受。
我就这样被遗弃在半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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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15 04: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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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RM 50车费不给,说好的旅费RM50p不给。
如果当时是我驾车载你的话我应该直接丢你在码头你自己想办法回好了。
还好意思在这说这说那的。
如果没出错的话我们当时是说好出发当晚聚在一起要收旅费的,但没给。
而我又听说隔天早上出发前要收齐旅费 又没给。
我很好奇你到底是什么居心,还是你以前时常都这样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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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15 04: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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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15 05: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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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fanny一 于 5-5-2015 05:09 PM 编辑
老大,你不要诬赖我。不要破坏我的名誉,请尊重点。
如果我不还钱,我也不会拿新币出来付钱了,是哪个要钱的女人不要收下。我还拿信用卡来还旅店费。
是哪个要钱的女人喜欢做印度账,你可不要来怪我。
明明,我只需付他 RM318.00 。她自己无法接受。她数学超烂,算不来。
不要怪我,不是我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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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15 05: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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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搭德士和他说好50,中途说只给30看人家会不会赶你下车,而且最后你连那30都没给一分钱没收到从jetty载你到skudai 容易搭德士的地方你还在这呱呱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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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5-5-2015 05: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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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fanny一 于 5-5-2015 05:24 PM 编辑
请问你是谁?
你觉得你讲的是人话吗?
被人赶走下车了,还要付钱给他,你吃药了吗? 讲一些道理好咯
你中途要去干私事,我扣钱,不合理吗?不服气吗?我事前跟他声明了,我叫他自己决定。这一句话,一上车,我就已经声明好了。不是中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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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15 05: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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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干私事,你是不是应该事前声明,我可以坐其它的车,无需耽误我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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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15 07: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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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這樣看
1. 不管你認為有什麼問題,或是你認為這趟旅程就多爛,既然你已經去了,已經玩了,錢一定要給。就好像你去吃飯,吃到一半覺得不好吃,你會不給錢嗎?還是說你認為不給錢是正確的?
2. 如果你欠對方錢,以多數人來說,會遷就對方,打個比方,如果現在你想買一樣東西,不過店家只接受現金,不接受信用卡,你會付堅持付信用卡,或是想辦法付現金?又打個比方,如果你網購,賣家只有A銀行戶口,你只有B銀行戶口,你會叫賣家扣掉轉賬的費用嗎?當然,如果你還沒買,你的確有權利不賣,去找可以符合你要求的賣家,不過,你已經去玩了,權利已經不在你手上了。
3. 車主,你到底把車主當作旅伴還是司機?就我這樣看,你好像把車主當作司機,你知道嗎,你們這樣一趟來回,如果搭teksi的話,會超過RM300,車主才收一人RM50,就代表他把你當朋友,其實是沒賺的,你竟然因為車主要回家拿些東西,還要求扣錢,是我的話,我直接不給你上車,人家把你當朋友,你把我當司機?把你丟在可以搭巴士德士的地方,已經算ok了。你又是否想過,車主可能是因為考慮到你搭不到車,才一開始不跟你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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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5-5-2015 07: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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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fanny一 于 5-5-2015 08:03 PM 编辑
我始终觉得少了团队精神,没有人会顾虑到我的感受。
凡事都可以商量,另作安排。可以他们都自以为事。
半路抛下我,我可以直接跟他绝交。这样的人还是朋友?算是人吗?一点良心都没有。
只要求得到公平对待,你怎样对我,我就怎样对回你。以牙还牙。
还有那个要钱的女人,目中无人,不懂尊重别人,只会吠不停,需要她出来道歉,不然,这件事情不会这样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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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5-5-2015 08: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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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fanny一 于 5-5-2015 08:39 PM 编辑
大大,我想了想还是有点夸张了,300足够我从槟城来回吉隆坡的车程了。
我们车上4个人,一共200,其实算给多了,少了20他也不算亏本呢,需要这样绝情半路把我抛弃吗?
这样也是朋友吗? 区区20块。做到这样绝情!
不值得原谅。
到目前他都不敢现身解释清楚,只会叫要钱的女人来讨钱,一句道歉的态度都没有。
当起了宿头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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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15 08: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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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駕車不用體力?人家的車不用service?通常車油是不算司機的,就單純是乘客付車油,車主負責駕車罷了,如果中罰單,車壞,service一切都是車主負責。
而且我說的是計程車的價,不是車油價,你算下JB to 碼頭如果搭計程車多少錢,一趟最少RM150,來回RM300,而且計程車通常不載的,因為肯定空車回,不然就收你RM200一趟,不信你可以去問。
既然你不把他當朋友,他就把你當顧客,來回RM300/3個人,一個人RM100,扣掉你要的折扣,你付RM80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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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5-5-2015 08: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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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fanny一 于 5-5-2015 09:07 PM 编辑
我也有朋友在jb.如果真的这样计较,我可以考虑找其它人载,我从jb来回Kedah,共车计划,一个人才200 (2个人一辆车)
这样鸟的团队,我自己租车更开心。
我不想再废话了,当事人始终不现身,我们讲多多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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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15 10: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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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15 11: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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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好奇,我不讲人话我在讲什么话
你认为我在讲什么话,请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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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5-2015 12: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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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让我好害怕在之后的 trip 遇见你
你让我觉得有你在的 trip 都会非常糟糕
竟然不满意对方,你直接在 trip 表达就好
你闹到这里 只会让人觉得你非常难相处
我跟 cari 的驴友已经去过好几个地方了都和乐融融
我觉得是你不懂的如何尊重别人,才让别人这样对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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