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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吉祥

「公告」哲學版版規將會有適度的調整,請各位哲版網友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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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5 02: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冲 发表于 31-5-2015 11:58 PM
考慮了許久,終於提起勇氣來跟你說一些內心感觸的話。這個包袱我拋開很久了,沒想到今天你氣憤難平的情景 ...

对于你的遭遇,我深表同情。
可惜,我仍然猜不出你是谁,你的前身是?

版主的处理不合情理,时常发生,
这也是为何我提倡【哲学论坛】搬家,
脱离宗教的教条式不良影响。
另外,鹤不是我请来的,
因为某个事件,他对我成见很深。

通常他的出现,意味着该网友必需吃死猫,
他是无条件袒护版主的,
无论该版主犯错的证据有多充足。


点评

你"后台"不是更高? 我禁言你了, 你都可以被释放出来. 我们现在都不"敢"动你那怕一条寒毛. :rf  发表于 1-6-2015 03: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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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5 02: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ipman_2046 发表于 1-6-2015 12:48 AM
唉,整件事你有覺得自己有不對的地方嗎?
聼你這樣講,給我有一個畫面,就好像你騎摩托車因沒有開車頭燈 ...

情形是这样,一个人在警察面前打你,但警察没有理会,

你本着好修养,耐心与那人对话,

但那人得寸进尺越打越凶,
然后你忍无可忍的时候,
回击一拳,结果警察立刻当场逮捕你。
试问,你有何感受?

若你仍是觉得我有错误之处,
还请具体指出那一项,我问心无愧,
除非你把自卫反击当成犯罪。

而我当版主,我敢说没做过那些不公的处置,
被我治罪的人也没有不服气,
有个被我扣分扣到变成乞丐的人,
至今仍然能与我良好相交。
那些敢说我当版主不好的人,
可以自行去我治理过的文学论坛、玄学论坛、武术论坛、哲学论坛发帖询问,
看谁有当年被我处置过而不服气。


我没想过要斗什么争什么。
但有人若要行不公之事,就应该承担起不公之名,
做了又不认而封杀言论或偏差处理。
我不会多说什么,但这种人肯定不会赢得大家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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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2015 11: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謝謝各位網友對本版的關心與愛戴。

雖然這裏是網路世界,但是始終大家都是馬來西亞華裔,理應互相輔助、相親相愛,而不是對彼此勾心鬥角、互相傷害,甚至趕盡殺絕。
要懂得愛自己、愛社會、愛大家,才會知道什麼是愛智。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我覺得我應該再一次交代:我處理罵戰事情時,目標不是判定誰對誰錯,我的目標是息事寧人。
為什麼我的目標不是判定誰對誰錯?原因是一個銅板敲不響的,一個人如果要告別人辱罵他,那個人必須不能參與罵戰才能證明自己是受害者,而需要求助版規和版主給予庇護。版主會按照情況再給予合適的協助。
如果選擇了參與罵戰後再想找版規來保護自己,那麼這就另當別論了。
當一個人參與了罵戰,然後又要求版主用版規處理對方,那就不能擺脫被版規處理的可能,為什麼?因為如果選擇參與吵架就是等於選擇了和肇事者一起分擔罪責。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覺得如果我們看到別人在網絡交流時做錯一些事情,要給機會對方改過,而不是一看到別人的錯,馬上得理不饒人,勢必要處決他不可。不是每一個來到論壇交流的網友都是了解該論壇的網路交流禮儀。有大部分都是還在了解或是摸索的階段。因此,我覺得給個機會大家一起成長,是不會不合理。這比一看到別人做錯了,馬上處理他,更可以把事情處理好。

在網路世界,任何參與謾罵的人,我覺得最需要的是化敵為友、以和為貴,而不是純粹判刑式的找出對錯。看起來,連貫式的審核方式用在網路上判定肇事起因不是很理想,因為時間點很容易被模糊,到最後雙方還是會各說各有理,然後各持自己的「理」再繼續吵。當初,我建議使用連貫式的審核是為了保護無辜的網友免於受到無辜的牽連或傷害。因為,有有時候,機械式的按版規處理報告,不深入了解事情的起因,是會讓網友蒙冤。除了受害者以外,肇事者可以舉報、參與謾罵者也可以舉報,如果不了解起因就處理,有很大的可能性解決不了問題,而且甚至還會助紂為孽。

看來應該要多加以下這點在新版規內:
謾罵吵架,一定有起因的,不可能只有謾罵的經過而沒有起因。當自己被人罵或是欺負的時候,忍不住而參與謾罵的時候,請必須理解當自己被按版規處理的時候,只能接受被處理。
如果遇到有網友用手段企圖激怒自己捲入罵戰,請眼明一些誤落入陷阱,讓有人心自己講自己爽就好,別浪費自己的時間捲入這些無謂的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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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5 12:1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林冲 于 1-6-2015 12:21 PM 编辑
句子Sentence 发表于 1-6-2015 02:24 AM
对于你的遭遇,我深表同情。
可惜,我仍然猜不出你是谁,你的前身是?



句子大人,算了吧,再清算下去恐怕閣下也要槓起一些責任。也許是你已經被情緒牽連,作出不理智的反擊,導致失去了「有利」的地位。
當年我是在絕對有利的情況被人魚肉,完全沒有以語言上回擊對方,這又如何?還不是被河蟹了?
也許閣下當版主太久了,沒有體會過網友的心酸,所以動不動就發誓取回公道,正常的。
你還有我們這些朋友在這裏,不必搞到不歡而散的。如果你想吵架我可以跟你吵,何必為了一個人而鬧翻了?

不要再把焦點放在這些無謂的爭吵上好嗎?爭贏了自己也賠上了人格,賠了夫人又折兵,值得嗎?

補充:我是對什麼人就講什麼話,不該講的就修一下詞,這樣就會減少衝突。
有些詞不是人人都可以接受,修一修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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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5 01: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句子Sentence 于 1-6-2015 01:47 PM 编辑
吉祥 发表于 1-6-2015 11:03 AM
謝謝各位網友對本版的關心與愛戴。

雖然這裏是網路世界,但是始終大家都是馬來西亞華裔,理應互相輔助、 ...

你本意是良好的,但你方法是错误到一塌糊涂。
我明白你是想大家相亲相爱,
但你所谓息事宁人的方法,
只是将问题扫在地毯下,让受害者承受更多不公,
无法在两者之间创造解决问题的方案。

例如你说:
一個人如果要告別人辱罵他,那個人必須不能參與罵戰才能證明自己是受害者,
而需要求助版規和版主給予庇護。版主會按照情況再給予合適的協助。


真实中,我早已举报了肇事者,但你们至今过了20多天也还未处理肇事者,
而受害者回骂的时候,你们就立刻行动处理受害者,
也没让肇事者和受害者共同承担责任,这样这只会恶化了问题。
让无辜的网友心中累积更多不满。

我很明白你是一个很不哲学的人,
所以你在情理判断上很多错误,
你如果真要以和为贵,应该采取【调解】,
而不是采用【处罚回骂者】之类的霸权强迫双发不要吵,
因为这没有从根源上创造双方接受的解决方案。

何谓调解?现实社会当中,
调解是诉讼程序中,除判决和裁决外,另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调解过程是由认可调解员,以中立人士身份,
协助争议双方了解争议的焦点,探讨双方的利益和需要,寻求共同接受的解决方案
并协助草拟协议书。双方如达成协议,于协议书上签署作实,而该协议书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调解过程是由双方自愿参与,过程亦是绝对保密。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AA%BF%E8%A7%A3

你若不想以一个法官身份来判对错,
还请你至少以一个调解员身份来解决纷争。
请不要用宗教思维来打击回骂者,
妄想双方行为上不骂不吵来解决问题,
因为那只会制造更多问题。

同样,我没要你“听信”,
而是要你“反思”你自己的所作所为。

最后,你还需要我提供更多图片证据?
来证明真哲是我们双方谩骂的起因,
而你们一直没有妥善处理,才导致小火变成大火。

你想学习如何正确地调解?
或想继续针对我,让我硬啃下这死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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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5 01: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冲 发表于 1-6-2015 12:13 PM
句子大人,算了吧,再清算下去恐怕閣下也要槓起一些責任。也許是你已經被情緒牽連,作出不理智的反擊, ...

正因为我深知网友的心酸,所以我才不能学超版他们那样,
将压下问题当作解决问题。
这也是为何当年我选择辞掉版主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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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5 02: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谷成 于 1-6-2015 04:29 PM 编辑
吉祥 发表于 1-6-2015 11:03 AM
謝謝各位網友對本版的關心與愛戴。

雖然這裏是網路世界,但是始終大家都是馬來西亞華裔,理應互相輔助、 ...

我覺得我應該再一次交代:我處理罵戰事情時,目標不是判定誰對誰錯,我的目標是息事寧人。
為什麼我的目標不是判定誰對誰錯?原因是一個銅板敲不響的,一個人如果要告別人辱罵他,那個人必須不能參與罵戰才能證明自己是受害者,而需要求助版規和版主給予庇護。版主會按照情況再給予合適的協助。
如果選擇了參與罵戰後再想找版規來保護自己,那麼這就另當別論了。


赞同这一句,应该编入新的版规里,依法不依人,法治是最好的方法,要是人治,版主再有三头六臂,也是有理说不清的。

所谓清官难审家事,版主的职责是按规行事,而不是介入个人私人对立纷争,应该当一位维规人或执规人,维护论坛的法纪,而不应该去充当是非的判官。只要版规的定义清楚了然,不要允许太多私定义的空间,自然不会出现这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两难境地,把版主卷入各人恩仇对立之中。

过往论坛的版主都选择模糊了事,息事宁人,依我见解,跟版规的模糊定义有关系,一旦允许太多模糊定义的操作空间,反而置版主于不义之境地,处理也不是,不处理更难交代的难题之中,这招看似聪明之着,其实等于开了一套手铐套住自己,版主看似有权有势,权限很大,可以选择很多操作的自由定义,实际是让自己进守失据、得不偿失,无论做什么都是吃力不讨好。

所以这件事情我从以前就一直倡议版主们破釜沉舟,痛下决心去重整版规,明确的定义版规和论坛操守的细节。这样一来版主只是依规行事,对于是错判别就无须介入解释了。法治才是解决之道。各人恩怨就留个各人自行排解,版主没必要揽手去掺搅别人的浑事,更没必要去调解,搞到自己里外不是人,那谁要当版主啊?

P/S:建议顺便重新定义版主的职责范围,版主要想同时当管理员、执规人、法官、调解人等等,太多的功能定义一定会互相冲突的。最好还是从简,主要职能为管理员和执规者,法官就建议版主们不要费心了,除非你们打算也提供律师给辩论的双方,不然你们是无论如何都是两面不讨好的。调解人,这个也难搞,不应该列入版主的职务范围,而是属于义务性质,在双方满足一定的条件之下,又允许版主参与的情况时,版主才适合介入调解。不然双方都不肯罢休,你硬想要去调解,那是什么后果自然可想而知,处理不好还会致使双方倒转过来把版主当做共同敌人,合力对你攻击。这种里外不是人的苦差事,版主何必自找烦恼?为了担心调解的烦恼而不敢放手去执规,那更是本末倒置了,等于担心出车祸而不敢驾车一样,会出车祸也是因为你要驾驶又要接电话,这样不出车祸才怪。所以理想还是要考虑现实,尤其当你不能同时做好三件事的时候,不如实际一点回到根本,先把第一件事情做好,其他容有有条件时再别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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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5 02: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句子Sentence 于 1-6-2015 02:54 PM 编辑
谷成 发表于 1-6-2015 02:20 PM
我覺得我應該再一次交代:我處理罵戰事情時,目標不是判定誰對誰錯,我的目標是息事寧人。
為什麼我的 ...

可惜他说到却做不到。例如这个帖子里#94有人闹事,我忍着没反骂,
而按照程序去举报,却没有得到版主协助。
http://cforum.cari.com.my/forum. ... tra=page%3D2&page=1


不过,现在那是被屏蔽了。
应该是超版鹤处理的吧?
因为之前不知吉祥还是upatissa,
他们竟然直接地删除回帖来包庇那个肇事者,
也就是之前你评分劝架的那个帖子。

事实上,无论版主是要当个裁决者或调解者,
应该必需至少有相关的知识或技能,
否则裁决不当成冤案,调解不当成冤家。最后含糊带过以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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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成 + 5 你指出的确实是多年积累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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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5 03: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句子Sentence 发表于 1-6-2015 02:50 PM
可惜他说到却做不到。例如这个帖子里#94有人闹事,我忍着没反骂,
而按照程序去举报,却没有得到版主协 ...

事实上,无论版主是要当个裁决者或调解者,
应该必需至少有相关的知识或技能,
否则裁决不当成冤案,调解不当成冤家。最后含糊带过以息事宁人。


所以我就建议版主不要妄想当个仲裁者或是调解人,设立清楚的规范,出现违规就按规处理就对了,而不论对错。这就比如你的车子违例泊车了就会接到罚单,至于你是赶着救人或是基于更神圣的理由,只要你决定违规了,自然已经做好受那个代价的意愿,即便都是为救人,也不能把连续多次违例,导致车子被拖走。所以违规不等于你一定是好人或是坏人,维规也不等于仲裁那个违规者是不是好人,维规只是维护交流的交通秩序、基本守则而已,就这么简单,这样大家也不会觉得被冒犯。版主也能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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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2015 07: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每個網友心中都會有一個自己心目中的版主。版主能不能成為大家心目中的版主呢?其實,是不可能的。
因此,我希望各位網友別花時間期待版主會像自己心目中想像那樣,最重要還是自己守好自己的本分,做好一位好網友,成為彼此的典範。

我相信網友們對被按版規處理都有一定程度的陰影,包括我自己在內。一開始時,我會避免用版規來制裁違規的行為,主要是不想在網友心中留下陰影,因此,我選擇了調解的方式來進行。大家都是人,所以,我會選擇比較人性化的方式來處理版務。有些網友,被按版規處理過後,他不見得會改過,甚至他會負面看待這些處理,而導致心理上某程度的扭曲,然後變本加厲也可能。我看到這幾點,所以,在處理違規帖子的時候,我會選擇小心處理、延遲處理、調解處理等方式。或許,有人會認為我婦人之仁,但是,我覺得如果我看到這點,我應該有責任避免,要不然,我會過意不去的。試想想,如果你知道病因是什麼,你還會把人往病因裡推嗎?再說,大家來都是為了交流或是打發時間等,沒必要搞到滿腦子的壓力或負面情緒而離開吧?當然,對於看不到這點的網友,是不以為意的,也很自然的不會刻意看待,這也是可以理解的。不過,看起來網友們還是比較習慣冷冰冰的處理?

另外,我想說說的是這麼多年以來,有些網友會對我處理方式質疑甚至不滿,這是正常的,我可以體諒,因為我這麼做是有我的原因。這幾年來,我要做的的不是純粹執行版規,我的目標是提起網友尊重和遵守版規的「意識」。提昇這方面的意識,是比執行版規還要困難的事情,甚至也可能是做不到的事情。但是,很幸運的,今天,我看到成績了。大家對版規的意識有被提起來了,同時有在看這個帖子的網友,也知道版規的重要性。因此,從今帖以後,我會假設各位對版規的重要性有相當程度的了解,畢竟,這裏的版規是大家一起給意見而進行調整的,因此,各位是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和遵守版規。

在哲學版,我處理過的帖子,只有分割和回收,不曾刪除或是毀滅證據等。對我來說,分割、回收、屏蔽、封鎖都是屬於版務處理。如果分割、回收、屏蔽和封鎖,解決不了事情,我會嘗試別的方法來處理。因此,如果網友們對於我的處理有意見,歡迎指教。但是網友選擇以謾罵、暗諷、人身攻擊、信仰攻擊、威脅恐嚇等不健康的交流方式來與我談,我會先要求有這樣行為的網友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並接受版規處理。這也是我將要加入新版規中的其中一項。這項版規將有效於哲學版的任何帖子,無論是哪一年哪一時發的帖子。

對於一些蓄意抹黑版主版務處理的言論也會一併禁止,因為哲學版塊不是讓大家來進行抹黑行為的地方。

對於罵戰的帖子,版主會先公開請網友把言論導向主題 1次,之後,如果網友們不配合,無論是肇事者或是參與者的謾罵離題言論將會受到分割、回收、屏蔽、甚至帖子被封鎖處理,而處理原因一致用「參與罵戰/離題回覆」。任何參與罵戰的網友,對於版主的處理將不予以任何申訴/投訴的權力,因為哲學論壇不是罵戰論壇,所有形式的罵戰都是被禁止的。一旦參與網友的罵戰行為被處理過2次之後,如果再犯,就會接到「警告」處理,3次警告後,將自動會被禁言數個月。

以上幾項版規,我會與upatissa版主商議後,如果沒什麼需要更改,就會在正式定案執行。由於有其他版主共同管理這版塊,禮貌上和責任上,理應取得共識與認同,以免出現意見不合的現象,因此請各位諒解。如果大家還有什麼需要補充的,也請告知。

林沖兄,對於你的經歷,我深感抱歉,如果我在我能力範圍內能做些什麼讓你覺得好過些,請告訴我。

謝謝 谷兄 提供的意見與看法。
關於執行版規與調解方面的建議,調解本是版主的版務處理責任之一,只是每個版主執行這項版務時的手法會不一樣。

對於你提出的建議,我們會認真看待,並且做適度的調整再列入版規中及版主和本版的版主管理手冊中:
调解人,这个也难搞,不应该列入版主的职务范围,而是属于义务性质,在双方满足一定的条件之下,又允许版主参与的情况时,版主才适合介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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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5 08: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句子Sentence 发表于 1-6-2015 02:41 AM
情形是这样,一个人在警察面前打你,但警察没有理会,

你本着好修养,耐心与那人对话,
但那人得寸进尺越打越凶,
然后你忍无可忍的时候,
回击一拳,结果警察立刻当场逮捕你。
试问,你有何感受?
你說得沒錯,換成是我,我也許會回他一拳。
不過當我回擊過後,我就開始反思了。
回擊他一拳,對的嗎?因爲我知道我的一拳完全來自我的情緒,和我的衝動...
你要知道打人是不對的,當前明明是欺負,後來變成打起來
假設你若能和他打架在沒有人知道的情況下,用自己的方式可以解決問題,我是沒什麽反對。
可是警察來了。
警察抓你是沒錯的,你的確 是出手傷人啊,警察有冤枉你嗎?
你的不滿來自爲何他傷我,你不抓,我傷他你就抓是不是?
那你的焦點就開始移到警察或他的身上去,卻忘記自己也有錯的地方。
問題是你是否承認自己也有不足的地方?
警察的責任是執行任務,如果他打你的畫面,警察看不到,可是你打他,警察卻看得清清楚楚而抓你,那是很無奈的。要怪就怪你倒楣。

其實我是替你感嘆,也深受同情。
若你還是堅決要有一個公義,那你首先先讓版主制裁砍你吧,然後再要求版主公正廉明 處罰另一個當事者。
你願不願意? 還是你依然覺得你完全沒錯,何須懲罰?
不過想想還是不需要吧,
我想版主下不了手,砍哪一個都不是啊。顧全你,還要顧全他,你要他怎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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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5 08: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谷成 于 1-6-2015 08:42 PM 编辑

以上幾項版規,我會與upatissa版主商議後,如果沒什麼需要更改,就會在正式定案執行。由於有其他版主共同管理這版塊,禮貌上和責任上,理應取得共識與認同,以免出現意見不合的現象,因此請各位諒解。如果大家還有什麼需要補充的,也請告知。

再提两点建议:

1.到时拟好的新版规,在未正式执行之前,建议先公布出3-5天,让大家做最后的意见补充,修饰其中的漏洞和不完善处。

2.建议加上正式执行的日期,并注明,新版规只适合用于处理正式生效日以后的帖子和回复帖和争议案例,如果接到举报的是生效日之前的帖子或留言,版主可以拒绝按照新规处理,或比较适合按照以前的惯例处理。(这样是避免坛友利用漏洞,无限追溯和应用到以前的正义案例,导致有完没完的辩论)

再提一个只是提醒不需要写在版规:

版规是给坛友和版主共同遵守的,希望版主不要认为自己不是坛友就可以自定义和选择性遵守。这样的精神更值得坛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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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5 09: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吉祥 发表于 1-6-2015 07:37 PM
我想,每個網友心中都會有一個自己心目中的版主。版主能不能成為大家心目中的版主呢?其實,是不可能的。
...

雖然我和你的之間友誼,不好也不坏。
不過有些話,我必須要說
我覺得你的善言說得太多,反而讓人覺得是客套話咯。完全沒有力量。
一個方法行不通,就要用另一個方法
太過仁慈,反而讓情況越變越糟糕。
你都說了這麼多年以來,有些網友會對你處理方式質疑甚至不滿
到現在,這裡還是老樣子,還越變越劣,難道你不覺得你這一套是行不通的嗎?
你說很幸運的,今天你看到成績。大家對版規的意識有被提起來。
我覺得有點諷刺
所謂相呴以湿,相濡以沫,到了這種程度,人們才懂得注意。
若情況很好,何須版主要開招主題?沒有什麽值得好慶幸的

對於一些蓄意抹黑版主版務處理的言論也會一併禁止,因為哲學版塊不是讓大家來進行抹黑行為的地方。

對於罵戰的帖子,版主會先公開請網友把言論導向主題 1次,之後,如果網友們不配合,無論是肇事者或是參與者的謾罵離題言論將會受到分割、回收、屏蔽、甚至帖子被封鎖處理,而處理原因一致用「參與罵戰/離題回覆」。任何參與罵戰的網友,對於版主的處理將不予以任何申訴/投訴的權力,因為哲學論壇不是罵戰論壇,所有形式的罵戰都是被禁止的。一旦參與網友的罵戰行為被處理過2次之後,如果再犯,就會接到「警告」處理,3次警告後,將自動會被禁言數個月。
你上面的話,我等了好久了。終于有着落了
還記得我有問過你有什麽心意,看法,意見嗎?
當時你回復我的,只是談及片面的做人道理。
其實我看了有點失望咯。

你希望我們以身作則樹立一個好形象,我非常認同,不過環境也必須要讓人有信心才行。
不然你會讓一群想盡心盡力的人白費力氣。



以上是我的真心話,也許我會給人批評,不過我已經對自己有個交待,也對哲學版有個交待,心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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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2015 09: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ipman_2046 发表于 1-6-2015 09:22 PM
雖然我和你的之間友誼,不好也不坏。
不過有些話,我必須要說
我覺得你的善言說得太多,反而讓人覺得是 ...

我們的友誼就是這麼直言直語的,我都不怕被你講,你又何懼之有呢?哈

也謝謝你對我一視同仁,敢怒敢言。在此我向你公開致歉,因為當當初我沒有答應你要求的事情,如果有造成你任何方面的困擾。如果可以讓你們和好,我背上罵名也算值得。

你別失望,我們是彼此互相學習的對象。我不是完美的,當然給不到你全部的信心。

當然,我知道我自己不是天生的管理人才,我也是在學習當中,請你多多包涵。

這些善言,不會經常看到,為在此之後,也沒什麼可以說了,心裡話該說的也說了,不該說的也說了。

無論在哪裡都一樣要懂得做人的道理,在現實社會也是一樣,在虛擬的網路世界也是一樣,不能因為這裏是網路世界,你就選擇做現實社會的另一個人吧?
為什麼人喜歡在虛擬世界違規呢?大部分都是因為別人不知道真實世界中的他們是什麼人,所以他們選擇戴上面具做自己平常不習慣做的人。

環境是大家的努力製造出來的,單靠我一個人是不可能做到的,再說,我不希望是我製造這個環境給大家,因為世事無常,凡事靠基本原則來運作比靠人還穩定。

開這主題是希望你們的心聲可以透明化,而不只是我知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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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2015 10: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谷成 发表于 1-6-2015 08:39 PM
以上幾項版規,我會與upatissa版主商議後,如果沒什麼需要更改,就會在正式定案執行。由於有其他版主共同管 ...

第一點建議,應該不需要特別執行,因為新版規正式定案執行之後,隨時還是可以調整的,只要各位提出的建議是對大家、對哲學版、對社會有幫助的。

第二項可以,沒問題。

版规是给坛友和版主共同遵守的,希望版主不要认为自己不是坛友就可以自定义和选择性遵守。这样的精神更值得坛友学习。
谷兄 請你定義一下你這句是什麼意思好了。你的標準未必是我的標準,同時你理解到的,也未必是我理解到的,趁現在是機會,還是說清楚比較好。免得日後生起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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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5 10: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谷成 于 1-6-2015 10:51 PM 编辑
吉祥 发表于 1-6-2015 10:18 PM
第一點建議,應該不需要特別執行,因為新版規正式定案執行之後,隨時還是可以調整的,只要各位提出的建議 ...

第一點建議,應該不需要特別執行,因為新版規正式定案執行之後,隨時還是可以調整的,只要各位提出的建議是對大家、對哲學版、對社會有幫助的。

虽然讨论的过程是透明的,但是拟规的过程只是版主自己关起来研究,虽然拟规的权力在于您,但是给予坛友几天的时间再来补充一下,对坛友们来说不失是一种尊重。或许多一个步骤,听一下其他他坛友的意见是比较好的。

版规是给坛友和版主共同遵守的,希望版主不要认为自己不是坛友就可以自定义和选择性遵守。这样的精神更值得坛友学习。

谷兄 請你定義一下你這句是什麼意思好了。你的標準未必是我的標準,同時你理解到的,也未必是我理解到的,趁現在是機會,還是說清楚比較好。免得日後生起誤解。

任何法律的制定是给大众包括执规者共同遵守的,而不是单方面的约束。例如根据版规,某种情况版主应该进行处理的话,接到坛友符合版规的合理要求,版主如果没有先得到坛友的认可,就应该按照举报和投诉去执行,而不是自己妄做其他决定,采取版规内容以外的自定义选项,包括对投诉无限拖延,或者按下不做处理,导致坛友产生一种“法外另有别法”的误会和错误印象。假如版主对合理的举报和投诉不想做处理,就必须明确的通知坛友,提供充分的理由为何不按版规处理,而不是对投诉直接无视无睹,或是模糊敷衍了事(无论是否善意)。论坛和谐从来都是双方面的事情,网友要自我约束,版主也要守纪才行。版规写得不好可以从经验中学习、再作修改,但是写好的版规如果不要执行,那就是白写了。

哲学版是属于理性交流,实事求是的版面,希望这里的改革将是值得其他版面效仿学习的典范,我们对版主们的期望也高,先对版主们致敬,也希望版规也能符合这样的形象和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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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5 10: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吉祥 发表于 1-6-2015 09:59 PM
我們的友誼就是這麼直言直語的,我都不怕被你講,你又何懼之有呢?哈

也謝謝你對我一視同仁,敢怒敢言 ...
也謝謝你對我一視同仁,敢怒敢言。在此我向你公開致歉,因為當當初我沒有答應你要求的事情,如果有造成你任何方面的困擾。如果可以讓你們和好,我背上罵名也算值得。
哎呀,你覺得我的重點是在這個嗎? 你太小看我了。
其實我想表達的
是你是手上的權杖。要好好的善用。

古代的賢君,可以用他們的權利,造福天下。
同時暴君,也是可以他們的權利,讓天下受苦受難。

只要用得恰當,萬衆歸心啊
所謂哲學版的萬衆歸心就是回返到和睦正軌上啊

你有發覺到嗎,我時常都會說握權者前,握權者后,
主要是不斷提醒你。

你無須和道歉,我不是借題發揮來攻擊你,用你的心眼,來看這個亂侷已經夠亂了,
何須要添加進去我的往事?
我的往事已經過去了,現在的亂侷依然存在着。
 你說沒錯,環境是大家的努力製造出來的,不過現在我們製造什麽環境出來?
我不是在刁難你,問題始終是問題啊
你希望我們如何如何,但是我們產出來的效果,不如你想像那樣,導致環境變劣,那怎麽辦?你我還要繼續下去?
有時候法制的方法,始終都要一點點派上用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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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2015 10: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谷成 发表于 1-6-2015 10:47 PM
第一點建議,應該不需要特別執行,因為新版規正式定案執行之後,隨時還是可以調整的,只要各位提出的建議 ...
任何法律的制定是给大众包括执规者共同遵守的,而不是单方面的越束。例如根据版规,某种情况版主应该进行处理的话,接到坛友符合版规的合理要求,版主如果没有得到坛友的认可,就应该按照举报和投诉去执行,而不是自己妄做其他决定,采取版规内容以外的自定义选项,包括对投诉无限拖延,或者按下不做处理,导致坛友产生一种法外另有别法的误会和印象。假如版主对合理的举报和投诉不想做处理,就必须明确的通知坛友,提供充分的理由为何不按版规处理,而不是对投诉直接无视无睹,或是模糊敷衍了事(无论是否善意)。论坛和谐从来都是双方面的事情,网友要自我约束,版主也要守纪才行。版规写得不好可以从经验中学习、再作修改,但是写好的版规如果不要执行,那就是白写了。
這項有漏洞,有心人會藉著這條來攻擊其他網友和版主,請提供比較完善的定義,同時可以避免有心人利用這條來肇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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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5 11: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谷成 于 1-6-2015 11:11 PM 编辑
吉祥 发表于 1-6-2015 10:55 PM
這項有漏洞,有心人會藉著這條來攻擊其他網友和版主,請提供比較完善的定義,同時可以避免有心人利用這條 ...

反正您现在是拟规者,你可以特别拟出一条或几条事项,用来保护版主在这种情况下的操作权利,这个你们做版主是最有经验的,应该不会想用劳烦我们来代劳吧,所以还是你们自己讨论拟定怎样最好(反正以后遇到状况,你们还是可以重新修改漏洞,进一步完善化,所以主动权在于你们,那有什么好担心的)。

而我们这里提出的是要保护坛友的合法权利不受到区别对待的情况。所谓将心比心,你们版主会担心的事情,我们坛友同样也是人也会顾虑。如果现在的版规没有纳入这个事项,相信以后我们要再求版主加入这些条款也不是那么容易了,到时你们可以说为何当初我们不提出来,所以现在既然要改规,我们不如现在争取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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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6-2015 11: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谷成 发表于 1-6-2015 11:10 PM
反正您现在是拟规者,你可以特别拟出一条或几条事项,用来保护版主在这种情况下的操作权利,这个你们做版 ...

不是,我不想擬,而是到時我做的不被接受時,還不是一樣要聽大家的意見?

所以,趁現在我可以爭取你的看法時,你就盡量讓我爭取好了。寵我一下,不要這麼嚴,好不好嘛。。。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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