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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kyong85

同性婚姻合法化對人類文明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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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9-6-2015 01: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urntan 发表于 29-6-2015 05:33 AM
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大步,因所谓的“文明”就是明白自己在做什么而无需“盲从”一些规矩。人类对未知的事物 ...

是的。。。
四十多年前的今天,美國最高法院宣判Loving v.s Virginia一案,判決禁止跨種族通婚的法律違憲。
Loving是原告夫妻的姓氏(這姓還真是巧),他們是一對黑白通婚的夫妻。被告是維吉尼亞州,維吉尼亞州當時和美國另外15個州一樣,禁止跨種族的婚姻。他們在1959年還因為跨種族婚姻而被判有罪。1966年,維吉尼亞州的最高上訴法院仍判決禁止跨種族通婚的法律沒有違憲。直到1967年,他們上訴至最高法院才推翻了前審法院的見解。最高法院認為,結婚是基本人權(Marriage is one of the "basic civil rights of man," fundamental to our very existence and survival. )。而且禁止跨種族婚姻的法律隱藏著白人至上的觀念,違反了平等原則。Loving v.s Virginia一案被認為是黑人民權運動的勝利。
可能更令人驚訝的是,禁止跨種族婚姻的法律在當時得到大部分美國人的支持。最高法院做成這項判決後的1968年,蓋洛普民調顯示只有20%的美國人贊成黑白通婚。這個數字比2013年贊成同性婚姻的比例還低。時至2011年,蓋洛普民調顯示,贊同黑白通婚的美國人也才不過86%。更何況某些人內心可能對黑白通婚不以為然,但怕被說是種族歧視者而不會在調查中承認。甚至直到2000年,阿拉巴馬州才通過公投廢止州憲中禁止跨種族婚姻的規定,而在這次公投中,竟還有40%的選民反對廢除跨種族婚姻的禁令。
當時人們反對跨種族婚姻的理由有:
*婚姻只是一種制度,婚姻不是基本人權。
*如何定義婚姻是州的權力,聯邦無權干涉。
*允許跨種族通婚違反了上帝的安排。上帝把不同種族的人分隔在不同的大陸,就是希望他們不要相混合。不要覺得這個理由很可笑,這就是1959年法官對此案判決的內容。當時積極反對跨種族婚姻的美國人大抵是虔誠的基督徒,他們努力的為此找出聖經依據,比如說所羅門王娶了外國女子而墮落的故事。更多內容可以參考這兩個網頁(英文):

*禁止跨種族通婚沒有違反平等原則。因為白人也不能跟黑人結婚。這法律沒有在白人和黑人間形成差別待遇。
*跨種族婚姻的離婚率比較高,而且他們報告更多的壓力。
*跨種族婚姻下的孩子會受到歧視與汙名。
*跨種族婚姻只佔所有婚姻的很小一部分,所以沒有必要合法化。
*假如今天允許跨種族婚姻,那之後就可能允許多妻制、亂倫婚姻,甚至是人和動物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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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5 03: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ig_nutz 于 29-6-2015 03:43 PM 编辑

其實我也很想找人以一種學術性的方式來討論。。。
以下是我個人的觀點:
我個人在性取向的方面無法接受同性戀,但是我不歧視他們。 有時候我甚至是會同情他們。。對於那些天生就是這樣的人其實很可憐,想像一下一個男人的靈魂被鎖在女人的身體內、或是女人的靈魂被鎖在男人的身體內。。他們的喜好是無法改變的東西。。他們需要面對社會的壓力和父母的失望。

但是我想說他們的存在是不自然的存在,因為我們不曾看過兩隻公狗在一起性交!這是違反大自然的的定律,生物的存在就是為了生存、穩定、繁殖、死亡。。。就只有人類比較奇怪,會同性相吸並且一拍即合。

還有,由於人類是有思維及情感的生物(Sentient Being);是會被感動、打動的情況下而改變的。。這就表示同性戀是會傳染的。我個人有見過幾個真的例子!
1. 我見過我姐姐的同事(高富帥的新航空少)去了Bangkok幾趟就性情大變。。突然變成了同性戀了!
2. 我有一位朋友,他是吉隆坡人士,是大學同學。。他天生或許有點缺陷,但是人格、性情都很好。。只是沒有點自信。但是在朋友的影響下他也變成了同性戀!在我嘗試要了解並開導他的時候發現到他是在性情脆弱的時候被同性戀友人打動的,他還不斷的告訴我“只有男人才會知道另一位男人需要的是什麼,最喜歡的是什麼”。。。結果我被嚇跑了,無法好好的幫助他。
3.我在檳城的時候,有遇見過馬來同性戀者的追求。。。但是被我婉拒了。。。從這位仁兄中我看見了,他是被感情的背叛而變成了同性戀。

由於這奇怪的現象是會傳染,或許會導致一些想不到的情況出現。。。影響國家生育力,影響下一代對感情的觀點或許會有扭曲的情況出現。是想看下,兩位男人相愛、同居。。然後收養了一位孩子。。。等到那位孩子長大後要如何稱呼兩位爸爸?他要怎麼了解為什麼堂堂的一位男人為什麼會缺乏男性特徵?為什麼行為舉止會很像女生,但是又不是女生?那麼在正常的性行為的觀點又該怎麼解釋?我們生物的性行為其實主要就是為了繁殖,但是由於人類是思維、有情感的生物。。性行為在兩性之間扮演著一種感情的潤滑劑、牽絆、溝通等等的。。但是這種不正常的舉止又是為了什麼?(開玩笑的說,純屬是為了“爽”?)

同性戀是一種可悲的存在因為同性之間嘗試的在模擬一段正常的感情、一段在現今社會很難有結果的感情、在自然界中無法有結果的感情。

我個人認為國家不應該歧視同性戀,但是不應該合法化這種文化/婚姻。因為獲得官方的承認的話,這種現象就會不斷的被擴大化、普片化(大眾化)。。會影響很多正常的人墮入同性戀的行列內而無法正常的和異性開花結果。甚至會影響下一代的生長(無論是生育或是心智的成長;會被嚴重的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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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5 03: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ig_nutz 发表于 29-6-2015 03:37 PM
其實我也很想找人以一種學術性的方式來討論。。。
以下是我個人的觀點:
我個人在性取向的方面無法接受同 ...

拜託,你們都以為【歧視】是不爽某些人然後attack嗎?
你覺得他們是可憐的,可悲的,怪怪的,讓你不舒服的,都是歧視的!

不要再說什麼我不歧視但我同情/可憐/憐憫他們
這顯示不出你們的慈愛,只顯示出你們被宗教洗腦的結果

還有,誰告訴你gay就是像女生,lesbian就是像男生?
你根本沒正式認識過同性戀吧?
還有,你說的這個部分即是不是同性戀議題,也可以以性別平權的角度評論你的狹窄
什麼叫【男的】什麼叫【女的】?
男女的差異只有在生理性別上而不在社會性別或家庭性別上
如果你是男人就算了,如果你是女人我會為你感到可悲
因為你甘於活得那麼低等,活得那麼不公平
男女無差異!戀愛無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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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猪头 + 1 怎么感觉上感性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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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5 03: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哲 发表于 29-6-2015 03:44 PM
拜託,你們都以為【歧視】是不爽某些人然後attack嗎?
你覺得他們是可憐的,可悲的,怪怪的,讓你不舒服 ...

這位大哥、大姐

我不懂您為什麼那麼激動、甚至運用語言來攻擊在這裡分享的人。難道我侮辱了您?讓您不舒服?那麼我先向您道歉。

您認為我以上的分享是道聽途說?還是轉載來這裡的?

那麼您認為在您運用了那麼氣勢寧人的語言來攻擊我後就能夠顯示出您的智慧會比較高尚?若是這樣的話,我不介意您繼續運用語言來攻擊我。但是我很希望您能夠分享您的觀點、論點。

記得,我已經表明了我需要人來以學術性的討論;不是爭論。

您要爭論,要打架的。可以另約時間、地點(但是請找別人,我來這裡的目的是為了分享和學習)。

是要打架還是要分享,您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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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5 04: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ig_nutz 发表于 29-6-2015 03:58 PM
這位大哥、大姐

我不懂您為什麼那麼激動、甚至運用語言來攻擊在這裡分享的人。難道我侮辱了您?讓您不 ...

用【!】不=氣憤~
那我用~~跟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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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5 04: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句子Sentence 发表于 28-6-2015 05:18 PM
同性恋难道不是哲学议题?
你的哲学素质还真是每况愈下,
不但无法容纳异议来进行理智对话,

我不懂那裡得罪了這位仁兄耶。。。突然之間非常的Aggressive,有人和他發問他就要放大字眼來表達自己意見的觀點。
我相信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有道理的觀點就算是字跡再小還是會被人看見的。反而,沒道理的東西就需要被放大,因為需要洗腦讀者、逼讀者同意他的觀點。就猶如裝滿半桶水,敲打起來特別的響。

我很希望這裡的那位大大可以心平氣和的情況下好好談論課題,而不是來這裡大小聲,有理沒理都要把人家侮辱一番先來證明自己很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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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5 04: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ig_nutz 发表于 29-6-2015 04:08 PM
我不懂那裡得罪了這位仁兄耶。。。突然之間非常的Aggressive,有人和他發問他就要放大字眼來表達自己意見 ...

好啊~那我縮小我的字眼~覺得你們好有趣~果然一起出現了~~
希望這樣對你眼睛不會造成傷害哦~~
我現在才知道字形字體和顏色符號都是有貶義的意思~~
對不起蛤我真的搞不懂你們的邏輯和成見~~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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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5 04: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ig_nutz 于 29-6-2015 04:35 PM 编辑
真哲 发表于 29-6-2015 04:14 PM
好啊~那我縮小我的字眼~覺得你們好有趣~果然一起出現了~~
希望這樣對你眼睛不會造成傷害哦~~
我 ...

很顯然的,我並不認識這裡的任何的大大。

若是字形、字體、顏色、標點符號不能夠表達字面的含義和情感的話為什麼會被創造出來?

舉例:

文耀說:“我不喜歡你。”

譚文說:“我不喜歡你!!!”

誇張說:“我不喜歡你!!!!”

分別在那裡?若不是為了Emphasize那麼為什麼報章上的頭條都需要字跡需要放大、以鮮豔的顏色為主?難道您需要這裡的網友們來從新向您教學小學知識?
在這樣的情況下,到底是誰的邏輯有問題?是誰有成見?賊喊抓賊?

我重複,我來這裡是為了分享和學習。
您若要鬧,請您去別的版去和別人鬧架。
小小聲說:
這世上有很多人熟讀聖賢所留下的記載、心得。但是顯然的,不是每個人可以活學並用。讀了一堆聖賢之書也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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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5 04: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ig_nutz 发表于 29-6-2015 04:31 PM
很顯然的,我並不認識這裡的任何的大大。

若是字形、字體、顏色、標點符號不能夠表達字面的含義和情感 ...

其實不覺得好有趣嗎~如果版規不希望我們吵架卻又設計可以讓我們吵架的工具??哈哈哈哈哈哈哈~~~你的例子我為什麼不可以有別的用法~??????

例一
:我好喜歡你哦。。
:蛤?
:我好喜歡你。。。。。
:你說什麼我聽不見!!!
我好喜歡你啦!!!!

例二
重點處理:
首相宣布今日起徵收GST

好啦~如果你硬要說成你那樣也不無不可~因為你剛剛那樣用就是那樣的意思啊~可是我只是想告訴你們~~~
不只是你們想的那樣而已~~~~~~
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也不要以己量人~~~~我跟你們~~不~~一~~~樣~~~~~~


所以在同性戀的議題上或其他哲學議題上也一樣~~~
既然自己已經有成見了~~~像認為大字就是不好的~~~
卻又忽視了其他的可能性~~~~~~和理由~~~~~~或根本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是那樣~~~例如說不出為什麼大字=大聲說話~~~~
所以同性戀一直就被成見所欺負~~~~~~
承認也好~~~~不承認也罷~~~~
與其說同性戀是個病~~~~~~~~是可憐的~~~~~~~~~
我反而覺得~~~~~~~~有些~~~『正常人』更像個病~~~~~~~~更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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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5 05: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哲 发表于 29-6-2015 04:49 PM
其實不覺得好有趣嗎~如果版規不希望我們吵架卻又設計可以讓我們吵架的工具??哈哈哈哈哈哈哈~~~你的 ...

您難道就不能夠向您在其他的帖子那樣回复別人有關您的觀點嗎?
若您是同性戀的話我還是可以把您當成好朋友的,但是為什麼您一來就那麼的激動呢?好像十號風球那樣的。。。。對也掃、不對也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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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5 05: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哲 发表于 29-6-2015 04:49 PM
其實不覺得好有趣嗎~如果版規不希望我們吵架卻又設計可以讓我們吵架的工具??哈哈哈哈哈哈哈~~~你的 ...

我很希望您可以分享您的觀點。。。讓更多人可以學習和了解。

我從來都沒有想過要和任何人吵架。

希望您了解。


若是您有什麼難言之隱的話,我了解,我向您道歉(但是我的言論中真的沒有歧視過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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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5 05: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ig_nutz 发表于 29-6-2015 05:04 PM
您難道就不能夠向您在其他的帖子那樣回复別人有關您的觀點嗎?
若您是同性戀的話我還是可以把您當成好朋 ...

因為我真的沒有激動~~~~
信不信隨你~~~
可能剛在便秘所以用力比較多(?)
我就真的沒激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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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5 05: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樓上兩位大大 該回到主題討論了。。。

交流的時候,用系統預設的「字號」與「顏色」就好了,如果想要強調某些事情,不妨用比較溫和的字色,例如藍色或是用 「 」或“ ” 或是字底線。網上文字交流會比面對面的交流容易產生誤解,因此在進行網上文字交流的時候,需要更多的理智及體諒才能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謝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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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5 05: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吉祥 发表于 29-6-2015 05:09 PM
樓上兩位大大 該回到主題討論了。。。

交流的時候,用系統預設的「字號」與「顏色」就好了,如果想 ...

版主,所以我觉得你的警告给错人了,是某人突然很情绪化地大字回应,
而不是我有意找他吵架。
毕竟我始终都是想哲学地议论辩论而已。

你要看他发给我的短消息吗?充满情绪化恶劣用词。

点评

抱歉,之前點評出現重複,所以我移除了重複點評。  发表于 29-6-2015 06:23 PM
請勿再離題回覆,否者警告處理,謝謝合作。  发表于 29-6-2015 06: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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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5 06: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ig_nutz 发表于 29-6-2015 03:37 PM
其實我也很想找人以一種學術性的方式來討論。。。
以下是我個人的觀點:
我個人在性取向的方面無法接受同 ...

这位网友可能你对同性恋者不够了解,同性恋顾名思义就是喜欢同性,也就是说一个男的同性恋者他只会喜欢男人,而不是娘娘腔像女人的男人,如果喜欢像女人的男人,那么不如直接喜欢女人好了,何必同性恋?所以同性恋者并非如你所说的是一个女人的灵魂锁在男人的体内,如果一个男人觉得自己是女人,我们普遍称为变性人,而这样的变性人因为觉得自己是女人,所以当然会喜欢男人,这又不是同性恋了。

同性恋基本上是天生的,除了同性恋也有双性恋者,也就是说他们可以爱异性也爱同性,当然也有些人是自己也搞糊涂了,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有些人会搞糊涂而歧视(特别对待)同性恋者。你举的例子,可能那些人本来就是同性恋,只是不敢表态,后来受了他人鼓励才敢表态,不一定是如你想象中的,异性恋者被传化成同性恋者的。

还有一点,除了人类,很多动物都有同性恋的例子,所以你说的公狗例子,不能成立说同性恋是非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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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5 06: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吉祥 发表于 29-6-2015 05:09 PM
樓上兩位大大 該回到主題討論了。。。

交流的時候,用系統預設的「字號」與「顏色」就好了,如果想 ...

感謝版主的回應,

但是您是可以看見的,我都是在和事主溝通和要求他溫和的發表意見。我來這裡是真心分享和學習的。


在網上大家沒有必要那麼激動的,多一個敵人不如多一位朋友不是更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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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5 06: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ig_nutz 于 29-6-2015 06:47 PM 编辑
burntan 发表于 29-6-2015 06:31 PM
这位网友可能你对同性恋者不够了解,同性恋顾名思义就是喜欢同性,也就是说一个男的同性恋者他只会喜欢男 ...

感謝回應,這就是我想要的學術性的分享。

其實我有發現到很多對情侶(男男戀、女女戀),在這樣的同性戀當中一定會有一陰一陽的配合。。。一對男男戀裡頭,其實有一個偶伴是會比較溫柔的,然後會有另一位就會比較有男人氣慨的。。。


在女女戀中也是一樣。。。由於我以前有當過5年的後備軍,每次去訓練的時候都會遇見一些女同性戀教練,她們大多數都是非常男性化的裝扮的。我大多數都會把她們當作兄弟看待,他們都會和我們要好,我也很尊敬她們。

然後若是我遇見男男戀的話,要看對方是什麼樣的角色。遇見比較女性化的男生的話我都直接把他當成是女生就好。。。他們都和我很要好。甚至是當成是家人那樣看待,他們會比較感到舒服和我接觸。反而的,在我們雙方都了解彼此的真面目後大家都坦然起來了。說什麼都很直接的,就好像我的大姐的泰國下屬是一位男同性戀(是比較女性化的),他都很喜歡人家稱他為小姐。。。然後他都會和我大姐平時在吃飯的時候一起看帥哥。。。

我現在說的都是現實生活中的個人研究和觀察,雖然我也有看過一些心理學家分享的research article(在大學的時候,我有拿過Human Development的基本心理課程來當作Extra Subject)。。我只是想要把我自己的觀察到的、研究到的在這裡和各位大大分享罷了。

我只想說的是,由於這樣的文化是會感染其他人的,所以官方不應歧視但不該鼓勵。
有些男生就是被感染到了,無法自拔,人家的父母多麼的傷心。

我們也不要說到那麼輕易,試想看下若是自己養了20年的孩子無端端的變成了同性戀。。試看問自己您們有什麼樣的感受。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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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5 06: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林居民 于 29-6-2015 06:59 PM 编辑
真哲 发表于 29-6-2015 04:05 PM
用【!】不=氣憤~
那我用~~跟你聊~~~

应该,大家讨论,理应心平气和。不要因为被挑衅了,就变语句粗犷。
说实在的,其实很多人,支持真哲的观点。
而我个人认为,生物学应该证明,人类其实,存在第三性。
男(雄)性人,女(雌)性人,还有第三性(混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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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猪头 + 2 比较温和的雄狗叫混合狗。。 XD
真哲 + 3 T_T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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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5 06: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urntan 发表于 29-6-2015 06:31 PM
这位网友可能你对同性恋者不够了解,同性恋顾名思义就是喜欢同性,也就是说一个男的同性恋者他只会喜欢男 ...

感謝大大的分享,

我查看了。。確實有些動物是會有同性戀的機率的。

同性戀動物學說

排行榜:
1. Giraffes
2. Bonobo
3. Flamingos
4. Dolphins
5. Snails
6. Vampire Bats
7. Sea Lions
9. Killer Whales
10. Billions of bugs and spiders
11. Pengu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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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5 06: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山林居民 发表于 29-6-2015 06:51 PM
应该,大家讨论,理应心平气和。不要因为被挑衅了,就变语句粗犷。
说实在的,其实很多人,支持真哲的观 ...

我有看過真哲大大在一些帖子的分享,認為他懂得蠻多的。

若是大家能夠心平氣和的討論的話,我相信會有很多人可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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