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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kyong85

同性婚姻合法化對人類文明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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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15 08:5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洪七公 于 1-7-2015 09:03 PM 编辑

现在,我们活着有父母異性婚姻的普遍生活中。在我们也曾是为人家孩子的认为,这才算是“正常”。

在过去,古代华人,父母为孩子定婚姻是认为“正常”。
在突破,经历自由婚姻自由恋爱后,才了解自由恋爱自由婚姻的好。
结果,从被排挤的自由恋爱婚姻的“不正常”,转变为“正常”。

只是我的认为,相同,近义的;


这一代孩子,若同性合法,我们会以我们生活认为的“正常”,看待对待他们的“不正常”遭遇。
而这一代孩子或许也会有同感。
这是所谓的过渡期。

若干年,几代后;
下个代,人们或许会认为我们当初认为的不正常,对他们而言不过是正常。



要承认一点是,
性倾向,无论同性或異性都有,是存在的。
只是近代異性恋婚姻被合法,正常,光明化。而同性则反之。

只是,人类性倾向,是自然的,原始性,人性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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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15 09: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洪七公 发表于 1-7-2015 08:53 PM
现在,我们活着有父母異性婚姻的普遍生活中。在我们也曾是为人家孩子的认为,这才算是“正常”。

在过去 ...

七公,你說的我認同,但是【正常】的意義你看太重了
只有過去的人會認為以後的人不正常
以後的人不會認為以前的人不正常(除非不正常的人)
因為我們最多只會覺得古時候太古老,落後,思想不夠開放啦啦啦之類的
每一個【現代】人都會認為相對於現代的【以前】的人太古老,落後,不開放啦啦啦之類的
而每一個【上一代】都會認為【下一代】真的很【不一樣】很【多元】很【新潮】
正常不正常的問題只會在同一個時代裡的人的相互評價
因為同一個制度同一個文明底下,我們才能反映出是否符合常態
這個部分福柯有提出很大的議論,在他的《性史》中有提及
有興趣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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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15 09:12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洪七公 于 1-7-2015 09:14 PM 编辑

“只有過去的人會認為以後的人不正常”


在当下,同性合法化后。必须经过一段转换期或称为过渡期或称为冲突期或称为适应期。

这时期间,就会打破原有固有的“正常”生活。
所以在这一时期的人们,会以他们认为他们生活上的“正常”,对待转换期中的“不正常”。


过了这段时间,会被暖化。

类似[道冲以为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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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15 09: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洪七公 发表于 1-7-2015 09:12 PM
“只有過去的人會認為以後的人不正常”

沖氣以為和。。。。你怎麼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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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15 09:1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哲 发表于 1-7-2015 09:14 PM
沖氣以為和。。。。你怎麼解啊??

对你,你尚欠我~~

我也有保留不回答我观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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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15 09:3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论坛不是只你我他。占霸屈强是不好~~多让新人发言吧~
小的走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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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15 02: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big_nutz 发表于 30-6-2015 04:56 PM
贊同,我認為分享方面應該不只是分享從文字上看到的觀點,若是可以配合上自己的親身觀察的話就更好了。這 ...

现象中有这个可能性的谈一谈不是什么坏事。 有人觉得错了出来纠正,这样我们也可以看到其他的可能性。这是好事。大家都可以有效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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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5 03: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yipsoutseng 发表于 29-6-2015 07:20 PM
哈哈,那么为什么同性婚姻是人类文明的飞蛾扑火举动,而避孕套却不是呢,还称为伟大的发明,奇怪的人类 ...

并不奇怪,因为宣称同性婚姻是不好的人,与宣称避孕套是伟大的人,从来都不是同一批人。正如支持同性恋和支持异性恋的人都不是同一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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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5 03: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urntan 发表于 29-6-2015 08:21 PM
关于男性化的女同与女性化的男同,有可能是我提到的“变性人”,而跟他们在一起的也未必是同性恋者。我也 ...

你没见过不代表没有,
个人而言,我是看过一个女同性恋被身边人感染,
最终变回异性恋而和一个男人结婚生子,幸福美满地生活。
重点在于身边要有人去交好和感染那些同性恋,
而不是因为对方是同性恋而拒绝与之相交。

思想是可以被感染及改变,否则洗脑一说就无法成立,
宗教也就无法感染他人成为自己的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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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5 04: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urntan 发表于 30-6-2015 08:50 AM
没有任何科学根据证明性取向会『传染』,您提到的例子只不过是被压迫的同性恋者在受到鼓励与认同后鼓起勇 ...


性取向或性傾向?
若同性戀傾向完全是遺傳的話,這應該是一輩子也不能改變的。對女性而言,這似乎只是性取向,是會隨年日而變的。
一項為時五年對女同性戀者的研究發現,
在五年內,超過四分一受訪者放棄女同性戀 / 雙性戀身分,其中半數人重拾異性戀身分,
另外一半不承認任何性向標籤。另一項少數族裔年青女性(16至23歲)。


研究顯示,在兩年研究期限內,有半數受訪者曾改變性向身分多於一次。[32]
再有一項研究,從紐約巿男女同性戀 / 雙性戀青年服務機構徵得受訪者(14至21歲),
結果發現在12個月的研究期內,有5%男女同性戀或雙性戀青年改變性向,成為異性戀者。[33]
另有多項研究證實,性傾向並非人人固定的,不少人會改變,其中以女性為甚。[34]


Kerry Pacer即為改變性向之一例,她曾是最年輕的同性戀倡導者,
曾在美國喬治亞州克里夫蘭白郡高中(White County High School, Cleveland)成立「攣直同盟」(gay-straight alliance),
因而獲同志雜誌《倡導者》(The Advocate's)選為2005年風雲人物;
然而四年後,她已與某男士育有一女,女兒一歲。[35]


英國喜劇女演員Jackie Clune,12年來皆為女同性戀者,最後卻嫁為人婦,育有四個孩子。[36]
Michael Glatze於20歲「出櫃」,成為同性戀維權運動領袖,到30歲時,卻為相反立場發聲,
他說:「據我的經驗,從同性戀觀念的氛圍下『走出來』更令人釋放,是我一生中感覺最美好、最痛快的事。」[37]


2011年一項調查顯示,在希望改變性向的同性戀基督徒裡,
有23%成功「變成」異性戀性向與行為,另30%能守貞,並脫離同性戀身分;[38]
也有20%在改變途中放棄,重回同性戀身分,27%徘徊兩端之間。[38]
很明顯,對好些人而言,性取向是可選擇的。

究竟同性戀是天生或是後天培養的問題,其中一個研究辦法,是觀察同性戀及異性戀父母的孩童;
如果同性戀純粹是生理遺傳的話,父母如何帶孩子應該不會對此有影響。
Paul Cameron於2006年曾出版一項研究,指同性戀父母的孩子的同性戀傾向,比一般人表現頻密得多。[39]
儘管有指此項研究偏頗,但Walter Schuum於2010年所作另一項研究,
從另外十項相關研究作統計,所得結果正印證了Cameron的說法。[40]
該研究分析了262名由同性戀父母養育的孩童,結果顯示,有16至57%孩童繼承了同性戀的生活方式,
女同性戀者的女兒更有33至57%後來也成為女同性戀者。
基於当时同性戀者只佔美國人口少於5%,相較之下,父母影響的比率是相當明顯的。

每當聽見人說他們天生就是同性戀,我總覺得不可思議。
以我個人為例,我不會說「我天生就是『直』的」,在上中一之前我對女性一點興趣也沒有,
在那種年紀以前,女性毫無趣味,因為她們對我有興趣的體育運動或騎自行車或其他事不感興趣。

摘自 Rich Deem 《基因與同性戀──同性戀是天生的嗎? 性傾向之生物學基礎》
http://www.facts4lgbt.info/b5/ar ... mp;cate=5&id=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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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7-2015 04:0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句子Sentence 发表于 5-7-2015 04:01 PM
性取向或性傾向?
若同性戀傾向完全是遺傳的話,這應該是一輩子也不能改變的。對女性而言,這似乎只是 ...

謝謝你提供資料。

以前我有幾個圈子的朋友是有同性戀傾向的,男的有女的也有。
男的幾乎是「定型」了,反而女的,尤其是有女性特徵的,幾乎都脫離了這個圈子,留下那個男特徵的一直找目標。
這個是我自己觀察出來的,不是道聽途說

所以,同性戀是天生的這個說法根本就是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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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7-2015 05:0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傳統上,漢族是不承認同性婚姻的。在這五千年文化之中,就算是皇帝也不敢越雷池一步去舉行同性婚禮。
這個是漢族的優良文化,承載著炎黃子孫的使命,幾時輪到金髮碧眼的來改造我們的文化傳統?
  父母對兒女的期望,都是灌輸著「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民族偉大大藍圖工程使命,怎麼可以不在年幼的時候把他「扶正」?
「成家立室」的意念就是娶妻生子,繁殖後代。以父母的位置來理解,這應當是「天公地義」的事情。
孩子的服飾,有分男裝和女裝。這個是教導孩子去區別男女之別,也教導孩子將來在選擇伴侶的時候,就只有這個選擇。當然,這個種類不是只有一種,不同分類的依然有不同的性格,內涵越多,外延越少。所以,就算是只有一種選擇,但是這個選擇之中又有許多不同的類型的選擇,基本上,如果說這是「種類」也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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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7-2015 05: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句子Sentence 于 8-7-2015 05:23 PM 编辑
林冲 发表于 8-7-2015 05:05 PM
在傳統上,漢族是不承認同性婚姻的。在這五千年文化之中,就算是皇帝也不敢越雷池一步去舉行同性婚禮。
這 ...

所言甚是。喜爱之别也。自古,柔爱刚,刚爱柔。
同性恋之根源,
在于刚女找不到柔男,柔男找不到刚女。

故,让刚女得柔男,让柔男得刚女,可也。
同性恋可治,而不必合法合理化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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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7-2015 05:5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句子Sentence 发表于 8-7-2015 05:22 PM
所言甚是。喜爱之别也。自古,柔爱刚,刚爱柔。
同性恋之根源,
在于刚女找不到柔男,柔男找不到刚女。 ...

閣下所言甚是。

吸毒者不可能是與生俱來是吸毒者
吸菸者也不可能是與生俱來就是吸菸者
喝酒者也不是與生俱來被定型為一定要喝酒
我喜歡林志玲的那一刻,也不是與生俱來的使命,是後天培養出來的習慣。

更貼切的說,如果女同性戀傾向者的一方不傾向男性化打扮,可以和男同性戀傾向者看齊嗎?
這個現象告訴了我,女同性戀者比較傾向以「視覺欺騙效果」來吸引哪些不是傾向同性戀的女人變成同性戀。
這裏可以看出,同性戀並不全是「與生俱來」的,而有後天培養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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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7-2015 08: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句子Sentence 发表于 28-6-2015 04:29 PM
我觉得你的思想偏见很深,
支持同性恋不纯粹是为了传统或生小孩,
他也能是一种理性的追求,

完全认同你的想法。我们不歧视同性恋但同性不应该被合法化。因为异性是世间万物的原理,人类都是跟着这个原理被设计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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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15 07:4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可道 发表于 8-7-2015 10:43 PM
不应该给他/她合法,在两种性別间游移。

不是在討論「同性婚姻合法化」所帶來的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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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15 07:5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據婚姻法,不是所有的異性戀都可以結婚。被禁止结婚的例如:
近親者
没有自由意志
神智不清者
有婚约在身者
等等。。

其中一条:近親者「被禁止結婚」。這個難道會是平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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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7-2015 04:5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可道 发表于 9-7-2015 09:15 PM
依據婚姻法,一夫多妻,是可以的,合法的



可以具體一點的描述嗎?真的看到一頭霧水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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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8-2017 05: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yipsoutseng 发表于 29-6-2015 11:20 AM
哈哈,那么为什么同性婚姻是人类文明的飞蛾扑火举动,而避孕套却不是呢,还称为伟大的发明,奇怪的人类

天主教至今都反对使用任何形式的避孕措施,除了算安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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