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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排少女与8外劳同房,终导致怀孕……不知摊上这样的老板,是福还是祸!?
(吉隆坡15日讯)一名患有青光眼疾的华裔女子,从雪州到首都一家洗车中心任职收银员,被公司安排和8名孟加拉外劳同住宿舍,其中2人更和她同房。结果,她在3个月内遭一名孟加拉籍男子[性·侵]2次,目前更怀有3个月身孕。 外劳在干下兽行后,曾要胁受害者勿把丑事张扬,否则会对她不利;女经理也威胁受害者,若向家人揭发此事,会被诬赖报假案和叫警方捉人。
受害者在第2次被外劳[强.奸]后报警,警方事后扣查有关外劳,但3星期后放人,被奸成孕的受害者,则屡遭人施压和恐吓。 据了解,十五碑警区已将此案交由吉隆坡警察总部性罪案、虐童及家暴调查组(D11)展开调查。
来自雪州丹绒加弄的黄小姐(22岁),今日在母亲及朋友陪同下,向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求助,马华妇女组主席拿督王赛之也有在场。 黄小姐说今年她看到报章广告后,到旧巴生路一间连锁店洗车中心任职收银员,当时被安排与女经理同住。 不过,女经理3月份却安排她入住公司员工宿舍,当时宿舍内已有8名孟加拉外劳,其中2人更被安排和她同房。
她说,女经理当时以「暂时」安排为由,加上她家境清贫,没多余钱租房,唯有委屈求个安身之所,暂与2名男外劳同房。 以利刀恐吓 「自其中一名同房外劳辞职搬离后,另一名外劳就趁机[强.奸]我。」 她事发后曾向女经理投诉,但对方不理会,反而要她自己搬到外面住,但因需额外负担,她唯有寄人篱下忍受。 「事隔一个月,该名孟加拉外劳再次在宿舍[强.奸]我,干案后还以利刀恐吓我,恫言若我敢张扬出去,将对我不利。」
由于2度被奸和受恐吓,她一直生活在恐慌中,不知向谁诉苦。 「月初我因呕吐便向前同事诉苦及到医院检查,始知已有孕。」
黄小姐(前排左二)在记者会上透露自己不幸的遭遇。 嫌犯被扣3周获释 警方曾前往员工宿舍逮捕涉案的外劳,但嫌犯被扣查3星期后便获释,警方也结束调查此案,让人疑惑和不满! 张天赐说,据他了解,嫌犯被盘诘时,声称和受害者是「情侣」关系,副检察司过后因为这原因释放嫌犯,结束调查。 此外,受害者向警方投报时,查案警官竟以「有很多案件要调查」为由,没有马上带受害者到医院进行身体检验,马虎态度令人不敢恭维。
张天赐要求警方严正看待残障人士的案件,遵守标准作业程序展开调查,公平对待每一个人。 他说,马华将协助受害者讨回公道,继续向警方了解案件的进展。
安排男女同房 如送羊入虎口 「女员工被安排和男外劳同房,如同送羊入虎口!」 马华妇女组主席拿督王赛之严厉谴责有关女经理漠视女性安全,安排陌生男女同房共睡。 她说,该名女经理不但没提供良好环境给受害者工作,反而获悉对方遭[性·侵]后,还要出言恐吓。 「女经理怎么可把单身女子安排和外劳同住,这等于送羊入虎口,严重违反1994年职工安全及健康法令第15(1)条文。」
她说,令人气愤是,[强.奸]案发生后,女经理没有为受害者提供援助,反而在伤口上撒盐,恐吓受害者,恫言如果向家人举报,警方会以报假案逮捕。 「妇女组将会为黄小姐讨回公道,除了要求警方重新开档调查及重视残障人士的案件,也会为受害提提供人道援助。」 受害者安顿福利中心 王赛之说,受害者将被安顿在福利中心,该收容中心分别收容18岁以下未成年少女和18岁以上已成年的未婚先孕的妇女。
她说,该中心会提供辅导及医疗照顾,直至受害者平安生产后,受害者可以选择自己抚养孩子或交由他人领养。 她说,截至今年尾,警方已接获9宗[强.奸]案与29宗性骚扰案件。 雇主否认安排住男宿舍 被视障女指控的洗车中心雇主声称,他不曾安排对方住进男员工宿舍! 相反的,他是发现黄小姐和其中一名孟籍外劳有影皆双后,才知道对方已住进宿舍。
他说,当他追问两人的关系时,才从两人身上得知两人在交往,只是不知黄小姐如今为何要指控该名外劳。 当询及黄小姐指控被拖欠薪金时,有关雇主声称没有不付钱,而是黄小姐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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