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LZ也许寂寞要不對非華人有情義節這很普遍。我以前有位好友和LZ面對同样問題即她喜欢異族。在大馬一般只有兩種迭擇不是馬來同胞就是印度同胞。當时長得得亭亭玉立,青春期也是高材生,身邊不乏華人追求者,但她一点也無動於衷,在校内外也有異族同胞朋友,當中就有她喜欢和喜欢她的馬来同胞朋友,可是男的因宗教關係裹足不前,在這千鈎一髮之际(恕我如此形容)還好我這好友非常清楚如果認,真要更進一步切身(結婚)關係,那么她必须承担以後肯定的後果时(如前面佳礼讀者後果)於是忍痛割爱。後來大学畢業因工作和交友圈擴大關係她認識了一位老外。幾年後结婚也有了二個孩子。丈夫没硬性規定她非信基督教,孩子還小父母((尤其父親)也沒强迫孩子非洗礼信教反之建議由孩子滿十八歲时自己决定。我這位好友在閒聊时慶幸當时的清醒和决定因为今天她還可以‘自由’選擇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换什麽髮型就換什麽髮型),想穿什麽就穿什麽,想去什麽地方(寺庙,教堂,回教堂)就去什麽地方,,想做善事幫助有須要幫助的人一樣沒有問題,娘家夫家往来如常,婚姻也有保障(萬一离婚也有瞻养費和財産分配)。㝍了那麽多,言下之意,LZ应该理解,大家沒有反對交友對象也無歧视,只是在信仰這節骨眼(前面徍礼读礼者也㝍得很清楚不再赘言)必,須三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