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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ri_YWQ

母子租房却突然冒出一个“老公”!房东房客掀骂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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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17 10: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错还那么大声。。。现在人的素质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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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17 11: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遇过,原本说儿子一个人住。
爸妈一个月来一两天看看儿子。
结果爸妈住进来了。 一家3口住一间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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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17 11: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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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17 11: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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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17 12: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素还真 发表于 11-9-2017 10:37 PM
心理学来说,租客大小声都是出自自我保护,毕竟从镜头来看她是一人带着小孩被人围观。

说到租借条约。假设因为人家老公住了一个晚上而没收人家的抵押金,这是很不人道也不公平。

假设租客失信或没有预先通知屋 ...

说到租借条约。假设因为人家老公住了一个晚上而没收人家的抵押金,这是很不人道也不公平。

假设租客失信或没有预先通知屋主她老公会入住,这个损失也不至于是全部抵押金。一切都是看合约,口头上都是屁,不然合约法就不会存在
违反合约就是违反,如果每个合约法还有你这样的道理全部agent不是完蛋?
别一直在那边说什么折福,这些民间信仰罢了,在基督教会有折福吗,无神论者会有折福这个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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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17 12: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可樂仔 于 12-9-2017 01:56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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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17 12: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的确是租客不对,
说好的母子变成一家人。
如果是整间屋子出租还好,
但是出租房子就会迎来诸多不便了。
毕竟一个男人和一对母子在本质上是不同的,
一个男人所可能带来的伤害和一对母子所可能带来的伤害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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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17 12: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oz 发表于 12-9-2017 12:03 PM
说到租借条约。假设因为人家老公住了一个晚上而没收人家的抵押金,这是很不人道也不公平。

假设租客失信或没有预先通知屋主她老公会入住,这个损失也不至于是全部抵押金。一切都是看合约,口头上都 ...

也不能这么说,
你必须考虑到房东在接受这位租客住进来的同时是会推掉其他租客的。
现在这位租客撒谎导致房东放弃了其他租客的损失还是得考虑在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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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17 12:2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所有钱还给人家咯,
贪人家一个月的钱做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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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17 01: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素还真 发表于 12-9-2017 01:10 AM
说到最后不就是那一点deposit。。。一方要拿到完,因为租客犯错。一方认为自己没住了应该取回全部钱。

问题就是出现在钱这边。

我个人是不认同这种----- 房东因为租客一丁点不对就扣完人家的辛苦钱。这样做很 ...

马来西亚是法治国家,不是宗教信仰制,就是因为涉及金钱和各人的利益,因此更需要跟着law来走。
首先你的不对是违约,是严重的后果。当你违约时必须赔偿,这叫做Ganti rugi。赔偿包括给屋主带来不便,毁约的损失例如当中这个月可以租给其他人稳定收租金。现在毁约了又要重新找过租客,去谈去安排,这些不要精力金钱吗?你眼中看到以为租出去很容易。
屋主已经说了租客违反第一条规矩,租客没有反对。这是很明显的毁约,你不要以为很小事。
双方同意了就是规矩,没有说公平不公平,法庭也不会看一份合约公不公平,因为这是双方同意,双方谈的,你外人如何判断公平不公平。

你的原则是你的原则,马来西亚是法治,不是你原则制,人家根据合约来做,何时要你同意啦,什么时候轮到你来说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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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17 01: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oz 发表于 12-9-2017 12:03 PM
说到租借条约。假设因为人家老公住了一个晚上而没收人家的抵押金,这是很不人道也不公平。

假设租客失信或没有预先通知屋主她老公会入住,这个损失也不至于是全部抵押金。一切都是看合约,口头上都 ...

大佬,口头合约是绝对有效的,拥有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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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17 02: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我,我觉得是租客错啦,哪里可以随便带人回来又没通知屋主。讲好母子住就母子住,要带老公回来必须先通知屋主给屋主同意。

可是如果我是房东,我不会扣Deposit, 我只会当场给回她全部钱叫她马上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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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17 02: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口头协议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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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17 02: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倒觉得解决这种事情,是看个人的EQ跟IQ囉!

我也尝试想象一下,如果我是那个包租公,我会怎么做?说真的,如果我真的接受不到多了一个人来住的话,我会先跟租客沟通。沟通无效的话,我就出信,叫他们住到这个月尾,拿回ADVANCE PAYMENT就走人囉!DEPOSIT就没得拿的了。我觉得这是不伤和气的最佳做法。

我以前也有租过房子给外国人(来马工作的)。当时他是自己一个人,但是入住前,他有跟我讲明,当他在这里安顿好后,他会接他老婆过来一起住。我也OK。后来还生了一个孩子。难道就因为事前没讲明会有一个孩子一起住,我就要把他们赶出街咩?而且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好租户。好到他租我房子多年,我都没起他价。甚至后期我们只用口头承诺,连合约都不用打。到现在他搬回国了,我们都还是朋友,我的房子也没出什么问题。

我唯一一次看过(真人真事)最夸张的一次租约争纷,就是我朋友的房子。当初说是租给一个马来女人。合约也打了,租金也付了,说明了就只有她跟两个朋友一起住。后来有一天,朋友接到管理处的电话后就跑去突袭检查(我陪他一起去)。一去到门口我们傻了!!!门口外面放了超过20双鞋子!!!我们按铃进去,开门的还是非洲黑人。是整屋子的非洲黑人!

朋友后来打电话给马来女人,大骂特骂,也是要他们立刻就搬离。最后拖了整两个星期,那些非洲黑人才搬走。听说还故意把房子弄坏。后来再听说的是,原来那个马来女人是房屋中介,她用自己的名租了房子后,再转租给那些非洲黑人。有够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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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17 03: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这样的租客最倒霉,当初没有和房东说明结果后来带老公来就算是不对了,女房东妈妈也说了你和孩子住是可以,但是你老公来就当初没有说根本就是先上车后补票啊,霸王硬上弓还拍视频放上网,人家扣押租金是合理的咯,你都已经毁约了,屋主会那么大脾气也很合理,突然一个陌生男人出现自己家,自己家又那么多女人,谁都会担心咯更何况那个租客耍无赖又态度那么嚣张,自然可以想出那画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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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17 03: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enancy agreement 很重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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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17 05: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oz 于 12-9-2017 05:27 PM 编辑
carlosmak 发表于 12-9-2017 01:03 PM
大佬,口头合约是绝对有效的,拥有法律效果
口头协议也要有证人才会有效,谁来证明这个住客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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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17 06: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天马骝 发表于 12-9-2017 02:50 PM
我倒觉得解决这种事情,是看个人的EQ跟IQ囉!

我也尝试想象一下,如果我是那个包租公,我会怎么做?说真的,如果我真的接受不到多了一个人来住的话,我会先跟租客沟通。沟通无效的话,我就出信,叫他们住到这个月 ...

我们不是当事人,单单看着 有限的吵架部分,不可能得知多一个所谓的老公到底干了什么事情。

你自己分享的出租房子是没有跟你房客一起住对吧?不然他睡你隔壁房间多了一个宝宝你怎么睡觉呢?出租整个屋子和出租房间,是完全不同的情况,不能相提并论

我所知道的是你若出租你的屋子没有同住,几个人搬进来都不会影响你的。但是出租房间会给屋主或房客一些问题的。

我曾经跟朋友租下一个房间,跟她一家大小住。但是我低估了初生宝宝和一个三岁女儿的半夜哭闹声,三个房间挨着一起的,我住的是中间,他们轮流哭闹我睡眠一直被吵醒,因为他们完全不关门的。有跟朋友解释但她没有什么反应不理会,之后就说明她弟弟要过来住所以不能继续出租了,我忍一个月找到房间就搬走。总共只住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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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17 07: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arlosmak 于 12-9-2017 08:11 PM 编辑
Foz 发表于 12-9-2017 05:23 PM
口头协议也要有证人才会有效,谁来证明这个住客说过?

那个住客都承认有口头承诺,还要证人来证明,要画蛇添足还是拿来搞屁?


口头协议不需要证人证明都是有效,记住,记住这一点,谁告诉你需要的你可以讲他仙家。
Section 213(2)(a) national land code-any such transaction shall be valid whether effected in writing or by word of mouthonly;


http://www.kptg.gov.my/sites/def ... 956DIGITAL-VER1.pdf
下次看好LAW才来讲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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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9-2017 10: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就是喜欢装傻。。。
   
   要不然就是同一类人
   
    大声和hotel说,付了钱,房间就是你的。。。

    然后四个大人,四个小孩住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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