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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過庭申請兼職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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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曾在2013年時,因為兼職工作銀行戶口被盜用,結果被控欺詐罪而被控上庭,之後和「受害罪」私下解決(雖然不是我騙,自己忍痛賠回其損失的金錢給愛害者),對方撤銷了對我的起訴,法庭也接受了對方的撒訴,之後本人的擔保人(岳父)也拿回了他的保釋金。但最近,本人先後申請駕GRAB和UBER都被拒絕,其中,GRAB(曾駕了兩個星期兼職)是以我的BACKGROUD為由,而中止了我的服務。之後UBER則沒有給予理由,直接拒絕我的申請。
之後,本人通過中間人管道,這兩家電召車服務公司都以本人上過庭為由而拒絕。想問下,本人雖然上過庭兩次(第一次是過堂,第二次則是撤銷控狀),是否因此而留下了案底或任何犯案記錄?另外,本人當時的控狀被撤銷時,並沒有獲得法庭的任何證明信件,如果現在要申請有關證明信件,是否可以?因為本人想拿證明信件向GRAB或UBER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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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7 02: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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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7 02:38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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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Bukit Aman police HQ那里给钱看你的Police Reference Check (Letter of Good Conduct)...看了过后一清二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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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8-10-2017 02: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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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兼職的老闆找不到,華裔警官就將罪名放在我身上,當時在沒有辦法之下,律師朋友就建議我和受害者私下解決,賠錢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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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8-10-2017 02: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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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當時,我選擇賠錢也因為為了保住我的正職,因為當時太太已辭去了原本的工作,全職照顧剛3歲的孩子。我想知道,是否上過庭就一定留有案底或犯案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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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8-10-2017 02: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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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當時,我選擇賠錢也因為為了保住我的正職,因為當時太太已辭去了原本的工作,全職照顧剛3歲的孩子。我想知道,是否上過庭就一定留有案底或犯案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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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7 03: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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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ham 发表于 8-10-2017 02:48 PM
其實當時,我選擇賠錢也因為為了保住我的正職,因為當時太太已辭去了原本的工作,全職照顧剛3歲的孩子。我想知道,是否上過庭就一定留有案底或犯案記錄?
肯定留案底。不管你任不认罪,只要他一查,就懂你过去干了什么事,因为已经开了fi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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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8-10-2017 04: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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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0-2017 04: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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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ham 发表于 8-10-2017 04:27 PM
那我是否可以去法庭申請案件被撤銷的證明信?
这个你要问问在这里混的法律顾问。我帮不了你。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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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8-10-2017 04: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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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0-2017 05: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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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你的是kes ditarik balik,法官应该只是minute在file。不确定法庭肯不肯提供那面minute的复印本。
如果法庭那里搞不定,试下检控官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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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1-10-2017 08: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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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我的KES已TARIK BARIK,但為何還是留有案底(是否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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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0-2017 05: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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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答了。
“kes ditarik balik”是指控方撤消对你的指控,而不是当作次案件完全没有发生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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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3-10-2017 08: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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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大状 发表于 13-10-2017 05:37 PM
7楼答了。
“kes ditarik balik”是指控方撤消对你的指控,而不是当作次案件完全没有发生过。
明白,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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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017 10: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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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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