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诗巫8日讯)12岁当妈妈!
一名12岁女童与16岁男友发生性关系后产子。孩子的父亲今日被控强奸罪名时认罪,唯需等福利局提呈身世报告,案件订于12月13日再过堂。
少年被控于2017年2月份,在德古一住家强奸12岁又3个月大的女童,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若罪成可被判坐牢达20年及打鞭。
女童于2017年12月3日傍晚6时许在家里的厕所产子。由于不敢让家人知晓,她把婴儿藏在家里的储藏室,所幸男婴无恙。
警方调查发现,受害者与被告在2016年8月认识后发展成为恋人,2017年2月份在德古一住家发生第一次性关系。两人在2017年6月分手。
经过脱氧核糖核酸检验,确认被告是婴儿的父亲。
女童生父母非本地人,自小被领养。
她不知几时怀孕,家人和邻居发现她发胖,但都没有怀疑她怀孕。(文章来源: 星洲日报·201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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