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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神助恶与炸人改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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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019 12: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求神助恶与炸人改运-文/张开基

2010-1-26 11:48:29

一连在上报上看到了两则有关民俗信仰的报导,实在不能不有感而发:

其一是一个掳人勒赎的集团在被警方逮捕后,在侦讯中供称,他们为了作案顺利,事先曾先到某处庙宇自神明恳切祈求,并许愿在顺利取得赎金之后,将打造金牌还愿。

其二是一位年轻妇女感到自身时运不济,在南部一处神坛接受作法改运时,竟然将随行前去的稚龄姪儿充当道具,在抱过油锅时,不慎使之落入滚烫的热油中,灼成重伤而有生命危险。
第一件事,从表面上来看,可说是件异常荒唐的个案,乍见之下,任谁都免不了要哑然失笑。但是只怕少有人会意识到这其中却?含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虽然每个时代总有人慨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但是这种情形好像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在往昔的社会中,单单礼教就能约束大部分人的行为,而法家主张的严刑峻法,也能使百姓知所警惕,免于犯罪。

但时至今日,不止是「德厚不足以止乱」,甚至「威势」也不能禁暴了,原来期望宗教力量或许能力挽狂澜,惕励人心,但是自从早先「大家乐」盛行以来,为数众多的民俗宗教庙宇神坛,根本就沦为不折不扣的赌场,真是正神庙前冷清,邪庙香火鼎盛。在一般民俗观念中,神也是可贿赂收买,可以谈交易作买卖的。

有些庙宇神坛不甘仅止于「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遮遮掩掩,甚至公然的标榜庙中神明专门庇佑赌徒、黑道兄弟而因此声名大噪。严然成了「庇佑犯罪保险公司」,不但公然向法律挑战,更严重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然而我们专司宗教事务的主管机关,不知是怕激起民怨,还是本身根本不懂宗教,既不管理、又不辅导,倒是美其名曰「宗教自由」。至于地方官员、民意代表基于选票的考虑,甚至有些人本身就是六合彩的豪客,自然更不可能会去整顿这些邪庙淫坛。

正因为在民俗信仰的观念上有了划时代的进展,认为各路神祇都一律「向钱看」,不但是「有钱可使鬼推磨」,更甚而「怀币能差神扫地」,所以作奸犯科为非作歹的人,以打金牌还愿,去向神明祈求作案成功,此种心理也就没涻好奇怪了。

当然报载的这类丁徒,终究是踢到了铁板,碰上了铁面无私的神明,没有因金牌而心动答应予以包庇,以至东窗事发而被逮捕入狱;但是谁敢说这种求神助恶的情形只是偶发事件,而绝无仅有呢?

更可怕的是那些专门包娼包赌,公然标榜庇佑赌徒、黑道人物及色情行业的庙宇,供奉的不只是这个公、那个爷的没有神格的邪灵而已,绝大多数倡赌六合彩的神坛庙宇,供奉的却全是冠冕堂皇的正牌神祇,弄得民间信仰中,神鬼不分,人神称兄道弟、坐地分赃,而万一神明出牌不灵,甚至还会被人斩首、截肢,或者一把火烧得尸骨无存,想神也神不起来。真是神威日下,风光不古了。

话说本公子早年自研究阳宅风水以来,除了编著相关丛书,并不以此为业,更从不出门为人勘测。但亲朋好友,人情之常,总免不了有推却不掉的例外时候。有天,被老婆赶鸭子上架的,专程去北市近郊某处,她一位老同学处「瞧瞧」。

老实说,我对她这位命乖运蹇的老同学,确也非常的好奇,她不只是人长得漂亮,多才多艺,更重要的是,她可算是典型的中国女性,全心全意的以家庭为重,对丈夫更是百依百顺,丈夫说一,她不敢说二,要她往东,她绝不会往西,反正丈说的比圣旨还管用,丈夫做的她百分之百同意,绝不敢有丝毫怀疑。如果她嫁个奉公守法、老实憨厚的人倒也能平平安安,夫唱妇随的过一辈子。

不幸的是,她嫁的却是个轻薄少年,全身上下除了一张脸还算人模人样之外,本事一点也没有,脾气倒是出奇的坏。一个月有卅天不在家,一年难得回来几次,一回来没别的事,只为了向老婆伸手要钱,拿得到笑嘻嘻的说声拜拜,又是一去数月不见,拿不到轻则破口大骂,重则拳打脚踢。

谁也不知道他老兄在外头搞些什么大事业,做老婆的别说不知道他在外头住在哪儿,连电话和大哥大号码都没有,唯一有的只是一个什么「BB扣」的号码,但经常是十呼九不应。

亲朋好友知道的没有不笑她傻,这种老公要他做啥?但是她却是标准的死脑筋,认定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从一而终。

后来从朋友口中得知:老公在外头不停地换女人,养女人也被女人养,谁也不知道他昨晚睡在哪个女人家里?

终于有一天,他老兄总算回家了,她自然是喜出望外,但老公却是灰头土脸神色仓皇的。前脚进门,婆婆后脚就到。原来他在外头搞的所谓大事业,就是招摇撞骗,跟几个孤朋狗友搞一屋数卖的骗局,结果捅出了漏子,所有共犯悉数被逮,只有他成了漏网之鱼,被法院通缉,在走投无路之下,只好躲回老家避风头。婆婆对这宝贝儿子溺爱有加,不但不责怪他,反而四处去求神问卜,祈求神明保佑。

见了面,老婆这位同学并没有点破,除了要我帮她看看阳宅格局,最重要的是希望能让她老公事业有成。我拿了指南针,四周内外仔细的瞧了半天,怎么看都不吉,尤其门前一洼百来坪的臭水塘,近在咫尺,阳光蒸薰下,臭味阵阵随风飘来,显然不是调整内在格局就能挽救,只好请她考虑搬家,否则不但家宅不安,从方位上看,此种破局只怕灾祸不远。

她一听,先是半天不作声,后来终于忍不住把家中情形说了出来,并且说她婆婆已经去求了好几处庙宇,神明指示她只要在家中装设神龛、供奉神像金尊,早晚上香就能逢凶化吉,包管他儿子平安无事。所谓平安无事,当然就是指从此必能逍遥法外。我一听可是火上心头,当场拉下脸就打算告辞,老婆却一直在边上暗暗扯住衣服,示意给人家留点面子。她却一点也没觉,再三要求我帮她决定一下佛龛神位,因为她答应婆婆三天之内就要装好神位,请神安座。

我问她佛龛完工,将来要供哪几位神祇?她说婆婆决定要供奉「恩主公」、「观音菩萨」还有「土地公」。并告诉她:「恩主公」最肯助人,「观音菩萨」救苦救难,「土地公」能助人发财……

不听还好,听了更是火上加油,顾不得老婆的面子,当场告诉她;第一,我绝不会帮她定神位。第二,不论供什么神,如果她老公能因此得到神明庇佑而逍遥法外,继续续去招摇撞骗,我愿意把脑袋砍下来给她当椅子坐。因为:

一、恩主公因正义而封神,绝不会因为她婆婆许愿贿赂而庇佑歹徒。

二、观音菩萨循声救苦,祂搭救那些被骗的受害人惟恐不及,岂会倒过来帮骗徒,助纣为虐,使他免于刑责?

三、土地公在民俗观念中是位财神没错,但天理昭彰,祂岂会帮助歹徒去骗钱致富?

所以如果求神助恶能够灵验,那还有天理存在吗?因此,神位不必定了,神佛金尊也不必供了,不会有任何效验的。意外的是,这时她非但没生气,反而低头饮泣起来,老婆没开口,我却有些不忍,毕竟是其行虽愚,其情堪悯,只怪她死心眼外加歹命」,才会嫁了这么一个无赖的老公,再加上有这么一个宠溺儿子到了无法无天、什么天理国法都可不顾的婆婆。

话又说回来了,究竟孰以致之呢?还不是社会风气太坏,民俗宗教的信仰逐渐偏离了正道,才会造成这种可笑、可恨、可悲的谬误观念。

临走时只给了她一个建议:搬家。搬家并不是保证她老公可以逍遥法外,但至少可使她免受牵连,因为她的确是无辜的。老公骗来的不义之财,全在外面花天酒地用光了不说,还回来向她伸手要钱,衡诸情理法,她都没有过失,所以我愿意帮她忙,至少也能另觅一处平安宅,如果她肯搬的话。

神位我绝不帮她定,如果她婆婆执意要这么做,由她另请高明,反正总有只认钱而不问青红白皂白的地理师肯帮她定的,何况我既非地理师,更不为钱而来。

之后,听说她婆婆还是供了神位,但是她老公两个多月后就被逮捕归案,被判了三年多发监服刑了,而且是在供了神位之后,还犯了些新案子之故。我不知道她婆婆后来是拿刀劈了那些神像,还是放把火烧了,或者到庙前去大?山门?但放眼现今国内,这种「其心可诛」的信徒却是比比皆是,也许你我身边就碰得到,可悲呀!可恨啊!那些与神交易、求神助恶的人。

我要说的第二件事,却十足暴露了人类最丑陋的自私心态。古人将姪儿称为「犹子」,意指兄弟的子女也要视为己出。而这个女子,为了要改自己的运,竟然不顾姪儿的安危,强行抱姪儿过油锅,以至不慎失手将稚龄姪儿摔落滚烫的油锅,来个大炸活人。即使不死,只怕也将终身残废。

据警方说,如果孩子不治死亡,将以过失杀人的罪名将她移送法办。当然,我们不能说她蓄意谋杀,但是,衡诸情理法都不止是「过失」而已,而且神坛的乩童、主持更应比照同罪,加重教唆之罪。

或许,有些人不能同意笔者的看法,认为这纯属意外,并非事先可预见的,而且是事主这女子一时失手,不干神坛之事。但,此言差矣。

第一,姑不论这女子为了何事而来祈求改运。也不论油锅改过是否真的有效?显然此处神坛不是第一次作这类法事,因此其危险性应该可以事先估算得到。何况别说是稚龄的孩童,连一只猫或狗,将之强行抱过滚烫的油锅,基于求生的本能,猫狗在不明人类动机之时,也必然会极力挣扎的。那么,一个稚龄孩童又怎会明了什么叫「改运」呢?在被强行抱过油锅时,挣扎哭叫是必然的,那么因为抓不牢而使之落入油锅,也是事先可预见的。主事者却不能防范于未然,终于酿成惨剧,当事人及神坛主事岂不都该负责。

第二,不论乩童所言,这女子因「小鬼」缠身,以致运途晦暗,需要过油锅来改运是真是假?那么被小鬼缠身的是她自己,不是她的小姪儿,该过油锅的是她本人,干姪儿何事?不顾姪儿死活,只为自己能改运,这种私心真是该下地狱。而神坛的乩童、主持任着她胡搞也不详加说明并立即阻止,根本是草菅人命。

第三,既然油锅改运是起乩后「神明」所指示,这不知何方神圣的「神明」,既然是既「神」又「明」,上见天庭,下通幽冥,能预知因果,洞彻世事,自然应该有本事预见几分钟后发生的惨剧,竟然事前毫无「先见之明」,同时又眼
睁睁的看着惨剧发生,伤及无辜幼童,而不能以「神」力化解危险。更连累了愚蠢的当事女子及神坛执事,其愚昧昏溃也就不言而喻,这能算是「神明」吗?从这点就可证明百分之百是不「神」不「明」的异物!

第四,所谓「缠身」的不过是个「小鬼」,只怕见了正牌「神明」,早已吓得魂飞魄散,逃之夭夭了,又何需用油锅的大刑来伺候?显然这「神明」连制服一个小鬼都力不从心,不知如何有法力来庇佑一方乡民?如果来的是个大鬼,那岂不是一口把这「神明」,给吞了?还谈什么神威显赫,法力无边?

走遍台湾南北,早已到了三步一庙宇,五步一神坛的地步,究竟有几处供的是正神呢?再看看那些去上香磕头的信众,又有多少只是求个家宅平安、德行增长?绝大多数却是人欲横流、私心若揭。如果连为非作歹都敢去求神庇佑,还有什么不能在庙堂上开口的呢?

但是,用大烧油锅炸小鬼来改运,结果却酿成炸酥孩童惨剧的行为,却真是百分之百的妖言惑众,又岂只是判当事人一个「过失杀人」就能了结?主管机关实在不应再袖手旁观,甚至装聋作哑、视而不见了。

当然,也别找个托词,说那无辜的孩子会油锅受罪,是因果夙债或命该如此,果真如此,在家中或任何地方都可能被杀伤甚至致命,但今天是发生在神坛之中,神明如果真是既「神」又「明」,就不会让此事发生在自家坛中,不但连累乩童、主持,要是苦主悲愤之余,纠众兴师问罪之余,一把火烧了神坛,岂不是连自己都灰飞烟灭,弄得无容身之处?还「神」个屁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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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站:http://www.cwnp.net/thread-1382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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