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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州鞭刑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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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家良批伊党轻视宪法 登州鞭刑先例蠹国殃民
2024年12月28日
(吉隆坡28日讯)民主行动党社青团全国总团长吴家良严厉谴责登州伊党政府强制执行违反联邦宪法的公开鞭刑,并抨击此举简直视宪法为无物,并担忧此例一开将会把马来西亚推向保守极端主义的深渊。
他更痛斥伊党的神权国理念是蠹国殃民的毒瘤,并呼吁马来西亚多元社会全面拒绝该党,以免毒害马来西亚的下一代。
也是霹雳州行政议员的吴家良表示,大马各州伊斯兰法庭的权限,都受限于联邦法律《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355法令),即伊斯兰法庭只能在355法令明文规定的范围中执行职务。显然地,公开鞭刑并不被355法令所允许,也是公然在挑战大马联邦宪法的底线。
“伊党政府的做法不仅违反法治原则,更直接挑战联邦宪法第五条文明确保障的人身自由。公开鞭刑之所以不在现代文明国家公开执行,是因为要保护人的基本尊严。就算是犯罪者,也有不被公然羞辱,在安全范围中自我反省的权利。我们的司法,也要给犯法者重新回到社会的权利。”
他进一步严批,伊党长老会主席哈欣雅欣鼓励其他伊党执政的州属一同效仿的举措,并形容这是公然扩散极端主义的毒素。
吴家良直言,伊党才在登嘉楼做出违宪的行为,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呼吁其他伊党州属效仿,如果不幸让他们执政其他州属,深怕只会更加破坏马来西亚的法治。
“伊党要的不是一个良序社会,而是一个神权、威权和种族霸权的恐吓性权力。公开羞辱犯人所灌输的是一种有毒兼歧视性的价值观,这类高压手法对所有人都有害。”
他指出,伊党执行多项歧视性的保守政策,包括强制吉兰丹州饮食业者申请清真认证、禁止登嘉楼女性韵律操运动员参赛、禁止吉打州博彩业营业等,不仅破坏大马法治精神,更严重威胁到马来西亚作为一个世俗民主国家的基础。
他反问伊党,伊党领袖的极端保守政策,除了满足了一小撮活在自我世界的保守派的梦呓之外,究竟让谁的生活更好?吉兰丹和登嘉楼州的经济和基建问题有得到改善吗?
“伊党只是热衷于扮演道德警察,但其真面目也不过是一群贪婪、怨恨和充满瑕疵的凡人,最近伊党频频输掉诽谤官司就是最佳例子。试问这样的一群政客,有什么资格对平民进行道德管教?这就是伊党神权政治注定失败的原因。”
吴家良呼吁所有支持法治、多元与进步的力量站出来,共同抵制伊党对国家施加的极端影响。
他强调,民主行动党及社青团将坚定捍卫法治与宪法,绝不让极端势力撼动国家的多元与和谐。
“这是全马来西亚人民的共同斗争。只有团结一致对抗极端势力,我们才能维护国家的多元进步与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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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24 09: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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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证后果然不出所料。
出中文 post, 有个L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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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24 10: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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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025 01: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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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不反對鞭刑,因爲一些垃圾的確是需要公開被鞭才知道丟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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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025 10:32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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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mSpiroSpero 发表于 3-1-2025 01:30 PM
其實我不反對鞭刑,因爲一些垃圾的確是需要公開被鞭才知道丟臉
如果是那些涉及贪污、失信公款、洗黑钱的罪犯,包括纳吉在内,被公开鞭刑,我相信人民都会支持。
如果政府愿意接受我的帮忙,我绝对愿意帮忙鞭这些罪犯。而且,我发誓,在鞭这些罪犯时,我绝对会不留力,绝对会出尽全力地去鞭。
但是,公开鞭刑,却不被用在贪官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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