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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ceAce

抄抄抄,你继续抄我继续揭发!抄袭歌曲大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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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2006 08: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迷幻 于 17-6-2006 11:29 AM 发表



不对就不对,不必给不对的事情找那么多借口。

“抄袭炒得好就是艺术
  抄袭炒得不好就是滥用”

这句话简直是荒天下之大谬!!!
对艺术的侮辱。
再此印证此人说话不经大脑,
如何共勉啊???
原帖由 飞天马骝 于 17-6-2006 06:26 PM 发表
“抄袭炒得好就是艺术
  抄袭炒得不好就是滥用”

相信以上两句,一定是唱片公司跟那些创作人题在横匾上,挂在公司大门口处,每天跟他们的员工共勉之的。这也是他们的公司宗旨或指标吧~~~


说 回 一 句 史 密 斯 飞 船 说 过 的 话,
你 的 东 西 好 我 们 才 抄,
最 怕 你 连 人 家 要 抄 的 价 值 都 没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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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2006 08: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gbanleong85 于 17-6-2006 09:00 AM 发表
呵 ~呵 其 實 要 說 抄 襲 的 藝 人 實 在 太 多 了
就 象 蔡 依 林 ~<<樂 園 >>是 翻 唱 西 洋女 歌 手 ﹐ 最 近 舞 娘 還 鬧 出 了 抄 襲 FFX1
莫 文 慰 <<24>>和 蔡 伊 林 抄 的 竟 ...

那 叫 翻 唱,不 叫 抄!
人 家 觉 得 好 听 所 以 想 发 扬 光 大 不 好 吗?
如 果 你 写 的 歌 有 人 想 唱 你 不 开 心 吗?

原帖由 小边 于 16-6-2006 11:38 PM 发表

抱歉你哪位啊?方便讲吗?不方便的话短讯我好了。

这 样 就 没 神 秘 感 了,我 们 也 很 久 没 见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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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2006 08: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佳礼的正义使者 于 17-6-2006 08:38 PM 发表



说 回 一 句 史 密 斯 飞 船 说 过 的 话,
你 的 东 西 好 我 们 才 抄,
最 怕 你 连 人 家 要 抄 的 价 值 都 没 有




這句根本就是有點酸葡萄的心理

如果你能作出比別人好的作品,當然不屑去抄襲,很明顯的,說這句話的人根本沒有資格談論音樂

抄襲其實已經很可恥了,還敢侮辱別人創作的心血,很過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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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2006 09: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aojing 于 17-6-2006 10:52 AM 发表

都说是流行乐了喽...就是代表市场接受度很高,回响很大的歌...
喜欢的,自然就是那些很类似的歌曲了..
就因为被归纳在一个小圈子,所以就会误以为是互抄...

其实,就是因为市场的走向引起的嘛..



到最后創作的音樂都還是要跟着市場走。。。。

還不是金錢在作祟 。。。。 抄襲沒什么大不了,只要想想聽眾會不會喜歡,專輯能不能大賣,能不能再改版就夠了。

與音樂的本質完全背道而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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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2006 11: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佳礼的正义使者 于 17-6-2006 08:38 PM 发表



说 回 一 句 史 密 斯 飞 船 说 过 的 话,
你 的 东 西 好 我 们 才 抄,
最 怕 你 连 人 家 要 抄 的 价 值 都 没 有


如果我的作品可以让其他音乐人当作参考的话,我很高兴,也很欢迎。但是如果是抄的话,小心挨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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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6-2006 12: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对 了 ! 说 到 重 点 了 ! 
可 能 那 些 mtv或 封 面 就 是 参 考,

如 果 你 的 作 品 被 人“参 考”,
但 他 可 以 改 到 完 全 听 不 出 是 从 你 的 歌
“参 考” 呢? 你 们 有 什 么 看 法?

这 就 是 吴 宗 宪 说 的:“抄 得 好” 是 艺 术,
“抄 不 好” 是 泛 滥

抄 得 好 就 是 听 不 出 是 抄 又 好 听~~
抄 不 好 就 是 听 得 出 抄 人 又 不 好 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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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6-2006 12: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enedict_me 于 17-6-2006 09:29 PM 发表



到最后創作的音樂都還是要跟着市場走。。。。

還不是金錢在作祟 。。。。 抄襲沒什么大不了,只要想想聽眾會不會喜歡,專輯能不能大賣,能不能再改版就夠了。

與音樂的本質完全背道而馳 。。。。

对丫...这就是我的看法...

流行乐就是那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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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6-2006 01: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人把翻唱还有抄袭弄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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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8-6-2006 04: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抱歉,那些流行乐不是抄好的音乐,因为他们分辨不出什么是好,什么是坏,才会搞到乐坛那么糟糕。
他们抄是看那一个出名,那一个能赚钱,他们不是从音乐角度出发,毕竟他们觉得做好音乐,抄好音乐没有用,因为歌迷很多都不会听歌的。
然后就是,他们从来不专注培养新一代音乐人,只是抄抄抄,翻唱翻唱又翻唱,搞到后来只有那几个"出名"的做词人与做曲人,出名了,自然要时常他们做词做曲咯!不然台面不够大,不够响,当一个人要在一年里写几百首歌,自然就会抄咯!不用紧,他还是可以冠上"音乐才子",或"音乐神"之类的美名,当然,他们的称号只可以用在内地,出到去就会给人变笑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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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6-2006 07: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佳礼的正义使者 于 18-6-2006 12:14 AM 发表
对 了 ! 说 到 重 点 了 ! 
可 能 那 些 mtv或 封 面 就 是 参 考,

如 果 你 的 作 品 被 人“参 考”,
但 他 可 以 改 到 完 全 听 不 出 是 从 你 的 歌 ...



哈哈。。。如果"参考"就是你的重点的话,那我可以告诉你,你只不过是在为抄袭找的堂皇的借口吧了。

参考重点在于<吸收>某一样东西的精华,然后<转化>成另一样新的东西呈现出来。看到那个过程吗?是<吸收>跟<转化>。但是现在几乎所有的音乐都是在<吸收>然后<释放>。制作过程里一点内涵也没有,因为他们只是把那个样子或外表抄足100%,里面的东西就什么也没有!

成如我说过的,一首歌的诞生包含了一个音乐人的经历,思想,观点,技术跟经验。这是每个人都不可能会一模一样的。如果是一样的话,那当年黄家驹玩了十一,二年的音乐后,写了一首经典的<<海阔天空>>,那我也已玩了十几年的音乐,我不就很快就可以写出一首<<海阔天空II>>出来,让我大红大紫!?

什么叫做让人看不出就是抄的好的艺术?跟大家分享一个我小学时的故事吧。(共勉之。。。)当年六年级,老师叫全班写作文,题目为"书包的自述"。当年我还是一个很懒的学生,一个星期被老师罚三,五天是家常便饭。当年有一个刊物叫"知识报"的,不知你们有没有印象。于是,我就从"知识报"里,找到了一篇作文叫"铅笔的自述"。我很高兴,于是把整篇的作文除了铅笔改做书包外,就一字不漏的照着抄。

跟着就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就是我那篇文章被老师夸奖还不止。文章更刊上了学校的年度年刊,我更拿了五零吉的稿费!我高兴的不得了!后来呢,校长来找我,亲自游说我代表学校参加一个校际作文比赛。

哈哈。。。我后来因为不懂得拒绝,所以硬着头皮上了。回来后我被级任老师骂得臭头。知道为什么吗?哈哈哈。。。因为我把一篇文章给写的离题了~~~那个比赛我是唯一一个拿零分的参赛者。

从我的这个故事,大家得到启发了吗?(真人真事哦~~~)硬是要拿别人的东西往自己脸上贴金,最后当遇上真正的考验时,只会更显示出自己的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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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6-2006 11: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不觉得TANK及SELINA的 "独唱情歌" 很像 "发如雪"吗?Chord Progression完完全全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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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06 02: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aojing 于 17-6-2006 10:52 AM 发表

都说是流行乐了喽...就是代表市场接受度很高,回响很大的歌...
喜欢的,自然就是那些很类似的歌曲了..
就因为被归纳在一个小圈子,所以就会误以为是互抄...

其实,就是因为市场的走向引起的嘛..


好,推卸责任选择(一):市场。

其他推卸责任选择有:
(二)“观众只要听这些,所以我们卖这些”的观众
(三)“没有资源(音乐人、乐队或“钱”)”的资源
(四)“还在起步期,不可要求”的起步

其他惯常回应有:
(一)不可“贬低”音乐人的“努力”
(二)我喜欢的不是您喜欢的“品味”
(三)这么利害您做咯!的“您去做”
(四)这么利害不见您“红”的“比红”

当然,这些全是垃圾式的回应,皆讨论不到任何物事。观众/听众听什么由谁决定?在如大马华人这般媚俗得恐怖的社会,听众听什么不是自己选的,而是唱片公司与媒体选给他们的。哪既然如此,还谈什么观众/听众,什么市场?他们听什么就是商家家们要他们听的,还要怕什么音乐没人听?只要把它在媒体上大肆宣传一番,有什么音乐是没有听众的?只有商家要还是不要,媚俗听众只管跟风追潮而已,市场就是您控制的,怎么倒过头怪自己无能呢?

要谈“资源”吗?拜托,这个年头的华人“音乐界”(应该是“娱乐圈”吧?)如果唱片公司(不论是分行还是主体)以及旗下的烂表演者(对不起,我拒绝用“艺人”二字)没有资源,谁有资源哪?

还是要说“不可要求”呢?“马”的,要求就是进步的动力,不要要求等于不要进步。就如不能“贬低”烂表演者的“努力”一样,谁不在努力呀?大家任何一个人想做些什么出来是不用努力的?难道“努力”就是“好”的标准?就能不容以任何鉴赏的眼光去批评、批判?那人人都是高超的高明人士吧?什么烂表演者都可与大音乐家平起平坐?

想说“品味”吗?您喜欢的不是我喜欢,哪又何必费时来论坛讨论?纯粹来做“大多数人”的应声虫才为之讨论?

是时候想说“您这么利害您去做了吧?”又或者是想说“又不见您红”?还是您也想要发一个这样无知的帖子:

原帖由 佳礼的正义使者 于 17-6-2006 08:35 PM 发表
你 又 知 道 没 有 撞?

你 听 完 全 世 界所 有 的 音 乐 了 啊?


说真的,我没这么厚的面子说我“很利害”,或“听完全世界所有的音乐”,可是我胆敢肯定的是我晓得怎么分辨什么是价值,什么是垃圾,什么是抄袭,什么是独特,因为我觉得这是身为一个人最为基本的。“正义使者”先生/小姐,就要看您如何“宣张正义”来证明“前世纪欧洲的大音乐家、大演奏家”有“撞”音乐了。可记得哦,要献上的资料包括哪个大音乐家的哪一首曲子的哪一个部分与另哪一个大音乐家的哪一首曲子的哪一个部分有“撞”的部分,最好就能献上连线让我们大家共同讨论揣摩了,谢谢。记得哦,是您提及有撞的可能,然后以推断说我没听完全世界的音乐来作这样的推算,我可没说,想我证明我说的非常简单,只要在网上下载到各大音乐家的音乐听一听就行了。不懂名字吗?我就在这里方便您一点给您一些例子吧:

Beethoven
Tcaikowsky
Bach
Schubert
Mozart
Chopin

对不起啦,我知道的也不多,就只听过这几个。还有哦,我之前的帖子只说“不见前世纪欧洲的大音乐家、大演奏家有'撞'旋律,'撞'音调”,可还没说其他的。

原帖由 法岚芯肆壹柒 于 17-6-2006 11:07 AM 发表
“抄袭炒得好就是艺术
  抄袭炒得不好就是滥用”


“如果被强奸的女人被奸得没有身体受伤就是艺术,被奸得遍体鳞伤、衣衫不整才叫强奸”?(恐怖的评定方式呀,恐怖)

原帖由 佳礼的正义使者 于 17-6-2006 08:38 PM 发表
你 的 东 西 好 我 们 才 抄,
最 怕 你 连 人 家 要 抄 的 价 值 都 没 有


“就是您美才被强奸,最怕您连被别人强奸的机会也没有”?(恐怖的逻辑呀,恐怖)

原帖由 佳礼的正义使者 于 18-6-2006 12:14 AM 发表
抄 得 好 就 是 听 不 出 是 抄 又 好 听~~
抄 不 好 就 是 听 得 出 抄 人 又 不 好 听  


“强奸得好就是受害者无法把您控告,而且您还可大肆宣传您强奸的事迹而受到友人的尊敬--
强奸的不好就是被受害者成功告上的,入罪了且被世人厌恨!”?(恐怖的道理呀,恐怖)

原帖由 佳礼的正义使者 于 18-6-2006 12:14 AM 发表
对 了 ! 说 到 重 点 了 ! 
可 能 那 些 mtv或 封 面 就 是 参 考,

如 果 你 的 作 品 被 人“参 考”,
但 他 可 以 改 到 完 全 听 不 出 是 从 你 的 歌 ...


好一个“参考”。如果您看过一张海报,然后就做了另一张与这张海报设计一模一样的海报,换的只是海报上写的字与照片上的人脸,请问这是叫“参考”还是“抄袭”呢?

最后恳请“正义使者”告诉世人,请问在音乐里,“正义”究竟何在?

[ 本帖最后由 此仁依剑 于 19-6-2006 02:43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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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06 10: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把抄袭和强奸混为一谈?
没有直接关系吧? 很敏感的字眼呢。。
可以不要大动肝火吗?
文字没有表情, 很容易让人认为你在乱骂的哦。。

我的发表并没有包含任何支持抄袭的意味,
只是用很阿Q 的方式来探讨近来娱乐圈的抄袭风。。
但是, 我满赞同楼上其中一个的说法,
抄袭也要原创者有让人抄袭的价值啊。。

我只是希望大家抱着探讨,
而不是个持意见而焦头烂额。。
毕竟抄袭风席卷不是你我的焦头烂额而会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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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6-2006 10: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毕竟抄袭风席卷不是你我的焦头烂额而会有所改变。。"
但是他们会因为你的"礼让"及"阿Q精神"而使到这现象继续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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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06 11: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法岚芯肆壹柒 于 19-6-2006 10:11 AM 发表
为什么要把抄袭和强奸混为一谈?
没有直接关系吧? 很敏感的字眼呢。。
可以不要大动肝火吗?
文字没有表情, 很容易让人认为你在乱骂的哦。。

我的发表并没有包含任何支持抄袭的意味,
只是用很阿Q 的方式来探讨近来娱乐圈的抄袭风。。
但是, 我满赞同楼上其中一个的说法,
抄袭也要原创者有让人抄袭的价值啊。。

我只是希望大家抱着探讨,
而不是个持意见而焦头烂额。。
毕竟抄袭风席卷不是你我的焦头烂额而会有所改变。。


其实我认为,热烈的讨论是论坛开贴的基本宗旨.而且没有人在这场讨论中真的受伤或流血啊?为何要避免讨论呢?虽然短期内,抄袭风气不会因此而改变.但是如果从这里开始教育多点,让听音乐的人能越来越有要求..越成熟..那以后可能真的会有影响也说不定!至少我们可以有权力选择自己真正喜欢的音乐,而不是象现在-唱片公司为主导,借音乐以谋取暴利.以塡鸭式的方式,硬灌输某类型的音乐..加上重娱乐,轻文化的导向.你们真的以为所听的就是'好'音乐?为何外国可以有百花齐放的乐坛,而我们却不能呢?
这正是为什么真正喜欢音乐创作的朋友会觉得气馁,有的会选择用激烈的方式来获取认同,也是无可厚非的!反之也一样,想象如果主导的音乐种类是摇滚(纯属举例..)而喜欢R'N'B(纯属举例..)的乐迷是被忽略的一群..那你们有何感想?当你看到很多烂的,抄袭的摇滚乐队大摇大摆的挣了一大票的钱,还以'抄袭也要原创者有让人抄袭的价值..'`'其实,就是因为市场的走向引起的..'`'抄袭炒得好就是艺术,抄袭炒得不好就是滥用'`'抄得好就是听不出是抄又好听~~抄不好就是听得出抄人又不好听..'之类无耻言论替自己狡辩,那一票喜欢R'N'B的乐迷会如何反应?会狠不得让那些被骗的人清醒过来,对吗?
这正是为何有些人有激烈的反应,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真正的'探讨'也应该有激烈的辩论才会有火花(我不称之为定论,因为不会有..),如果每一人都作应声虫,只说是`是`是,那会是健康的'探讨'吗?
顺带提一下,维维诺诺,不断以各类粉饰言辞来掩饰自身的不足又不愿进步,正是本地许多音乐人的特性!如果这些音乐人真的以音乐为本的话,跟本不会被所谓'市场'牵着走的!更可悲的是连那些每天强调多有主见,自我有特质的'歌手'..也只不过是以'态度'作为掩饰的宣传晃子!

P/S:很多反盗版的活动都会用-'盗版是谋杀,强奸原创的行为'之类,所以我觉得用强奸来比喻是最恰当不过了!如果要盗版绝迹,首先请那些喊得声嘶力竭的歌手们先停止'翻唱'吧!你在表演时候有COVER,我无话可说..如果用'翻唱'来做整张专辑来谋利,那和'盗版'又有何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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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06 06: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 法岚芯肆壹柒兄,本人有点不大认同您的说法。

阿Q式的探讨或态度,根本就是一种自我安慰的态度。(一般上都会是较自卑的人惯用的态度。)用来作探讨,根本起不了任何正面影响的。打个比如,就好像一个男生用搞笑的方式向一个心仪的女生告白。当男生被拒绝后,他就说他只是开玩笑吧了,他怎么会爱上她呢,他们是永远的好朋友等。这个男的注定是要失败的,因为他怕输。他怕告白后彼此没朋友做或以后见面尴尬。

另外,<毕竟抄袭风席卷不是你我的焦头烂额而会有所改变。。 >我也不认同。这就像是说,我一个人在乱丢垃圾并没有什么不妥,因为就算我把所有垃圾拾起来,马来西亚还是那么肮脏一样。请时时刻刻记住,我们不能改变世界,但我们能影响跟改变我们身边的人跟环境。纵然只是很小的影响。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都要自强跟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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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06 09: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看来我的意思被误会了。。
其实我用很阿 Q 的方式来看待现代的抄袭风,
并不代表我赞成或是鼓励。。
我只是觉得很可悲
抄袭真的已经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了。。
号码乐团啦。。 植物乐团啦。。 三个女生啦。。
香港歌后啦。。 台湾音乐小顽童啦。。
还不都是天下一大抄?
你有你抄, 我有我卖。。
现实娱乐圈的悲剧。。
前阵子不是有个各唱片公司出来反抄袭或盗版的吗?
结果呢? 变成了人家谢四哥儿子的宣传伎俩。。
又结果呢?
抄袭照抄袭、唱片照卖座。。
是人家抄得好, 还是身为支持者的我们一味盲挺?
我只是认为,身为某些歌手的支持者的我们都已经只会一味盲从,
又有谁会真正的去检讨歌手本身的抄袭行为?
我们的错?歌手的错?现实的错?
乱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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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06 11: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佳礼的正义使者 于 17-6-2006 08:41 PM 发表


这 样 就 没 神 秘 感 了,我 ...

我真的不知道你是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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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6-2006 12: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佳礼的正义使者 于 17-6-2006 08:41 PM 发表

那 叫 翻 唱,不 叫 抄!
人 家 觉 得 好 听 所 以 想 发 扬 光 大 不 好 吗?
如 果 你 写 的 歌 有 人 想 唱 你 不 开 心 吗?


这 样 就 没 神 秘 感 了,我 ...

我 倒 不 覺 得 發 揚 光 大 唱 得 較 差 了
那 蔡 依 林 舞 娘 MTV抄 襲 FFX1又 是 什 麼 啊 :@
都 不 只 一 次 了 .....還 抄 濱 崎 步 啦....中 島 美 嘉 啦.....BOA...一 兩 次 是 不 要 緊 啦 ...但 現 在 :@
還 是 不 大 喜 歡 抄 襲 畢 竟 不 是 自 己 的 風 格

[ 本帖最后由 ngbanleong85 于 20-6-2006 12:12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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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6-2006 12: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佳礼的正义使者 于 18-6-2006 12:14 AM 发表
对 了 ! 说 到 重 点 了 ! 
可 能 那 些 mtv或 封 面 就 是 参 考,

如 果 你 的 作 品 被 人“参 考”,
但 他 可 以 改 到 完 全 听 不 出 是 从 你 的 歌 ...

但 就 是 抄 得 很 明 顯 啊
知 道 什 麼 叫 <實 力> 嗎 :就 是 靠 自 己 的 才 華
知 道 什 麼 叫 <抄 襲> 嗎 :@就 是 只 能 靠 偽 裝 別 人 的 才 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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