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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农历新年应该允许人民放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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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2007 10: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农历新年应该允许人民放鞭炮吗?


我个人觉得只要适中即可。。。
因为毕竟这是庆祝的方法之一。。。
你们呢?
请发表意见。。。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飛翔... 于 17-5-2007 06:02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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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2-2007 04: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没有回应的呢?
虽然这是个常常谈到的话题,
不过还是请各位在投票后附上意见或看法(原因)...
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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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2007 05: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会认为
禁止放鞭炮是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但我认为
不应该咯
虽然说,鞭炮是农历新年的必备
但是,安全措施的缺乏,
等下鞭炮点燃易燃物品,着火了
是否乐极生悲?
加上,鞭炮的安全性,
一般人民买卖的鞭炮,其安全性有官方证明吗?
而且半夜3更放鞭炮,会骚扰其他人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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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2007 05: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咯,恶性循环也会严重,很多小孩子把烟花,炮竹, 火箭当武器来恶作剧,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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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2007 09: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認為不应該,而且抱歉得很,我因為厭惡鞭炮聲进而憎恨过年,因為我的狗兒們都怕炮聲,有的甚至被吓病以致去世.

我不反对在适当的時間燃放那种帶有喜氣的小型鞭炮,但是環顧四周,缺德自私的人比比皆是,夜深人靜時大放特放,非要把躺在墳墓里的人

吓醒不可,損人又不利己,干啥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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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2007 09: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紅炮和煙花我可以接受,畢竟有鞭炮的點綴才能顯現新年氣氛,否則現今除了新年歌之外毫無其他代表性的行為真的讓新年氣氛太悶了~

至於那些火藥性的如彩雷、大地雷公那些即危險又擾人清夢、及可能威脅傷害他人的炮竹,就盡量避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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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2007 09: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李練 于 21-2-2007 09:19 PM 发表
大紅炮和煙花我可以接受,畢竟有鞭炮的點綴才能顯現新年氣氛,否則現今除了新年歌之外毫無其他代表性的行為真的讓新年氣氛太悶了~

至於那些火藥性的如彩雷、大地雷公那些即危險又擾人清夢、及可能威脅傷害他 ...


如果心情是好的,天天是好天,年年是好年,又何須為那些意識形態的仪式牽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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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2007 09: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leenah 于 21-2-2007 21:24 发表


如果心情是好的,天天是好天,年年是好年,又何須為那些意識形態的仪式牽絆呢?

心情不好,放點煙花看看會比較舒暢~

有時拿仙女棒嚇女孩子,看他們驚慌的表情也挺有趣的~
老實說,單單聽那幾十年不變的新年歌真的膩到不懂怎麼說了,一聽到馬上轉台~

[ 本帖最后由 李練 于 21-2-2007 10:12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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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2007 09: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李練 于 21-2-2007 09:28 PM 发表

心情不好,放點煙花看看會比較舒暢~

有時拿仙女棒嚇女孩子,看他們驚慌的表情也挺有趣的~
老實說,單單聽那幾十年不變的新年歌真的膩到不懂正麼說了,一聽到馬上轉台~


我有不同意見,放煙花原本就是政府或团体統筹的公共活動,在安全又寬廣的廣場定時的燃放供市民覌賞,

可是現在燃放煙花的卻是個體戶,在人口密集的鬧區此起彼落的爆..火光在車水馬龍處流竄,

危險之极..反对!反对!

新年歌曲,管他几十年不變,好听,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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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2007 11: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了炮竹就等于没了新年.

而且就算实行了这个计划也是让那些执法的警察赚钱而已.

警察来了,一个红包就搞定了.
警察又来,一个红包有搞定了.

况且我也不见得,政府在马来新年禁止完炮竹.
而且炸伤的人数也比我们多.

终之一句话,没了炮竹就没了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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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07 03: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認為,應該。
首先,這是華人的文化之一。增加熱鬧的氣氛,並且有同熱的效果。(說真的,我覺得這裡的氣氛與可以放爆竹的國家氣氛差很多)

第二,我覺得,凡事過猶不及。政府越禁止,就越多人喜歡偷放。馬來西亞這麼大,這些事情是抓不勝抓。為了躲閉警察,就晚上很晚了偷偷放…反而更吵到人,而且,地點多比較偏遠,如果真的引起火災反而不堪設想。所以,我覺得,禁不禁不是主要的,而是該如何設法去管制,譬如:大型煙花陣應該事先提出申請,如廟會、過年;家庭的燃放,應該符合什麼標準,例如:半夜幾點後不可燃放、不可在住宅區燃放、限定燃放地點…等,而且,罰則可以比現在完全禁止時的罰則還重,因為都已經給通融了還犯法。

鮑與大禹皆治水,但一成一敗,是什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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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2-2007 05: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stcws 于 22-2-2007 03:51 AM 发表
我認為,應該。
首先,這是華人的文化之一。增加熱鬧的氣氛,並且有同熱的效果。(說真的,我覺得這裡的氣氛與可以放爆竹的國家氣氛差很多)

第二,我覺得,凡事過猶不及。政府越禁止,就越多人喜歡偷放。馬 ...

赞成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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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2-2007 09: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觉得政府在这方面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我并不赞成小孩玩炮竹但我建议至少政府可以在家节期间点放炮竹来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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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2-2007 09: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leenah 于 21-2-2007 21:40 发表


我有不同意見,放煙花原本就是政府或团体統筹的公共活動,在安全又寬廣的廣場定時的燃放供市民覌賞,

可是現在燃放煙花的卻是個體戶,在人口密集的鬧區此起彼落的爆..火光在車水馬龍處流竄,

危險之极..反 ...

一般上人民燃放煙花都是在自家燃放,除卻夜晚擾人清夢的隱憂外,
若開放有限度的合法化,相信會讓人們過新年過得更加有氣氛。

當然有兩個不良的可能性就是
1.濫用炮竹,利用這纇火藥成品達到傷害和威脅他人的目的
2.小孩的安全性

我想這是不合法化的原因之一吧~

原帖由 astcws 于 22-2-2007 03:51 发表
我認為,應該。
首先,這是華人的文化之一。增加熱鬧的氣氛,並且有同熱的效果。(說真的,我覺得這裡的氣氛與可以放爆竹的國家氣氛差很多)

第二,我覺得,凡事過猶不及。政府越禁止,就越多人喜歡偷放。馬 ...

bingo~你的看法我很贊同~
拍掌鼓勵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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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7 12: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因为那些被鞭炮炸伤的人士玩的都是自制的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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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2007 09: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snoopz 的帖子

嗯嗯~绝对赞成!!! ^^
因为没有放鞭炮,就会感觉比较冷淡;农历新年的气氛就没有那么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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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tpe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4-2-2007 12: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应该放鞭炮, 者毕竟是华人传统的庆祝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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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7 06: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李練 于 21-2-2007 09:19 PM 发表
大紅炮和煙花我可以接受,畢竟有鞭炮的點綴才能顯現新年氣氛,否則現今除了新年歌之外毫無其他代表性的行為真的讓新年氣氛太悶了~

至於那些火藥性的如彩雷、大地雷公那些即危險又擾人清夢、及可能威脅傷害他人的炮竹,就盡量避免吧~


基本上我同意李练的看法,问题是在我居住的地方(新山一带)从来都没有感受到大马有禁止燃放鞭炮,想要买炮简直轻而易举。结果条例实施后只是让大马凸显 tak boleh的一面;哪像新加坡说禁就禁,有几个新加坡人敢挑战新加坡法律,就算有也是放了一粒后就要找地方躲起来,因为邻里警岗都在附近,一听到炮声就有警察在巡逻,以上是我姐姐人在新加坡所看到的。此外,有许多新加坡人在过年时跑来新山放炮。

只是在情感上,也不希望大马禁得太严,畢竟有鞭炮的點綴才能顯現新年氣氛。

既然大马年年禁,年年放,只是让大马丢脸的政策,不如把放炮合法化,并进行管制,例如分化成放炮区,禁炮区,甚至可以在考取放炮的执照才可放炮,就像驾车一样,而且放炮时必需携带放炮执照。经过教育,学习如何正确的放炮,总比乱放一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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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2007 11: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参加国会式辩论赛的动议正好是“政府应允准人民在佳节燃放鞭炮〕
我认为应该放,但是要立法“限放”。
就是限时间,限地点,限种类。
毕竟鞭炮是华族的传统文化,
不应该因为它有一定的危险说禁就禁。
只要达到“限放”所定下的条规,
所谓的公共安全、环境隐患就能减至最低。。。

不过马来西亚警察的执法能力大家都有目共睹。。。
所以大马能够像北京那样公开燃放鞭炮,
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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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007 12: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安西雅比 于 25-2-2007 11:29 PM 发表
(去年参加国会式辩论赛的动议正好是“政府应允准人民在佳节燃放鞭炮〕
我认为应该放,但是要立法“限放”。
就是限时间,限地点,限种类。
毕竟鞭炮是华族的传统文化,
不应该因为它有一定的危险说禁就禁。 ...


如果以客观的看法..我绝对赞成以上的说法...*限放*
如果以主观的看法我不是那么同意..因为全世界一人放一点...会污染空气环境..我明白我的看法是有不对的地方..所以我是可以接受合理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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