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网络媒体Stomp星期三(16日)刊登了一名Grab司机的一项投诉,指自己遇上了迟到却又不愿意付罚款的拗客。
来自新加坡的Grab司机——J(代名),于星期二(15日)收到订单通知,在傍晚6点15分抵达滨海湾经融中心(Marina Bay Financial Centra, MBFC)接载一名女顾客。 由于女子比预计的乘搭时间迟了5分钟,J就通知她在使用现金结帐时需要多付新币3元(约9令吉50仙)的迟到罚款。对于J的一番解释,女乘客并无太多反应,只是一语不发地坐在后座。 J遂把女子载送到位于芬微路(Fernvale Road)的目的地,但该女子在结帐时却突然拒绝缴付3元的罚款。 J和女乘客为了此事起了口角。女子认为J在诈骗她,就要J给她证明,究竟哪里有条例指乘客迟到要罚款! 不服气地J于是抽出了手机,把在Grab应用程式内列明的条款找了出来,并拿给女子看。 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但女子仍然拒绝缴付罚款,她称自己事前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一个条款。恼羞成怒的女子不但把J骂得狗血淋头,还在下车时狠狠地摔了车门,接着在大楼底层的板凳坐了下来并拿出手机报警。 当地警员在傍晚约7点抵达现场并问话。 “她开始哭了起来。我跟她说这不是钱的问题,她正在浪费我的时间。警员们告诉我如果她破坏了我的车子,我可以报案处理。” “到最后我始终没有拿到我应得的3元。请所有的Grab和Uber司机都要小心这种乘客!”
此文刊登以后,网民纷纷提出不同意见,有些人立刻就选择站在司机的同一阵线。 “新币3元也不愿意付,给她看了条款却还报警。我觉得司机倒应该报警指控她浪费公共资源。为什么她不联络Grab而是联络警察?警察有比这芝麻绿豆更重要的事要处理好吗?再说,明明是她亏欠司机,警察为什么不叫她付钱?” 但有些网民却质疑司机这样和蛮不讲理的顾客耗下去,不就是自找的赔了夫人又折兵吗? “Alamak!5分钟也要算得那么准吗?拜托大哥你弹性一点吧。或许迟到10分钟我还可以理解,但是才5分钟你就要收新币3元,你到底有多缺钱。你看现在不但3元拿不到,还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在你的行业,时间即是金钱,所以如果下次等顾客等了5分钟觉得不开心,就赶快取消接客,却找别的顾客吧!” 另有网民冷眼旁观地说,“两个白痴浪费自己的时间就算了,还把警察也扯到事件里去。” 《佳礼资讯网》记者后来已联络马来西亚Grab客服部门,确认马来西亚Grab并没有实行顾客迟到罚款的条款。 |
啊不然呢 发表于 16-8-2017 05:30 PM
现在grab和uber的新闻天天有
树大必有枯枝,人多必有
binkybinky 发表于 16-8-2017 05:26 PM
现在的人很giam的咯,你老味,我遇过一位女客人OL问我复印ic多少钱?我说五十仙。哗她张大眼睛说好贵然后飞快的跑。*注:是用跑。
与子偕老 发表于 16-8-2017 06:51 PM
真的贵,是我也是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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