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林朗彦和成员周庭于去年6月21日包围湾仔警察总部,涉嫌触犯“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因此案件本日(2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黄之锋被法庭判处入狱13.5个月;众志前主席林朗彦入狱7个月,而成员周庭入狱10个月,据悉宣判刑罚后,有反对者香港市民在厅外开香槟庆祝。 |
180 发表于 4-12-2020 02:18 AM
根本就無需再給這種人生路。
henryde 发表于 4-12-2020 09:17 AM
判20年,剥夺公民权,驱逐出境~ 回他妈的越南老窝去
政治犯坏得很,但一般不会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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