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于廣東的諾拉‧蓋特利曾遭美國養父母私下轉讓給他人,并被強迫自掘墳墓。(取材自臉書)
自1990年代末以來,美國人從國外領養了將近25萬名兒童,領養程序大多受到嚴格規范和管制,根據“路透”與美國國家廣播公司新聞部共同進行的調查發現,有些養父母私下把孩子轉讓給別人,雙方甚至只是透過網路搭上線,而這類活動幾乎完全不受政府監管。
現年26歲的諾拉‧蓋特利(NoraGateley)就曾經歷這種噩夢。諾拉在中國廣東一出生就成為棄嬰,從小住在孤兒院,右腳又因小兒麻痺癥而殘廢。1999年,她即將13歲時,獲得一對美國夫婦收養,數周內就到佛羅里達州展開新的生活。
她的養父母另有四個孩子,其中兩個也是領養的。諾拉覺得自己非常幸運,可是一年後,她與養父母關系生變。她被指毆打家裡另一個孩子,于是短暫逃家。諾拉14歲時,養父母無說明原因,就把她帶到田納西州翠登,交給湯姆和黛博拉‧史密茲(Tom& Debra Schmitz)。
史密茲夫婦當時已有至少九個領養孩子,後來增加到17個,其中許多有“特殊需求”。黛博拉對孩子非常嚴厲,有時甚至強迫孩子“自掘墳墓”,使後院布滿坑洞。諾拉除了必須照顧較小的孩子,還曾被迫徹夜用牙刷刷地板。黛博拉還不時把她的右腳支架拿走,使她無法走動。
史密茲夫婦的農舍在偏僻的鄉村,遠離外人眼光,不過護士偶爾會去探訪。一名護士懷疑情況不太對勁,最後報警揭穿恐怖內幕。
田納西州兒童服務廳帶走18個孩子,其中只有一個是史密茲夫婦親生的,十個是合法收養,另有七個是非法轉讓。
黛博拉被控14項虐待兒童和一項買賣人口罪名,2006年她決定不予抗辯,被判六個月徒刑,然後獲準假釋。
諾拉與援救他們的護士一起住了幾個月,後來獲蓋特利家人收養并改姓。她現在于醫生診所工作,自食其力。她說:“我有人關愛,過得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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