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11日 控老闆性侵示意圖 被害女子指控老闆,尾隨她進入服飾店倉庫點貨、補貨時,趁機熊抱、強吻、搓胸等,還威脅說:「妳敢拒絕我?抱一下、親一下會怎樣。」 【塗豐駿╱台北報導】在台北市師大商圈擁有多家服飾店的老闆,遭到一名女員工指控,老闆趁她與男友吵架鬧分手的時候趁虛而入,追求說:「跟著我才有前途。」並且兩度載她至汽車旅館性侵,她擔心會丟掉工作而就範,事後老闆不斷糾纏,多次尾隨她進入倉庫熊抱、強吻等,威脅她說:「妳敢拒絕我?抱一下、親一下會怎樣。」她不勝其擾昨報案;被指控的老闆昨天向《蘋果》否認犯行,反嗆「拿出證據來」。
警方調查,遭控性侵的服飾店老闆(三十二歲、未婚)在北市師大商圈擁有多家服飾店,年收入數百萬元,堪稱黃金單身漢,去年底他以月薪三萬元僱被害女子(二十二歲)擔任服飾店員,昨遭被害女子指控利用權勢涉嫌性侵、猥褻,警方將約談老闆到案說明。 尾隨進倉庫熊抱被害女子告訴警方,去年底她到師大商圈的服飾店上班,老闆即對她展開追求,她告知對方已有交往多年的男友婉拒,今年四月她與男友吵架、鬧分手,老闆得知後假借陪她吃飯、散心,飯後卻兩度將她載到汽車旅館,逼她上床發生性行為,她怕丟掉工作,乖乖就範。 老闆稱「沒證據」被害女子說,她與男友復合後,老闆仍糾纏不清,不僅曾趁她男友上班後,強行進入她與男友的同居處對她上下其手涉嫌猥褻,並且提及:「跟著妳男友有什麼前途?跟著我才有前途。」 被害女子說,老闆也常在深夜下班前,趁她獨自進入服飾店地下室倉庫點貨、補貨時,尾隨她進倉庫熊抱、強吻等,威脅她說:「抱一下、親一下會怎樣。」 警方指出,前晚被害女子進入服飾店的倉庫補貨,老闆命令:「妳過來。」她靠近又遭老闆熊抱、強吻,她忍無可忍,返家後情緒崩潰痛哭,男友發現後追問,她才坦承遭老闆性侵、猥褻,男友得知勃然大怒,要她立即打電話辭職,昨她在男友陪同下到醫院驗傷並報案。 《蘋果》記者昨天下午致電該服飾店老闆,老闆對於被害女子指控一概否認,強調他從未追求過被害女子,更遑論與被害女子交往、強吻猥褻或發生性行為,喊冤說:「她去報案沒關係,這種事情要講求證據。」 若屬實可囚5年律師廖芳萱指出,若如被害女子所言,她在老闆脅迫下,因擔心丟工作才與老闆發生性行為,該老闆可能構成《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利用權勢性交罪嫌,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以老闆身分強吻等猥褻,另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防職場性騷擾及申訴管道●遇令人不快的騷擾言行,應立即制止
●遭言語或肢體性騷擾,立即錄音、錄影、拍照留下證據報案 ●第一時間大聲呼救或告知第三人,幫助日後舉證 ●留存手機簡訊、電子郵件等騷擾文件當證據 ●申訴管道: ◎勞委會職場性騷擾申訴專線(02)8590-2923 ◎申訴管道:各縣市政府勞工局 ◎婦幼保護專線113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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