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台湾有一名客户雇用了设计师,为他的公司设计logo和名片,但是在设计师做了三个设计版本后,该客户因不满意而拒绝付费,甚至还要求设计师重新再给他做三个设计。对于这个要求,设计师说必须额外收费,但遭到客户拒绝,理由是前面三个设计都不合他的心意,也没有用上,所以才叫设计师重做。
设计师再三和客户沟通与衡量之后,决定不再继续,于是要求客户还清订金。客户不但不愿付费,一怒之下还把事情放上网,怪罪设计师,说自己根本没采用过任何设计,还浪费大量时间在等待,为何需要付钱?更质疑设计师的态度有问题……
咋听之下,该客户好像很有道理,都没采用设计师的作品,为何需要付费?说到好像window shopping那样,只看没买,为何要我付钱?然而,整个事件对于涉及创意的工作者(包括设计、文字、音乐、绘画等)来说,感受尤其深刻。该名客户的事件绝对不是单独事件,某程度上,他代表了市场上大部分客户的想法,也是一直以来客户和创意工作者之间的沟通盲点。
首先大家必须要认清一个事实,我们身为创意工作者,其中一个主要的收费标准是“时间”,我们的“成品”也许很简单,但过程所用的时间和脑力激荡却一直被忽视。大家认为nike那个勾勾有很难画吗?麦当劳那个“M”很难写?Apple公司那句“Think Different”是很深奥的字吗?没有。但这些logo、slogan 都是经过时间和脑力激荡的结果,过程并非如我们看到的成果那样简单。所以我无法认同上述客户说自己“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在等待,难道设计师的设计是不用构思、设计、修改的?其实真正被浪费的,是设计师的时间,并非客户的。
还有,请大家要坚持看过创意工作者之前的作品,才决定要不要聘用,若觉得不合适,请不要冒险。而这里正是沟通的断点。一般来说,为了保障客户,创意工作者都会为客户提供几个初稿(一般来说是3个),前提是,客户必须提供足够清楚的方向,不要说什么“清新”、“很class”、“大气”、“有印象”等只有客户自己明白意思的形容词,请给更清楚的方向。坦白说,这么多年下来,我遇过的客户基本上都不知道自己要什么,而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时候,成品无法被接受、会需要一再修改的原因。
犹有堪者,有些客户明明已经对第一个作品满意了,却还是会要求多看两个,对他们来说,不看白不看,反正付的钱都一样。这是一种价值的扭曲,所以有些创作者在一开始时,都会认真创作一个,然后马马虎虎多做两个。。。说穿了,大家都在浪费时间,这也变成一种常态了。
最后是关于收费的问题。这类不付订金就要求别人开工的客户最难搞了,对我来说,即使客户再怎么不满意设计师的成品,也还是得付费。情况就如你去餐馆用餐,吃完后发现不满意它的味道、色相、或者觉得它和餐单上的照片相差太远而感觉受骗,请问你敢不付钱然后在网上大吵大闹吗?只拿订金已经是最低的要求了,如果连这也不愿付,我想唯有报警处理了。
除了以上的盲点,还有一句话是我必须要说的,就是大家不要认为创意工作者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我们也和大家一样,需要付房租、缴水电费、吃饭、大便、还要缴交GST的。我听过和看过最严重的情况,包括用50或100大元叫设计师打包logo、名片以及网站的设计、30元的稿费(八百字的专栏)、为知名品牌绘画却只换回用不上的产品一枚等等。
各位,我们努力工作用心创作,为的不是你的一个like、一句称赞或一次分享我们也需要生活,所以请不要再对我们说 “是我给机会你发表你的创作” 等鸟才听得懂的鸟话,将心比己,做事要过得了人,拜得了神啊……
【图: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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