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主修法律,甚至可以说,我对法律的了解有如盲人摸象,非常片面,但我知道自己不能犯法,否则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只是,这几年的马来西亚,弊案、命案、贪污、丑闻一浪接一浪,不但光怪陆离,更让人目不暇给。身为一名为生活挣扎的平民百姓,我感到纳闷的是,一旦一些涉及特定人物或机构的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最终都彷彿无疾而终。一般上司法的判决和我们人民的认知观感有很大的出入。久而久之,大家会觉得司法的约束力如同虚设,或者换句话说,我国的法律存在许多显而易见的漏洞,并不能完全伸张正义。 大家记得退休公务员性侵15岁未成年女子并导致她怀孕的事件吗?尽管DNA已经证实那是公务员的孩子,然而辩方律师却用“手指沾精液,插入受害者私处”为由,成功为他脱罪。我到那时才发现,只要不是用生殖器官进行性交,就不符合强奸定义。而且,这个先例一开,我担心以后会有更多的强奸犯用来脱罪,难道不是吗?没有第三者在场的强奸案,只要厉害硬掰的律师能“证明”嫌犯都是用“手指”,嫌犯不就能逍遥法外了吗?更可怕的是,一旦伊斯兰刑事法通过,以后要定罪强奸犯,我们要有四个“德高望重”的证人“见证”整个过程…… 赵明福案件。从验尸庭、到上诉院判决、再到皇委会要求追究责任,我们看尽官员的谎言,一幕又一幕脱序的程序,反贪会律师的“自掐颈项自杀”演出等,民间普遍认定,有人害死了明福,但是一直到今天,司法只让我们看到“有人犯罪,也有人犯错,却没有人被问责追究”的尴尬局面,高官仍稳坐钓鱼台。不知不觉间,今年7月25日,已经是第六年的明福的追思会了,而他的儿子也已经五岁了,但真相彷彿还沉没在海地龙宫,等待桃太郎去寻找…… 还有更早之前的朱玉叶奸杀案。涉案的嫌犯畏罪潜逃到澳洲,在多年后回马被逮捕,被控谋杀(但没有同时控告强奸罪),但最后却因为死者私处有多过一个人的精液,导致控方没办法证明被告直接或间接致死受害者,被法官判决当庭释放。题外的重点是,该嫌犯来自有钱有势的家庭…… 请问,司法保护了明福,保护了朱玉叶吗?对不起,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更不要说涉及政治高官的案件了。几年前轰动全马的巴生港口弊案,今年轰动全球的海角七亿(美元版)和一马公司弊案,得益的都是既得利益集团,被花掉的都是我们的血汗钱, 那些涉及的人物,不是左一句“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不便多谈”,就是右一句“让司法还我清白”,司法把追问的声音都以一一挡架在外。而每次看到律师们在审讯时“大话西游”,或扯东扯西,我都火冒三丈,深深感受到法律根本是有钱人的玩意! 以上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但是人民对司法的观感每况愈下。我们总错觉从搜证、到检控、政治阻力、再到法律漏洞,无一不是为有钱有势的罪犯预留的后路,而法律保护了谁?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我! 赵明福六周年追思会详情:https://www.facebook.com/tbht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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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kyr: 那年我撞到了馬來人...... 但對方沒有LESEN.....MOTOR也沒有ROADTAX.... (律師說我的KES如果在新加坡打是穩贏不賠).... 很厲害的是.....對方竟然用 BODY INJU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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