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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仔 发表于 4-3-2015 04:34 PM 保险再加保。。。。。
ckc509 发表于 4-3-2015 04:43 PM 恭喜,槟城又多了两位富豪。
@cariinternet
酒妮 发表于 4-3-2015 04:54 PM 还是被抢。。。
晶仔 发表于 4-3-2015 05:29 PM 哈哈哈。。。 那以后出门要穿破破烂烂一点了。。。。
酒妮 发表于 4-3-2015 05:30 PM 我这里的,连环保袋都抢。。。
富富 发表于 4-3-2015 03:42 PM 石翘一个月的薪水才多少,没有人会以那样的薪水拿命去搏咯
野比 发表于 4-3-2015 02:19 PM 没有钱在那边 但是真的,听说真正被抢的数额是 RM 500,384.78
kingson 发表于 4-3-2015 04:36 PM 话说Ambank Bayan Baru 的女 Branch Manager 美一下。。。
professiorKing 发表于 4-3-2015 05:37 PM 问题在他们手上有枪,我是抢匪的话,我一进去就先给石翘倒咯。
富富 发表于 4-3-2015 05:44 PM 大家出来找吃罢了,要给人家倒咩 行行出状元,匪徒也不算差啦
professiorKing 发表于 4-3-2015 05:46 PM 他有枪,不是他倒就是我倒咯。 兵抓贼也是一样的,不然每次看新闻都是贼倒兵不倒咩。
仓底货 发表于 4-3-2015 06:02 PM 大家出来找吃,不是都要拿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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