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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小咪

联名买屋子,但还没注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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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09: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放结婚了屋子才可以放两个人的名。。。
夫妻或是父母跟孩子才可以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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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09: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晶仔 于 16-4-2008 09:16 PM 发表
一定要放结婚了屋子才可以放两个人的名。。。
夫妻或是父母跟孩子才可以联名。。。


请不要说出毫无根据的话。 即使我要跟外劳联名也是可以。 我国政府没有规定一定要是亲属/夫妻/父母关系才能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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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09: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 晶仔 的帖子

那么这里很多人可以告诉你没那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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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2008 10: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和我女友联名买屋子。没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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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08 02: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怡保美女 于 15-4-2008 05:36 PM 发表
你可以把现在屋子的照片寄给她看。可能她会后悔一辈子?


这招不行~~~
万一她看到了照片后悔,然后死缠烂打要跟Liau复合。。
或者是要求什么之类的,怎么办?
等下Liau心软就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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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08 07: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子曹操 于 16-4-2008 10:11 PM 发表
我也是和我女友联名买屋子。没问题啊。


你做了一件很危险的事。。。。
万一离异的话,是相当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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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4-2008 08: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子曹操 于 16-4-2008 22:11 发表
我也是和我女友联名买屋子。没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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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08 08: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au 于 15-4-2008 11:09 AM 发表
可以放朋友关系,结婚了也不必换的。
但小弟劝告,最好就不要在结婚前联名买产业,除非订婚了。
我是过来人,一天还没结婚,你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的,真的很惨的
我到现在都还没解决这个问题
, ...

L兄!!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記住"女人沒到八十岁前  不要給飽飯她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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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08 09: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ckson_sie 于 17-4-2008 08:53 AM 发表

L兄!!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記住"女人沒到八十岁前  不要給飽飯她吃":@


J嫂真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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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08 09: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au 于 17-4-2008 09:02 AM 发表


J嫂真惨

我才羡慕她,可以永远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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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08 09: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au 于 17-4-2008 09:02 AM 发表
J嫂真惨

唉!!!就是让她吃
也胖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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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08 09: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回家顺子 于 17-4-2008 09:06 AM 发表
我才羡慕她,可以永远苗条。。。。。

才四十KG而己
有沒有增肥葯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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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08 11: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我都是那种老思想的人
总觉得两个人住的屋子应该是由男方那边买的比较好
然后经济可以的话,自己再买一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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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4-2008 12: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ckson_sie 于 17-4-2008 09:17 发表

才四十KG而己
有沒有增肥葯介紹??


天天吃宵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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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4-2008 12: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innieling 于 17-4-2008 11:26 发表
可能我都是那种老思想的人
总觉得两个人住的屋子应该是由男方那边买的比较好
然后经济可以的话,自己再买一间


家是两个人的,双方都有出钱的话才有真实感~
我个人觉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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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08 12: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小咪 于 17-4-2008 12:19 PM 发表
天天吃宵夜~~

这个建議不錯
回主題
男人是应該负責大部份的购置房屋的开銷
但是必須女人做了老婆之后才聯名
女人要求房子放上她的名是理所当然名正言順的
除了对未來的不确定性及擔心男人会変心
但是也得成為人家老婆后才可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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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08 12: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小咪 于 17-4-2008 12:20 PM 发表
家是两个人的,双方都有出钱的话才有真实感~
我个人觉得啦~

看过一部电影剧
男人沒用  靠老婆的錢買房子  但是卻是聯名的
男方家長搬进來共住  結果發生矛盾  女方以房子是她出資购買發出逐客令

所以誰的股份大誰就大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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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08 04: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屋子是我买的,我不就讲话可以大声点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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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08 05: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innieling 于 17-4-2008 04:50 PM 发表
那屋子是我买的,我不就讲话可以大声点喽



你就好咯~~~
我讲话小小声都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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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8-4-2008 12: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ckson_sie 于 17-4-2008 12:44 发表

看过一部电影剧
男人沒用  靠老婆的錢買房子  但是卻是聯名的
男方家長搬进來共住  結果發生矛盾  女方以房子是她出資购買發出逐客令

所以誰的股份大誰就大声


我应该不会。。
我还打算叫他爸妈一起来住~
将他就不敢欺负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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