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济已大到政治人物都要让它三分.
看看慈济的起家故事;
〔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慈濟「原住民小產婦女一攤血」訴訟,花蓮地方法院昨天宣判,法官認定自訴人及自訴代理人未提出明確證據,而被告證嚴法師及李滿妹對於一攤血的發言或撰述都是表達自己對這個事件的見證,並沒有誹謗自訴人莊汝貴且散佈於眾的意圖,因此諭知兩名被告無罪。 自訴代理人呂勝賢昨天聆聽判決後表示,法院認定他們(證嚴法師與李滿妹)無罪,卻無法認定他們講的是事實,收到判決書後將再研究是否上訴。 原住民小產婦女一攤血訴訟,起於慈濟人耳熟能詳的慈濟緣起故事,故事大意是證嚴法師民國五十五年間在花蓮縣鳳林鎮一家診所,見到地上留有一攤血,追問得知是一名原住民婦女小產留下,她的家人因付不起八千元保證金,最終被抬回家痛苦死去,證嚴法師對此十分震撼,發願改善東部地區醫療資源,進而創建慈濟功德會蓋醫院。 證嚴法師談及這個故事,不曾提及這個故事在哪一家診所發生,慈濟的典籍、圖書、期刊也從未明述當時診所名稱及醫師名字,但慈濟三十五週年慶時,慈濟人李滿妹卻直指,這個故事的發生地點在鳳林鎮莊姓醫師診所。 莊汝貴醫師的子女不能接受自己的父親竟然被慈濟醜化,進而激勵證嚴法師成就慈濟志業,徵得父親同意後,九十年七月二十六日委請律師向花蓮地檢署提出自訴,控告證嚴法師及李滿妹妨害名譽,並且另提民事訴訟,要求慈濟證嚴法師及李滿妹象徵性賠償一百零一萬元。 全案在花蓮地方法院審理期間,慈濟大愛電視台於去年九月曾為了還原一攤血故事原貌,在豐濱鄉及鳳林鎮拍攝電視劇,因緣際會巧遇當時那一名小產原住民婦女的家屬,進而獲知當時那一名原住民小產婦女名叫陳秋吟,陳秋吟的死亡時間就在民國五十五年五月間,並且登載為難產死亡,慈濟人也將這項證據提供給法官參考。 花蓮地方法院法官陳世華昨天對一攤血刑事訴訟做出判決,認為自訴人對被告犯罪事實的認定,應憑真實的證據,因自訴人提出的證據尚欠明確,而證嚴法師及李滿妹對一攤血的發言或撰述都是表達自己對這個事件的見證,並沒有誹謗自訴人莊汝貴且散佈於眾的意圖。 而對於慈濟方面提供的證據,指稱找到當年留下一攤血的原住民小產婦女家屬,儘管法官傳訊了所有相關證人,但是由於時間相隔太久,部份時間及事實細節有些許出入,法官並未採信。 「一攤血」自訴代理人呂勝賢表示,慈濟為了打贏一攤血的官司,找到了自訴人方面不肯相信的當事人「陳秋吟」,說陳秋吟就是在鳳林鎮莊醫師診所留下一攤血的原住民婦女;但是戶政事務所提供的死亡證明書上,死亡日期是民國五十五年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十一時,並註明死前並未接受醫師診療。 呂勝賢表示,佛教慈濟功德會創辦時間,根據慈濟典籍的記載,是民國五十五年的農曆三月二十四日(國曆四月十四日),陳秋吟死亡時間竟在慈濟創辦後一個多月,怎能穿鑿附會指稱陳秋吟在莊汝貴醫師診所留下地上一攤血,激勵了證嚴法師創辦慈濟功德會? 呂勝賢表示,自稱當年挑著原住民小產婦人從豐濱鄉來到鳳林鎮的挑夫陳文謙,指稱當年抬著的是一名十七歲婦女,但是陳秋吟當時卻已經三十八歲。 莊汝貴女兒莊瑞蓉則表示,他們提起訴訟,只是希望為父母盡一份孝心,讓父親被毀損名譽的捏造故事不再傳揚,他們無法忍受「非真實」繼續「真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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