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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坛又再上报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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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08: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讨论了多时的问题终于上报了。。。


中介人:3千令吉可“包得” 黑市廉屋网上招客
二零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凌晨十二时四十分


(槟城29日讯)黑市廉价屋中介人,毫无忌惮在互联网论坛张贴招客,强调只需花约3000至1万令吉,即可“包得”获取州政府分配的“心水”廉价屋。

廉价屋申请者频投诉,苦等多时仍未获槟州房屋部分配廉价屋;另一边厢却出现黑市中介人,疑以不合法的途径协助申请者“插队”购置廉价屋。

往往廉价屋申请过程过于漫长,有者甚至等上逾5年仍在等候廉价屋的分配,因此部分人士在听闻有黑市中介人有“lubang(途径)”协助购屋者获廉价屋,在能力负担下都愿付一笔佣金,以换取廉价屋。

由于用3000-1万令吉,可避免长时间的等待,又可选自己的“心水”地方,所以难免有人干脆花钱走捷径,通过黑市中介人买屋。此外,一些不符廉价屋申请条件的人士,也通过类似的管道,争相与有需要的申请者抢占廉价屋,这无形中剥削了不少等待分配廉价屋人士的机会。

其实,黑市廉价屋中介人的问题存在已久,他们除了通过跑腿在市面上找客源,也进而通过互联网论坛找客,甚至大胆地强调只要有钱,就可通过特别管道取得州政府分配的“心水”廉价屋。为获取网友信任,黑市中介人都强调在屋子到手后才收钱。

除了用成事后才收钱让网友信任,他们还强调“朝中有人好办事”,保证可让“申请者”获取符合自己心意地区的“心水”屋。

投机者抢购 需要者苦等

在投资房地产获利效应下,再加上槟州寸土如金及政府积极发展槟州成为国际大都市的多重因素,促成槟岛往上发展的楼市有价,尤其是廉价屋,更成为民众抢购的目标。

民众蜂拥购置房地产不足为奇,而黑市廉价屋中介人的出现,则正好为一些投机者开启“抢占”廉价屋的先机。基于各种因素,符合廉价屋申请者不得其屋实属家常便饭之事,这也致使部分申请者,在“忍无可忍”下,纷转向黑市中介人求助;然而,他们的举止却也剥夺其他人获得廉价屋的权益。

申请廉屋有“3耗” 黑市中介人受欢迎

申请廉价屋过程有“3耗”,即耗时、耗力又耗精神。

黑市中介人以3000-1万令吉不等的服务费,协助申请者“插队”及“搞掂”申请手续,让民众可在避过“3耗”下,实现“居者有其屋”梦想,有者甚至写包单保证一定获分配“心头爱”的廉价屋单位,否则将会全数退款。

根据本报记者探悉,市面上出现两种黑市廉价屋中介服务,其中之一是先付款后服务,另一种则是先付定金,事成后再付余款。经本报记者明察暗访查悉,先付定金收费是5000令吉,通常他们会向申请者收取数百令吉服务费,并索取身份证副本,一旦申请者获分配廉价屋就得缴交余款,同时这类黑市中介人,甚至可让申请者选择任何单位。

强调“朝中有人” 完事后付余额

本报记者根据互联网论坛的联络电邮,联络上一名黑市中介人,伪称有意要购买中廉价屋,对方也不疑有他,马上表明可提供“包得”服务,并约记者出来会面详谈。

记者依时赴约见面。对方说明,在有专人协助下,可不必在“3耗”下“包得”获政府分配的中廉价屋。对方也强调“朝中有人好办事”,只需3000令吉及提供身份证副本,即可成事。他也补充,申请者不必一次过缴还全数款数,只需付数百令吉定金即可,待完事后再付换余额。

“大部分廉价屋申请者需等候蛮长时间,有人甚至等上10年才成功申请到廉价屋,然而只要透过我,即可在1个月内获得分配有关单位。”

官员收到款项 就会篡改资料

如何确保付款后即可获分配廉价屋?

对方竟出示槟州房屋部的系统资料,并向记者说明“申请”过程。对方指出,有友人在槟州房屋部担任官员,一旦该名官员收到款项及申请者资料后,就会在系统上“做手脚”篡改资料,不出一个月,就会来信通知成功获得廉价屋与否。

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对方表示不直接收现金,一切交易需通过银行汇款,然后再签署两份交易声明书。他声称这至少都有白纸黑字讲清楚,不要到时有问题时才吵吵闹闹。

对方续说,早期是直接介绍申请者向涉及的官员提出申请,后因官员处理不当出问题,他索性充当中介人;然而在交谈中,对方一再强调,本身分文未取,只是本着助人为本的精神,协助有需要的人士申请廉价屋。他还强调,只协助欲购屋自住的申请者,绝不欢迎购屋作为投资的人士。

称不怕执法单位 贷款失败退定钱

记者佯称担心遭执法单位暗中调查或逮捕时,对方抛下定心丸给记者,叫记者不必担心。

对方信心满满地说,如果有人插手调查,对他而言根本没有任何损失,反而这(执法单位的调查行动)只会造成更多人无法购得廉价屋。接着,对方还向记者出示手上另一份全槟廉价屋资料,他透露,任何感兴趣的廉价屋单位,他都可以查获是否有剩余单位。

他也向记者派定心丸,如果申请贷款失败而无法购得廉价屋,他会退回定钱。

黄伟益:若证据足够 收回黑市廉屋

若州政府掌握足够的证据,任何通过黑市廉价屋中介人所买的廉价屋,将被州政府收回,同时将依法对付涉及非法买卖的黑市廉价屋中介人。

槟州首长政治秘书黄伟益受询时强调,州政府绝不容许黑市廉价屋中介人的存在,他吁请知情者应向政府单位、各区议员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提供情报,以对付这群不法之徒。

他说,不只涉及买卖勾当的黑市廉价屋中介人将被对付,就连有关廉价屋拥有者的房子也会被州政府收回,因此他呼吁大家勿以身试法,避免遭遇麻烦。“只要有证据证明那间廉价屋,是经过非法途径购得,州政府是有权收回那间屋子”。

他提及,如果州政府单位有掌握足够情报,将会深入了解及调查,如确定事件涉及贿赂成份,将会交予反贪会调查,如有欺骗成分,则将向警方报案。

黄汉伟:含欺贪成份 涉及者可被控

针对有黑市中介人声称可提供“包得”中廉价屋的服务,槟州房屋部委员会主席黄汉伟受询时表示,有关行为其实已经触犯法律,而州政府向来也有关注有关问题。

“这项行为含有欺诈及贪污成份,属刑事案件。一旦证据确凿,有关人士可被提控”。无论如何,他表示,目前不便针对这问题发言,不过他强调州政府一直以来都有跟进及调查这问题。

申请需一年审查 评分高者先获得

针对廉价屋申请条件,据槟州房屋部一名发言人表示,申请者必须是大马公民,年龄必须于申请日当天届满18岁或以上,申请廉价屋或中廉价屋者之月薪分别不得超过2500令吉或3500令吉,同时不曾拥有房屋,就算申请者已经出售房屋,也不符合申请资格。

她补充,单身者或合法夫妻其中一人只可提出有关申请,惟夫妻两人只允许拥有1间廉价屋,两人不得同时拥有2间廉价屋。她指出,一般所需提供的文件副本包括,申请者及其合法婚姻伴侣(如有)身份证、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如已离婚)或死亡证书(如夫妻其中一人不幸去世)、 申请者报生纸(如有子女或婚姻伴侣,也必须提供报生纸)。

她提及,受雇申请者及其婚姻伴侣(如有)也必须提供其他文件副本,如最新收入及公积金月结单;商人则需提供最新收入宣誓书、公司注册证明书或公司执照;自雇者只需提供最新收入宣誓书。她不忘提醒,只有政府委任或指定的合法单位,如律师楼、宣誓官等等,才可进行宣誓仪式及索取宣誓书,否则一概不受理。

廉价屋申请过程一般需要等待一年的审查过程,当中再依据申请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估,并为每名申请者评分。“房屋部的评估程序目前已经电脑化,也就是说申请者分数将输入系统内进行排名。分数越高者,将获得更高排名,如此一来,有关人士就会更快获得廉价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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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09: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太长了
直接给link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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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4-2011 10: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太长了
直接给link来

野比 发表于 30-4-2011 09:11 AM


这里: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11/04/3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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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10: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东西神坛出现过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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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11: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关我事~我连组屋也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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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11: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网友叫什么名了?好像是s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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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11: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网友叫什么名了?好像是s头的
江田岛平八 发表于 30-4-2011 11:08 AM



    给我那位网友的面子书。。。。。让我代替月亮来惩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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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11: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网友叫什么名了?好像是s头的
江田岛平八 发表于 30-4-2011 11:08 AM



中间好像有个h...y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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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12: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我那位网友的面子书。。。。。让我代替月亮来惩罚他。。。。
see_done 发表于 30-4-2011 11:27 AM



   



是女的吗?。。。人家也想和你一起惩罚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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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12: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女的吗?。。。人家也想和你一起惩罚她
贝汉王子 发表于 30-4-2011 12:19 PM



难道不可以是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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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12: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女的吗?。。。人家也想和你一起惩罚她
贝汉王子 发表于 30-4-2011 12:19 PM



    其实,我也不知道的。。。。。。。只是最近迷恋上月亮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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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12: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神坛有出现过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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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01: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神坛有出现过咩
vicktung 发表于 30-4-2011 12:29 PM


不要看小神坛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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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01: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太长了
直接给link来
野比 发表于 30-4-2011 09:11 AM

都是copy & paste,给link有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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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01: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东西神坛出现过咩?
小喨 发表于 30-4-2011 10:49 AM

你酱问,抹煞LZ在神坛的一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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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01: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网友叫什么名了?好像是s头的
江田岛平八 发表于 30-4-2011 11:08 AM

你是暗指死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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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01: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也不知道的。。。。。。。只是最近迷恋上月亮使者。。。。
see_done 发表于 30-4-2011 12:29 PM



   

宅男之中你最有正义感了。。。都是月亮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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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01: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copy & paste,给link有何有?
乜咚咚 发表于 30-4-2011 01:14 PM



    我是说在神坛的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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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01: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说在神坛的link
野比 发表于 30-4-2011 01:23 PM

原来此link非彼link。连LZ也误会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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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11 01: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此link非彼link。连LZ也误会鸟。
乜咚咚 发表于 30-4-2011 01:26 PM



    不然不正证明那讨论区就是ca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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